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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什么时候成他内子了?

  第二天一早,我和他收拾收拾便上了路,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就是我那些烂银票,经过昨夜那一阵激情,要么是被揉压得稀巴烂,要么是被火星烧得还残留下碎片,要么整个就尸骨无存,总而言之,就是我想要把它当假币使用,也没的使了。出奇的就是那张店契居然能大难不死完完整整安安静静地躺在某个角落等着我去收拾它,这张店契真是比那无敌小强的生命力还要顽强。

  接下来的日子里,仍是在这好似永远都走不完的山谷里度过了一日又一日。

  自从那一夜之后,某个不要脸的土匪男人就好像以我男人的身份开始自居,整天不是洛洛,就是宝宝,要么就宝儿,肉麻兮兮地乱叫着我。

  每一天他都会变着花样,给我弄吃的,今天是山鸡,明天就是鱼,后天就是兔子,大后天就是獐子,甚至是天上飞的鹰,地上爬的蛇,墙上挂的蜘蛛,角落里的蝎子……我估计这辈子没尝过的东西,在这山里全都尝过了,而且他还很懂得荤素搭配,层出不穷。

  每一天晚上,他都能找到可以容身的山洞,大的小的,就连人家动物睡觉的地方,他也可以把它们全部赶出去,来个“鸠占鹊巢”。他仍然是很霸道地搂着我度过每一个寒冷的夜晚,时不时地还会对我性骚扰一番。这几天脚都很痛,脚底板都磨出了好些水泡,那可恶的家伙每天晚上给我擦什么狗皮膏药,完了之后死攥着我的脚不放,还摸过来摸过去。

  可以说他比当年的齐哥是要无赖加无耻百倍,此刻我不由得感谢我体内的黑寡妇之毒,不然早晚要被他给吃干抹净。

  忍!等我出了这个山谷,找到有人烟的地方,我便会自食其力,想法子联系笑笑他们。

  数着那日出又日落,粗算了一下,竟然有二十多天了,为什么我们还没有出这山谷?这是什么山?群魔山吗?

  看向那个蹲在溪边洗着脸的可恶男人,我再度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凭他那套野外生存的强悍本事,不可能走了这么多天都走不出这山谷。

  可恶!我抓起身旁的石头朝他扔过去,他身后就像长了眼睛一样,那石头完美地在空中打了个旋,在离他几公分处直直落入水中。

  我终于怒不可遏地吼了起来,“夜寻欢,你是不是故意的?到底要到什么时候你才肯带我出这山谷?”

  他又跟我嬉皮笑脸,“宝宝,这样挺好的。每天有吃有喝,又不用烦恼,景色又如此迷人……”

  青筋暴跳,每次我问他,他都是这样说,甚至还有一次说要一辈子留在这儿。

  我恐慌,从那一夜开始,我就变得越来越恐慌。当年的齐哥那样地深情以待,我都不曾动心,而这个男人轻易的一个吻就可以让我找不到东南西北。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那么惦记着我的簪子了?

  不要,我不要这样。

  寻,我的寻,你到底在哪里?

  “洛,你怎么了?好好的怎么哭了?”他惊慌地揽过我,轻拭我脸上的泪。

  趴在他身上,我无力地说着:“我不要待在这里,我要离开。”

  他没有开口,但是当天晚上他就以行动证明,带我走出了这个山谷。

  黄昏。半山腰。

  由远观袅袅升起的炊烟,到几间民舍的小村子赫然呈现于前,我激动得真想大叫:“神哪!人烟啦!我终于见着人烟啦!”

  站在最近这间茅舍外的竹篱前,夜寻欢朗声问道:“请问有人在吗?”

  过了半晌,开门的是一位老伯,看见我和夜寻欢衣衫褴褛的模样,微微愣了一下。

  夜寻欢彬彬有礼地开口道:“老人家,晚辈有礼了。这几日和内子回乡省亲,不想半路上遇到劫匪……”

  “哦,快请进,两位快请进,进屋再说!”那位老者一听,显得十分热情。

  内子?这个家伙真是够不要脸的,我什么时候成他内子了?

  我对夜寻欢翻了个白眼,便先他一步进了屋。经过一番八卦之后,方得知这位老伯姓李,他的老伴正在热情地张罗着再简单不过的晚饭。

  我刚扒了最后一口饭,尚未咽下,却被李大娘突如其来的这句话给噎着了,“哎哟,夜小兄弟啊,瞧你这小媳妇怎的就吃这么一点,身子骨这么单薄,看样子还没生过小娃娃。这怎么能行?这以后生孩子会辛苦的,来,多吃些。”

  “咳咳咳……”这话我是接也不好,不接也不好。算了,就当耳朵聋了没听见,埋头奋战吧。

  夜寻欢却是不识相地向我嬉皮笑脸地低语道:“是瘦了不少,下巴都尖了,看着叫人心疼。”

  这句话若是换在其他时间其他环境,兴许我会兴奋得张牙舞爪,此刻我咬牙切齿地瞪着他低吼:“吃你的饭吧,废话真多。”

  饭后,李大娘便拉着我进了里屋,拿了一套衣服出来,对我道:“来,小媳妇,瞧你这一身衣服破的。这是俺闺女云娘出嫁前穿的,你且试试,看合不合身。”

  唉,真想拜托这位李大娘不要动不动就叫我小媳妇,搞得我跟个受气包似的。换下我那身惨遭群魔山之魔爪残害破烂不堪的“华服”后,瞅着眼前的粗布衣服,却也让我热泪盈眶。

  “谢谢大娘!你就是个天使。”

  “啥?天……屎?”

  我连忙摆手,“不是啦,天神的使者,天使,相当于……菩萨吧。谢谢大娘啊。”

  大娘听了呵呵直笑,“傻孩子,谢啥?哎,小媳妇长得还真是俊俏。”

  我用布将长长了好多的头发包好便出了里屋,同样瞧见也换了衣服的夜寻欢,抱着双臂白痴一样地瞅着我。李大娘瞧见了,又在那儿小媳妇长小媳妇短地夸我。

  我急忙打断了她,问道:“大娘,可知这是什么地方?离枣阳县有多远?”

  接话的是李大叔,“呀,你们小夫妇俩要上枣阳县,怎么跑咱们望连山来了?那可是一个西一个南的方向啊,可远啦。得先上离咱们这最近的安平城,经昭关镇转折才能到,那可是要走上十来天的路程啊。”

  安平城?晕!照夜寻欢那个走法,再折腾个二十多天,岂不到朱雀国了?枣阳县只不过是从里安县到白虎国的必经之路而已,之后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如今听这李大叔一说,就是要兜个大圈,看来要重新选路了。

  害我兜这么大个圈,我越来越怀疑夜寻欢这家伙是故意的。这个死猪头!

  所幸,他家有两间房。夜里,夜寻欢和李大叔共睡一间,我则和李大娘一间。唉,岂料咱这位可爱的李大娘有个小毛病,就是睡觉会打呼噜,可是折腾得我大半夜都睡不着啊。

  第二天一清早,我哈欠连天地与夜寻欢向两位老人家依依不舍地告别,然后赶往安平城。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顺便我们也捎上了老两口给嫁到安平城的女儿李云娘的一份家书。

  居然又走了两天两夜的山路,才得以下山,我的脚……痛啊。

  在这期间,我想到我那失去的大把银票,便觉得心痛万分,现在已是身无分文,先不提退店的事,到了安平城吃和住那可都得要花银子的,难道要我像苏乞儿一样沿街乞讨,还是要我像孔吉一样当街卖艺?

  望着突然被惊飞的鸟儿,我脑中灵光乍现。

  我自然是不会放过夜寻欢,强迫他拼命地猎了很多山鸡什么的。总之是什么最珍贵、最稀有,只要是他能够得着的,都得给我猎下来,而且全部都要活的。

  起初他还不愿意背这些活蹦乱跳的东西,叽叽歪歪地说着什么难看。我不听那一套!不要说我又什么以貌取人,就凭他那长得对不起人民的模样,还好意思嫌人家某某级珍禽长得丑?直到我吼着逼他还钱,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扛起这几只珍禽上路。

  说来也怪,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手段,竟让那几只珍禽乖乖地睡了一觉,不吵不闹也不动,一度我认为它们因惊吓过度而被折腾死了,到后来被店家收了后才知道原来还是活的。脑中不禁一个镜头闪过,就是方世玉他娘苗翠花的大师兄使出的超级无敌点穴大法将一群鸡定住,难不成他也会使这种高招?

  到了安平城,意料之外,相当繁华,不用说肯定是赛过咱里安县。

  第一件事我便找了当地最有名的全福楼,把猎来的这些珍禽卖了,谁知其中一只头颈棕色其余灰白的小雕,竟让那老板一口价报了一百两,其余几只加起来也不过才几两银子。我有点贪得无厌,本想加价的,却被夜寻欢抢先收了银票拖着就走。

  出了店门,我便问夜寻欢那究竟是什么雕,他挑着眉轻松地说:“金雕。”

  我一听傻了眼,“金雕?!你这家伙怎么不早说?要知道那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啊!老师,请您原谅我,我竟然贩卖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生性凶猛残忍,还需要保护?你还好吧?”夜寻欢用手探了一下我的额头,确定我没有发烧。

  我挥开他的手,气道:“你个笨蛋!早知道是金雕,我至少会开价一只手以上。一百两,才一百两,你可知道损失有多大吗?真是要被你活活地给气死了。”

  全福楼的那个胖老板铁定不会烧了它,但不知道高价卖到哪儿去。唉!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飞了。都怪夜寻欢,我恶狠狠地瞪了他好几眼。

  夜寻欢舒了一口气道:“我说呢,你怎么会傻傻地想保护那只雕,原来是后悔卖低了价钱。”

  “去你的,之后再走山路,不管你用什么法子,给我多抓几只。”

  唉!当年老师谆谆教诲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国家领导人倡导我们要保护某某级濒临绝种的动物,这会儿全让我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生存才是王道嘛。如果不是我那大把的银票没了,我也不会做出此等无良之事。要知道退店赔偿可需要一大笔银子,一百两还差得远呢。

  夜寻欢先是瞪大双眼望着我,随后弹了一下我的脑门,道:“你以为抓金雕跟捉小鸡一样那么简单?卖多了只会惹麻烦。”

  他弹我脑门?这种招牌动作只有“他”才会这样对我。

  “银票拿来!”这可恶的家伙居然敢独吞。

  他揶揄道:“女人,有时候觉得你很聪明,有时候又觉得你很笨。你脑子里盘算些什么,我岂会不知?”说完,他便往一家衣店走去。

  行!不但收了我簪子,还收了我打算私奔用的银票。算你够阴险,够老奸巨猾。

  在我的坚持下,我换了一套男装,省得他以后再想以夫妻身份相称。

  很快,我们找了一家客栈安顿下来,酒足饭饱之后,夜寻欢去买马,顺便到李云娘夫家把信送到,而我则在客栈里补觉。

  本来我雄心壮志地跟自己说:我,一定要摆脱那男人。可是一想到那簪子和寻,我又忍了,何况还有被他私吞了那么多的银子。本来我想给笑笑飞鸽传书一封,但转念一想,有什么用,现在又没有ATM机异地取款,难不成让她千里迢迢来给我送银票?算了,飞封家书回去报个平安吧。唉,我真的很没用,我真的很窝囊,三十三年白活了。

  不行,我一定要压榨那家伙,奴役他,操劳死他,让他为我赚更多的钱,这样我心里才能舒坦。

  次日,一睁眼就看见昨晚我骂了一夜的男人正躺在我身旁,见怪不怪了,可惜了隔壁那间花了一两银子一个晚上的上等客房。

  “宝宝,早。”

  “大哥,今后劳烦你,把你脸上的分辨率调低点以后再来叫我起床,好吗?”

  “分辨率?”

  我推开一脸弱智样的他,起床,更衣,梳洗,用餐,出门,走人。

  和夜寻欢出了客栈,牵着马走在喧闹的青石街上,准备离开安平城,往下一站进军。

  突然间,不知道谁在人群中大喊一声:“抛绣球开始了!”

  一时间,就看见本来还在闲聊的,闲逛的,非闲聊的,非闲逛的,年纪轻的,年纪大的,有老婆的,没老婆的……一群男人,像疯子一样一窝蜂地全往同一个方向奔去,而我牵着马挡在路中间,差点没被他们刮起的那阵风卷到天上去。

  幸好夜寻欢够眼明手快,稳稳地扶住了我,我习惯性拍了拍身上,骂道:“一群神经病,抢个绣球至于这样吗?”

  一旁摆摊卖菜的一位大婶听见了,开了口,“两位小兄弟是外地来的吧?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今日是那安平城首富杨家绣球招亲的日子,不论长相,不论年纪,不论富贵贫贱,只要是独身男子接了这绣球,便是杨家的女婿。这样的条件,在全安平城内,只要是正常的男人,有谁不想去接这绣球?若接着了那可是一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更何况那杨家小姐是安平城出了名的美人。”

  这番话听得我真是头上黑线直冒,青筋暴跳,那杨家老头真是愚昧无知到了极点,哪有这样给女儿选女婿的,是个王八麻子接了都要接受,还首富呢,怎么也得挑个有才有貌的女婿吧。不过话说回来,我生气个什么劲儿,又不是我亲戚,关我什么事。

  我笑道:“难道就没有个什么不正常的男人,不想去抢这绣球的?”

  那位大婶接道:“有啊!你,他,还有他!”呃?这真是自己给自己下套。

  哦?没想到除了我和夜寻欢之外,还有个他?

  顺着大婶眼神的方向,瞧见一个一袭青衫的青年男子背对着我们,在对面的面摊上坐了下来,叫了声:“老板,一碗阳春面,加鸡蛋不加葱。”

  我轻笑,“哈,原来还真有一个奇葩。”

  没想到大婶又压低了声音悄悄说道:“那是我们县新上任的县太爷,我想他不去,怕是碍于面子。”

  “大婶,你真是好可爱。”

  喜欢吃阳春面的县太爷?

  没再理会这乱七八糟的事,我便和夜寻欢继续上路。

  谁知道才向前走了几步,只见一个红色不明之物又狠又准猛地向我砸过来。啪的一声,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我的脸。好痛哇!真是衰到家了!我走路走得好好的,也能被东西给砸到。我暴跳了起来,“丢你妹啊,是哪个不长眼的乱丢垃圾?”

  我定眼一看,原来手中抓着的红色不明物体正是传说中的绣球。

  晕!不是吧!这玩笑开得也太大了。

  不远处,一群人一边嘶喊着,一边向我们冲了过来。

  “在那边!”

  “绣球在那边!”

  “绣球在那个男的手中!”

  我一听,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便将这个烫手山芋转丢给了夜寻欢。

  夜寻欢蹙紧了眉头,带着愠色对我开口道:“洛,这一点都不好笑。”说完,他便将手中的绣球挥了出去。

  瞬间,那绣球化作片片红绸随风飘舞。

  当一群人冲至我们面前时,我心想:完蛋了!这回我们要倒大霉了。

  谁知那群疯子见了绣球化作片片红绸更加兴奋,欢呼阵阵,一窝蜂地开始疯抢地上的碎布,然后又像一群蟑螂一样集体散去,那场面壮观得让我目瞪口呆,半晌都回不过神。

  我惊愕道:“这、这、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这抢绣球的场面曾在电视上观摩过N多次,但头一次见有人是这样抢绣球的。

  谁知那位可爱的大婶又发言了,“这位可爱的小兄弟,你又有所不知了,那杨家之前就已经料想到绣球会被抢破,在此之前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若绣球真的破了,那就得凭绣球的碎布方能去参加下一场擂台招亲。”

  绣球招亲之后还有擂台招亲?这杨家还真是有一手。

  大婶又接着道:“其实啊,最吸引人的便是这擂台招亲了,最终前三名胜出者,除了第一名能够成为杨家女婿之外,那第二名与第三名还能得到一千两和八百两的奖赏。杨家向来都是大手笔的,绝不会亏待人。”

  一千两和八百两,加起来岂不就是一千八百两?天降横财,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

  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些许,“这位可爱又善良的大婶,敢问这擂台是文比还是武比?”

  大婶的脸上已经堆满了笑,“这位可爱又善良的小兄弟,据说是文比。”

  我真的好想仰天长笑,真乃天助我也。

  “大婶,敢问这擂台设在何处?”

  “城南正洪广场。”

  “大婶,你真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人。你就是个天使。”

  “天屎?!”

  “天神的使者啦。”

  和大婶八卦完,我连忙低下头,一双眼睛不停地往地上瞅着,看看还有没有抢剩下的绣球碎布。没有,竟然一片都不留给我!啊!这怎么可能?

  “洛,你是不是找这个?”

  夜寻欢手中正捏了一小块的红绸布,在我面前直晃悠。我双眼陡然发亮,如获至宝地接了过来,激动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夜某人,你总算干了件好事。”

  夜寻欢挑了挑眉,揶揄道:“你真的要去打擂台?又不急着上路了吗?”

  将他拉到一旁,我低声道:“错,不是我,而是我们。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我们的目标是……”晕!我怎么感觉下面几个字我要讲“没有蛀牙”?我顿了顿,清清嗓子接着道,“我第二,你第三。一千两和八百两。”

  “你就那么有把握你一定能得第二?”夜寻欢眯着眼睛道。

  “你不用管我能不能得第二,你只要给我负责在那堆人里抢到第三就行了,记住了,是八百两。好了,眼下你把马先牵回客栈,重新订房。我先去,你随后。来,快把它撕成两半。”我将那一小片碎布又递给夜寻欢,只见他两指一夹,手腕翻转一下,将两片更小的碎布交于我手中。

  这个色坯子,临放手前还不忘摸我手一把。

  为了那八百两,给你一点甜头吧,小样!缩回手,我很自然地拍了拍他的肩,朝他暧昧地挤了下左眼,道:“文武双全的夜神人,就让安平城善良可爱的老百姓,见识见识你的魅力吧!”

  说完,我手中捏着两片“准考证”,冲他丢了个飞吻,一溜烟儿地往城南正洪广场奔去。

  赶到的时候,现场秩序不似抢绣球时那般混乱,那群疯子正井然有序地凭着手中的红绸碎片进行报名工作。

  这一切不禁让人哑然,这财大气粗的杨家开始有点吸引我了。

  当轮到我,杨家家丁问我姓名时,我稍稍愣了一下,随后便清晰地吐出三个字,“杨铁心。”

  杨家几位家丁齐刷刷地看向我,不超过三秒钟又齐刷刷地低下头继续做事。

  帮夜寻欢报名却被拒绝了,那杨家家丁的回复是不可代报名,正思忖着,夜寻欢已立于我身旁说了三个字:“柳轻扬。”

  我偏过头瞟了他一眼,好个柳轻扬,我姓杨,你就姓柳,还轻扬,想亲我吗?抽不死你。

  原本以为擂台在报了名之后开始,岂料要到明日巳时才开始,无聊之下,也就在这安平城随便逛逛。

  次日,若不是夜寻欢叫我,我可能要错过擂台赛了。

  再次来到正洪广场时,这里已被众人围了个水泄不通,照这情形,挤进去还真有点难度。我摸了摸鼻子,切,不就是向里挤嘛,挤吧,当年挤公交不就是这么挤过来的嘛。

  原本弱智地认为,擂台会像是比武招亲那样一个高高的红舞台,当看清眼前这广场上摆满了数也数不过来的桌子和凳子,不禁有点纳闷,这杨家究竟要比什么?只见这些桌子个个都是一张桌子配四个凳子,每把椅子后面都绑了个红绣球,整个广场上也是喜气洋洋红红的一片。我怎么总觉得这场景倒像王晶拍的赌片里的赌王争霸赛?

  这杨家不得不让人另眼相看。

  当当当!几声锣响,巳时已到,只见一名身着深色缎衫的中年男子登台了,经他自我介绍是杨家的总管,那就暂且称他为杨总管吧。

  杨总管态度恭敬又不失风趣地说了一大堆开场白后,就让人给我们分发了号牌,并让我们各就各位,接着,他又开始说起这第一回合比试的内容:“麻将如今已是家喻户晓,而今日赛局,并非让各位比赛打麻将,而是比摸牌。今日这场上有三十二张桌子,而即将对擂的共计有一百二十八人,每四人一桌。每张桌子上将会有一副麻将,每副麻将共计一百四十八张牌,而每张牌分别叫什么,相信也不用杨某在此多说了。待会儿,会有人将各位的眼睛蒙上,每人将分别拿到三十七张牌。这里有个沙漏,每一桌,四个人当中,谁能在这沙子漏完之前先将手中的牌摸完,并且说对牌面,说中的牌数最多,谁就是这局的胜者。当然,还有一个要求就是每一张牌都要摆放得整整齐齐,若有一张牌放在别人的位置上,也算输,自然每个人的后面也会有人帮你记牌。请各位放心,杨家是绝对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场的各位都可以见证。这局之后将会有三十二人胜出,进行下一回合比试。好了,杨某就先说至此,蒙眼,发牌。”

  真的是麻将。

  自从五年前,我刻了副麻将出来玩玩,后来越传越广,如今已是家喻户晓,这倒是我万万没想到的。原来在这里,我就是那麻将鼻祖!如果我这个鼻祖都输了,那岂不是丢人丢到家了?

  这几年来,幸好在客栈里没事就和笑笑、戚大婶、洪大娘她们搓搓麻将,有时候少个麻友时,连开心都会上,所以还不算太生疏。

  为什么是摸牌?五年前我摸牌小胜花清晨,那场景至今我都还记得。今天居然也是摸牌,这杨家真是有点让人琢磨不透……

  糟了,夜寻欢不知道有没有打过麻将,会不会摸牌,不要第一轮就给人踢出去了。

  “各位准备好了吗?”杨总管再度开口,“第一场,摸牌,开始!”

  当!又一声锣响。

  开始摸了。

  这难度,比当初我和花清晨比试的时候要高很多。首先,双眼被蒙着,牌的位置要摸准,速度自然比睁着眼的时候要慢很多,还有,摸完后放下还要再排得整齐,这真是难啊。

  洛宝,相信自己,你是赌神再世,麻将鼻祖呢。拿出我的绝活,左右开弓。

  “八筒,五万!”

  “三条,白板!”

  “兰花,东风!”

  ……

  “瞧,那个人是双手摸牌。”

  “我单手摸还要费点劲啊!”

  “从来没见过啊!”

  众人的声音并未干扰到我,时间未到我便摸完了,拿下蒙眼布,得知只错了三张。幸运的是我这张桌子的人都没有摸完,我胜了,看来我真是宝刀未老。太好了,我离一千两又近了一步。不知道夜寻欢的战况如何?

  当的一声,锣声再次敲响,比赛结束。

  杨总管当众宣布了胜出三十二位选手的号牌,我是第一百二十七,夜寻欢是第一百二十八,除了听到我的号牌之外,最后一个我听到了他的号牌。哈哈,一千八百两!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落地,原来这家伙也会摸麻将,真是小看他了。

  杨总管又宣布明日未时将会在此对擂第二回合。

  在众人中搜寻夜寻欢的身影,看到他微笑着往我这边走来,我立即迎上前去,轻扯了下嘴角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老麻子。”

  “我师傅好玩这个。”他轻笑。

  不禁挑了挑眉,这倒是第一次听他谈自己以外的人。与往日作风大不相同,我竟然脱口而出,“那改天找他摸两把。”

  夜寻欢听了,调笑道:“干吗要找他摸,和我摸好了,别说摸两把,随你摸多久都行。”

  我双手抱拳,将自己的手指弄得咔咔直响,大庭广众之下,我狠狠一拳揍向他的腹部,很满意地看着某人抱腹龇牙咧嘴。

  我没答理这个不正经家伙的“楚楚可怜”表情,转身便往全福楼走去,打算大吃一顿,吃饱了有力气才好挑战第二回合的比试。

  走着走着,蓦地发现夜寻欢人就这么凭空不见了。这男人搞什么鬼?不会刚才被我揍了一拳就生气了吧?临走之前看他那不怕死的样子,貌似不太像啊。死家伙,大中午吃饭的时候给我玩失踪,他跑了,吃完饭谁给我付银子?

  从广场到现下我站的地方也没有几条巷子,怎么这么一会儿人就不见了?

  “柳轻扬!你死哪儿去了?你给我出来!姓柳的!姓夜的!再不出来,让我逮到了,我还会像刚才一样揍你!”

  我一边找一边喊,始终不见他的人影。

  这家伙该不是出什么事了吧?但凭女人的第六感,这附近貌似没什么异样啊。八成又不知被哪个女人给勾住魂了,罢罢罢,遇上他,真是算我倒了八辈子的霉。

  正在瞎晃悠,面前出现一面摊,我摸摸身上,貌似还有那么几个铜钱,算了,搞碗面条吧。

  刚一屁股坐下,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叫什么面,一个身影在对面坐了下来,随即一个温和的男声响起,“老板,一碗阳春面,加鸡蛋不加葱。”

  加鸡蛋不加葱?很熟悉的一句话,貌似在哪儿听过?

  我抬眼往对面看过去,一张俊逸非凡的男性面孔映入眼帘,身着青衫,虽是坐在只有半米高的矮桌旁,坐姿依然很优雅,不像我抖个二郎腿,一点形象都没有。还好他没再看我,我偷偷地将腿放下,立志做个举止文雅的人。

  眼睛左瞟右瞟了两下,我想起来了,原来是那奇葩县太爷,看他穿着的衣服和对这家面摊的情有独钟,似乎很难将他跟县太爷三个字联系在一起。我印象中的县太爷都应该像周国栋那样,卑鄙,猥琐,脑满肠肥。打住,不能再想那个令人倒胃口的家伙,再想过会儿面都要吃不下了。

  我也开口叫了面:“老板,一碗阳春面,加鸡蛋加火腿肠。”

  “火……火腿肠?这位小兄弟,火腿肠是什么东西?鸡肠?鸭肠?还是鹅肠?”老板掌勺的手停下了,摸不着头脑地问我。

  滴汗!我其实是想叫加鸡蛋加葱的,怎么开口就变成火腿肠了?我的脸部微微抽筋道:“呃?是香肠。谢谢!”

  对面的俊男县太爷勾了勾嘴角,始终把玩着手中的那双筷子,那双手真是纤长而嫩白,我看了一下自己的手,真是有的比。

  两人相互用眼神关照了几下,都未开口。

  “厉大人,你的面。”老板上面了,原来奇葩县太爷姓厉。

  “谢谢!”奇葩县太爷很有礼貌地谢道。

  “小兄弟,你的面。”

  “哦,谢谢!”我同样很有礼貌地谢道。

  面来了,真的好饿,三两下我就解决了这碗面,味道还真不赖。

  我开口问道:“老板,多少钱?”

  老板道:“十五文钱。”

  我摸了摸身上,糟糕,刚才忘了数有几个铜板,这一拿出来,数数只有八个,还差七个,晕死了,总不能叫人说我吃霸王面吧。

  我羞愧地将八个铜板递给他,小声开口道:“老板,真的很抱歉,我身上只带了八个铜板,能不能先付八个,剩下的那七个我过会儿给你送来?”

  老板一听,面露难色,“这……”

  “王伯,我替他付,一共是二十二文,你收好!”是奇葩县太爷,他帮我给了那七个铜板。

  我傻傻地只说了声“谢谢”,其他一句客气话也没有,奇葩县太爷很平淡地看了我一眼,回了一句“不客气”,转身走了。

  我摸了摸鼻子,思忖着该去哪儿呢?

  忽然间,一阵香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闭上眼深深地嗅了几下,闻起来真是让人心旷神怡,不禁让我思念起我的最爱Chanel No.5,不过这种味道远胜于它。我倏地睁开眼,寻找香气来源,我要问问这香气的主人,这香料是从哪儿买的。

  往前走没多远,却见四个身着紫衣的人从一个巷子里出来,一男三女,为首的男子戴着一张类似于蝴蝶形眼罩的面具,女的皆以面纱遮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香气应该是从那三名女子身上散发出来的。

  这四人走在这大街上,无论是外形,还是阵容,都足以引人注目。

  有人轻叫出声:“蝶宫!”

  不一会儿,四个紫色身影已消失在街尽头。

  蝶宫?寻以前有提过缥缈如仙境的蝶宫。原来他们的制服是紫色的,的确配得上这个美丽的名字。

  “洛!”那个该死的让我丢人丢到家的死猪头总算出现了。

  我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冷冷地说了一句:“银票给我。”

  他抿紧了唇,半晌,才开了口,“先去填饱肚子再说吧,走!”

  说完,他便揽过我往前面的全福楼走去,本来我想甩开他,咆哮着告诉他,拜他所赐我差点吃了霸王面,却在他揽我的刹那,闻到了他身上有股若有若无的香气,我停住,鼻子凑上前,在他身上仔细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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