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稻草人〔英〕布什·普鲁斯

    劳森自觉这辈子在哪方面都不如安斯泰,安斯泰中学毕业就进了农学院,可是他就没有这种福气。由于他父亲健康日差,他不得不挑起重担,接替他父亲在那座花园卖花。两年半以后他父亲死了,没多久母亲也相继去世,只留下他一个人生活在那间小平房里,心不甘情不愿地照顾那座花园,所得仅够维持生活。

    他感到受命运的欺骗,尤其是在安斯泰从大学里回来渡假时,他更加有这种感觉;他看到安斯泰总是冷淡沉默,而安斯泰对他热烈招呼,问东问西,但劳森感觉这是有意的谦虚和嘲笑,因此在校时的那股恨意,如今变得更强烈。

    他最感怨恨的事是为了邻村的洛娜。

    劳森在中学时代就已注意到她,洛娜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会“咯、咯”地傻笑,也不会尖叫。她长得虽黑,但人很聪明,还有——相当壮。她很动人,眼眸深邃神秘得像一泓潭水。

    这并不是说她性情沉闷;她也会兴奋,眼睛也会发亮。但这都不是为了他劳森。

    好几次想在舞会后送她回家,但她总找得到种种借口和一个女伴来拒绝。有天晚上,这位女伴有她自己的约会,于是劳森抓到机会强逼着要送她回家。

    在抵达她的村子以前,他试着要吻她,她把他推开,他又加点劲上前,她甩了他一个嘴巴。

    “算了,你总不能责备一个想试试的人,”他喃喃地说。

    “首先你得弄清楚你是否受欢迎!”她冷冷地回答。

    不过当时他还有点感到安慰的是,她似乎也没有特定的对象。但到了暑假,他看到了安斯泰和她同进同出在田间散步,很明显是在谈恋爱了。

    “为什么每件事在他都是如此容易!”劳森愤怒地想。

    为什么他空想了很久,安斯泰却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到手呢?

    后来,他们订了婚。安斯泰从大学一毕业,就直接进入当地最好最大的农场当经理,他甚至连手都没抓过泥巴。

    这使得劳森更为难过。他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虽然实际上他的婚礼对整个郡都是公开的。

    以后他常看到他们夫妇俩坐在漂亮的汽车里,他们见到他从来不会忘记向他打招呼,可是在他看来,他们是表现着贵族的谦逊。

    “猪……母狗!”他在他们身后吐口水:“你们认为这地方是你们的?我要叫你们两个都完蛋……”

    他找到一根山栌干,又长又直,上面还有筋扭缠着,很结实有力。他心想,用这个来打死安斯泰,事后用火烧掉,警察连凶器都会找不到。

    他砍下来藏在柜子里,每天晚上拿出来欣赏,他慢工细活的把它修得更顺手一点。等到他完工以后,他兴奋地挥动着。

    “就像这样,”他口里叫着:“哈……哈……哈!”

    他先杀了安斯泰的狗,因为在安斯泰步行的时候,它总是和他形影不离的,要同时对付一个人和这只狗,他是没多大机会的。

    这是只牧羊犬,除了安斯泰以外它谁都不跟。有那么几天,安斯泰带着妻子进城去了,而这只狗单独在农庄上到处转,就像主人不在,它要更卖力点似的。

    劳森注意到这一点,他在河边遇上了那只狗,一颗子弹就把它解决掉了。他明白那些弹道专家会做的事,于是他把弹头从尸体里挖了出来,然后,系上一块石头,把它丢进了深潭里。

    事成以后,他顺着河边的树林回到家里,没有任何人看到他。

    这只狗完了。现在轮到它的主人!

    事先他没想到杀这只狗却给他带来一个好机会,第二天他就看到安斯泰来到他小房的前面。

    “你早!”

    “你早!”安斯泰冷冷的说:“看到我的狗没有?”

    劳森装着想了一会。

    “吉普?今天早晨没有……它走失了吗?”

    “昨天就走丢了。每次他都是出来接我的车子的,但昨天没有,我到处找都找不到。有人听到昨天在河边有枪声,可是我们没有人打枪。”

    “那一枪是我放的,打兔子,”劳森很快地说。

    “哦!你看到吉普在干什么呢?”

    劳森灵机一动,这真是个杀他的好机会。

    “事实上我就是在那里见到它的,”他缓慢地说。

    “真的?在那里?”安斯泰问。

    “就在我打兔子的地方。当时有两只,我打中一只,另一只跑了,而吉普就跟在后面追。”

    “它往哪里追呢?”

    “往河上游追,很快我就见不到它了。”

    “指给我看看,”安斯泰说:“也许他跌断了腿什么的。”

    “当然可以,等我去拿外套。”

    他陪着安斯泰走进树林,那根棍子拿在手上。

    事情真容易,安斯泰一点都没有怀疑。

    他们走到树林的河边,劳森指给安斯泰看,他昨天如何打兔子,而吉普是往哪个方向跑的。安斯泰把手指放在嘴里吹口哨,这边劳森举起棍子向他脑袋上敲下去。

    安斯泰一声未叫就倒了下去,就像被击倒的一头公牛。

    劳森不想这样快就了结他,还要安斯泰知道一下原因。他摇醒他,安斯泰惊诧地看着他,他又一棒敲下去,这下脑浆和着血迸出来,死了!死了!

    他带着怨恨和满足站了很久,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了尼龙袋,把棍子塞了进去。他偷偷地回来,把棍子丢进火里,还好衣服上没沾一点血迹,也没有人发现他。看到棍子安全地烧完以后,他又来到花园里工作,这是要过路的人看到他。

    洛娜那天晚上睡得很少,昨天狗弄丢了,现在去找它的丈夫也没回来,她打电话到处问,就是没人看到他的影子。

    第二天早晨,她组成了一个搜寻队,挨家挨户地问。等问到劳森时,劳森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他承认昨天安斯泰来过,而且还告诉他要往林子里去找狗,他还装出一副关切的样子,也陪着搜寻队到河边的树林里去。

    劳森虽然是最后看到安斯泰的人,警察盘问他也比其他的人要多,但他坚持安斯泰是一个人走的。凶器找不到,而且他也没有杀安斯泰的明显动机,何况有人看到他那天都在整理花园。但自安斯泰死后,他变得更寂寞起来,以前,仇恨是他生活中的惟一目标,没有了仇恨,他感到生活更无聊。于是他又把念头转到洛娜身上,现在她丈夫死了,或许过段适当的时间,他可以慢慢向她接近。

    有天他正在想着洛娜时,洛娜的车子在他身边停了下来。洛娜和很多女人一样,在结婚以后变得更成熟更迷人,这是他杀了安斯泰以来,第一次又感到身上的那股男性的饥渴。

    “我想告诉你,洛娜——安太太,”他嗫嚅着:“我很——我很——难过——”

    “收起你的难过罢,”她说,声音锐利得像把刀子:“我知道是你杀掉他的!”

    “我——我——我有什么动机要杀他呢?”

    “你因为忌妒他什么都比你强,对不对,我早就知道了,你先杀掉狗,后来又把他杀掉,对不对?”

    劳森瞪着她,满怀震惊,心里想否认,可是口里说不出来。”

    “你认为事情已经完了,”她又紧逼了他一步:“但事情并未就此完结,你将得到应得的报应。”洛娜上了车,一溜烟似地开车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沉浸在恐惧里。

    第二天晚上,当他一个人在漆黑的回家路上,首次看到了恐怖的事。

    在路的转角处,他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张着双手向他走来,就在两旁都是山栌的篱笆口上。一点都不错,那是高大的安斯泰挡着他的去路。

    他的脚一发软,就跌在路旁的水塘里,那个黑影在身边环绕着转动,就像走马灯一样,等他定下神来看,那又变成了一个稻草人;只用一根棍子当成脚,另一根棍子变成张开的双手。但光是这个稻草人就够他害怕的了,因为他看出了它穿的是安斯泰在被杀时所穿的那套衣服。

    “只是一个巫术!”他尽力安慰自己。冷风吹得他浑身的冷汗发凉,他紧咬着嘴唇急忙往家跑,连回个头都不敢。

    从看见那个稻草人以后,他整个的生活都变成了一场噩梦,这比鬼还可怕,因为鬼很少看见,而稻草人却真地在路上,但他又想不改变历来晚上到乡村俱乐部的习惯,怕引起别人的怀疑。

    经过一个恐怖无眠的夜晚,第二天他忍不住跑到那条路去看那个稻草人,只见它身上还漆着一排白字:“我是被谋杀的。”

    而且这个稻草人似乎靠那个路口更近了一些……它身上一根松掉的铁链在摇摆着,劳森不由自主地把铁链栓在门口的一根柱子上,然后张望一下,四周无人,赶快跑掉。

    他再也不敢上俱乐部去了。

    但奇怪的是,每天他去看时,铁链又松掉了,稻草人似乎又移动了位置。再过几天,他连篱笆门口也不敢去了,但恐怖似乎追到他的梦里来了。

    那是一个漆黑的晚上,稻草人在篱笆门柱的一边田里没有动静,铁链还是吊着的,四周一片沉寂。突然篱笆门开了,这个穿着安斯泰血衣的稻草人却跳跃起来,关上门,稻草人跳到了路中间,面向着劳森所住的小平房跳来,两只张开的衣袖挥动着,跳跃——跳跃——跳跃——

    劳森尖叫着惊醒过来,他坐起来,浑身都是冷汗,被单扭成一团,将他全身都缠住了。他解掉缠在身上的被单,走到厨房里找到一瓶威士忌酒,他生起炉火,坐上那张大安乐椅上,喝了几大口酒,颤抖着等待天亮。

    可是他又睡着了。他又做了梦,这次是梦到洛娜。

    她坐在那农舍的厨房里,正在做着一样古怪的事情。

    在桌上放了一块黑板,黑板四角上都放着一个铜碗,碗里面燃着草根和香。

    洛娜的样子也变了,变得很凶,既不像女人也不像男人。她的眼睛瞪着烛火,闪烁着异光。大拇指和食指上缠着一根线,线上牵着一个小稻草人,而下面画有一张地图,那就是它现在实际上站立的地方。

    她将小稻草人悬空拉动沿着路的方向前进,他还看到在篱笆的位置,她用火柴棒搭成了一道门,她仔细地让稻草人跳进了门,随后把门关上,这个稻草人又跳、跳、跳,顺着他住的平房跳来。

    劳森吓醒过来,浑身冰冷,天已经发亮了。

    他走到窗前,想把通往卧房的门也锁上,免得它由那边爬进来他还不知道。窗户没有百叶窗,真糟糕,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最后他把枪放在火炉边,坐上了那张大椅子,准备就这样保持警戒度过这漫长的寒夜。但他还是睡着了,并且做了梦。

    这次他又走到洛娜的农舍里,所有情况还是和上次一样,不过这次洛娜脸上散发着确信会成功的喜悦,她抬起头来时,那双大眼像银币似的闪亮,他看到自己的形象在她两只眼睛中映照出来,他全身都已无法活动。

    “ 哈!”她微笑着说:“你要来看看我在做什么是吗?你现在到篱笆门口去注意看那个稻草人!从安斯泰尸体上拿下来的头发,现在披在稻草人头上;从他手上印下来的指纹在它的口袋里,假若你还聪明的话,你应该知道我在做些什么……

    “我要叫他活过来!”

    他叫了一声,回过头来就跑,像阵风似地跑到了篱笆前面,那里就像吸铁石一样在吸引他。

    天很黑,他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他听得见稻草人跳跃所发出的“沙、沙”声……

    随后他回到家中的厨房里,看到自己在椅子上睡着了。“醒醒,醒醒!你这个笨蛋!你不是知道它要来吗?你这个笨蛋!它要来了,你怎么还睡得像木头一样呢?我听得到那‘沙、沙 ’的声音,他来了!”

    然后他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他醒过来,一张眼就看到有东西在门口晃动。他鼓励自己说:“沉着一点,你是个小孩,还是个野蛮人?竟然会被一种江湖把戏所吓倒。你的理智到哪里去了呢?这不是安斯泰,甚至连一个稻草人都不是,这是……洛娜,她想把你吓疯!她抓到了你的弱点,装成这个样子来吓你……她的心好狠,她想吓死我,她想吓疯我,再没有像她这样没有人性的人,我不能原谅她……

    “沉着点,再等一下……我再也不会怕她了,她一定能看出这一点——怎么,她已离开窗子了,她又想干什么?哈哈,我不要再这么傻了,把自己关在家里当囚犯——哈——她在推门——她再也吓不到我了——什么?她在敲门,好,我来帮你开门,我要让你进来,我会用两只手干掉你!……”

    他跳到门边,想突然把门打开吓她一下,可是他的手还未从门闩上收回时,门被撞开了。似乎整个宇宙都停了下来,他看到他面前所站的丑恶东西,独立在一根棍子上,两只手张开,大袖子在挥动……于是他放声大叫,叫了又叫,用手在黑暗中挥打着,挥打……

    他们都说他疯了,一定是疯了,否则他为什么要把厨房里弄得满地都是稻草?

    “他一定是疯病发作,”医生说:“他的肌肉紧张到这种程度,甚至扭到了骨头,这是很少有的现象。”

    当然,安斯泰太太拿走了那个稻草人的空架子,在一个特别仪式中烧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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