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济 张稷

景德初,契丹寇澶渊,枢密使陈尧叟奏请江 【夏校改作『沿』。】 河皆撤去浮桥舟船,皆又泊南岸。勑下河阳、陕府、河中府,如其奏。百姓大惊扰,监察御史王济知河中府,独不肯撤,封还勑书,且奏以为不可。陕州通判张稷时以公事在外州,中已撤浮桥,稷还,闻河中不撤,乃复修之。寇相时在中书,由是知此二人。明年,召济为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方且进用。济性鲠直,众多嫌之,及寇相出,济遂以郎中知杭州,徙知洪州而卒。张稷亦以此为三司判官转运使。 【并见涑水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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