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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第十章:《对她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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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嘻嘻笑起来,我见好就收,说,快收拾吧,咱去看电影。

  她扭过头来,亲了我一下,搞得我颇为陶醉。

  "糖葫芦还没吃完呢。"她提醒我。

  "我就是要跟你一路上一块儿吃,多有派啊。"我笑说。

  坐车回了北外去看《对她说》。

  其实我最喜欢《对她说》里面的,除了南美的波萨诺瓦爵士的味道,就是那段黑白的短片,热爱那种在隔绝了一切外界因素外的单纯的戏剧化的冲突。

  我热爱黑白,正如我一如既往地热爱沉默的长镜头。

  如果让我做戏剧,我会让所有的演员都穿上黑色的紧身衣,在白色的舞台上,尽情扭曲着身体,做任何他们想要做的动作,毫无顾忌。

  我以为,这是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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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三两年前拍过一个短片,当然是黑白的。

  在那个短片里,男主人公拼命地想要对一个女孩儿证实她认识他,他和她有过那么一段儿,就像罗伯-格里耶的新浪潮电影《去年在马里昂巴德》。

  女孩儿自然不承认,但在接下去的镜头里,你分不清那是男孩儿捏造的回忆,还是真实发生过的往事。

  另外一条线索是,男孩儿在宣读着剧本,对观众说,他认识这个剧里的女孩儿,他们就在那部戏里相识。

  此外,导演站出来先对观众说,那男孩儿真的喜欢上了剧中的女孩儿,后来他又说,你们两个就别演戏了。

  这是个复杂而暧昧的故事,不知道是谁在说谎,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还是镜头,还是剧本?

  谁都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相识。

  我也不知道。

  我并不想讨论他们是否真的相识,我只想用生硬刻板的语言,直截了当的场景切换,来表达一种欲望,那男孩儿的欲望,那女孩儿的欲望,那种相互联系的渴望。

  以及那种渴望背后的无奈和悲凉。

  这种在虚无的沼泽里挣扎的欲望,把她放置在黑白的僵硬世界里,实在隐晦而醒目。

  我,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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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开运动会的那个周六下午,她考完试告诉我说,这周日她妈特批她到宿舍来过夜了。

  也就是说,她到我这儿来过夜。

  我问为什么啊?

  她说她妈妈礼拜天招个朋友过来家里,就把她给踢出来了,让她爱上哪儿上哪儿待去,自习也行。

  李梦函的父亲,长年在阿根廷开餐馆,现在据说在加拿大,忙着办移民。

  我说,"那我就头戴金盔,身披金甲,踏着五彩祥云来接你了。“

  她嘻嘻地笑起来。

  她从宿舍出来差不多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些了, 我那时候已经在花园村车站那个肯德基店里头吃东西,一边做着英文听力。看到了10点过半了,我就走出去,坐一站车到紫竹院,接着等她。

  晚上实在是冷得厉害,风直往衣领子里头灌进去,我冻得够呛,一直等到11点过半她才到。在这段时间过程中,我承认有些神魂颠倒,被即将和她相会的念头彻底迷住了,以至于大晚上的等两个小时来接她。

  一下车,她就笑着颠巴颠巴地跑过来,她赶快拉住我的手,问我等了多久了?

  我还逞英雄地吸溜了一下鼻子说,撑死也就俩小时吧,没事儿。

  回到住处,已经是晚上12点了,我第二天还要上学来着,便早早睡下了,她还赖着看杂志,然后逗猫玩儿了。

  第二天早上6点半我被闹钟闹醒,浑身酸麻,尤其腰间,空空地发涨,还是硬撑着起来。

  我跟她说:"你再睡会儿吧,我去上课,今天有个考试,我大概11点多能回来,我顺便从食堂买饭回来好了。“

  她迷迷糊糊地唔了一声。

  我蹬了半小时自行车到学校,上完了课,考完试,然后去食堂买了饭菜打包,再蹬回家去。

  进去一看,李梦函正一副乖乖的模样在书桌上看书呢。

  我说,"不用那么用功吧。“

  她过来接了饭菜,说:"我也买了,零食,嘻嘻,怪味豆,我就喜欢吃这个。“

  吃完了饭,我躺床上看新一期的《书屋》和《读书》,猫爬到我的肚子上来,呼噜呼噜地开始睡觉。或许是猫把瞌睡传染给了我,不知不觉地,我也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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