第13章
共同度过生日那晚后,秦红颜与沈盛年的关系逐渐有了好转。
受不了沈盛年可怜兮兮的纠缠,秦红颜答应继续担任他的口语教师。
沈昂家装修完毕后,他却以自己偶尔会带女友回家为由,让他们继续在秦红颜家补习。
秦红颜绝对这完全是个借口她进入公司快半年了,可沈昂身边却连个女人渣子也没见过。
只是有谣传,说他和付淼夫人莫娟有点暧昧。
不过秦红颜对公司内的谣传并不太相信因为谣传同时还说秦红颜与沈昂也有暧昧。
虽然沈昂是有名的工作狂,可是再热爱工作,也需要解决生理需求吧。秦红颜认为,既然他身边没有女人解决,那么便是男人帮他解决了。
换言之,他就是个没有出柜的gay。
当然,他是否出柜秦红颜并不太关心,她关心的只是如何完成奚欢交代给她的任务。
现如今她无法再进入沈昂家做些小动作,也只能尽量在公事上努力。幸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昂也逐渐让她负责一些管理工作。但秦红颜感觉得到,沈昂始终没有将自己当成心腹过。
不过比起之前那些被沈昂逼走的助理,她的处境算是好了许多。
至于她与奚欢的关系,倒还是没什么改变。
那夜他究竟去了何处,与何人见面,秦红颜始终没有问过,而奚欢也从没有提及。
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秘密。
秦红颜想,自己是没有资格过问他私生活的,于是她选择默默地遵从他的命令,继续待在沈昂身边。
每周一四给沈盛年的补课其实对她接近沈昂已经没有裨益,她只是习惯了每周那两天晚上有人陪伴。
而当这天晚上,沈盛年告诉她父母要求他一同移民加拿大的事时,秦红颜想,自己又要开始另一种习惯了。
沈盛年其实是想从她脸上看出些许的挽留与不舍,然而他失望了。
“秦姐,你觉得我应该去吗?”沈盛年试探着问,一双眼睛牢牢盯住秦红颜。
“你父母都去了,你跟着去不是顺理成章的事?”秦红颜反问。
沈盛年身子略微向着秦红颜的方向偏移,神态很认真:“秦姐,只要你说一句,我就留下。”
这句话让秦红颜不禁皱了眉头:“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她的人生已经够沉重了,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与心思去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
沈盛年仍旧不死心,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秦姐,我只想要你一句实话,不需要你负任何责任的实话从你内心而言,是希望我走,还是留下?”
秦红颜的神态平静至冷漠:“实话就是,你走还是不走,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
沈盛年的身体微微抖了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中般,随即嘴角露出了异样的弧度:“秦姐,我在你心目中是不是连蚂蚁都不如。”
沈盛年的表情印在秦红颜的眼里,牵扯得她太阳穴突突地疼。
她是真的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无谓的感情,于是边站起身边下了逐客令:“晚了,你应该回去了。”
可她的手却被他按住,贴在冰冷的玻璃茶几上。玻璃茶几光滑洁净的表面清晰地照出了沈盛年的脸,秀美而扭曲:“秦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他的力气很大,秦红颜暗中用了全力也无法将手抽出。
这几个月来,沈盛年收敛起了周身的乖戾,表现得规矩而乖巧,从没触碰过秦红颜。这让她逐渐放下戒心,甚至遗忘了刚认识时沈盛年表现出的危险。
此刻回忆涌来,让秦红颜从神经到皮肤都起了戒备,又恢复了当初清冷敌视的模样:“我最后再说一遍,你应该回去了,不要逼我报警。”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眼里情绪几番变化。最终他放开她的手,眼内恢复成了盈盈星光:“秦姐,对不起,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走吧,我要休息了。”
秦红颜没有再给他时间解释,起身来到冰箱前,取出矿泉水想要拧开。可刚被他覆盖住的手却像是遭无声吸去了力气,试了几下都拧不开,最终只能挫败地放弃。
沈盛年的手,掌心干燥光洁,并不让人烦心,但她每次被碰触时都会无端端地生出抗拒,而且他碰触自己的感觉会停留在她身体上许久许久。
再次走回客厅时,秦红颜发现沈盛年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她想,这个少年是个意外,本来就不应该在自己生命中出现的,离开也好。
也好。
二外是市内第一贵族中学,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都属家境显赫之流。所以根本不用跟着普通高三学生去挤高考的独木桥,基本到高三便开始准备出国。
冷眼看着班上其余同学热火朝天地选择着国外的大学,沈盛年却一直没有准备的动作。事实上,他这几天都阴沉着脸,周遭没人敢惹他。
沈盛年在二外算是个很低调的风云人物,外表出众,成绩优异,但却经常装病逃课,遇到集体活动也从不参加。
刚入学时,有男生觉得他性格太拽,便集聚了几个人在天台上教训了他。沈盛年任由他们打了几拳,也没还手,大家都以为他不过是只软柿子。
但几天后,那几个教训他的男生接二连三出事运动意外,车祸,摔伤。
伤到的都是手臂而且是动手打沈盛年的那只手。
任谁都看得出这并不是意外,但任谁都找不出沈盛年下手的证据。
从那之后,再没有人敢惹沈盛年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明目张胆的暴力,而是悄无声息的阴毒。
在学校里,沈盛年基本没有朋友,也很少有人敢与他对话。
除了付玲子。
付玲子是二外的校花级人物,长发黑直顺,白裙长飘美,基本上校花长什么样,她就长什么样。只见她飘飘扬扬走到沈盛年座位前,一路吸引了不少男生目光。
然而她对那些目光不屑一顾,她想要的只是沈盛年的注意。
“听说你们家要移民加拿大?”她笑吟吟问道:“那你想好要报考加拿大哪所大学了吗?”
沈盛年头也不抬,语气冷漠:“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八卦,我家要不要移民关他们什么事?狗拿耗子吗?”
他此话算是指桑骂槐,但付玲子似乎对他恶劣的态度习以为常,不甚在意地转换了个话题:“不去加拿大也没事,美国,澳大利亚,欧洲都可以,只要你一句话,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走。”
这番话在年少的人说来算是荡气回肠了,可沈盛年却丝毫没有被感动到:“你的人生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干嘛要给出意见?”
话一出口,他忽地想起了秦红颜对自己说的那句话“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果然,不被爱的人怎么做都是错的。
想起那晚的事,沈盛年便是气不打一处来,这秦红颜果真是铁石心肠。即使是宠物狗待一起久了要分离时也有感情吧,可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她心中估计连只狗都不如!
想到这,沈盛年便气得够呛,没管正因自己的话而受伤的付玲子,跨上书包便步出教室。
付玲子赶紧追上去:“外面下雨了,我让我家司机送你吧。”
“不用。”
“哎呀,下这么大的雨,你会感冒的。”
“我感我的冒,关你什么事?”
两人正在校门前拉扯着,忽然一辆低调的大众辉腾开来,在付玲子面前停下。驾驶室车窗打开,一个清朗的男声随着淡淡的檀香味逸出。
“玲子,你姐让我来接你。”
在嗅到檀香味的瞬间,沈盛年便改变了主意,也不再拒绝,跟着付玲子上了车。
付玲子见沈盛年肯上车,兴奋得很,根本不疑有他,拉着沈盛年不断地问东问西。沈盛年却连她的一句话都没听进耳里,捡了个空隙便问道:“玲子,这位是你哥哥?”
沈盛年之所以上车,便是想探听驾驶室那个男人的身份。
他不会闻错的,那男人身上的檀香味能让他瞬间起敌意,这个男人,正是在秦红颜生日那晚拥抱过她的男人。
付玲子这时才想起要介绍:“没,他叫奚欢,是我们家的律师,也是我堂姐的男朋友。”
付玲子对待奚欢的态度毫无尊敬可言,她悄声对沈盛年道:“其实他们俩的关系我大伯根本不同意,奚欢的家世不值一提,压根配不上我们付家,你不用对他太客气的。”
沈盛年终于明白那夜为什么秦红颜脸上会有挥之不去的哀愁与失落,看来全与这个叫奚欢的男人以及付玲子的姐姐有关。
“奚律师手上的佛珠挺有意思的,我最近正想要这么一串呢。”沈盛年转动着手腕,轻声道。
“你想要佛珠?那我明天送你一串更好的。”付玲子忙献殷勤。
沈盛年盯着奚欢的侧脸,一字一句地道:“可我就想要奚律师那串。”
付玲子犹豫片刻,转而对奚欢道:“奚欢,你把手上那串给我,我明天买串新的还你。”
她并不是在询问,而是在命令。
沈盛年以为奚欢会拒绝,然而奚欢却完全没有思考一般,直接褪下佛珠,递给了沈盛年。
天知道他是如何边开车边将佛珠一气呵成地取下的,沈盛年只觉得那动作好看得令他妒忌。
“送你倒没什么,只是佛珠是有灵性的,永远臣服于原主人,旁人拿了它的形去,也是没用的。”奚欢的话从驾驶室传来,润润的,带点雨的潮意。
沈盛年握着那佛珠,一颗颗摩挲着:“万物只要有形便有灵,和它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会忘记原主人的。”
此后,两人没再说话,只是目光在后视镜中胶着,进行无声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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