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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童年 被遗弃和被选择 学校

    在乔布斯上小学之前,母亲就已经教他阅读了。但这反而造成了一些麻烦。“在学校的最初几年我觉得很无聊,所以我就不断惹麻烦。”很快大家就发现,不论是从天性还是他接受的教育上,乔布斯都不是一个愿意接受权威的孩子。“我遭遇的是自己从未遇到过的另一种形式的权威,而且我不喜欢它。他们几乎都要制服我了。差一点儿他们就把我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赶走了。”
    他就读的学校,蒙塔·洛马小学,在他家四条街之外,是由一群20世纪50年代的低矮建筑组成的。他靠玩恶作剧来打发自己的无聊。“我有个叫里克·费伦蒂诺(RickFerrentino)的好朋友,我们会惹上各种各样的麻烦,”他回忆说,“比如我们会制作小海报,上面写着‘带宠物上学日’。那太疯狂了,到处都能看到狗撵猫。老师们都气疯了。”还有一次,他们设法让别的孩子说出了自己自行车锁的密码。“然后我们跑出去把所有的锁都调换了位置,没人能骑走自己的车。他们直到那天晚上才解决了问题。”到他三年级的时候,恶作剧开始有了一点儿危险的成分。“有一次,我们在老师瑟曼夫人(Mrs.Thurman)的椅子下面点燃了炸药。她吓得都抽搐了。”
    不出意料,乔布斯在读完三年级之前被送回家两三次。不过父亲当时已经把他当做特殊的孩子来对待了,他以平静但有力的态度向学校阐明,他希望学校也能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听着,这不是他的错,”乔布斯回忆当时父亲是这么对老师说的,“如果你提不起他的兴趣,那是你的错。”乔布斯的记忆中,父母从来没有因为他在学校犯错而惩罚过他。“我父亲的父亲是个酒鬼,还会用皮带抽他,但是我连一巴掌都没有挨过。”他又补充说,他的父母“都知道责任在学校,学校没有激发我学习的兴趣,而是让我去背一些没用的东西”。他开始展现出性格中的多面性,敏感又偶尔迟钝,易怒而又超然,这也是他以后生活中的状态。
    等到他即将进入四年级的时候,校方认为最好将乔布斯和费伦蒂诺放到不同的班级里。教高级课程的是一名干劲十足的女教师伊莫金·希尔(ImogeneHill),人称“泰迪”,用乔布斯的话说,她成为了“我生命中的圣人之一”。在观察了乔布斯几个星期后,她意识到对付他最好的方法就是收买他。“有一天放学后,她给了我一本练习簿,上面都是数学题,她说要我带回家把题目解出来。我心想:‘你是不是疯了?’这时她拿出一只超大的棒棒糖,在我看来地球也不过这么大吧。她说,你把题目做完之后,如果大多数都做对了,我就把这个给你,再送你5美元。我用了不到两天就做完交给她了。”几个月之后,他不想再要奖励了。“我只想学习和让她高兴。”
    她会帮他弄到一些小工具,让他可以做些打磨镜头、制作相机之类的事情。“我从她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从其他任何老师那儿学到的都要多,如果没有她的话,我一定会坐牢的。”这再一次印证了乔布斯是个特殊的孩子。“在我们班,她只关心我一个人。她在我身上看到了一些东西。”
    她看到的不仅是乔布斯的智慧。多年后,她很喜欢展示当年的班级在“夏威夷日”拍的一张照片。那天乔布斯出现的时候没有按要求穿夏威夷衫,但在照片中,他穿着一件夏威夷衫坐在前排中央。原来,他成功说服另一个孩子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了他。
    四年级快结束时,希尔夫人给乔布斯作了测试。“我的得分是高中二年级水平。”他回忆说。不光是他自己和他的父母,连老师们也发现了,他在智力上真的是非常特别,学校允许他连跳两级,直接升入七年级。这也是可以让他挑战自我并受到激励最简单的方法了。他的父母明智地决定让他只跳一级。
    这样一种过渡有些突然。这个有点儿社交障碍的不合群的孩子发现自己身处一群比自己大一岁的人中间。更糟糕的是,他读六年级的地方是另一所学校:克里滕登中学。这所学校离原来的蒙塔·洛马小学不过八条街之隔,但在很多方面这里就像另一个世界,这所学校地处一个充斥着少数族裔帮派的社区。“打架几乎天天发生,厕所里的敲诈也是如此,”硅谷记者迈克尔·S·马隆(MichaelS.Malone)这样写道,“学生们经常把刀带到学校来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乔布斯到这里的时候,一群学生刚因为轮奸而被监禁,隔壁学校因为在一场摔跤比赛中打败了克里滕登而导致己方的校车被毁。
    乔布斯经常被欺负,到七年级上到一半的时候,他给父母下达了最后通牒。“我坚持要他们送我去别的学校。”他回忆说。这在经济上对他的父母来说是个艰难的挑战。当时他们家勉强能够收支平衡。但那样的时刻,毫无疑问,父母最终一定会满足他的意愿。“他们一开始反对,我就告诉他们,如果要我回到克里滕登的话,我就再也不上学了。所以他们就调查了一下最好的学校在哪里,然后倾尽所有,在一个更好的地区,花21000美元买下了一座房子。”
    这趟搬家仅仅是向南移了3英里,来到了南洛斯阿尔托斯(SouthLosAltos)一处由杏树果园改造成的毫无特色的居民区。他们的新家位于克莱斯特路2066号,是一栋平房,有三间卧室,以及一个面朝马路、带卷帘门、设施齐全的车库。在车库里,保罗·乔布斯可以修汽车,而他儿子可以玩他的电子设备。这栋房子的另一个意义重大之处就是它正好处在库比蒂诺-森尼韦尔学区内,这是硅谷最安全也是最好的学区之一。“我搬来这儿时,这些角落里都还是杏树,”我们走过他家的老屋前,乔布斯指给我看。“住在那里的那个家伙教我怎么做一名有机作物园丁,以及如何制作堆肥。他不管种植什么东西都要追求完美。我一生中再没吃过比那儿更好的食物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喜欢上了有机水果和蔬菜。”
    尽管乔布斯的父母对于宗教信仰并不是十分狂热,但他们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受一点儿宗教教育,所以大多数的星期天他们都会带他去路德教堂(theLutheranChurch)。这一活动在他13岁那年结束了。乔布斯一家订阅了《生活》杂志,1968年该杂志在封面上刊登了一张令人震惊的照片,照片上是比亚法拉的一对饥饿的儿童。乔布斯把杂志带到教堂,质问牧师:“如果我举起我的手指头,上帝在我举之前就知道我要举哪一根吗?”
    牧师回答说:“是的,上帝无所不知。”
    乔布斯于是拿出那期《生活》杂志的封面,问道:“那么,上帝知道这些吗?他知道这些孩子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史蒂夫,我知道你不明白,但是,是的,上帝知道这一切。”
    乔布斯宣布,他再也不想崇敬这样一位上帝,他也再没有去过教堂。不过,他倒是花了好几年时间研究并尝试实践佛教禅宗的教义。几年后,他反思自己的精神感受时说,宗教应该更多地强调精神体验,而不是一味遵守教条。“当基督教太过基于信仰,而忽略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者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时,它的精髓就消失了,”他告诉我,“我觉得不同的宗教就好比通往同一栋房子的不同的门。有时候我觉得这栋房子存在,有时候我又觉得它不存在。这是最神秘的。”
    乔布斯的父亲当时在光谱物理公司(Spectra-Kiysics)工作,该公司坐落在旁边的圣克拉拉,为电子设备和医疗产品生产激光器件。作为一名机械师,他为工程师们设计的产品制作样机。他的儿子被那种对完美的追求所深深吸引。“激光仪器要求极其精准的调校,”乔布斯说,“真正尖端的激光仪器,比如飞机上使用的或者用于医疗的,都非常精密。工程师们会对我爸爸说,‘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我们还想要用一整块金属板一体成型来保证膨胀系数的一致’然后爸爸就要想办法怎么实现。”大多数样机都是从零开始制作的,这就意味着保罗·乔布斯必须定制各种工具和模型。他的儿子被此深深吸引,却很少去车间看看。“要是他能教我用铣和车床的话,一定会很有意思的,但遗憾的是,我从没去过他的车间,因为我对电子的东西更感兴趣。”
    一年夏天,保罗·乔布斯带着史蒂夫去威斯康星州参观他们家的奶牛场。乡村生活对史蒂夫毫无吸引力,但有一幅画面却深深刻在了他心上。他看到了一只小牛犊的出生,让他惊讶的是,这只小动物才落地几分钟就挣扎着站起来开始走路。“这不是它通过学习获得的技能,而是与生俱来的,”他回忆说,“人类的婴儿就没有这种能力。我觉得这很了不起,虽然别人都不这么想。”他用软硬件的术语来形容这个现象:“就好像是设计好的一样,动物身体里的某些东西和它大脑里的某些东西在它出生后立刻始协同作用,而不需要它去学习。”
    (1972年,家园高中年刊中的史蒂夫)
    到了九年级,乔布斯去了家园高中(HomesteadHigh),这所学校的校园有些杂乱,由几栋两层楼的砖砌建筑构成,建筑都被刷成了粉色,当时有2000名学生。“学校是由一个著名的监狱建筑师设计的,”乔布斯回忆说,“他们想把学校建得坚不可摧。”乔布斯那时候爱上了走路,他每天都独自走过15条街去上学。
    他没什么同龄的朋友,却认识几个沉浸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反主流文化浪潮中的高年级学生。那时候,极客和嬉皮士的世界开始显现出一些重叠了。“我的朋友们都很聪明,”他说,“我对数学、科学和电子学感兴趣,他们也是,而且大家都喜欢迷幻药和反主流文化。”
    那时候,他的恶作剧一般都会用到电子设备。有一次,他在家中连接了几个扬声器。扬声器也可以用做麦克风,他在自己的衣柜里建了一个控制室,这样就可以偷听其他房间的声音了。有天晚上,他正戴着耳机偷听父母房间的声音,父亲逮到了他,愤怒地要求他拆除整套系统。很多晚上他都会造访他以前的工程师邻居拉里·朗的车库。朗最终把那只令乔布斯魂牵梦萦的碳精麦克风送给了他,还让他迷上了希斯工具盒(Heathkits)——当时广受欢迎的用来制作无线电设备或其他电子装备,但需要自己组装的工具套装。“希斯工具盒里面有各种各样用不同颜色编号的插件板和零部件,还有解释其使用原理的操作手册。”乔布斯回忆,“它让你意识到你能组装并搞懂任何东西。你做完几个无线电装置后,就会在目录里看到电视机,你会说,这个我也能做,即便你并不会真的去做。我很幸运,因为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父亲,还有希斯工具盒都让我相信,我能做出任何东西。”
    朗还让乔布斯加入了惠普探索者俱乐部,这是一个每周一次的聚会,每周二晚在公司餐厅进行,有大概15个学生参加。“他们会从实验室里请来一个工程师,给我们讲讲他正在研究的东西,”乔布斯回忆,“我爸爸会开车送我去。我感觉那儿就是我的天堂。惠普当时是发光二极管(LED)行业的先锋,所以我们就会讨论发光二极管的一些问题。”因为当时父亲为一家激光公司工作,所以乔布斯对发光二极管特别感兴趣。有一天晚上,聚会结束之后,他拦住了惠普的一名激光工程师,获得了参观他们全息摄影实验室的机会。但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见到了当时惠普正在开发的小型计算机。“我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台式计算机,它被称为9100A,是一台被神化了的计算器,但也确实是第一台台式计算机。它身形巨大,大概有40磅重,但它真的很美,我爱上了它。”
    探索者俱乐部的孩子们被鼓励做一些项目,乔布斯决定做一台频率计数器,这是用来测量一个电子信号中每秒钟的脉冲数量的。他需要一些惠普制造的零件,所以他拿起电话打给了惠普的CEO:“那个时候,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是登记在册的,所以我在电话簿上寻找住在帕洛奥图的比尔·休利特,然后打到了他家。他接了电话并和我聊了20分钟,之后他给了我那些零件,也给了我一份工作,就在他们制造频率计数器的工厂。”乔布斯高中第一年的暑假就在那里工作。“我爸爸早上开车送我去,晚上再把我接回家。”
    他的工作主要就是在一条流水线上“安装基本元件”。一部分工友对这个爱出风头的孩子有些不满,因为他是通过给CEO打电话才得到了这份工作的。“我记得我告诉一个监督员:‘我喜欢这玩意儿,我喜欢这玩意儿。’然后我问他最喜欢做什么,他回答说:‘我喜欢鬼混,我喜欢鬼混。’”乔布斯与在楼上工作的工程师们相处甚欢。“每天早上10点,他们那儿都会供应甜甜圈和咖啡。我会跑上楼跟他们混在一起。”
    乔布斯喜欢工作。他曾经送过报纸——下雨的时候父亲会开车送他——在他高中第二年的时候,周末和暑假他都在一家巨大的电子器材商店哈尔泰克(Haltek)做仓库管理员。如同他父亲那个堆满汽车零件的废品站一样,这家到处都是电子设备的商店也是拾荒者的天堂。这家商店延伸了一整个街区,那些新的、旧的、回收的、过剩的部件塞满了架子,未经分类就扔进了箱子,还有的就堆在户外的院子里。“在仓库后面靠近海湾的地方,他们用栅栏围起了一块区域,里面放着北极星潜艇的内部元件,都是从潜艇上扒下来当做废品卖掉的,”他回忆说,“所有的操纵装置和按钮都在。它们都是军绿色或灰色的,但是开关和螺栓盖是琥珀色和红色的。那些开关都是老式的大型的手柄式开关,当你打开开关的时候,那种感觉太棒了,就好像你要炸了芝加哥一样。”
    在店里堆满了厚厚目录的木制柜台前,人们会为了开关、电阻、电容和最新的存储芯片讨价还价。乔布斯的父亲以前也曾为汽车部件做过这样的事情,因为他比店员还清楚零件的价格,所以每次都能还价成功。乔布斯在这点上学习了父亲。他热衷于谈判并从中获得实惠,这也让他对电子零件有了更充分的了解。他会去电子产品的跳蚤市场,比如圣何塞交换大会,为了一块带有值钱芯片的电路板跟人讨价还价,然后把那些芯片卖给哈尔泰克商店的经理。
    15岁那年,在父亲的帮助下,乔布斯拥有了自己的第一辆汽车。那是一辆双拼色的纳什大都会轿车(NashMetropolitan),他父亲为之配备了一台英国MG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乔布斯并不怎么喜欢这辆车,但他不想让父亲知道,更不想错过拥有自己汽车的机会。“现在回想起来,纳什大都会看起来是最酷的车了,”他后来说,“但当时它是全世界最烂的车。不过,不管怎么样它也是一辆车,这就很好了。”不到一年,他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攒够了钱,可以换一辆带阿巴斯(Abarth)发动机的红色菲亚特850轿跑车了。“我爸爸帮我买车并检査了车况。把挣的钱攒起来去买东西的那种满足感太让人兴奋了。”
    也是在那一年夏天,在他结束高二即将升入高三的时候,乔布斯开始抽大麻。“那年夏天我第一次抽大麻,当时我15岁,之后就经常抽了。”有一次他父亲在他的菲亚特车上发现了一些大麻。“这是什么?”他问。乔布斯平静地回答说:“大麻。”这是他一生中为数不多的一次直面父亲的愤怒。“那是我唯一一次真的和爸爸发生争执。”他说。但他父亲又一次屈从于他的意愿。“他要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抽大麻了,但我不愿意保证。”实际上,到了高中第四年,他已经同时使用迷幻药和大麻了,并且还在探索睡眠剥夺的致幻效果。“我开始加大吸食大麻的剂量。我们偶尔也会用迷幻药,通常是在旷野中或是在车里。”
    高中的最后两年,乔布斯的心智也快速发展,他发现自己既沉浸在极客的电子世界中,又喜欢文学和创造性的尝试。“我开始听很多音乐,阅读科技以外的书,例如莎士比亚、柏拉图的作品。我爱看《李尔王》。”他最爱的还包括和迪兰·托马斯(DylanThomas)的诗作。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李尔王和阿哈船长,这两个是文学作品中最固执、最执著的角色,但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再提。“我高中第四年的时候上的大学英语预修课非常棒,老师是个长得很像欧内斯特·海明威的人。他会带我们一大帮人去优山美地国家公园(Yosemite)踏雪。”
    乔布斯听的一门课日后成为了硅谷传奇的一部分,这就是约翰·麦科勒姆(JohnMcCollum)教授的电子学。约翰以前是海军飞行员,他像个杂耍艺人般,通过各种小把戏来激起学生的兴趣,比如让特斯拉线圈产生电火花。他会把自己储藏室的钥匙借给他宠爱的学生,这个小储藏室堆满了晶体管之类的零部件。他有一种奇普先生(Mr.Chips)般的魔力,可以给学生解释清楚电子学原理,并把原理联系到实际应用中,例如怎样将电阻和电容串联和并联,然后用这些知识来制作放大器或者无线电设备。
    麦科勒姆的教室在校园边缘一座厂房模样的建筑里,紧邻着停车场。“就在这儿,”乔布斯凝视着教室的窗户说,“隔壁就是以前的汽车修理课教室。”这样一种空间上的并列关系也突出了他们这一代与父辈那一代在兴趣上发生的转变。“麦科勒姆先生觉得电子学就是新的汽车维修。”
    麦科勒姆信奉军事化的戒律以及对权威的尊重,乔布斯则不然。他已经不再隐藏自己对权威的厌恶,他的态度结合了怪异而顽固的激情和超然的叛逆。“他经常一个人在角落里做自己的事情,压根不想跟我或者班上的其他人有任何交流。”麦科勒姆后来说。他从来没有放心地把储藏室的钥匙给过乔布斯。有一次乔布斯需要一样市面上找不到的零件,他就给制造商——底特律的伯勒斯公司(Burroughs)——打了一个对方付费电话,告诉他们自己正在设计一个新产品,想要测试一下那个部件。几天之后,这个部件通过航空包裹寄到了乔布斯手上。当麦科勒姆问他从哪儿弄来的时候,乔布斯带着一种旁若无人的骄傲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是怎样打对方付费电话并且编故事的。“我很愤怒,”麦科勒姆说,“我不希望我的学生做这样的事情。”乔布斯的反应则是:“我没钱打电话,而那家公司很有钱。”
    麦科勒姆的课程是三年,但乔布斯只上了一年。在一个项目中,他制造了一台带有光感器的装置,光感器遇到光后就会开启电路。任何一个学过科学课的高中生都能做出这样的装置。他更感兴趣的是研究激光——他从父亲那儿学到的东西。乔布斯和几个朋友一起,通过使用安装在扬声器上的镜面反射激光,实现了用于各种派对的音乐灯光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