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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台港行(2)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据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白先勇则记得,爱玲就坐在他身边,把一件紫色夹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浅浅的青筋,原来以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却并没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话,带着浅浅的京腔。令她惆怅的是,张爱玲虽然就坐在他身边,却谈得很少——她与王祯和更投机。
她对王祯和说:“我在《现代文学》上看过你的《鬼·北风·人》,真喜欢你写的老房子,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一样。”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说,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住在祖宅的老房子里的情形。
然而王祯和不及他想,闻言热心地说:“您若喜欢老房子,不如去花莲住一阵子,我家在花莲,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们当即决定下来。王祯和特地写了限时专送回家,又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假,专陪爱玲游花莲。
吃过午餐,张爱玲请陈若曦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祯和的母亲。她们坐三轮车逛街,看着台北街头的景象,张爱玲不住地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和席间不同的是,她显得很健谈,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终更欣赏中国女性的美,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都见解独到。
——这短短的半日相处,让陈若曦记了半个世纪,她后来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张爱玲,动情地评价: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2
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妓女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调情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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