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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孙:“你并没有吃两份,你把你的那份都喂了儿科病房的孩子们。看见你饿成根杉树似的,你说,那米饭我咽得下去么?”

  白:“你也饿得脸上只剩两只大眼睛。”

  孙:“我小时候生活底子比你好。再说女人的耐受能力也比男人强。你说得对,每次看着你吃完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就跟你看见孩子吃了不哭了你也会高兴一样,人初,你说你是不是这种感觉?”

  白:“同感,通感,感觉完全一样。”

  孙:“人初,人怎么会这样呢?现在的人讨厌说大话,有些话我总是想说又吓回去了,你听听我这算不算大话呢?”

  白:“好,把你的大话说我听听。”

  孙:“我有时这样想,我们两人是因为爱才来到这个世界的。女人爱丈夫,爱儿女,这爱与生俱来,这比较好理解。你呢,爱那些生病的孩子胜过爱自己的孩子和妻子。而我确实因为你的这种爱才更爱你的。感情上,有时候我不能接受,理智上,我承认你对孩子们的爱比我对你对儿女的爱更不容易做到。所以,你的爱更……更纯净一些。”

  白:“要是我对那些孩子冷漠无情,你会几十年里这样爱我吗?说了大话你再说句实话。”

  孙:“不会,至少程度会减轻。”

  白:“这就对了。不管是大话还是实话,归结到一点,我们两人都是忠于职守的医生。\"

  白人初和孙斯兰说到这里,就没有再说下去。他们走到了正义路的尽头。他们用脚步丈量了走过几十年的这条路径,丈量了他们的人生。

  正义路的尽头与新修的主干道衔接,成了几条道路交汇的枢纽地带,一座灯火通明的奶白色人行天桥凛凛地横陈于主干道中枢的上空。他们很早就听说这里有了一座桥,只是无暇光顾,今天碰上了,就不放过登临的机会。

  白人初和孙斯兰手挽手上了桥,来到了桥中央。

  凭栏四望。高处夜风习习,吹乱他们的头发。朗月偏西,天上人间同静。夜行车像性急的小伙子去会情人,匆忙地奔跑,把五彩流光漏得一地。没有一个路人。人们都回到自己的家,和这座城市一起进入了梦乡,月光和灯光,在为他们守夜。

  “人初,我冷。”孙斯兰忽然抱住身子说。

  有如神示,白人初的心瞬间震颤了。他一只手把孙斯兰的手拽到怀里,一只手绕过去紧紧抱住她的肩膀。

  在这座城市的深夜,在空旷寂静的大道上,在这个大道上空的天桥上,一位老人用他全部的力量和激情持久地拥抱他的已经不再年轻的妻子。

  “人初,你好久没有这样抱我了。”孙斯兰梦幻般的声音。

  “是的,好久了。”白人初低声回应。

  “怕有三十年吧?”

  “三十年?啊,对,三十年了。”

  “谢谢你,又给了我这样一个夜晚。”

  “斯兰,别这么说……三十年了,想一想,我们俩连夫妻生活都很少,真是对不起啊。”

  “你不属于我,你属于那些孩子……”

  “斯兰你哭啦……平静的年月里,我没有时间,激烈的年代里,我又没有情绪……”

  “换了别人,我会过不下去。只有你,叫我死心塌地地跟着你,跟着你担惊受怕,吃苦受冤……”

  “斯兰……”

  白人初看孙斯兰时,孙斯兰的眼睛正向来时方向的尽头遥遥凝望。白人初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他明白了,孙斯兰看见了同仁医院住院部大楼,看见了大楼第三层东边那一排通宵不灭的灯光。那是儿科病室,是他每天晚上将自己和灯光融合其间的地方。儿科的灯光是通宵不灭的。他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对这座城市的变化孤陋寡闻,妻子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叹。她说得对,四十年的夜晚,他不属于妻子儿子和女儿,也不属于他自己。他属于黑暗中的那片灯光。

  他值了四十年夜班。这算不算一项世界纪录?挨批斗的那段日子,除了卧床不起,每天晚上他也在儿科病室拖地清污扫厕所。每天晚饭后七点五十分,他准时离家,用十分钟走完通向住院部后门的一条青砖铺砌的小路,十一点半返回时,多半是万籁俱寂,妻儿安睡。五十年代,那条小路的两边杂草丛生,还有几畦菜地。六十年代,路两边盖了医职员工的简易住房。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小路拓宽成混凝土路,平房变成了他现在居住的几幢六层宿舍楼,路的两边是尽几十年功力长成的绿化树,当年的法国梧桐杯口粗细,如今两臂环抱不住,夏日里枝叶对面斜接,浓荫蔽日。树粗壮了,人老了。

  白人初松开孙斯兰,忍不住在天桥上徘徊,桥灯将他的身影拖得更加细长。

  这条细长的影子,早已嵌进那条小路,连同腋下那只夹了几十年的铝制饭盒。有时候下班了因故不能回家,晚饭就由孙斯兰送。后来儿女长大了,先是小天送,再是杏子。路两边的人家习惯了那条细长影子的准时出现,便常有这样的声音:快八点了吧,白医生刚刚过去;睡吧,快转钟了,白医生都回家了。只要有危重症患儿,白人初就在医院值通宵睡班,半夜三点,他会准时醒来,将病房巡查一遍,或问问值夜班的医生护士,然后再睡。这样的睡班,差不多占了夜班的一半。

  “没谁规定,是我放不下心”。这辈子,白人初只对郑惎品老师这样回答过他为什么几十年值夜班的询问,那天他说得有点压抑:“那些小生命,太脆弱了。”

  大学里,老师对学生们说,衡量一个国家的医疗水平,主要看这个国家儿童死亡率的高低。专业定向时,他选择了儿科。

  五十年代,儿童死亡率高,许多小生命就是在宁静的夜晚突然消失的。从那时起,他开始值夜班。

  记得他说完这句话,郑惎品不声不响看了他好久,然后脸朝一边说了声“你喝茶”。

  这句话,连孙斯兰他都没说。内心里,他承认这是一种软弱的感情,一种不愿被人知晓的男性的脆弱。这是否和遗传有关?可母亲生下他后大出血不医而逝,她的心性和为人不得而知。父亲被穷苦磨钝了感觉神经,对人对事对儿女,似乎也看不出人性脆弱的一面。那就是继母了。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她给自己刚满月的儿子断了奶来奶他,他活了下来,她自己的儿子却染疾夭折。被她的丈夫毒打一顿后,她做了父亲的妻子,他的继母。奶水也是遗传也可遗传吗?他宁愿相信,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只要一看见垂危的小生命他就心痛就分秒必争地去抢救;而对患儿任何的懈怠疏漏,他决不容忍。他想不明白,继母为什么会这样做,直到今天他也没想明白。山里穷,没医没药,母亲死了,继母的儿子死了,后来他的四个异母弟妹也先后死了,继母有天埋了他的小妹妹,对站在坟堆旁发呆的他说,人初,长大了,你去当个医生。

  他就学了医。他就选择了儿科医生。

  他知道他是继母用自己只活了三十天的儿子换的。他感激继母,也感怀那条逝去的小生命。

  五十七岁那年,为救一个失血患儿,他抽了二百CC自己的血应急,事后孔书记在大会上表扬他,说他学雷锋学得好。回到家他和孙斯兰纠缠不休,说事情没这么简单。他说学雷锋学了几十年,中国的社会风气怎么越学越不好呢,越学越不好为什么还越学呢。他说雷锋好,党的教育是一方面,还有一面大家都不说,就是人的本性。没有这一面,他成不了雷锋。无数和雷锋一样苦大仇深又受过党教育的人,为什么怎么学也成不了雷锋呢,原因就是少了那一面。为什么一些既不是党员又没有受过党的教育的人做的好事善事比雷锋还雷锋呢,就因为他们多了那一面。他说,比如一楼陈医生的父亲从大山沟里来,大字不识,更不知雷锋何人,八十岁的老人每天天不亮扫前后两条街;宿舍停水,他在楼下公用水管帮楼上的人家接,守着几十只大桶小盆一接一整天,你说他是学雷锋学的?宣传学雷锋,故意不说雷锋的另一面,是雷锋不好学学不好的病因之一。孙斯兰听了说他唯心论人性论,说这些话你只能对我说。他说其实唯心论人性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大家心里对某个道理都明白,却都不说出这个明白,集体保持沉默。他说关于“雷锋现象”和“学雷锋现象”,你我说了都不作数,这个问题应该由遗传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文学家们去研究。

  今天,向孔淑贞表达了竞争院长的意愿后,白人初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所根源的基本动因——对生命苦难的心痛感。

  心痛感是什么?是不是良知?他曾在儿科大会上这样说过:良知永远是最柔嫩的,一触即痛的。医院是良知的试验场,缺乏良知的人应该改行,因为他不仅不能救命反而害命。

  老院长去世后,同仁医院发生了医院历史上闻所未闻的一系列事故:老鼠咬了新生儿的鼻子。开右肺打开了左胸。支气管扩张切除术手术刀刺破心脏称为正常死亡。产妇临产医护人员分物资致使胎死腹中。医生打通宵麻将,清晨上手术台将止血钳缝进产妇子宫。门卫殴打病人和病人的母亲。人未亡医生开死亡证明,险些致不孝子活烧其母……这一切被一块“文明医院”的牌子死死遮盖着。是良知步步紧逼白人初。他只是想以他在同仁医院有限的时间存在作孤注一掷。他好像觉得自己真是没有退路了。至于成败,于他个人又有什么紧要?

  思想的精魂在夜空中游荡,无羁无绊。白人初似乎好久没有享受这种静思的快乐了。他和孙斯兰挽着手步下天桥台阶时面带了笑容——无所忌无所惧无所虑的微笑。他进入了哲人描述的“老年的快乐”。他较好地逃入了自己的“作品”儿科医学之中,当他看到他的肉体和精神渐渐被时间磨损毁坏时,便感到一种近乎恶意的快乐,犹如他躲在角落里看一个贼撬他的钱柜,而他知道钱柜是空的,所有的财产已经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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