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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直为受之

  <原文>

  吕正献公著,平生末尝较曲直;闻谤,末尝辩也。少时书于座右曰:“不善加已,直为受之。“盖其初自惩艾也如此。

  <译文>

  吕公著一生从来不与人计较是非曲直,听到别人诽谤他,也从不申辩。少年时候写了一副这样的座右铭:“别人对你做了不好的事,你只管承受不来。“他当初警励自己是如此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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