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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雄才大略的盛世君王——清圣祖康熙帝(15)

  康熙对靳辅抱有很大期望。但靳辅此时已年老体衰,在奉命向山西督运救灾漕粮时,因操劳过度在河南荥泽县病倒。皇帝闻讯,特命其子治豫前往探视,又命内大臣明珠往视,传谕留淮调理病情。但靳辅终因病情过重,于三十一年(1692年)十一月去世。康熙降旨悼念,下部议恤,赐祭葬,谥文襄。靳辅卧病时,接连上疏“陈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几万言,又“请豁开河筑堤废田之粮,并清淤出成熟地亩之赋”。康熙高度重视靳辅的建议,对其一一加以研究。其中仅高家堰堤外另筑小堤和引黄水内灌使淤平洼地两项未用,其他如重视黄河险工、加筑中河遥堤、塞张庄运口、修骆马湖石闸及占用民地豁免钱粮,涸出腴地查出升科等,一一采纳,并逐项落实。

  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到康熙三十六(1697年)年,康熙此时专注于边患,无暇亲临河工,只能依靠河督。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于成龙因父丧回旗守制,康熙命漕运总督董安国继任总督。但此人“于河工不亲巡历”,凡事都交与手下人办理,毫无建树,而且他还别出心裁,竟在临近黄河海口的马家港筑拦黄大坝,堵塞黄河河水下流,河工日坏。

  面对这样的无能河臣,康熙更加思念靳辅。

  治理黄淮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五月,征讨噶尔丹的战争胜利结束,天下没有大事,只有黄淮水患严重,经常决口,淹没了大量的土地和房屋,所以当时的主要任务就是治理黄淮。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正月,他决定第三次向南出巡,检查河道,制定策略。二月初三出发。三月,康熙南巡再经高家堰、归仁堤等处,亲自测量洪泽湖水位,发现清口、高家堰洪泽湖水低,黄河的水位较高,导致河水逆向流入湖中,湖水则无处可流,因此泛滥成灾,水淹兴化、盐城等七个州县。要从根本上治理,必须加深河底;而河直则流急,流急则沙自刷而河自深。因此康熙帝提出将清口西黄河弯曲处浚直,并将黄河南岸近淮之堤往东延长二三里,这样就可以使湖水斜行进入黄河,就不会使黄河的水发生倒灌现象。

  这是康熙经过实地考察并总结经验教训后提出的治河总设想,即筑坝与深挖河身共同实行。

  为解决下流入海问题,康熙命拆毁拦黄大坝。三月十一,康熙乘船从运河出发到了扬州,在新丰处停下来,叮嘱河臣增筑运河堤岸,并提出开挖芒稻河、人字河,引水归江的建议。

  这是康熙总结前人靳辅治河思想与经验,并有所补充和发展而提出来的。靳辅重视筑堤束水攻沙,康熙在此基础上采用了浚直河道急溜刷沙法。另外,靳辅只考虑上河,没有顾及下河,为了护堤保运,大量利用减水坝,以致下河七州县经常被淹;康熙则上河、下河兼顾,尽量少用减水坝或将其改成滚水坝,想尽办法减轻和防止下河灾情。至于改修清口,导黄稍北,也是康熙的新举措。后来康熙概括自己的治河思想是:闭六坝以束淮敌黄,通海口以引黄归海。

  为安抚人心,康熙沿途还赈济灾民,大行恩蠲。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三月谕:“蠲免江南、浙江各省州县康熙三十四、五、六年(1695~1697年)民间拖欠钱粮及淮安、扬州地区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未完之地丁漕项等银十九万两,米麦十一万石。”由于淮扬一带长期有水灾之害,米价昂贵,很难维持生活,于是康熙又命户部截漕粮十万石,发往高邮、盐城、宿迁、桃源等重灾区,低价粜卖。康熙此次南巡,最远到达杭州。四月十三日返回途中路过江宁,亲自拜见明太祖陵,并命巡抚宋荦、江宁织造曹寅负责维修,康熙亲题“治隆唐宋”殿额。五月十七日,康熙返回京城。

  四十二年(1703年)正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以淮黄告成,康熙进行第四次南巡,这次南巡主要是验收张鹏翮三年来所建河工项目。检验结果,康熙帝对其整体上还是满意,仅在微小地方作些补充和调整。如至桃源烟礽、龙窝等地,顶部十分危险,命增筑挑水坝,其中一些卑矮堤工也命增高;行至中河仲庄闸口,见其与清口相对,命改由杨家庄出口。

  康熙帝回銮时,仔细检查翟家坝、高家堰等处堤工,见王公堤单薄,命加帮高厚;高家堰大坝有一些残缺的工程,命即兴修;又命选职衔稍大、身家殷实者担任高家堰防险;行至清口,命将西坝加长数丈康熙帝。又赐张鹏翮御制《览淮黄成》和《河臣箴》诗。他在诗中写道:“使清引浊须勤慎,分势开疏在不荒。虽奏安澜宽旰食,诫前善后奠金汤。”告诫他不要疏忽,要继续努力做好善后工作。康熙帝并赐张鹏翮父张禛鲐“神清养志松龄”匾额。回到京城第二天,他对大学士等说:“向来黄河水高六尺,淮河水低六尺,不能敌黄,所以常患淤垫。今将六坝堵闭,洪泽湖水高,力能敌黄,则运河不致有倒灌之患,此河工所以能告成也。”三月十八日,康熙五十大寿,他以“四海奠安,生民富庶,而河工适又告成”,特颁诏天下,皇恩永在。

  康熙的最后两次南巡康熙于四十四年(1705年)二月初九至闰四月二十八日进行第五次南巡。这次是为了亲自检查中河南口改建工程,准备善后之规,其他“有应加修防者,亦随宜指示,以图经久”;除此之外,上一次南巡正赶上山东灾害严重,经两年大力赈济,不知“民间生聚果否殷阜”,也需要看看。三月初八日,康熙阅视杨家庄新开中河闸口及附近堤岸、民居。回到行宫,他写了两首诗。其第二首写道:“春雨初开弄柳丝,渔舟唱晚寸阴移。庙堂时注淮黄事,今日安澜天下知。”高兴之情,跃然纸上。

  康熙以实事求是态度对待河工,认为河工虽然已告成,“善后方略更为紧要”,特别要注意如何防止清口一带黄水倒灌问题。由于河工很难解决的问题是黄河水不倒灌,所以河臣往往回避此事,即使倒灌,也不敢完全承认。康熙认为黄水暴涨暴落,不可避免会发生倒灌,不能因此说治河失败,而应防患于未然,积极主动采取对策。他对张鹏翮说:“朕今亲临阅视,修建天妃闸甚当。倘黄水涨至五六尺,清水不涨,势弱不敌黄,黄水必然倒灌,亦必致之理,岂可因此即谓治河失策乎?若遇倒灌,即将天妃闸暂下板,蓄清水全力敌黄。

  不过数日,黄水即退。遇粮船过时,即起板开放,若黄水不灌,不必下板。”除此之外,他针对应修挑水坝、帮修卑薄堤坝等问题提出了建议,目的也是为了“蓄清敌黄”。他见高家堰石堤还没有最终完成,便批评张鹏翮说:“尔等惟见清口之水流出即,不思防御,倘高家堰六坝之水泛溢,则清水力弱,而黄水必复致倒灌矣。高家堰所关紧要,宜谨识之,毋忽。”可以看出康熙第五次南巡时仍强调实事求是防治水患,这对于巩固治水的成果非常重要。

  张鹏翮与两江总督阿山、漕运总督桑额,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视察洪泽湖西岸泗洲溜淮套一带地形与水情,为免洪泽湖水侵入泗洲、盱眙,提出在溜淮套一带另开河道,直接到达张福口,以分淮水之势,避免洪泽湖水异涨,确保高家堰之堤无险。但此项工程巨大,张鹏翮不敢独自做主,遂上疏康熙,恳请皇上躬临阅视。这时康熙年岁已高,不想亲自去,但是因大臣们再三要求,遂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正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二十日进行第六次南巡。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在清口上岸,在溜淮套一带查看地势和水情。他发现溜淮套地势甚高,即使挖成也不能直过清口,无助于泄出高家堰之涨水,而且挖开这条河要占去大量民田,毁坏坟冢。于是康熙立即对此建议加以否决,并对阿山、张鹏翮等大加斥责,命此河断不可开,同时命疏浚洪泽湖各口,加强排水,挑蒋家坝、天然坝一带旧河,以通粮船。二月二十二日,康熙把当地各官召在岸边跪成一排,指责张鹏翮身为河督,唯以虚文为事。张鹏翮害怕至极,于二十七日具疏请罪,康熙命将张鹏翮及联合请开溜淮套的督抚俱严加议处。康熙积累了一些治河的经验,认为治河之道“不可执一”。他说:“朕自甲子年(康熙二十三年即1684年)至今六次南巡,详观河形,一年异于一年。”这次南巡他担心的不是以前的黄水倒灌,而是“清水敌黄有余”。因而主张:“使淮水稍泄其流,乘水未长时预为绸缪,将来水虽大涨,必不致于危险”。他还强调:“应将大墩分水处西岸草坝再加宽大,使清水多出黄河一分,少入运河一分,则运河东堤不致受险;又于蒋家坝开河建闸,由人字河、芒稻河引水下江,由下河及庙湾等处入海,不惟洪泽湖之水可以宣泄,而盱眙、泗州积水田地,也可逐渐排出。水小,则下板蓄水敌黄;水大,则启板泄水,且便于商民舟楫往来。其祥符闸,口门甚窄,趁此黄水水位不是很高时,委干员将归仁、安仁、利仁三闸改宽泄水,则徐州一带民田可无淹没之虞矣。”把这些安排好了,他才回到北京。五月二十五日,康熙结束南巡回京后,立即革去阿山的尚书职务,并削掉张鹏翮太子太保之衔。

  康熙治水比靳辅又有所进步。在治水理论上,他反对人顺水性之说,而坚持让水顺人意。在实践上,他果断关闭高家堰的唐埂六坝,以蓄清敌黄,解决积沙淤塞清口、黄水倒灌问题。在思想上,他为人民着想,终不开减水坝,以免淹没人民田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康熙第三次南巡的各项部署,是其治河方案的全面体现;后三次南巡,对这一方案进行了检查和补充。实践中,根据时宜,大胆创新,百折不挠,终于获得巨大成功。

  康熙南巡六次,从背景、主要活动和所采取措施来看,都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生产和巩固政权。据《淮安府志》记载:康熙南巡治河见成效后,黄河20年间无大水患,解决了土地被淹问题,耕地大量增加,加上清政府推行休养生息政策,使社会生产很快发展起来。

  社会安定,归根到底是人心的稳定。因此康熙在南巡中也采取了许多赈济灾民、蠲免赋税的措施,来安抚百姓,稳定社会秩序。康熙南巡所经东南沿海各省,特别是山东、江苏、浙江,一直是经济文化兴盛之地,文人荟萃,士绅集中,传统的道德观念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人们眷恋故明王朝,以明为正统的思想一直比较强烈。直到康熙四十七年,浙江大岗山还出现过以“反清复明”为口号的农民起义,因此在江南地区有必要实行笼络汉族绅商士子的政策。所以康熙南巡时,不辞劳苦,屡谒明陵,拜祭孔子,进一步笼络汉族绅商,以赢得汉族地主及知识分子支持。

  尊儒重道,笼络人心

  修订明史

  康熙年间,清廷开始组织纂修《明史》。

  清朝定鼎北京的第二年便开始了编纂《明史》一事。清廷统治者任命了一些汉族知识分子主持此事,但那群人中有不少曾在明朝为官,现在又入仕清朝,对修《明史》他们不仅感到汗颜,而且担心《明史》修成会暴露出他们的种种劣迹。加上战乱频多,胜负难料,资料散在各地,一时无法收集齐全,所以完全没有什么进展。散居民间的有气节的汉族士大夫,有的不甘心清王朝取代明王朝的地位,为抗清排满而积极奔走,他们当然不愿意去做修《明史》之事。当清王朝已基本确立了对全国的统治之时,这些人见复明无望,为表达对故国的怀念,许多人开始埋头着述明史,以此来抒发对新王朝的不满。这是清初军事对抗结束后,最令清统治者头痛的问题。毕竟,纂修《明史》不仅能激发汉族士大夫们的民族情感,甚至有可能使已渐趋沉寂的思念故明之情和反清情绪重新抬头。康熙初年,四辅臣当政时发生的庄氏《明史》案正是对那些敢于借着书来诽谤新朝者的惩戒。

  禁止私人修史的历史,可一直追溯到唐朝。也是从唐朝开始便形成了新兴王朝为前朝修史,由政府组织人员、设置史馆来进行的传统。顺治二年(1645年)下令编修明史即是此传统的继续,当然也是清政府希望以官修代替和禁止私修的重要举措。但是有强烈民族意识的汉族知识分子并没有被“文字狱”吓倒。就在康熙帝亲政前后的十余年间,大儒王夫之写成了《永历实录》、黄宗羲编着了《永历纪年》、张岱有《石匮书后集》,甚至牵连到《明史》案中的查继佐,仍不怕清廷的文网威胁,写成了数百万言的《罪惟录》。这些书都是关于明代历史的重要着作。许多人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中搜集资料、考证史事,希望能写出一部流传后世的《明史》。他们抛弃一切杂念,决不仕清,不为利禄所动,不为生死所迫,专心着述,“穷年累月,矻矻不休”。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持,资料难以搜集,一己之力也难以应付繁重的工作,他们要达到目的是极为艰难的。

  早在康熙四年(1665年),山东道御史顾如华上疏给康熙帝,向他提出修明史的建议,指出大量搜集资料很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应选择博学之士,共同纂修编辑,“然后把修成的结果上交给满汉总裁,由他们决定书的内容的取舍保留与否,最终完成全书的纂修,并呈交给皇上御览,使它成为一代信史”,留传后世而不朽。修《明史》是清王朝立志完成的任务,而汉族士大夫又极为关注,把它当作怀念亡明的寄托;而这些汉族名士既不能以高官厚禄去诱惑,何不拿他们一直耿耿于怀的修《明史》一事来做契机,让这些名播天下的大儒出来为皇上效劳?这样既可以显示出清王朝的“德意”和皇上的宽大心胸,同时也提供了汉族知识分子走上与政府合作的一条途径。康熙帝后来采纳了此建议。他下令开“博学鸿词”科,并将所有取中之人全部任为史官,并亲自关注《明史》的纂修工作。与此同时,在修纂总裁官徐元文的推荐下,康熙帝又特旨召用着名学者李清、黄宗羲、黄虞稷及姜宸英等人。尽管黄宗羲以自己年老体衰以及老母在堂为由拒绝与清廷合作,但康熙帝也不怪罪他,还令地方官派人到他家中将他有关《明史》的着作抄录下来,以示对他的尊重。

  康熙帝这一政策在召用万斯同、刘献廷等人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万斯同是浙江宁波人,自幼博闻强记,后拜黄宗羲为师,“博通诸史,尤熟明代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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