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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林至柔说,从表面上讲可以这么理解,实际上并不是,因为她常邀请我吃晚饭,我都以忙回绝,她说邀请我十次我不会出来一次。她实际上是以此把我叫出去。斯尧说,我真搞不明白,让我是你,我肯定和她结婚了。陈诚哪点不好,当初我们学校有多少人追求她。林至柔说,斯尧,你真的不懂爱情,什么叫距离产生美?什么叫熟视无睹?斯尧忽然问,至柔,你小子和多少姑娘有过那关系?林至柔严肃地说,斯尧,你什么意思?你以为我是什么人?当着老同学的面,我敢对天说,我林至柔就这么一次。戴梦平故作惊讶地说,那你的童贞是献给了爱你十年的同学了?那她也没白爱你一场。是啊,我作出这个决定也是经过认真思考的。斯尧的心里莫名其妙地有些难过,他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但就是别扭。这时,李惟孤来了推门进来,林至柔忙站起来,斯尧和戴梦平也跟着站起来,林至柔很认真地介绍说:这是我们报社的名记者李惟孤,这两位是我大学同学好朋友,斯尧,在省政府宇宙局工作,戴梦平,在大西洋大学当教授。戴梦平说幸会,他伸出手和李惟孤握了握,斯尧冲李惟孤笑笑,没伸手,大家坐定。

  这时斯尧才发现这世上美女真是一个比一个美丽,今天在办公室他觉得戴非相长得很美,可是,看到李惟孤,马上觉得戴非相不美了,所以真是就怕货比货。李惟孤穿着非常时髦前卫但又不轻浮妖冶,大方而大气,李惟孤的头发就是简简单单的长发,头发中稍微淡淡地染了一些黄色,看上去非常舒服和美丽,斯尧估计李惟孤也就是大学刚毕业的样子。

  林至柔把四个杯子拿上来,对李惟孤说,惟孤,今天来呢,一是让你和我的两个好朋友认识一下,二呢,也是请你来助助兴,你呢酒别多喝,这瓶茅台我们四个人平分,你看怎么样?斯尧想,李惟孤肯定不同意,肯定会说出一大堆话来拒绝,却没想到李惟孤只是笑笑,没说话。林至柔倒酒真有点水平,就一次,四个杯子几乎一样多,只是有一杯稍少了点。林至柔说,这杯少的就给我们的女同胞。他说着把酒杯端到李惟孤的面前。然后自己给小酒盅斟满,来,我先带个头,敬敬我们报社的社花李惟孤同志。林至柔端起杯和李惟孤碰了一下,然后喝了一口干了。惟孤,你先吃点菜,先把鱼翅煲吃了。李惟孤羞怯地笑笑,然后拿起筷子。斯尧发现李惟孤吃的时候非常优雅,拿勺子的右手,右小指像一朵花一样翘在那里,勺子入嘴时,嘴巴只小小地张着,吃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脸上的表情平静恬淡,斯尧忽然有一种看到出水芙蓉的感觉。

  《恐龙》发完后又想着给慧慧写几句:

  写得太慢了,也没办法,晚上陪他们喝了点酒,脑子总是不如不喝酒时好用。你的身体好彻底了吧。应该是的。这些天一直在看《渴望》,在学习班看时,我就对同舍人说,我老婆就和刘慧芳一样,漂亮又贤慧。他吃惊地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他的眼光。他也是部队转业的,比我早二年兵,我们谈得非常投机,当然对我老婆也是个兵,他很惊讶。晚上我和妻子聊谈了很长时间,我莫名其妙地对妻子说,到了57岁,我们就离婚,那时,女儿也成家了,你就和女儿一起过,那样就不会孤独。我也经常来看你。她说,为什么要到57岁?我说,你不会孤独啊!帮女儿带孩子。她又问,那为什么要离婚啊?我说,有人如果要死要活怎么办呢?我总不能伤害她。她说,除非那人脑子有病,会看上一个57岁的人。她又说,行啊!反正现成的房子都有,就是差了点。我说我和你一起过了三十年,再和她一起可过三十年。她点着我的额头说,你啊,怎么永远这么不成熟,说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来。她仿佛永远不会相信我会离开她。

  实际上我也明白,我和任何人都不可能有现在这么幸福。昨天,她在外面开会,晚上坐轻轨回来,让我去车站接她。我到的比较早。我在等候的时间里,看着一批一批的人从车站出来,没觉得一个人入我的眼睛。她出来后,我老远就看到了她,她也老远就看到了我,向我招手。我对她说:“我等了二十分钟,就没觉得一个女人漂亮,还就看到了你才觉得终于看到了一个漂亮女人。”这是我的真心话。她听了显然很高兴。她坐上我的自行车,手抱着我的腰,我仿佛又回到了恋爱岁月。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再像恋爱时那样说爱我呢?晚上我还对她说,你把这爱的权利让给了别人。她说行,你最好让她们说给我听听。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我有时也在想,真是自己太浪漫了?太注重这口头上的爱了?晚上,我们在阳台,我拥抱了她很长时间,亲吻着她,我说了很多遍我爱你,她才说了一句。真的让我很失望。但我知道她确实爱我。可为什么不愿意说呢?我实际上心里明白,她觉得都这么大了,还那样难为情。为什么东方人就没有西方人那样浪漫呢?

  你现在应该在梦乡,做着幸福的梦。希望你永远开心。

  6月4日。这二天很安定。和慧慧没通电话,也没发短信。有空时忍不住还给她发短信写信。

  慧慧:中午她烧了一条鱼非常好吃。家里最大一个盆子都几乎装不下。五天的培训都把我饿瘦了。我问她是什么鱼,她说是多宝鱼。他们请我在那些大饭店里吃饭,一桌菜四五千元七八千元,也没吃到这么好吃的鱼。她看我狼吞虎咽,我看得出她非常高兴。她吃得不多,小孩怕胖也不多吃,我让小孩多吃点,说中午多吃没关系,她还是不肯多吃。我便把鱼全干掉了。真舒服。我一坐下打东西,她又把樱桃塞到我嘴里。她是个善良的人,她对她的部属都非常和善。今天觉得写得挺累的,停下来,就喂她吃樱桃,她脸上猛地出现惊讶,然后吃了。

  我身边只有1700元现钱。星期一或二我快件给你,原本想去香港时在那儿给你选一样东西,听说又不一定去了。你自己买样东西(但愿不会像上次那样让你产生讨厌的情绪),做个纪念。别嫌少,我现在也只有这点能力。你对我的判断很准确:“不是个有钱的主”。我对钱一直不太当回事,有就用,没有就不用。她对我很宽松,自己的工资自己用,家里也不用管。下周发工资了准备请朋友吃饭(上次周五没吃成)。以前请她吃饭都是我妻把菜点好我们再去的。每次吃饭她总是要我让妻子一起来,可妻忙得很。最多来敬杯酒。

  本来想有机会和你一起逛一次商店,看看有什么你喜欢的,一起买。但你是不能出来的。只能这么办了。林平那时却常让我陪她逛商店,有一次,我们在淮海路看到一个钻石挂件非常漂亮,三千八百多元,我看她看了半天,我便让营业员拿出来,要买,她坚决不让,我一定要,最后她发火了,当着营业员说:“你要买,我就和你离婚(我有些惊讶她这么说)。”她说完自己走出商店。我追出去问她为什么这样,她说,你已经买了一根项链了,这根项链很漂亮(她一直说我不会买东西,就这根项链买得漂亮),我很喜欢。我说,这个挂件不漂亮,钻太小了。所以我才想换一个。她说,这个挂件她喜欢,不用换。我知道她是在为我省钱。想想那时真幸福。那时,她说,她一走在淮海路,就能感受到我的气息,她说,她要让淮海路上每一寸路面都印满我们的脚印。

  另外再快件给你几本学生作文书,其中《我的第一次单独旅行》中有我小孩的几篇作文(《我的第一次单独旅行》家里已经找不到了,这是最后一本),都是八九岁时写的,发之前我替她改了错别字及明显的错误。我想你小孩或许用得着。

  《恐龙》写得不畅,没办法。慢慢写吧。祝你开心快乐健康。

  慧慧回信:

  不要快递钱和东西给我,没必要。书可以,谢谢。

  说你“不是有钱的主”,是因为上次你把我比做妓女,我气死了,妓女与客人不是钱与肉的交易吗?

  看完了《火焰》,本来不想说的,我看都看了很长时间,写的人一定很辛苦,但还是提一点意见吧,一家之言。

  小玉的逻辑思维有点混乱,只要有个人说爱她,小玉就愿意以身相许,而且不是玩玩的,还要投入感情,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我觉得不可信。如果那个副市长了解小玉的性格,第二天早上就不应该走,而应该抱着她,对她说爱了她很久,如果为了煽情再加上几滴眼泪,小玉一定会也爱上他的,太滑稽了,简直不可思议。

  上次看《活着生活总会好起来》也有点奇怪,被强奸后,林的第一个反应是问门外的那个人为什么不一起来强奸自己,好像那个人不肯,她就哭着跑出去了,不客气地说,她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火焰》还有些笔误。

  《恐龙》有我的影子吗?最好不要太明显吧。《冬之旅》我不喜欢,觉得有点乱。

  下面是一个博客写手写的小说,很凄婉的,你看呢?

  《等你再来》

  初来乍到,她对他表示欢迎,谁想他竟然看了她足够五秒钟,看就看吧却是那种满面笑容丝毫不隐蔽的看。

  她也一直含笑,不弄姿,也不谦逊。她相信自己的身材和面容。所以,大方,自信,胸有成竹地让他欣赏。

  他却不好意思了。其实是有点六神无主,见到这样的女子,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被压过了头的感觉。这种感觉他说不清楚,似乎是从娘胎里带来的。那眼、那脸、那腰、那腿、那衣着凑在一起就能让他目瞪口呆。

  她是这个科的科长。第一次见这样特殊的打招呼方式。虽然她的目光中已显出抱怨的情调,但她心里并不在乎,她习惯了男人们类似的眼光。何况他是自己的助手。

  他是借调来的。到这里当副科长,实际上是来当秘书。因为他是个小作家。就是那种小有名气的作家。几年前写了一部爱情小说。

  她给他安排了具体工作,为他介绍了几个科员。他们礼貌性地和他打招呼。好像他的大名人家都没听说过一样。

  他意识到,这几年有点过高估量自己。在他的记忆中,一个作家应该受众人捧戴的,虽说比不上影视明星,起码也应和二流歌星差不多吧,虽然他从内心底层瞧不起那些所谓的“星”,但目前的境况告诉他,自己连个四流的歌星都不如,也许所谓的名声大概是文学圈内的人自作主张或自作聪明吧。

  她读过他那本“成名作”。很感人,听说他要来,她又读了一遍,重新解读爱情,仿佛回到了中学时代。中学时代她就爱看小说,苦学之余,看小说是她唯一的精神享受,已成了她不可少的事。是小说,让她激动,让她思恋,让她落泪,让她企盼。

  他想,比不上四流歌星的原因,是现在读小说的人太少了。现代人务实,比如自学、函授、考研、托福读那些立竿见影的书。连中小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也被教辅书层层包围,不过他们也乐于被围。歌声成为人们的主要精神支柱,因为它直接、方便、省时、省力。他怎能与歌星同日而语呢。

  她也欣赏了他一回。她安排他和自己一个办公室,别的办公室已没有空地。他长得也太一般了,属于扔入人堆找不着的那种。可他的表情耐人寻味,他在同事们面前总是笑,不过那笑容里分明包涵着苦涩,那目光充满希望却也挡不住内里流露出丝丝失望。

  他想起自己的“成名作”。起初仿照别人的小说写,写着写着就不由自主了,哭诉着描写自己想像中爱恋过的人,激情满怀地描绘自己心中热爱着的生活。他望梅止渴般地想着写着,居然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就连从来不看小说的妻子也忍不住激动了一回。

  她有时不相信小说中动人的爱情故事,但她认定爱情是美好的,幸福的。虽然现实中她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但她仍然认为一定在什么地方有过。尽管自己的婚姻概括起来只能用三个词来形容:欺骗、交易和占有。

  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前年那篇小说再版之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现在大部分已扔进了降价和处理书的行列,也许更多的是在废品收购站。这几年他的创作热情锐减,不知什么缘故用他的话说就是找不着感觉。他常常鼓励自己托尔斯泰的书不是和自己的书一样堆在一起吗?不应悲观,不应困惑。他坚持写,写失落,写寻找,写命运,写莫名的爱,无论写出什么,总像一颗小沙粒扔进了大海,激不起一点波纹。

  她也没有过多的奢望。虽然她一直过着富裕的生活,是让许多人羡慕的那种。但她还是烦恼不断。或许她意识到生活正一天天褪尽她身上的光彩,日子正一篇篇地翻着晾着她生命的汁液,还一厢情愿地为她唱着无休无止的忧伤之歌。但她只能等,她总相信能等着什么。

  他本来住在离这里很远的一个城市,走进这个办公室。不指望什么。她是他的上司,是个阔太太,不可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却很轻易地点亮了他的目光。是因为她正点吗?他说不清。他居然用现在小青年形容漂亮姑娘的词来形容她。虽然他不再那么青春,不再那么有活力。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开始注重自己的行头,自然包括修面、穿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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