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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父亲林长民:你是河流,我是船上一片小白帆 (1)

  林长民永远不老,他那一双眼,又大又亮,永远灼灼的,澄净清澈,虽然世事多变,几多风霜,他总能保存一点真。林长民似乎总是忙着弄点什么,贡献点什么,他认定自己有那个才干,也有那个精力。二十三岁,他成为秀才,可一转身,他又放弃科举,躲在家里学习英语、日语。二十五岁,他开始搞翻译,跟着林纾办《译林》,又翻译出《西方东侵史》,革命气质初显。二十七岁,他赴日留学,入早稻田大学,读政治经济学。回国后,他在福建省做过公务员,还办过学堂,亲自任校长。再后来,军阀混战,有人登场,有人谢幕,林长民一会儿当议员,一会儿当部长,偶有空隙,还带着女儿去欧洲工作游赏。再后来,他回国当过大学校长,最终战死沙场。

  一直到去世,林长民都给人一种年轻人的感觉。他身上没有中年人的狡猾、老年人的暮气,反倒有几分青年人的潇洒与昂扬。在抱负心这件事上,林徽因和父亲很像。 他们都志不在小。他们总是很忙,停不下来,老想着去追求点什么,做点什么,他们仿佛长了翅膀,要去天边摘一朵云,摘下来,点缀自己的窗。林徽因的一生,跟林长民一样,也是忙忙碌碌,没有空闲。弄文学,搞建筑,经营客厅,野外考察,她始终想把自己的时间填得满满的。林徽因最恨家务,不是觉得做家务低贱,而是认为有限的精力与时间,应该投入到更有意义的事中去。

  他们都是有责任感的人。林长民和林徽因,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身处上流社会,但他们绝不是自私的人,躲进小楼成一统的事,他们永远做不出来。他们总有担当。林长民最终战死,很惨烈,也很浪漫。很难想象,一个身居高位的人,居然在乱阵之中被流弹击中。林长民的青春期到五十五岁才结束。而林徽因,后半生常常卧病在床,可肺病没有让她成为一个娇弱的病西施,即便躺在床上,她还是读书,做设计,教人英语,忙这忙那……林长民和林徽因,都是普罗米修斯式的人,推着巨石上山,哪怕一遍一遍。虎父无犬女,父女俩都是跟时间赛跑的人。

  林长民有大气度,他活跃,肯张罗,愿出头,站到人群里,绝不会被淹没。在日本留学期间,林长民就是留学生里公认的明星级人物。他热心公益,乐于帮人排忧解难,虽然不是彪形大汉,但很有些带头大哥的气质,他甚至还担任过留学公会的会长。大家一致认为,林长民有四大优点:一是有才,学识渊博,而且会处理事情;二是有口才,能说会道,滔滔不绝;三是有家财,不缺钱;四是有胆识,临危不惧,遇事不慌。林长民与谁都能打成一片,在日本,他结交了名流犬养毅、尾崎行雄,也熟识中国名人张謇、岑春煊;与汤化龙、孙洪尹、刘崇佑、徐佛苏等留日的立宪派志士订为深交;也结交君宪派的杨度、同盟会的宋教仁。林长民给自己的定位是做政治家,所以要有“容人的雅量”,他似乎有种春风化雨的能力,在社交上,他毫无障碍,遇见一个人,他点头微笑,侃侃而谈,不经意间,就与别人打成一片。呼朋引伴对他来说不是难事。

  林徽因在待人接物方面,可以说全然承继了林长民的风格做派。她也有掩不住的明星气质。她的这种明星气质,让女人嫉妒,让男人羡慕,在民国女作家中,她稳坐四大才女、美女宝座。她的这种明星气,还不光是生得美,关键她有一种旋风式的气场。在伦敦,她以惊人的聪慧和美貌吸引了徐志摩。在加拿大,她又凭借美貌和一套带头饰的东方式的结婚礼服,征服了加拿大的新闻界。在北平,她安安稳稳栖息北总布胡同做太太,那一方客厅,竟也吸引着各路名流,倦鸟归巢一般朝那里觐见。

  女作家陈衡哲的妹妹曾写道:

  某年春夏之交,我因病休学在香山脚下亲戚家的别墅休养,有一天同一位朋友上山游览,半山上一顶山轿下来,我看见轿子里坐着一位年轻女士,她容貌之美,是生平没有见过的,想再看一眼,轿子很快下去了。我心中出现“惊艳”两字。身旁的人告诉我,她是林徽因。用什么现成话赞美她?“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等都套不上。她不但天生丽质,而且从容貌和眼神里透出她内心深处骨头缝里的文采和书香气息。我今生今世,认定了她是我所见到的第一美人。没有一个人使我一瞬难忘,一生倾倒。

  女人尚且“一生倾倒”,男人们当然更无抵抗力。林徽因遗传了林长民清癯的面容,父女俩在伦敦的合照,清新飘逸,至今看都不过时。

  林长民有种文艺气质,他擅诗文,更工书法,中南海新华门匾额即是他的手迹。耳濡目染间,林徽因也变得文艺起来。父女俩身上,都有种别样的诗意,活泼的,惆怅的,明朗的,交织在一起,化作人间的四月天。他们一同坐邮轮、火车,走过巴黎、日内瓦、罗马、法兰克福、柏林,两个背影,充满豪情。林长民有许多文化圈的朋友,梁启超、张奚若、陈西滢、金岳霖、吴经熊,他们很多都是跨界的才子、划时代的精英。在伦敦的那段日子,他更是与英国文艺圈的名流往来,著名史学家威尔斯、大小说家哈代、美女作家曼殊斐儿、新派文学理论家福斯特等人都是他的座上客。他不是不苟言笑的政客,而是挥斥方遒的文人墨客。林长民的文艺气质,启发了林徽因的天性,她从来都是一个渴望浪漫、渴望激情的人。在伦敦的雨天,她坐在窗前,父亲去巴黎了,她多么渴望有一个人闯进她的生活,带给她些许浪漫的绮思。她希望陌生人闯进她的生活,陪她,爱她。她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

  很无意地,林长民开启了中国新诗的新时代。徐志摩去英国是为了见罗素的。结果,罗素却被剑桥大学辞退,徐志摩深感失望,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博士。有一次,徐志摩在路上碰到了狄更斯,便有结交之意。可以说,如果没有林长民的引见,徐志摩不会结识狄更斯。如果不认识狄更斯,他可能也不会去剑桥旁听,闯入文学的殿堂。读了政治经济学的博士,却误打误撞弄了文学,在文学世界里,徐志摩感觉自己像回到了家。他浪漫的天性得到了伸张,他天马行空的思想,在文字上,得到了落实。徐志摩一头扎进文学之海,潜下去,潜到最深处,去寻找生命中的那一点顶红顶红的颜色。如果不来英国,徐志摩遇不到他生命中的康桥,如果在英国没碰见林长民,徐志摩也许不会那么快把文学作为灵魂皈依。徐志摩在英国的文学修炼,凝聚几许浪漫主义的诗思,如果没有他,中国现代新诗该少了多少曼妙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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