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熙宁之末,诏议改元,执政撰三名以进,曰“平成”,曰“美成”,曰“丰亨”,神宗曰,成字于文“一人负戈”,美成者,“犬羊负戈”,亨字“为子不成”,不若去“亨”而加“元”。遂改元丰。见《容斋续笔》及叶梦得《石林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