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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御医老谋深算,送儿子去美国学西医 (1)

  第二章 御医老谋深算,送儿子去美国学西医 (1)

  一

  程少仲到美国已经三天了。一个月前,他告别叔父、婶婶、哥哥、嫂嫂和新婚刚过百日的妻子何若菡,告别重新开张的回春堂,与另两名来美留学的中国青年结伴,从北京下汉口,转上海,乘法国班轮至美国西海岸的旧金山,再乘火车横穿美国国土,一路辗转,千辛万苦才来到这座美丽的首都城市华盛顿。

  程少仲的义父布朗.克温果然是位非常守信用的人,他在北京对程汉卿的所有承诺都一一兑现。他让程少仲就住在自己家里,和他们一家人共同生活,这就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了程少仲留学期间的膳宿问题。同时,他还安排让自己的儿子迈克和女儿索菲娅做他突击学习英语的课外辅导员与学习驾驶汽车的业余教练,并兼全美各地的导游员。他给程少仲制定的初期留美计划是:用半年时间学会日常英语会话,再用半年时间重点强化专业英语,并在此期间详细考察了解清楚美国西医体系的方方面面现状。这样,一年后,程少仲进乔治城大学医学院正式攻读药理学以及流行病学时,不仅不再会有语言障碍,对西医上述学科的认识也不会再有盲区。

  至于到时候是攻读硕士学位,还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则要尊重他本人的选择。布朗只告诉他:读硕士学位只要二到三年,读博士学位则要五至六年,先读硕士后读博士也要六年左右,但直接攻读博士,万一没攻下来,就什么学位也没有,而先读硕士毕业就可拿到硕士学位。然而,以硕士文凭就业,月薪是五六百美元,以博士文凭就业,月薪就是七八百美元,两者是各有利弊的,故而需要他自己决定。至于花费,他知道对程少仲来说不是问题,因为他知道程汉卿经常得到皇帝和太后的赏赐,动辄纹银百两,金条几根,所以,别说来美国读几年书,就是在美国住一辈子,开销也是绝没问题的。再说,从程少仲的天资看,学习成绩肯定会不错,真那样,届时布朗还可以帮他申请每月享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所以,他程少仲尽可充满信心去面对新生活——布朗这样鼓励他。并让他写信告诉家里他父亲(程少仲怕布朗伤心,没告诉他父亲被毒蛇伤害身亡的事)和所有亲人,有他这义父关照,大家就没有理由再替他程少仲担什么心了。

  正因为受到布朗无微不至的关照,正因为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落到了实处,程少仲的心情就特别好,一连三天,布朗都安排他熟悉环境和适应环境。以布朗对中国的了解,他知道坐惯了轿的程少仲,见了满街的汽车肯定会很愕然,走惯土路砖路的人,冷不丁看到这么多宽阔的柏油路,肯定会有些恍恍然不知所措,特别是路口处的指示灯,必须先帮程少仲弄明白其作用,因为在程少仲心里的交通规则只有见什么排场的车、辇、轿等如何避让,是垂手侧立,还是匍匐跪拜。此外,还有电灯,对程少仲来说也是新事物,因为他来自没有电的国家,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知识也都需一一详尽地告诉给他。当然,最重要的是建议他剪去辫子改成分头。这件事,程少仲在国内本来就想完成,因为辛亥革命本身就要求剪辫子,可因为那个三十六禁的文告里,有禁中医一条,让程少仲反感,为表示不满,索性就连辫子也没剪。现在来到美国,没有一人拖着长辫子,再不剪不行了,只好忍痛剪掉,结果弄得脖子总是无端地前倾,失去了拖累,也失去了平衡。

  与剪辫子同时,是脱掉马褂长袍、双脸的洒鞋,换上西服革履,并系了领带,这让程少仲又颇费了心机才勉强学会。对他来说,除了自身形象对环境的适应外,还有心理适应,比如在满街的汽车车流中,不惊慌,不害怕,过马路安之若素。再比如,见到金发女郎袒胸露背和完全裸露双腿的装束也不能大惊小怪,见到男女相偕或当众接吻也应心静似水……程少仲尽管出国前早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但面对活生生的美国社会风俗的万花筒,他还是有些迷惑与困扰,他深深感到自己想象力的贫乏,以致不得不经常目瞪口呆。他当时还不懂,工业革命在这个国家已进行了近一个世纪,而他的祖国还只是刚刚打开国门,向外张望,什么时候进行工业革命,在统治阶级的争权夺势中,暂时还无法顾及。他在这三天里,天天都坐着迈克驾驶的林肯车出来浏览市容,从宾夕法尼亚大道二十七号布朗家出来,转个弯儿就到了拉斐德广场。迈克告诉他,这是一位法国名将,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的最危急时刻,雪中送炭,帮助了美国人,所以得到美国人民的由衷爱戴,铸了铜像立在这片青翠的草坪上纪念他。

  紧靠拉斐德广场西侧,一座灰白色的哥特式三层小楼,风格很典雅,迈克告诉他:这座小楼名叫勃莱尔馆(Blare House),是美国总统招待贵宾之所,世界上许多政治家都曾在这里下榻。

  拉斐德广场对面就是美国总统官邸——白宫,与广场中间只有宾夕法尼亚大道一路相隔。迈克告诉他,白宫是可以参观的,但程少仲对这座美国皇宫似乎不感兴趣,迈克便连车也没有停一停。只围着白宫暗绿色的铁栅栏绕了一圈儿,程少仲看到那座宽大的院子里到处铺满开阔的草坪,草坪中间是一片白色建筑群落,只有三层高,远远看去没什么特别之处,不像中国的皇宫那样金碧辉煌、雄伟庄严。但他注意到草坪上。

  有小小的松鼠窜来窜去,还有些黑色小鸟无拘无束的飞落。他认为这种小生灵的自由,是中国皇宫里没有的。

  白宫另一面隔着宽阔的草坪对着华盛顿纪念塔,这座纪念塔自下至上共八百九十八级塔梯,一百六十九米,形状与中国的塔完全不同,要瘦长得多,像一根白色的柱子,又像一把直指蓝天的剑。华盛顿纪念塔南面是美国第三届总统杰弗逊的纪念堂,东、西两面分别是美国国会大厦和林肯纪念堂,这些建筑物从环绕华盛顿市的波多麦克河河面倒影中看起来更加壮丽。

  浏览市容太久,有些疲倦的时候,程少仲就喜欢让迈克把车停在波多麦克河畔的草地旁,眼看着河面飘荡的夕阳,听河水汩汩流淌。这时,他就可以在波多麦克河河面上结队游鸢的雁群里,捕捉到故乡雁栖河的神韵,回忆起儿时在雁栖河里练狗刨儿的欢乐情景和在河水里寻摸到雁蛋时的那份喜悦。

  “你在想中国吗?”每当这时迈克就会这样用生硬的汉语发问。他的汉语是随母亲到中国探望父亲时学的。

  “对,我的家乡也有这样一条河,也这么美。经常有大雁在河滩上过夜。”程少仲只能用汉语回答,同时打着手势。

  “那你为什么要到美国来?”迈克不能完全听懂他的话,但基本意思还是领会了。

  “不知道。你爸提出让我来学习西医,我爸认为应该学,于是我就来了。”

  “你喜欢当医生?”

  “我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是医生,我从小就背《汤头歌》,没学过别的。”

  迈克夸张地翘翘嘴,挤了挤眼睛,摊着手,耸耸肩,那意思似乎是:真有意思。然后,他好像自言自语地说:“我不喜欢当医生,索菲娅喜欢。”

  二

  索菲娅是布朗的女儿,二十岁,现在是乔治城大学医学院一年级的学生。她从小就喜欢用听诊器给弟弟迈克诊断消化不良造成的腹痛,也给妈妈霍曼的宠物狗刘易斯定时计量过心跳次数,同时,还为邻居摔断腿的鸽子实施过固定复位手术。布朗就称赞她将来肯定能成为好医生,这样,她便暗暗为自己确立了一生的理想——当个好医生。

  前几年,布朗被乔治城大学医学院派往中国上海创立教会医院——圣约翰医院。不久,又被中国皇帝请到北京,任命为太医院的御医,就有机会广泛接触中国皇权政治的许多重要人物,在为这些人治疗疾病的岁月里,得到他们不少贵重的馈赠。在回国探亲时,他把这些中国礼品又转赠给了妻子、女儿和儿子。索菲娅从这些新奇贵重的礼品中和父亲在中国期间的许多留影中,知道了这个东方古国的许多有趣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便很心驰神往,期望有机会像父亲一样,也去中国当一名御医,由此,她当医生的理想,越发坚定。布朗每次探亲她都要学些汉语,不过,她没有迈克那么幸运,没有随母亲去中国探望父亲,这主要因为她当时喜欢上了外婆家的一只猫——丹佛。她不愿离开那只猫随母亲到中国去,尽管后来为此她多次后悔不已。这次布朗在和家人商量如何安排程少仲膳宿问题时,是她力主让程少仲与他们全家共同生活的,这当然主要出于天真少女的好奇,但也不排除一个豆蔻年华的姑娘对异性青年的某种希冀与憧憬,尽管她已经有了个很要好的男朋友——同班同学日本来的川岛太郎。

  程少仲到达华盛顿的第一天晚饭后,就是索菲娅开着自己的沃尔沃轿车,拉着川岛太郎和她的另一个同班女同学玛丽、男同学英国人詹姆斯,与弟弟迈克一起陪着程少仲去观赏华盛顿的迷人夜景的。那天晚上,他们在华盛顿运河旁一个著名的公园里,抱着吉他,连唱带跳,狂欢到深夜,又去了航海者俱乐部,喝了许多啤酒才回家休息。那一夜,她有生以来,头一次失眠,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程少仲那张有些呆头呆脑的东方人面孔就浮现在她的眼前。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这张有些发呆的东方面孔,比川岛太郎那张充满狡黠的东方面孔为什么更让她有好感?仅仅是“新”与“旧”的原因吗?好像不是。那又是什么原因呢?她回答不了。后来,她索性不睡了,翻身下地,拥着松松散散的睡衣,赤着脚走出卧室,穿过走廊,又轻轻连续走下两层楼梯,便来到位于半地下室的程少仲房间的门前。她稍微停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敲了两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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