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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二三子问 第二十八章

  《卦》曰:“公用射■于高墉之上,无不利。①孔子曰:此言人君高志

  求贤,贤者在上,则因……用之,故曰……。

  【白话】《解·尚六》爻辞“公用射■于高墉之上,无不利”是什么意

  思呢?孔子说:这条爻辞是讲人君高怀远大志向礼贤下士发现人才,贤良在

  上,则因[人君高志相求]而为之用,所以说……。

  【注释】①《解·尚六》爻辞。■:通行本作“隼”;帛书经文作“隼”。

  【讲解】这一章“则因”后缺损字数不详,兹根据上下文义补为“则因

  人君高志相求而用之”。以供参考。这一章对《解·尚六》爻辞的解释与传

  世的也不相同。《系辞传》:“《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

  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

  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孔颖达

  曰:“前章先须安身,可以崇德。故此明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是有利也。

  放引解之上六以证之矣。”虞翻曰:“离为隼,故称‘禽’。言其行野容如

  禽兽焉。离为矢,坎为弓,坤为器。人,贤人也。谓乾三。伏阳出而成乾,

  故曰‘射之者人’。人则公,三应上,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三伏阳,为君

  子。二变时,坤为身,为藏器,为藏弓矢,以待射隼。艮为待,为时。三待

  五来之二,弓张矢发,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两坎象坏,故‘何不利之

  有’。《象》曰:‘以解悖。’三阴小人,乘君子器,故上观三出,射去隼

  也。括,作也。震为语,乾五之坤二成坎弓,离矢动以贯隼,故‘语成器而

  动者也’。”虞翻曰:“上应在三。公,谓三伏阳也。离为隼。三失位,动

  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象。故‘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也。”

  李鼎祚说:“二变时体艮。艮为山,为宫阙,三在山半,高墉之象也。”《象》

  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虞翻曰:“坎为悖,三出成乾,而坎象坏,

  故‘解悖也’。”《九家易》曰:“隼,鸷鸟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

  喻暴君也。阴盗阳位,万事悖乱,今射去之,故曰:‘以解悖也。’”这些

  解释与《二三子问》的解释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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