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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到了隔周,明天就是之前说过的那场婚宴。被慎重其事地挂在墙上的,正是小鹤历经长期苦恼,苦恼到最后,终于散尽手头上所有的钱,买下的「香奈儿」(Chanel)粉红色套装。

那通电话,是在小鹤一如往常地认真观看NHK国营电台气象预报时打来的。她每晚毫无例外总会看气象预报,参考天气及气温拟定服装计划。就算是个不折不扣的「服装傻子」,如果做到这种地步,也不得不让人赞叹一声「了不起」。

我一接电话,发现对方是小鹤在店里感情最好的女生。她感觉似乎很慌张地说了句:「小鹤在吗?」

「怎么啦?」小鹤以和平常一样的口吻接起电话应答。我边看电视,边吃餐后的冰淇淋时,猛然发现挂上电话的她就站在我身边。那张脸爬满泪水,湿成一片。

「什……什么?怎么了?」

我大吃一惊这么问,是谁遭逢不幸了吗?

小鹤激烈啜泣,拼命地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只能发出「咻咻」的痛苦喘息。她烦躁地指向挂在墙上的套装。

「那衣服怎么了?」

我接过小鹤的手,让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总觉得事情非同小可。

「那衣服、一样的、小惠她……」

小鹤断断续续地说,我因此稍微摸到头绪,这么问:

「是那个叫做小惠的女生,明天会穿同样的衣服去吗?」

小鹤双眼泪如泉涌,一边数度点头。我叹口气,那还真是蛮可怜的,可是也没必要露出如丧考妣的神情,哭成这样吧。都已经是个大人了呀。

「听说是敦夫买给小惠的,刚刚麻里在电话跟我说,是同一件粉红色香奈儿的……那衣服,我以前跟敦夫说过我想要,可是,为什么偏偏是跟那种不起眼的女生结婚呢?」

小鹤吐出这些话语,我则窥视她的脸。

「等等,明天要结婚的是谁?」

「小……惠。」

「有人买香奈儿套装送她的是……?」

「小惠。」

「明天是谁和谁要结婚?」

「小惠和敦夫。」

光说完这几句话,小鹤「哇」地一声崩溃哭倒在地板上。

不必多问就已经很清楚了。小鹤喜欢那个叫「敦夫」的,但是,被选上的却是那个既没有自己漂亮,也没有自己时髦的「小惠」。

这也可说是常见的失恋情节吧,不过我莫名地就是为小鹤感到心痛。

香奈儿的套装应该得花上三十万圆吧,小鹤是靠自己的钱买下来的。她不惜删减伙食费,为了节省交通费别说不搭计程车了,就连公车也不搭,可是她却不曾对我说过什么「借我钱」。

「小鹤,你喜欢那个叫做敦夫的人吧。」

她死命压抑呜咽,一边点头。

「被甩了吗?」

「不是,我想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喜欢他。」

这番如同高中女生的发言,让我呆若木鸡。

「你没想过去跟他表白吗?」

「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嘛。」

听她如此断言,我的双眼圆睁。

「我是个丑八怪啊。」

啊?我张大嘴巴。这个人,到底在说什么东西啊?

「单眼皮、鼻子又圆,根本就是个丑八怪啊。而且又不是说工作很行或家事很拿手。书也是,从来没有看到最后过。只会盲目跟流行又俗气,唯一的兴趣只有打扮,结果呢,买来的衣服没多久就腻了,然后扔掉。哪像安奈或小惠你们这种有品味的人,你们才不会做这种事吧?像我这种笨女人,怎么可能被男人珍惜嘛。」

我呆呆地张大嘴,我完全不知道小鹤是这么看待自己的。

「小鹤才不是什么笨女人。」

「敦夫就是这么说的。」

「我才不管敦夫怎么说,我可不觉得你是笨女人喔。」

小鹤持续哭个不停,我轻抚她的背部。她直到半夜仍然哭个没完,等到东方天空逐渐露出鱼肚白时,才终于进入梦乡。

隔天,小鹤发高烧,结果根本就去不了什么婚宴。她后来整整发了三天高烧,花了一周的时间,才总算能去上班。

等到烧一退,小鹤简直像脱胎换骨似地变得活力充沛,还说什么想把衣服全卖到二手衣店,要我帮忙整理。

我很明白她是因为失恋而自暴自弃,可是再怎么样也没必要做得这么极端。不过,她就是不听我的劝,向朋友借了辆箱型车,把家里堆积如山的衣服全塞进车里,跑到二手衣店去。

全新的香奈儿套装毕竟有卖到高价,但是其他衣服的价钱就没有想像中那么值钱。和CD那些东西不同,衣服只要穿过一次,不论看起来多新,都算是旧衣服了。

我和小鹤一起去把箱型车还给她朋友,然后转搭地下铁回家。地下铁漆黑的车窗,反射出小鹤苍白的脸庞。是因为瘦多了吗,看来比以前更成熟了。

「小鹤。」

我抓着吊环说。

「嗯?」

「去吃顿饭吧?」

「是啊,现在也有钱了。」

「在那之前,要不要先去伊势丹?」

小鹤缓缓望向我。因为比我高了十公分,只见小鹤以细长秀丽的双眸俯望我,那双眼睛轻柔地眯起。

「……要去吗。」

「去买件新衣服嘛。吃饭的话,吃汉堡就好了。」

「是啊,秋装也已经上柜了。」

我和小鹤于是在新宿三丁目下车。即便强自镇定,小鹤的背影看来总觉得好开心,我莫名地也跟着兴奋起来。管他是笨蛋还是什么,就是有种「活着」的感觉,这样比起乖乖地龟缩不前要好多了。我偶尔也上街去买买最流行的服饰吧,还要请小鹤教我化妆的技巧。

枕友

恋爱和结婚是两码子事。延伸而言,两者的差异犹如儿童泳圈和救生艇,我在蛮年轻时就已经了解这个道理。

不过,我直到最近才了解,原来恋爱和性也一样是两码子事。这种事书上通常不会写,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

其他人到底有多少「炮友」,我没试着去问,所以也不知道。

不过我觉得,应该不只我一个人。大家对此绝口不提,都是因为有不能提的理由。毕竟这种事也不能拿出来炫耀。正是因为不能曝光、不能公开介绍,才叫做「炮友」的吧。

和真正喜欢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做爱。

我被激烈震动的按摩棒旋进身躯,淌着口水,发出几近惨叫的喘息声,一边这么想。身体那个所谓「小穴」的洞口被异物插入,极乐之网因此紧绷到疯狂边缘,即便如此我仍然恳求着「再来、再来」。

和相爱的人,哪可能做出这种事啊。不论谈的是多正经的话题,彼此只要一想起那时候的蠢样,什么都谈不下去了。

廉价宾馆的镜子里反射出丑陋的我和丑陋的男人。越是写实的、越是丑恶的姿态,越让人眷恋。我们毫不厌倦地持续重复犹如低级无码影片中的行为,换方式、换道具、换体位。

好爽、好痛、好恶、好臭、融化了、好苦涩、好想吐、让人轻蔑、爽到要死、不断高潮、攀越颠峰、愉悦至极。

我勉强撑起筋疲力竭的身躯,到浴室冲洗身上黏答答的汗水和精液。然后,当我穿上衣服、整理头发时,总会感觉那股虚脱无力感莫名其妙地消逝。随之袭来的,是健康的空腹感。

「肚子饿了。」男人笑说。「去吃点东西吧!」我也笑了。我们手挽着手步出宾馆,走进一家映入眼帘的居酒屋。那是一家绝不可能和丈夫走进去的便宜连锁酒馆。

就算是以称不上干净的酒杯所灌下的啤酒,和冷冻食品的炸物,我还是感觉很幸福。男人聊着公司某人搞外遇,低俗的八卦,不过我仍微笑倾听。

啊,我直到刚才都在和这个男人做呢,我感慨万千地想。仿佛卯足全力冲刺四百公尺,好痛苦、好痛苦的性爱。仿佛身处两千公尺深海,好黑暗、好沉重的性爱。不论是那条诡异花纹的领带,或是据说是忘年会抽奖抽到的廉价手表,都让那甜美的回忆变得苦涩。

帐单当然是由我买单。男人笑着说声:「被你请饱了。」

这是关于结婚和恋爱是两码子事的故事。

我第一个男友是高中时期同学,从十八岁起持续交往五年。有时像个孩子工倔强又顽固,却也是个开朗的开心果。和他一起玩很快乐,我们嬉闹、大笑,在一起好几个小时都不腻。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没想像过和他结婚、组织家庭。

从小就喜欢阅读外国童话或世界文学全集的我,满二十岁时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位译者。虽然不知道当不当得成,但是我总觉得这和想当个必须拥有与生俱来闪耀才华的小说家不同,翻译的话,只要够用功、努力磨练技巧,似乎就能够当成。我就是这种人,明确订出前进的方向,然后根据这样的目标一天一天地过。相对而言,交往五年的那个男友不论任何事都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也可以说,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神经质的我,就是喜欢天真烂漫、不会挖苦的善良心肠等,总之就是和我沾不上边的人格特质。但是,我觉得实在无法和他一起生活。

我拒绝了他的求婚,我觉得他似乎也很清楚自己会被拒绝。彼此当时都才刚踏入社会,在拼命适应新生活的情况下,从此没再见面。我们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再碰面了吧。但是对我而言,和他之间的许多快乐回忆都是宝物,他是教会我恋爱美好的重要的人。

我拒绝了求婚。不过,这也让我对于至今仅止于模糊思考的「结婚」,拥有了明确的愿景。

如果要结婚,我想和结婚会有好处的人结婚。虽然这话一说出口,立刻就会引发反感,但是我就是这么想的。说「好处」可能有语病吧,我希望藉由结婚,让目前的问题多少能朝解决的方向发展,或是目前的不方便变成方便、有难时能够互相帮助。我不要那种把老婆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我希望找个价值观相近、能让我尊敬、还具备身而为人的可爱之处,这样的男人比较好。

我后来也找到这样的男人。那个人是我晚上就读的翻译学校讲师,是翻译界的中流砥柱。我本来以为年近四十的他一定是已婚,结果某天却听他亲口说出自己单身,心跳顿时剧烈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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