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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吉姆满嘴粗话,也不知道从哪儿学的,不过肯定不是从我这儿。

我问:“你觉得这身衣服真的会让她们开心吗?”

他说,那会使她们像在乡下过一天那么高兴。

这句话使我下了决心。那天傍晚天气不错,于是我就出去了。

我回来以后就脱掉衣服,用威士忌从头到脚擦了一遍,又把脚泡在热水里,胸口还敷了一块芥末膏。我喝了一盆粥、一杯加热水的白兰地,将牛脂涂在鼻子上,才去上床睡觉。

这些基于我天生的强健体格而采取的激烈果断的措施,全都是为了挽救我的性命。不过,说到那套衣服!咳,算了,那已经不是衣服,而成了一块刮泥板。

我的确曾为那身衣服高兴过,结果总是事与愿违。在这个世界上,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过什么东西,每次总是到了什么东西遇到不幸,我才开始喜欢它。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听话的老鼠,我像别的男孩子喜欢老水鼠那样喜爱它。后来有一天,它掉进了一大盘奶油醋栗汁儿里,那本来是凉在厨房里的。谁都不知道那只可怜的生灵后来如何,直到吃饭时有人要求添菜,才弄清了它的下落。

我实在讨厌雨天,城里的雨天,至少我对水的厌恶比不上对泥的憎恨。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泥巴似乎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吸力。我只要提一件事就能够证明这一点:倘若街上全是污泥,你在街上见到我,我准是一幅几乎被污泥窒息的狼狈相,这全都由于我能成功地把污泥吸到身上,如同那位遭到雷击的老太太说的那样。别的人雨雪天可以出门,在外头走上好几个钟点,身上一点泥也沾不上;而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要过一次马路,回家时的模样就简直不堪入目了(小时候,我可怜的母亲就时常这么对我说)。倘若全伦敦只推选一位泥巴大王,我确信我肯定会力拔头筹。

我希望能回报这种厚爱,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对所谓“伦敦大雾”怀着恐惧。在雨雪天,我一天到晚都在受罪,我觉得憋闷,所以就脱掉浑身的衣服,躲在床上,以彻底摆脱污泥的困扰。这的确是一种解脱,在雨雪天,一切事情都不对劲。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是在我看来,雨雪天时,街上的人比平时多,狗比平时多,闲逛的人比平时多,出租马车比平时多,大车也比平时多。而且,它们都比平时更喜欢挡你的路,个个都难以对付——除了我以外,这使我好不恼火。不知道为什么,我还发现自己在雨雪天带的东西总比平时多,当我拎着一只提包、夹着三个包袱、外带一份报纸的时候,天就会突然下起雨来,弄得我连撑开雨伞的工夫都没有。

这使我想到我不能忍受的另一种天气,即4月的天气(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总是在5月才到来)。诗人认为4月妙不可言,由于4月连自己在5分钟里想什么都不清楚,故而诗人把4月喻为女人,并由此认为它应当极富魅力。我本人却不喜欢4月。一位姑娘的瞬息万变完全能为人们接受。倘若某个人先是痴笑,然后为了一模一样的原因抽泣,时而咯咯傻笑,时而满脸阴云,时而粗鲁,时而温情,既脾气暴躁,又活泼乐天,既吵吵闹闹,又寡言少语,既热情奔放,又冷若冰霜,既超然恬淡,又多愁善感,一切都同时表现出来(注意,这不是我说的,而是诗人们说的,人们将诗人誉为鉴赏这种事的行家),那么毫无疑问,跟这种人打交道会极为开心。但如果是天气,这种瞬息万变的短处却更加明显。女人的眼泪不会把人淋个精湿,而雨却可以做到。女人的冰冷态度不会造成气喘病和风湿症,而4月的东风则往往使人罹病。对有规律的坏天气,我能事先有所准备,应付过去;但是,瞬息万变的坏天气则叫我无所适从。我浑身精湿的时候,若猛然抬头看见一片朗朗蓝天,会格外气急败坏。一阵倾盆大雨以后,太阳露出笑脸,仿佛对我说:“天哪,你不想抱怨自己浑身淋透了吧?哎哟,我太意外啦,我只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这情形会使我怒火中烧。

在英国的4月里,你既来不及撑开雨伞,也来不及合上雨伞,尤其是“自动的”(我指的是伞,不是不请自来的4月)。

某年4月我曾购得一柄“自动伞”,不料使我饱受其害。当时我没有雨伞,就到斯特兰德林街一家商店,问有没有雨伞。人家回答说:

“有。先生,您要哪种?”

我说要既能挡雨、又不会使它自己被忘在火车车厢里的那种。

“来一把自动伞怎么样?”店员建议说。

“啥叫自动伞?”我问。

“啊,那东西实在是妙不可言。”那个人略带几分热情地回答道,“它会自动开关。”

于是,我买了一把,而且发现店员没有撒谎:那把伞的确会自开自关,我根本就控制不了。下雨时(那个季节的确每隔5分钟就下一次雨),我用力把它撑开,可它一动不动,我只好站在雨里和那倒霉玩艺儿搏斗,摇晃它,咒骂它,而此时,瓢泼大雨却正往我身上浇。后来刚刚雨过天晴,那古怪东西却突然“叭”的一声猛地撑了起来,而且再也合不上了。这么一来,在一片晴朗的蓝天下,我不得不举着雨伞招摇过市,心里恨不得立即下雨,这样人家才不会以为我的精神出了毛病。

雨伞出人意料地合上时,还会把你的帽子打飞。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丢了帽子的男人会显得极为可笑。突然意识到脑袋上光光的,无可奈何的痛苦会迅速掠过脊背,而这是肉体注定要遭受的最难以忍受的病痛。于是,你就拼命追赶帽子,还有只喜欢激动的小狗和你一起追,它以为这是一场围猎。你追帽子时,肯定会撞倒三四个天真无辜的孩子(更不用说他们的母亲了),还会撞翻一位坐在童车上的胖老先生,然后将一名神学院的年轻女生撞到了一个浑身精湿的烟囱清扫工怀里。等你从这几番冲撞中清醒过来以后,旁观者的兴高采烈和你的帽子的狼狈外观,就不会使你觉得过于尴尬了。

总而言之,由于3月的风,4月的雨,以及一朵鲜花也见不到的5月,城里的春天实在算不上春天。我已经说过,乡下的春天十分美好,但在城镇里(其居民都在10万以上),春天的确应该取消。在世界这个冷酷无情的城市作坊里,春天就好像孩子一样格格不入,春天在烟尘和喧嚣中毫无妙趣。在嘈杂吵闹的院子里和污泥遍布的大街上,脏稀稀的孩子们居然还想做游戏,目睹此情此景实在令人伤心,这些可怜的小生命既无人关心,又无人需要,简直就不是儿童。儿童应当眼睛明亮,面色红润,神态腼腆;而这些叽叽喳喳的小调皮鬼,脸儿干瘪憔悴,孩子气的笑声已经嘶哑刺耳。

生命的春天,一年中的春季,本应在大自然的绿色山坳里得到呵护,而对我们这些城里人来说,春天只会带来寒风和冻雨。因此,我们若想感受春天的愉快气息,想听到春天的宁静声音,就不得不到未长树叶的森林里、生满荆棘的小巷中、布满石楠的荒野上和寂静的群山中去寻觅。那里的春天生机盎然,匆匆飘过的浮云,空旷的荒野,急促的春风,晴朗的天气,使人由于产生朦胧的活力与希望而战栗。在那里,生活如同我们4月的风景一样,显得更加广阔,更加宏大,更加自由——犹如一条彩虹路,通往无人知晓的尽头。我们通过横跨天空的银边云缝,仿佛瞥见了围绕着这个躁动的小世界的巨大希望和辉煌。它的一缕芳香乘着3月劲风的翅膀,吹进我们的心田。

我们不理解的奇思异想在我们心中涌动。一个声音在召唤我们去努力奋斗,建功立业,而我们却不理解它的含义。我们心里隐藏的响应还在奋力搏斗,它还模糊不清,还在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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