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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3)

  她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却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住了两秒钟,之后坦然地冲他笑了一下。“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来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取笑自己。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呵。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的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获奖。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

  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了。他当然是要陪他在校园里四处转一转的。转到化学楼下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她。“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质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shirt,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他的女友也是极漂亮的。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一些?

  他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

  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上像蒙上了一层雾,让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

  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了。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于是,他有些后悔了。

  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

  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吵。

  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甬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的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她和好,她却笑着拒绝了。但她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

  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地想,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玫瑰。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

  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就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的。

  爱情本身不开花

  他给她的爱是没有花的那一种。平平淡淡的,不会让人想起雨天的玫瑰与烛光晚餐,充其量只会想起一件雨衣还有饥饿时的一碗牛肉面。爱情里只会充斥着热腾腾的牛肉面的味道,喧哗着一片嘈杂。

  爱上他的时候,这一切她统统不计较:不计较他的不懂浪漫,不计较他的粗枝大叶,不计较他傻傻的总是不会讨女孩子欢心。仅仅是因为爱,她爱上了没有花的他。他也爱她。不仅爱,且疼。疼与爱掺和到一起,她就仿佛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平淡却无法割舍。

  那年她20岁,他23。知道她喜欢吃无花果,他就去水果市场一颗颗的挑。挑来了,小心地将外皮洗干净,却又不伤及无花果大张着的嘴巴。那份耐性,那份认真都极让人感动。只是她没有看到。她看到的只是一颗颗漂亮的无花果,甜甜的,是一种别样的浪漫。只要有果就行了,有没有花并不重要。20岁的她懂这个道理。

  三年后,她大学毕业了。他以为总有一天她会做他的新娘,可是,一个有雨的早上,她选择了远离。他尝到了肝肠寸断的滋味。她又何尝不是?只是她不能用一段没有花的藤缠住自己的一生——她不相信不懂浪漫的他是否能在许多年后仍使她不厌倦他们的婚姻。所以,如果说她在20岁的时候拥有23岁的成熟,那么23岁的她已经不再有20岁的宽容。

  她还年轻,打起背包就去了南方,幸运地考进一家时尚杂志的编辑部,月薪高的令人咋舌。渐渐的,她习惯了吃快餐与西餐,习惯了在宴会上端一杯晶莹的干红微笑。早已不吃无花果了,无花果的季节已在她的记忆中淡去。四年后,她回家乡为外婆奔丧。

  七月天,知了的叫声中,她看到了水果市场里一排排的无花果堆。外皮是脏脏的,远不是她记忆中的那种鲜绿,原来几十颗无花果中才有一颗漂亮并且好吃的无花果。她的泪浅浅的涌上来,像家乡海边的小潮。那天傍晚,她踱到了他家门口,远远的看着他抱着一岁的小女儿开心地笑,手里还拿着奶瓶小心地喂奶。

  她竟有揪心的疼:他是个既事业有成又顾家的男人,不会开花,却属于几十个人中才能遇到一个的那种优秀。只可惜,她没有他的那份由爱而生的耐心与细心,所以才会错过了他。

  她远远的站着,后来她轻轻地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回来过,因为除她自己之外,没有人听到她心碎的声音。

  花满市,月侵衣

  去参加她的葬礼时我只有十三岁。印象中她“去”的时候表情很平静,只是三十几岁的脸上却写满了四十几岁的风霜。我是在八年后听到关于她的故事的,听故事的时候我蓦地一惊,记起了八年前她在纸上写下的那行令我莫名其妙的字:“花满市,月侵衣。”于是也隐约记起了那年的她,形容憔悴中透出些许难言的孤寂。

  而过了八年,21岁的我也正是“春天花会开”的时节吧。记得那时我打电话回家,告诉外婆我有男朋友了。讲了他如何如何的好,却也不忘数落他如何如何的粗心不仔细,絮絮叨叨地说不知道自己当初的选择究竟有没有错。却意外地听到了外婆讲起的关于她的故事。那时,她也是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吧?

  生命的花朵突然绽放,只是一夜之间就溢出了生命中最醇美的芳香——她恋爱了。爱上的是大学里与她同班的男生。那个“他”高大、细心,并且才华横溢。一切都顺理成章:从小,她就是个极要强的女孩子。在诸多兄弟姐妹中她的成绩是最优秀的。她考上的高中也是市里最好的。

  直到高考那年,她更是成为了家里祖祖辈辈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到了大学里,她又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女生。她精通三门外语,优秀得不得了。而这样的她,也一定会找一个最优秀的男生做男友的。那时,她真的感受到自己的幸福。二十几岁的世界里,除了物质上的奢华,没有什么是姑娘想要却拥有不了的东西。

  可是三年后,在她面临毕业的时候,又是一夜之间,她的光彩失了色,她的梦想碎成了片:她的男友提出了分手。沉重的打击铺天盖地而来,“轰”地一声,她周围的世界沉寂下来,只除了她一个人含着泪水僵立。她放手了。然后一个人收拾行装回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城。列车启动的刹那,站台上隐约晃动着他那双欲言又止的眼。

  她却扭过头,阖上眼。在那一刻,她在心里发誓:今生,她要找一个更加优秀的男人嫁!然后,风风光光地回来!此后,一晃就是七年。七年里,好男人不是没有,令她动心的也不是没有。可是他们总是在她的比较中落马:姓张的那个没有“他”帅,姓李的那个没有姓张的高,姓孙的那个还不如姓李的有才华,姓刘的那个又没有姓孙的体贴,姓……七年,就这样在她的比较中失去。她或许没有错,曾经的打击使她只想找一个完美得无懈可击的人。可是这样的人哪里去找?所以,她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好男人,直到一纸化验单放到她手上,她的世界也为之一黑:是癌!并且到了晚期!从此,无休无止的化疗、针剂相伴于她的左右。记得那时我们是邻居,我常腻着她不放,她也很喜欢我。那年元宵节就是随她去的灯市,灯市上流光溢彩,漂亮极了。她站在一盏荷花灯下,仰头看着那上面的灯谜。她面无表情,目光迷茫而模糊。后来,她随手扯下那张纸,信手写下一行并不是答案的字:“花满市,月侵衣”。

  直到许多年后,当我早已忘记是从谁那里知道这句话的时候,却仍记得这个美丽的句子。现在想来,只因那时我年纪小。我只记得她的笑脸,又何尝懂得她心里的遗憾?三十几岁的女人,看着同龄女子牵着儿女的手挽着丈夫在街上走,心里该不会没有几分落寞的。三年后,她在寂寞中故去。

  主治大夫说:如果她有儿女,如果有丈夫疼她,如果她能享几分天伦之乐,或许不致如此……那么,如果她不在比较中耗尽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年华,如果她不是那么要强,如果她肯珍惜那些对她好的人,珍惜她心底的每一分感动,如果……故事也真的不致如此。故事讲完了。

  外婆在电话线那端叹口气,然后郑重地说:所以,有合适的人就要珍惜,不要许多年以后再来后悔。也可能,错过了这个好的,就再也等不到更好的了。人,总是要学会知足的,可千万不要用自己的幸福去赌气。外婆又说:我祝福你们。我的泪浅浅地涌上来。一起涌上来的,还有一份迟了七年的恍悟。

  原来,“花满市,月侵衣”是我从她那里见过的句子。原来,读《白石词》时的眼熟是来自于这样的渊源。原来,这句话的全句应该是:花满市,月侵衣,少年情事老来悲。从分手到病逝,她等了整整十年!十年的光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十年的眼泪化雨,不知有多少次,一声声,空阶滴到明。耳畔却仍是那阕《鹧鸪天》:花满市,月侵衣,少年情事老来悲。

  沙河塘上春寒渐,看了游人缓缓归……

  七点想念,八点怀念

  2002年4月21日

  故事结束故事开始这样的一个日子,我和你分手了。是早就有了分歧,是早就说很累,然而,你不说分开的话。

  终于还是忍不住,终于还是问出来:是不是你早就想与我分手,可是你不肯说,于是你等,直到等到我开口?沉默了那么久,你说:是的。你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呵,然而我却一路冷下去!冷到你隔了千里远,你从电话里看不到我脸上的泪结了冰。是的,是你不要我了。

  你很早就不想要我了!可是,这不仁不义的名义,你要我来背!原来,世界上真的是有这样的人:他们从来都很高尚,却让高尚本身成为一种残忍!

  2002年5月3日

  怀念今天我在街上走,看到有卖花椒酱的,决定买一瓶。还记得第一次去你家玩,提前明明说好家里没有别人,我才安心与你吃薯片、看陈小春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你指着里面的女孩子说:她没有你好看。

  那一刻,我笑成一朵花。然而是突然地,你妈妈就回来,看见我,温和地笑。我很紧张,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她递给我苹果橘子梨,她做的花椒酱又麻又香。我突然,在花椒酱的香气里,爱上了你的妈妈、你的家。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就在大街上自己对自己笑了。有人很奇怪地看我几眼,可是我还是在笑。因为我想:原来,我可以这么坦然地想起与你有关的细节了,这真是件好事情,对吗?或许,所谓走出失恋,就是要在想念的间隙里学会怀念,直到怀念多于想念,并将想念一点点湮灭。

  2002年7月22日

  想念天很热了,济南现在的空气温度是39℃,我坐在麦当劳里,看着外面柏油路上升腾起的热气,想念北京的你。据说现在的北京,像济南一样热。那么,你有没有起痱子?

  你从来都喜欢洗冷水澡,长了痱子还用手抓,抓到脖子上那样鲜红的一道道,再用冷毛巾擦。你是不是还住在很便宜的租屋里,每天乘拥挤的地铁去上班?海淀那么多的软件公司,到什么时候你可以有好的薪水,也对自己好一点?

  什么时候,你可以让我在这样热的天气里,不再担心你会不会中暑?什么时候,你能知道,每当我想起你的时候,我的心里很疼很疼?或许,失恋的疼就好像花露水抹在了痱子上,那样灼热刺痛的一瞬,有凉意袭来——是这样的,需要去洒点什么,不甘心的痒才变成了恶狠狠的疼!

  2002年9月6日

  怀念今天一整天,我想起你,然而很从容。因为我在QQ上留言给你,问你最近是否还好,问你的工作是否顺利。我说了那么多,而你只回了两个字。你说:“还好。”你的语气平淡,是刻意的距离;你改了信箱号码,不再是我的生日;你从来不与我联系,你心里说,分手了,不要来找我——可是我听得到。

  其实我没有告诉你,这个月,我有了自己的个人主页,有很多喜欢我文章的朋友在这里驻足;我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我现在正准备考研。每天,生活多么充实,当我忙碌起来,我终于可以不想你。我甚至有些感激你,因为你的冷淡——事实上,分开了的两个人,不再合适的两个人,明知道不可能继续在一起的两个人,总有一个要冷淡。因为,总有一些记忆,需要一把寒彻心肺的刀,生生斩断。长痛不如短痛,这是硬道理。

  2002年11月28日

  想念寒冷的11月,我在对面师大的自习室里复习,身后有男孩子轻声读英语的声音,让我觉得那就是你。还记得认识你那天也是在自习室里,你读英语课文,我嫌你烦,凶巴巴地用书敲你的桌子,你吓住了,过了很久,你说:我怎么从来不认识你呢,同学?你怎么到我们班里来了?我仔细看看四周,然后发现自己走错了自习室。可是今天我又来到了这间教室,哦对了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这间自习室,现在已经成为公共自习室?我知道我没有告诉过你,寂寞的冬天,寒冷的季节,我抱紧自己的肩,想象有你在的那些日子你会拥紧我遮蔽寒风,然后我热泪盈眶。

  终于明白,原来,失恋的痛苦不是源于你离开了我,而是你曾经在我身边过。

  200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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