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败将弛法

自古败军之将。必服上刑。辽、金、稍弛其法。即国随之矣。我朝丘国公败死革爵。徙其家于岭外。自后遣将多以文臣督之。即边镇以赞理为名。而事皆归其掌握。故大将亦不敢力战深入。即败亦有分责。不得独坐一人矣。

同类推荐 水浒传 官场现形记 道德经 灯草和尚 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攻略全本 世说新语 喻世明言 史记全译本 论语 大唐狄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