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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应诏陈言之剀直

宣宗登极之初,下诏纳言,一时上书者多务剀直,而钱塘陈参议鸿所言尤切中。其论听言、用人、理财疏云:“听言有三:曰虚受,曰聪听,曰明辨。用人有三:曰随时保举,曰破格擢用,曰即事考核。”其请复日请以畿辅营田、水利二大端,亦为世所传诵。嗣请复两浙盐制,裁盐政归巡抚,遂为营私者侧目。及稽查银库,筹杜积弊诸私,人尤多不便,屡之。虽赖圣明曲赐保全,而参议已不安其位。然未几,假照截留之狱起,其弊皆由银库,连染者至千余人。吏临刑有叹者曰:“使陈公在,何至此。”亦足见参议之居官,去削棱划崖、隐酿巨祸者万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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