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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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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真的好奇妙,并非是中了缘分这两个字的蛊,所以才这样不厌其烦地谈论与诉说。只是每当提及感情,或是谁与谁的相遇,谁又三十一与谁的相恋,总是会与缘分纠缠不清。有缘的人,无论相隔千万之遥,终会聚在一起,携手红尘。无缘的人,纵是近在咫尺,也恍如陌路,无份相牵。

但也有人说,缘分固然重要,只是缘分来时也要用心珍惜,否则再深厚的缘分都会被消磨殆尽,到最后依旧是陌路匆匆,谁也顾不了谁的感受。缘深缘浅,情长情短,说的就是如此。相爱的时候,总是会许下郑重的诺言,要一生相守,不离不弃。当那份感觉一旦丢失,过往生死相依的爱恋,竟成了想方设法要擦去的记忆。

不是谁太薄情,而是因为人本多情,多情之人才会种下更多的前因,可所有结果也只能自己承担。许多人想行云流水过此一生,却总是风波四起,劲浪不止。平和之人,纵是经历沧海桑田也会安然无恙。

敏感之人,遭遇一点风声也会千疮百孔。命运给每个人同等的安排,而选择如何经营自己的生活、酿造自己的情感,则在于自己的心性。

一直以来都觉得林徽因是静坐在云端之上的女子,之所以这么认为,不是因为她的洁净,她的唯美,而是面对错综复杂的感情,她始终可以保持一种平和的姿态。当别人以为她要为一段情爱沉溺下去,不得醒转之时,她却可以决绝转身。她让风流才子徐志摩在康桥上只影徘徊,失魂落魄;让建筑学家梁思成浓情蜜意呵护了一生,至死不渝;更让学界泰斗金岳霖默默爱了一辈子,终身未娶。

这样的女子真的太过聪明,她让自己洋溢着迷人的魅力,让欣赏者的目光聚集于一身,来享受着她的典雅纯美。她时刻愉悦别人,又温暖了自己。她仿佛永远都是那么无意,无意地看着花开花谢。纵然三十二自己深爱一场,也可以做到平静地别离。纵是爱到深处,也不肯热烈相拥。她不会将自己逼到落魄的境地,任何时候,她都可以让自己优雅地行走。穿一袭素色白裙,走在人间四月,等待一树又一树的花开。

春天早已远去,她却还在。

一九二○年的九月,年轻才子徐志摩从美国到英国,他为了结识狄更生先生,故拜访了林长民。之后与林长民相见恨晚,更结识了十六岁的林徽因,这个让他爱慕终生的美丽才女。也许他们算不上一见钟情,但是彼此是因为第一次邂逅而有了交集。徐志摩比林徽因年长八岁,那一年,他二十四,她十六岁。二十四,对于一个风流倜傥的才子来说是多么的年轻。他俊俏的面容,儒雅的风度,诗人的气质,令许多红颜佳丽为他倾心。而情窦初开的林徽因,面对一个如此有气度的男子,又怎能可以做到心静如水?

那时候,徐志摩已婚,并且是两岁孩子的父亲。一直追求理想人生、争取婚恋自由的徐志摩,根本就不爱妻子张幼仪。他遵从家人意愿娶了从未谋面的张幼仪,对她可谓是无情至极。徐志摩认为没有恋爱的婚姻是坟墓,他时刻都想结束这个错误,而力求获得重生。他是个多情才子,可是面对张幼仪,却永远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模样,甚至不去承担一个丈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令张幼仪受尽委屈。一个从未离开故土的温良女子,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举目无亲地活着。

有时候在想,人最多情,也最无情。爱的时候海誓山盟,许下天荒地老。厌的时候,恨不能立刻从生命中抽离,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徐志摩对贤淑稳重的张幼仪冷漠无情,淡如清水。而当他再度与林徽三十三因相见时,就被她的风姿绰约给深深倾倒。那含情明澈的双眸、高贵典雅的气质让他肯定,这就是他追慕多年想要遇见的女孩。他爱上了像精灵一般的林徽因,彼此眼眸的交换,这朵白莲便深深种在徐志摩的心间,再难相忘。

人生真的如戏,每个人在不同的人面前扮演不同的角色。张幼仪为徐志摩低眉垂首,无悔生养,而徐志摩却视她为打身边游走的一粒尘埃,毫无情义。对于林徽因这个美丽如蝶的女子,他可以为她写下无数情真意切的诗句,甘愿做她裙裾边的一株草木,深情相随。是缘令他们走到了一起,却都无份相守。不爱在一起是错误,太爱在一起同样是错误。

徐志摩第一次见到张幼仪的时候,他甚至连正视她的心情都没有,因为他打心底就不愿接受这段婚姻。所以无论张幼仪是否端庄大方,是否美丽贤惠,都无法在他心中占一席之位。直到邂逅了林徽因,徐志摩才知道,这些年的坚持是正确的,因为他心中的女神真地出现。

他认定林徽因就是他命里的红颜,他愿意为她写下柔情的一笔。再后来,徐志摩又遇见了陆小曼,那个风情万种的女子亦是他生命里过不去的劫。人的一生就必定要遭遇这些无来由的缘分,让你我一次次沉陷。仿佛唯有这样,才算真实地在红尘走过一遭,才算没有虚度这墨绿湿润的光阴。

徐志摩这一生是为情爱才来到人间,他的使命是为了那些红颜。

最后他为陆小曼奔波忙碌,又为了赶赴林徽因的一次讲座坠身于山谷,落到尸骨无存的下场。如果说张幼仪是他生命里的一次意外,那三十四么林徽因则是他床前的白月光,陆小曼则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其余那些红粉佳人连偶然都算不上了。唯有真爱的人才值得他不惜费尽一生心力去拥有。徐志摩如此,我们又何尝不是这般。

都说十六岁是花季,林徽因是幸福的,在花季之龄遇上像徐志摩这样的青年才俊。他满足了一个少女对浪漫爱情所有的幻想,填补了她对诗意生活的所有渴望。在伦敦这个雨雾之都,林徽因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陪她共有一帘幽梦的男子。尽管这个男子未必真地合适,尽管他们未必可以不管世俗约束义无反顾地在一起。但他们都爱上了那句话: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尽管现实生活给了他们诸多无奈,毕竟徐志摩是有家庭的男人,他有责任在身,不能像单身男子那样自由。但是爱情一旦来临,又怎顾得了那许多?一个是情窦初开的少女,一个是风度翩翩的青年,他们有着相同的情怀,诗意的梦想。莫说彼此邂逅在寂寞的异国他乡,就算是相逢在拥挤的人流中,也能一眼认出谁是你命定的那个人。这就是所谓的感觉,有缘之人,在岔路口不小心失散,也会有一枚红叶指点你去将对方寻找。

总之,在英国伦敦,林徽因遇上了徐志摩,她生命中第一个爱的男子。无论是缘是债,是悲是欢,是甜是苦,都要学会尝试,学会开始。也许他们行走在一条荆棘丛生的路途上,但一定也有清风明月相伴。他们承诺了彼此,愿意携手共赴天涯。只是,天涯到底有多远?

是一米阳光的距离?是一个春天到秋天的距离?还是一生的距离?

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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