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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为人仁义,把握做人的根本(3)

  古人云:“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这就告诉人们:父母活着的时候要供养,父母去世的时候要服丧,丧期完毕要祭祀。对父母生时的尽心奉养,作为子女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对于长期以来维系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有积极意义。孝敬父母,还要在物质生活上赡养父母,保证父母无生活上的无忧。这是尽孝的最基本的方式!儒家伦理一直把生活上的“养亲”看作是“孝”的基本要求,看作是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父母抚养子女历尽艰辛,含辛茹苦,子女成人后应尽心尽力供养双亲,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地得到满足。这是儒家孝道的基本要求。

  敬亲比物质上的孝敬更为重要!尤其是现代社会,精神上孝敬父母比从物质上孝敬更重要!因为现代社会从物质上孝敬父母几乎没有任何难度!使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保持身心愉悦,安度晚年,孝敬父母以使他们精神上得到慰藉,感情上有所寄托。孔子当时就说过:“今之孝者,是渭能养,至寸: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说,现在的人不懂得什么是孝道,以为奉养父母,仅仅是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穿,就算是孝了,其实即便是养一只狗、一匹马或其它什么动物都要给它们吃饱吃好。所以光是养活而没有真诚的付出和尊敬,那和养动物有什么区别!孔子在这里表达了一个重要思想,即将孝与敬联系起来,这是非常正确的。儿女在经济上赡养父母,保证父母吃饱穿暖,无饥寒之虑,固然重要,可单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即使狗和马也能够得到饲养,人若养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于犬马乎?孟子也认为,“爱而不敬,兽禽之也。”所以,养亲必敬,光养而无敬爱之心,就不是真孝。孔子的学生曾子进—步解释说:“孝者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可见,曾子把尊亲放在“孝”德的首要地位。曾子还认为,如果做不到尊亲,起码不能做坏事,以免使父母受辱。他把物质生活上的奉养看作是孝的最低层次。“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做子女的对父母的年龄不可以不知道,一则,过一年添一年寿,为此而欢喜;再则,父母年事越高,尽孝的日子越来越少,为此而忧惧。

  如何尽孝是需要真心和细心的。当父母有了一定的年纪,除了熟记父母的年庚,给父母过生日既要替父母高兴,还要为父母的渐渐老去担心!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有些人整天忙于自己的事情,而对父母的关照有些忽略,一旦当操劳—辈子的父母突然去世,就会悔恨不已,甚至遗憾终生。岁月易逝,作为子女应当知道父母的年龄,看到父母的年岁在—天天地增长,要有行孝的紧迫感。孔子的目的正是提醒人们要注意父母的日渐衰老而及时行孝。当父母的年岁较高时,尽量不要出远门,如果是为了求学或事业,非得远游的话,一定要有一个妥善的方法把父母的生活安排好再走,并要告诉父母去向,以免父母牵肠挂肚。这是仁道在家事上的具体表现。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当父母故去以后,要做到“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意思是:父母死后,在没有父母管教的情况下,仍然能三年不改初衷,一如既往,这个人可以说是有孝道修养的。离开父母后,三年中对父母的敬爱之情仍深系于怀,不改变对父母行仁孝的天道。这是做子女的本分,有这样情怀的人永远会把父母的养育之恩记在心中,能做到这样,可以说就是一个孝子了,我们每个人理应都当如此。

  孟子列举了五种不孝的行为,和我们自己的行为对比一下,以作参省!“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说:“世俗所说不孝的事有五种:手脚懒惰不肯做事,又不能够奉养父母,是第一种不孝;喜欢赌博下棋,又好饮酒,不能够奉养父母,是第二种不孝;贪爱财物,偏爱妻子,不能够奉养父母,是第三种不孝;纵情于耳目之欲,涉足声色场所,使父母受辱,是第四种不孝;喜欢逞血气之勇,与人打架争斗,连累到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感、责任感以及集体主义的自我奉献精神,甚至对祖国的热爱、民族的骄傲之情都是发源于“孝道”,都是“孝道”在个个时代的具体彰显。“孝道”寄托着历史的厚重,链接着过去与未来,它既表现为一种自我天性的良知,也表现为对人类本身的成长历史的尊重。“孝”和“文”,合为一字就是教,因此,要发扬孝的精神,我们还是要提高自我认知,对社会的认知,教育是提升孝道,教人子行孝的重要途径。我们也呼吁社会,子女对父母的爱,以及推及他人的爱的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夫妻和谐,相顾相助,成君子之道

  【子曾经曰过】

  “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

  -------《礼记·哀公问》

  【智者感悟】

  古时候的三代圣主帝王当政,必定用一定的礼节来敬爱他们的妻子。因为,妻子,是各种亲情关系中最为主要的一个,怎么能不敬爱她呢?

  夫妻彼此间的情感是多种多样的,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可以说它是人生中最亲密而又特殊的人际关系。和谐的夫妻关系不仅使人感到无比的幸福,更是一股无形的精神力量;同时也是一种很具体、很强大的助力,给人在家庭以外的各个方面以有力的支持,帮助人在事业上谋取成功。营造完美的夫妻关系,与其他许多艰难而伟大的事业一样,是一个赢得人心、赢得合作的过程,是需要用心血去经营的。它需要耐心,更需要智慧;需要胆识,更需要谋略;需要做人的技巧,更需要收服人心的合理方式。

  以宗法制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社会,把夫妻关系看得极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国是家的扩大,社会规范是家庭伦常的延伸,故此十分重视家庭和妇女的作用。夫妇之际,是人道的大伦。先秦儒家认为夫妇之间的关系是各种社会关系最重要的一个。儒家所重视的五伦,包括夫妇、君臣、父子、兄弟和朋友。其中有三大伦,按照“自然的顺序”应该是先有夫妇,再有父子,后有君臣。虽然从古代到现代,人类社会经历了很大的变化,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妇之道是人伦之始,这是人类社会所恒久不变的。“夫妇正则父子亲”,有了夫妇之间的相互尊敬与和谐,才能有父母与子女之亲、兄弟姐妹之爱,也才能“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如《周易·序卦传》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措)。”就是说,夫妇关系是社会当中最基本的关系。夫妇关系是产生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没有夫妇关系,便没有父子关系,也没有兄弟关系,也不可能有君臣关系,更不可能有朋友关系及社会成员的有关系。可见夫妇是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伦!后来晋代的韩康伯在注解《序卦传》的这段话时,说:“咸,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夫妇之象,莫美乎斯。人伦之道,莫大乎夫妇,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以崇人伦之始,而不系之于离也。”唐代的孔颖达在注解《诗经》之首篇《关雎》时也曾说:“以夫妇之性,人伦之重,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三大伦之间的自然顺序,其实本应该就是如此。只不过到了后来,为了更好的实行君主专制,随着“三纲五常”的兴起,“君为臣纲”成为首要的教条,所以夫妇一伦的地位才降低。虽然在魏晋南朝有“君父先后”的争论,但自唐代以后又恢复并强化优化了君权的地位。

  《中庸》所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意思是说,要想成就君子之道,要先从妥善处理夫妻关系开始。儒家认为,做君子,行君子的忠恕之道,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从夫妇之道开始。如果对妻子都不能行君子之道,对外人就更不可能了!所谓的齐家也不过是正确、稳妥的处理夫妻关系,只要处理好夫妻关系,家庭自然和睦安定。明清之际的唐甄认为,人伦之道从夫妇之间的相互尊敬与和谐开始,“敬且和,夫妇之伦乃尽”。而当时的人伦不明,“莫甚于夫妻”,“人而无良,至此其极”。针对此,他提出:“恕者,君子善世之大枢也。五伦百行,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不恕于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唐甄解释恕道为“君子善世之大枢”,这符合孔子的思想,也符合当今普世伦理所谓“道德的黄金律”。唐甄提出“五伦百行,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这是恢复了儒家所重视五伦或三大伦的“自然顺序”,符合《中庸》所谓“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的思想,恕道的推行是从夫妇之伦开始,人与人之间的所有伦理关系和道德行为都应该遵循忠恕的原则。

  “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故事就体现了宋宏的君子风范。光武帝有一个姐姐湖阳公主死了丈夫,独居宫中,终日抑郁寡欢。光武帝很敬爱这个姐姐,想在大臣中再为她找个丈夫,故意与她谈论朝中大事,顺便谈起大臣们的人品、言行,想看看姐姐的心意如何。湖阳公主说:“依我看,朝中所有大臣,人品、才学、气宇都不及大司徒宋公!”光武帝知道了姐姐对宗弘有爱慕之心,就告诉湖阳公主,想把她嫁给宋弘。公主听了,又羞又喜,却也欣然答应。光武帝一心想促成这件事。但是,宋弘是有妻室的,公主当然不能给人做妾。所以,若要把公主嫁给他,只有让他先把妻子休弃了才行。光武帝一心想促成这件事,特别安排,让湖阳公主坐在屏风之后,然后召宋弘入宫。谈完了公事,光武帝闲闲的提起:“有句话俗话说:‘人,有了地位就换朋友,有了钱财就会换妻子’,你觉得这是不是人之常情呢?”他的本意是想试探宋弘的心意;如果宋弘认为这是人之常情,就可以往下谈,要宋弘休妻,当湖阳公主的“驸马”了。没想到,宋弘神色庄重的回答说:“我所知道的,与陛下说的不尽一样。我只听说:贫贱时交的朋友,是绝不可以忘掉的。曾陪你过穷困日子的妻子,也是绝不可以抛弃的!”光武帝听了,只好跟湖阳公主说:“这事办不成,你还是死了心吧!”而宋弘的这句话,却留了下来,成为后世君子的人格指标。君子应该“勿厌故,勿喜新”。物质、人情皆有新旧,喜新厌旧,就会造成浇薄寡恩的风气,所以古人曾说:“与其结新交,不如敦旧好。”宋宏回答光武帝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正体现了一位谦谦君子的德行,能坚守婚姻,不喜新厌旧,攀附权贵的品质。

  儒家提倡,夫妇之道要以“恒”为训,以“和”为贵!“恒”更就是要忠于家庭和配偶,保持夫妇之间的恒久不变关系,切不可朝秦暮楚,朝三暮四!“和”就是琴瑟和谐,夫妻恩爱,永结同好。《周易·序卦传》云:“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可以看出,“恒”是夫妇本来就应该遵守的本分。人们经常用“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等成语来祝福新婚夫妇,可是怎样才能做到夫妇关系的恒久不衰呢?儒家认为“相敬如宾”是夫妻关系保持永恒的重要条件。

  《礼记·文王世子》中说夫妇之间应该“爱之以敬,行之以礼”,夫妇之道,在于“上床夫妻,下地君子”,“相敬如宾”,礼义相待,彼此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能达到历久弥新的效果。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距离产生美。中国旧式婚姻,主张门第相当,才貌相配,有老成的人为之主持,结合之后,又主张亲而不狎,相敬如宾;这样,婚前既有相当的客观的条件做保障,婚后又有一些培植的功夫来维持,旧时夫妇关系的所以能历久相安,这些显然是原因的一部分了。“相敬如宾”是一个原则,其目的是以适当的距离添加彼此的思慕,增加美好的想象,从而起到维持婚姻长久的作用。相传金圣叹曾经把妻子送回娘家,过上一段时间,又鼓乐喧阗的用花轿把她抬回来,这虽未免过于轻忽,但就“距离之美”而言,还是可以接受的。“上床夫妻,下地君子”就是对这个原则的注解。

  梁鸿、孟光夫妇的故事堪称“相敬如宾”的典范。据《后汉书逸民列传》记载,梁鸿年少入洛阳太学受业,博览群书,学问渊博,后归故里。乡人仰慕梁鸿为人诚信,品行高尚,竞先前来议婚,但他不愿轻娶平庸之妻,一一谢绝。孟家有一女,体肥面黑,三十不肯出嫁。父母问她缘故,答曰:“必得梁鸿寻样的贤士方才嫁”。梁闻其言,心中称奇,遂聘娶为妻。孟女深知梁鸿有隐居之志,便穿上布衣,向丈夫表白自己能吃苦,愿与之隐居。梁鸿大喜,说:“能侍奉我于山林,这真是梁鸿之妻也!”于是为她起名孟光。不久,两人隐居山林。不慕功利,安贫乐道,以耕织为生,空闲时以读书、吟诗、弹琴自娱,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后因得罪官僚,梁鸿只得易姓改名,与妻子避居于齐、鲁一带,最后又逃隐于吴地。夫妻两人一贫如洗,只得寄居于人家堂下的次屋中,梁鸿以为人春米养家活口。生活即便如此困窘,夫妇二人仍相敬相爱。每当梁鸿收工回来,孟光即刻准备饭菜,并低下头,恭恭敬敬地双手将案(食盘)高高托起,与眉毛齐平,请丈夫进食,以此表示自己的恭顺与敬意。旁人看见都非常惊异,称:“能得到妻子如此贤德,定非凡庸之人。”此后,“举案齐眉”之事便渐渐被流传开来,而粱鸿与孟光也被后人标榜为恩爱夫妻的典范。

  即使夫妇恩爱也要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严格区分各自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幸福长久。儒家认为夫妻之间的分工,也就是五伦中讲的“男女有别”,也是保证婚姻恒久的重要条件。“男女有别”其真实意义在于,强调丈夫与妻子在家庭中有不同之本分,彼此间要懂得如何对待,才能营造美满幸福之婚姻生活。夫妇有别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重男轻女,也不是男女平等,而是指男女的应该各自有自己的任务,要使双方相辅相成,发挥互补互助的作用。男女有别的传统伦理道德秩序,可以保持男女的本色和纯洁性,为建立幸福的家庭打下坚实的基础。客观上讲,男女之间的生理、心理、性情、体格、才能都千差万别,男女的结合,使婚姻生活中能借对方之优点、特性,以弥补本身之弱、缺点,故彼此间当诚心相待,相敬如宾,相顾相助,恩爱相处,安渡一生。

  孔子特别强丈夫调要尊敬妻子,他说:“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丈夫的责任首先是齐家,最重要的是要尊敬妻子,然后就是养家糊口,建功立业。不管古代还是当今社会,尊敬妻子都是一项丈夫必须遵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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