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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后记青春是我们共同的名字

  写这本书之前,我曾有过一段很长的徘徊的日子。

  这么多年离家在外,生活和漂泊给了我太多感触,美好的、痛楚的、狂欢的、失落的,这些感觉与我不断遇到的人、经历的事、走过的地方融合在一起,随着时光荏苒而在我心中越积越满,我甚至时常能感到它们冲撞着我,燃烧着我,让我在人生中一些特定的感性时刻——比如灯火辉煌的异国夜晚、天涯旅途中的恍惚刹那,或是午夜梦回之时,真有冲动将其付诸笔端,一吐为快。

  然而让我痛苦的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始终止步于这个念头前,而不知该如何去写,因为我知道,一本书需要浑然一体的美感与和谐,需要一个深刻有力的灵魂来贯穿,而我所有的,都还只是一些零散的片段和镜头。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在一本旧杂志上看到陈凯歌写的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他们几个当年的云南知青,在子女成人、年过半百的时候,打算结伴回当年插队的地方看看,缅怀一下过去。到了以后,终于凭着记忆找到了自己当年曾住过的竹楼、开垦过的林地,还有那亲手种下的橡胶树。终年不散的云雾中,他们在兵团驻扎过的芭蕉林里漫步着,轻轻地说着话,克制着自己激动的情绪,突然,一个人一言不发地猛然间向前跑了起来,跑得那么快、那么急,但其余的人都没有追赶,因为他们明白,他哭了。一个五十几岁的老爷们儿咧嘴大哭起来是不想让人看见的。

  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时曾读过的《血色黄昏》,作者老鬼在内蒙古插队时经历了那么多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惨烈”的折磨,但在八年后终于得以返城的前夕,却在几近疯狂的醉酒和眼泪中明白了自己心底对这个地方的留恋。对于这个差点儿把他整死、痛苦死的老对头,此时仍舍不得对它来个彻底否定。

  这是为什么?

  我不禁想起了我来美国前,那个一场接着一场离别的夏天,大学的同窗好友一夕而散;留下我独自面对大洋彼岸完全未知的前方;而我将近四年的苦恋也在那同一个撕心裂肺的夏天画上了句号,随风而逝。可是,现在我每每想起那段日子的时候,我发现我仍有留恋。为什么?

  在美国的时候,无数次经历了孤独、迷茫、压力、夜不能寐甚至信心的破灭,但在最终毕业离开时却那样依依不舍,难以离去……扪心自问,我究竟在眷恋着什么呢?这不是我此前生命中所经历的最困惑、最焦虑、最充斥着绝望和挑战的时候吗?

  静静地想着这些,我终于明白了,不管这些岁月有多苦、有多难,它都与你最美好的青春相连,与你最纯真的那段生命相连,这就是无论它把你折腾成什么样,你都纪念它,并且永远无法否定它的原因!有谁能忘记自己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时候呢?又有谁会不记得在遥远的异乡一穷二白、只有自己影子做伴却也依然对人生和爱情都满怀着憧憬的时候呢?那是一段永远回不来的岁月,一个永远回不来的你。一个风尘仆仆却满怀痴情的你。

  忘了谁说过,没有一代人的青春是容易的,虽然经历各不相同,但那其中的苦涩和迷惘代代相通。虽然我们没当过“知青”,没经历过上山下乡,但我们都曾共同经历过一件事情,那就是——青春!

  然而我们比他们幸运的是,他们是被历史的浪潮抛到了远方,而我们远行则是为了心中的那些年轻的梦想。

  至此,我想我终于可以下笔了,因为我已找到了那一个灵魂。

  而且那是一个不灭的灵魂。

  ——献给青春,献给梦想,献给那些曾在青春梦想中熠熠生辉的远方。

  还有所有在路上和即将启程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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