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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高山流水叹知音 (1)

  20世纪30年代,林徽因住在北京东城北总布胡同3号的四合院时,她家的客厅名为“太太客厅”。当时,一批文坛名流巨子,包括朱光潜、梁宗岱、金岳霖等,常聚集在这里,一杯清茶,些微点心,谈文学,说艺术,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在“太太客厅”里,林徽因一直是最活跃的人物,读诗,辩论,她的双眸因为这样的“精神会餐”而闪闪发光。

  朋友是林徽因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的优秀也是因为有他们的欣赏和激励。这是她生活最优越、最辉煌、生命本身最灿烂的时期,可说她得到了一个女人应该得到的一切,有一群非常好的朋友定期来家中坐一坐,她自己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和丈夫一块儿梳理古建筑的脉络,业余时间写写诗,从事一些艺术创作,这些事情都是她自己愿意做的事。

  当时,知识分子是社会少数、精神贵族,像林徽因这样受过良好教育才貌出众的女子,更是凤毛麟角。她承认自己是受双文化教育长大的,英语对于她是一种内在思维和表达方式、一种灵感、一个完整的文化世界。中西文化融合造就了一个“文化林徽因”。但她又不完全是诗人,不完全是建筑学家。这样多侧面多方位的“文化林徽因”,可以融入当时以男性为主的京派知识分子群体,她与他们的交往,构成了一幅很独特的风景。

  当时在林徽因的家里经常聚会的人员有新月社的诗人们,也有《晨报》副刊的编辑和作者,当然更少不了林徽因、梁思成在学界的亲朋好友。这些人大都少年时期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染,青年时期又接触到了“五四”的民主、科学知识,出国留学,又得到了西方文化的滋润。这个古今知识分子中很特殊的群体,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既有很深的理解和造诣,对西方文化又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他们所谈的无非是学问和艺术,跟参与到社会变革大潮中的公共知识分子相比,少了几分凌厉,多了几分闲适。

  但抗战爆发,这个群体的成员或流落云南西南联大、或流落到山城重庆、或流落到四川宜宾,他们不为物欲所动,不随波逐流,在困境中坚守心灵的纯净。那种宠辱不惊的淡泊,让人看到了一种有别于凌厉浮躁、金刚怒目的精、气、神,无论穿长袍马褂,还是西装革履,同样有黄钟大吕、中流砥柱的感觉,有金石气质。

  1932年,林徽因、梁思成夫妇结识了美国朋友费正清和费慰梅夫妇,他们两家恰巧住在同一条胡同里,费正清说:“中国对我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梁氏夫妇在我们旅居中国的经历中起着重要作用。”

  这时,她和梁思成刚刚由沈阳迁回北平,开始在中国营造学社的工作。百废待兴,而繁重的家事又给她凭添了若干烦恼,那时林徽因正在经历着她可能是生平第一次操持家务的苦难,并不是她没有仆人,而是她的家人,包括小女儿、新生的儿子,以及可能是最麻烦的、一个感情上完全依附于她的、头脑同她的双脚一样被裹得紧紧的母亲。中国的传统要求照顾她的母亲、丈夫和孩子们,她是被要求担任家庭“经理”的角色,这些责任要消耗掉她在家里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

  应该说,作为一个西方女性,费慰梅对林徽因的感知是深层次的,她在中西方文化的穴结点上,一下子找到了她的中国朋友全部痛苦的症结,费慰梅说:

  “林徽因当然是过渡一代的一员,对约定俗成的限制是反抗的。她不仅在英国和美国,而且早年在中国读小学时都是受的西方教育。她在国外过的是大学生的自由生活,在沈阳和思成共同设计的也是这种生活。可是此刻在家里一切都像要使她铩羽而归。”

  “她在书桌或画报前没有一刻安宁,可以不受孩子、仆人或母亲的干扰。她实际上是这10个人的囚犯,他们每件事都要找她做决定。当然这部分是她自己的错。在她关心的各种事情当中,对人和他们的问题的关心是压倒一切的。她讨厌在画建筑的草图或者写一首诗的当中被打扰,但是她不仅不抗争,反而把注意力转向解决紧迫的人间问题。”

  林徽因把她的心扉全然向她的新朋友费慰梅敞开了。那段日子,费慰梅经常骑着自行车或坐人力车在天黑前到梁家去,穿过花园去找林徽因,两个人在起居室一个暖和的角落里坐下,并泡上两杯热茶,便开始了推心置腹的倾谈,她们有时比较中国和美国不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有时谈文学艺术,并把对方不认识的朋友的追忆,毫无保留地告诉对方,林徽因谈得最多的当然是徐志摩,她给费慰梅大段大段地背诵徐志摩的诗,从她闪着泪光的眸子里,费慰梅读出了那一份深深地思恋。

  有时,费正清夫妇一起到梁家去,见林徽因和梁思成在“太太客厅”朗诵中国的古典诗词,那种抑扬顿挫、有板有眼的腔调,直听得客人入了迷。而且,他们还能将中国的诗词和英国诗人济慈·丁尼生或者美国诗人维切尔·林赛的作品进行比较。费正清曾和他们谈起哈佛广场、纽约的艺术家及展品、美国建筑师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剑桥大学巴格斯校园。由于费慰梅有修复拓片的爱好,因此与林徽因夫妇更有共同的语言了。

  在林徽因心情不好的时候,费氏夫妇便拉上她到郊外去骑马,林徽因在马背上的坐姿真是棒极了,连号称美利坚骑士的费正清也叹为观止。因为经常去骑马,林徽因索性买了一对马鞍,一套马裤,穿上这身装束,她俨然成了一位英姿勃发的巾帼骑师。

  那段日子,带给林徽因的印象是新鲜而美好的。费氏夫妇回国后,她在信中对往事的回顾,依然是那样神采飞扬:

  自从你们两人在我们周围出现,并把新的活力和对生活、未来的憧憬分给我以来,我已变得年轻活泼和精神抖擞得多了。每当我回想到今冬我所做的一切,我都是十分感激和惊奇。

  你看,我是在两种文化教养下长大的,不容否认,两种文化的接触和活动对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你们真正出现在我们(北总布胡同3号)的生活中之前,我总感到有些茫然若失,有一种缺少点什么的感觉,觉得有一种需要填补的精神贫乏。而你们的“蓝色通知”恰恰适合这种需要。另一个问题,我在北京的朋友年龄都比较大也比较严肃。他们自己不仅不能给我们什么乐趣,而且还要找思成和我要灵感或让我们把事情搞活泼些。我是多少次感到精疲力竭了啊!

  今秋或不如说是初冬的野餐和骑马(以及到山西的旅行)使整个世界对我来说都变了。想一想假如没有这一切,我怎么能够经得住我们频繁的民族危机所带来的所有的激动、慌乱和忧郁!那骑马也是很具象征意义的。出了西华门,过去那里对我来说只是日本人和他们的猎物,现在我能看到小径、无边的冬季平原风景、细细的银色树枝、静静的小寺院和人们能够抱着传奇式的自豪感跨越的小桥。

  哲学家金岳霖,徐志摩的朋友,191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英国,又游学欧洲诸国,回国后主要执教于清华和北大。他高大瘦削,爱打网球,矜持又能说会道,是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熟悉的人都叫他“老金”。他是湖南人,早年在北京学习时获赴美奖学金,到宾夕法尼亚华尔顿学院经济和商业的预备班学习,因他敏于抽象思维,后来转向哲学,毕业后又到英、法等国留学,他差不多在外国待了10年。

  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饱受欧风美雨的沐浴,生活相当西化。西装革履,加上一米八○的高个头,仪表堂堂,极富绅士气度。然而他又常常不像绅士。他酷爱养犬斗鸡,屋角还摆着许多蛐蛐缸。吃饭时,大斗鸡堂而皇之地伸脖啄食桌上菜肴,他竟安之若泰,与鸡平等共餐。听说他眼疾怕光,长年戴着像网球运动员的一圈大檐儿帽子,连上课也不例外。他的眼镜,据传两边不一样,一边竟是黑的。

  他住在梁家院后一座小房子里,梁氏夫妇住宅的一扇小门,便和老金的院落相通。实际上他似乎是梁家的一个成员,在梁家夫妇的聚会上,老金总是第一个到达的客人,有时这样的聚会也在老金家里举行。作为逻辑学家的老金,连同他幽默的性格也是那么独特,即使林徽因和梁思成一对小夫妻吵架拌嘴,老金也闻声过来解劝,从不问清红皂白,而是大讲特讲其生活与哲学的关系,总是迅速而有效地平熄“战火”,林徽因和梁思成也很佩服老金这理性的逻辑思辩。

  到星期六下午,老金在家里和老朋友们聚会的时候,流向就倒过来了。在这时候,梁氏夫妇就穿过他的小院子,进入他的内室,和客人搅和一起,这些人也都是他们的密友。这其乐融融的景象在一位来访者那里描绘得最精彩,他说,每到下午4点的喝茶时间,就会看到金岳霖从小门走进来,到“太太客厅”谈笑,但到了星期六,就是梁思成和林徽因穿过门,到“湖南饭馆”参加聚会。“太太客厅”是梁家,“湖南饭馆”是金家,均是当时北平有名的沙龙。

  在这两个沙龙里,林徽因是最优秀的女主人以及话题的引导者,总是“垄断”了谈话。话题从诙谐的轶事到敏锐的分析,从明智的忠告到突发的愤怒,从发狂的热情到深刻的蔑视几乎无所不包,在众多文人雅士中咳珠吐玉、谈锋机敏、调笑无双的风姿和神韵,所有人都为之倾倒。这一段短短的黄金时代,为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留下了一个光彩照人的林徽因形象。他们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深,长期以来,一直是毗邻而居,常常是各踞一幢房子的前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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