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第二章  基数

为了肯定具有常值的一个项(诸如"sim")属于这个或那个类,我们总是需要某个初始命题。

参见第1节结束时的注释。如果我们想要用抽象方式定义基数,我们只能将它定义为许多类的一个类,而许多类中每一类都与"基数"这个类有一一对应关系,而具有这样一种对应关系的每一个类都属于这个基数类,这一点来自下面的命题*52和*54。

命题*52和*54证明:所有那些构成类S的不同关系的前域的类都是相似的(sim),而所有的相似于这些类之一的类都属于这个类的类。基数算术全部适用于这些类的每一类;但是为了全面发展有穷数论的理论,还需要数学归纳法。(参见第4节。)命题*1*11指出:总可能找到一种关系,其关系前域是一个给定的关系的前域之有限部分,而等值于那个部分中所给定的关系。

这个命题以一种形式说明了算术加法的基础,这个形式允许无穷数和一些有穷或无穷数的相加。

这个定义根据命题3*41。注意到下面这一点很重要:这个定义规定了具有有穷或无穷数的一个有穷或无穷的类的总和;但是,对于所有这些数来说,它们的差异是必要的,否则便不可能将它们定义为数的一个类,而只能定义为类的数。鉴于求和中有一些等数的情形,就需要不同的思考,乘法运算中尤其如此。为了避免篇幅过长,我就不在这里展开这个运算。

这个定义根据命题3*51。

命题*5和*6证明:如果一个类的数和另一类的数相等,另一类是通过从一给定的类减去一项而得,那么这个数也和通过对所给的类加上一项而得的类的数相等,反之亦然。既然我们已经证明(4*3)1与0是不同的,我们借此也可以证明:在服从数学归纳法的数的类中,从0开始,两个连续的数决不相等。为了展开这个主题,有必要考查序级(progressions)的理论,即关于其序数是ω的序列(series)的理论。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同类推荐 怪诞行为学 我们台湾这些年 上帝的指纹 怪诞心理学 吾国与吾民 佛祖在一号线 智慧书 色眼识人 乌托邦 道德情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