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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被打发离开了家(1)

  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就湿透了,这时马车突然停下。

  我往外看,想知道个中原因。我惊喜地看到皮果提从一道围篱后冒了出来并爬到车上。她抱住我,紧紧往她怀里搂,把我的鼻子都压得好疼,不过当时我并没觉得鼻子疼,直到后来才发现。皮果提什么也没说。她抽出一只手伸到胳膊肘下的口袋里,掏出几个装着糕点的纸包并塞到我的几个口袋里,还朝我手里放了一个钱包,但仍然什么也没说。她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紧抱住我一挤,便下了车跑着走开了。我现在相信,也一直这么相信——她的长袍上没有留下一颗扣子了。我从滚来滚去的扣子中捡起了一颗,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车夫看着我,那神情像是问我她还会不会回来。我摇摇头,说我认为她不会了。“那就走吧。”车夫对那懒洋洋的马说;那马就按吩咐开路了。

  这时,我已哭到再也不能哭的程度了,于是我开始想到再哭也没用了,尤其想到罗德利克·兰顿和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在艰难中,我所记得的,都没哭过。车夫见我下了这决心,便建议我把小手帕摊在马背上晾干。我谢了他,并同意那样的。在这么一种情况下,那手帕显得特别小。

  我现在有心思来检查那个钱包了。这是个硬皮钱包,带一个搭扣,装着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显然,皮果提因为一心要让我高兴还用白粉把这三个先令打磨过。但钱包里更珍贵的内容是用一张纸包的两个半克朗。我母亲在纸上亲笔写道:“致卫卫,附上我的爱。”我再也撑不住了,只得又请求那车夫把我那小手帕递给我。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不用,我也认为我的确最好不用。于是,我就用袖子擦擦眼睛,止住了自己。

  尽管由于先前的激动,我还不时发出大声呜咽,但我再也没哭了。慢吞吞地又走了不多远后,我就问车夫会不会一直走到那里。

  “一直走到哪?”车夫问。

  “那儿。”我说。

  “那儿是哪?”车夫问。

  “离伦敦不远。”我说。

  “嗨,就是那匹马,”那车夫抖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还走不到一半,它就会比猪肉还死气沉沉。”

  “那么说,你只走到雅茅斯吗?”我问。

  “差不多,”车夫说,“到了那儿,我就送你上长途马车,由长途马车再把你送到——管它是什么的地方。”

  对这位车夫(他姓巴吉斯)来说,这算是说了很多话了。正如我在前面的某一章里说过,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几乎不和人交谈。我给他一块蛋糕以示酬谢,他一大口就吃了,真像一只大象。而且那块点心在他脸上引起的表情不比在一只大象脸上引起的多什么。

  “她做的,啊?”巴吉斯先生问道,他老坐在前踏板上,把双臂分别支在膝盖上,向前无精打采地倾着身子。

  “你是说皮果提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她。”

  “对,我们的点心全由她做,饭也全由她烧。”

  “是这样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像是要吹口哨似的,但没吹。他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好像在那里发现了什么新鲜玩艺。就这样,他坐着,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他又慢慢地说:

  “没有情人吧,我相信。”

  “你是说杏仁,巴吉斯先生?”因为我以为他还要吃点别的,就指明那是什么点心。

  “情人,”巴吉斯先生说,“是情人;没人和她要好吧?”

  “和皮果提?”

  “啊!”他说,“和她?”

  “哦,没有,她从没有过情人。”

  “真的没有?”

  他又努起嘴,像要吹口哨似的,但又没吹,他仍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看。

  “那么她做,”巴吉斯先生想了半天又说,“各种苹果饼,还有各种饭菜,是吗?”

  我回答说事实正如此。

  “嗨,我想告诉你,”巴吉斯先生说,“也许你会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会给她写信。”我答道。

  “啊!”他慢慢把眼光转向我说,“是这样!如果你给他写信,也许你会记得写:巴吉斯愿意,是吗?”

  “巴吉斯愿意。”我重复道,什么也不懂,“就这句话?”

  “是的。”他说着,一边考虑着,“是——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你明天又要到布兰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想到届时我已离那儿很远了,我吞吞吐吐地说,“你更可以自己去说呀。”

  他摇摇头,反对这主意,又一次非常郑重地强调先前那个请求,“巴吉斯愿意,就是这句话。”我满心答应了。当天下午在一家客栈里等候马车时,我就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皮果提写了封短信。那信是这样写的:“我亲爱的皮果提,我已平安到了这里。巴吉斯愿意。向妈妈转致我的爱。你亲爱的。又:他说他特别要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我承诺了将做那事后,巴吉斯先生又陷入了完全的沉默。最近一向发生的一切使我累得很,我就躺在车箱里的一只袋子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直到抵达雅茅斯才醒来。我们驾车来到一家客栈的小院子里,这时的雅茅斯在我眼里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地,以致我马上就打消了有可能和皮果提先生家里人见面的希望,甚至可能和小爱米丽见面的希望也打消了。

  长途马车就在院子里,虽然还没套上马,但整个车都干干净净,那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就要去伦敦。我正在想这个,并琢磨我那个箱子会被怎么处置——那箱子被巴吉斯先生放在院子靠柱子的边道上了(他把车赶进院子里转过身来)——还在猜我会遭遇到什么,这时一个女士从一个挂了些禽肉和大块腿肉的半圆窗口朝外张望,她说:

  “那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先生吗?”

  “是的,夫人。”我说。

  “姓什么?”那女士问道。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那不对,”那女士答道,“没人在这儿为姓这个的预付过饭钱。”

  “是姓默德斯通吗,夫人?”我说。

  “如果你就是默德斯通少爷,”那女士说,“为什么一开始要说另一个姓呢?”

  我向那女士解释了一番其中原因,她就摇铃并叫道:“威廉!带人去餐厅!”一个侍者听到这话就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来带人去餐厅,当他发现要带的不过是我,显得好不吃惊。

  这是很长的大房间,里面有一些很大的地图。哪怕这些地图真是外国而我又被抛弃在它们之中,我也怀疑我是不是会觉得更加身处异地他乡了。我手拿帽子,在靠门的椅子一角上落座,我觉得这够大大咧咧的。当那侍者为我铺上台布并摆出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他给我拿来一些排骨和蔬菜,还那么粗鲁地揭开盖,以致我还生怕先前怎么冒犯了他呢。但他为我在桌旁放下一张椅子,还很殷勤地说:“嗨,六呎高!来吧!”

  我谢了他,在桌边坐下。可他站在我对面那么一个劲地瞪着眼看我,我觉得很难灵活地使用刀叉,或很难不把肉汤溅在自己身上,每次我与他目光相遇,我的脸就红得可怕。注视着我吃第二块排骨时,他说:

  “还有为你准备的半品托啤酒呢。你现在喝吗?”

  我谢了他,并说要。于是,他把那酒从一个大罐里倒进一只大杯子,并把杯子对着亮光举起来,使这酒看起来更好看了。

  “哦,看哪!”他说,“好像很多呢,是吧?”

  “真的看起来很多。”我笑着答道。看到他心情那么好,我也很高兴了。他眼睛眨个不停,长了一脸疙瘩,一头的头发竖着。他站在那儿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举着玻璃杯对着亮光,看上去挺友好的。

  “昨天,这儿有一个先生”他说,“——一个挺壮实的先生,叫好锯匠——也许你认识他?”

  “不,”我说,“我认为不——”

  “他穿着短裤打着裹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衣,系着花点围脖。”那侍者说。

  “不,”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那荣幸——”

  “他走进这里,”那侍者盯着从杯里透过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别要——他偏偏要——喝了以后,倒下去死了。这酒对他来说年代太久了。这酒本不该拿出来的;就是这回事。”

  听到这个可悲的事故,我大为震惊;我便说我以为我还是喝点水为好。

  “嗨,你看,”那侍者仍眯着一只眼盯着从杯子里透过的光亮说,“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要了的东西剩下什么。这会使他们生气。可是,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把它喝掉。我已经习惯它了,习惯了就没什么了。我觉得它对我没害,如果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干。我能喝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认为喝下去没危险就喝吧,我会很感激他;但如果他不那么认为就千万别那样做。当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时,我真怕极了,我承认,我怕看到他遭到和那可怜的好锯匠一样的命运而倒在地毯上没一口热气。可那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伤害。相反,他看上去更加精神了。

  “我们这儿有什么菜呀?”他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说,“不是排骨吧?”

  “排骨。”我说。

  “天哪,”他叫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是排骨,嗨,排骨正是可以解去这种啤酒的毒性的东西。这可不是运气吗?”

  于是,他一手拿起一块排骨,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全吃了,这下让我高兴得不得了。他又拿起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又是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我们吃完后,他又端来一个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他好像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饼怎么样?”他打起精神问。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叫道,“嗨,天哪,这就是的!什么!”他走近了一点看,“你不是说这是个鸡蛋面粉布丁吧?”

  “对,它的确是的。”

  “嗨,鸡蛋面粉布丁,”他拿起一把大勺说,“是我最爱吃的布丁!这不是运气吗?快吃,小伙计,让我们看谁吃得最多。”

  当然侍者吃得最多。他一次又一次要和我比赛,但以他的大勺对我的小勺,以他的大口对我的小口,以他的饭量对我的饭量,从第一口开始,我就被远远扔在后面了,根本没机会追上他。我想,我还从没见到什么人像这样吃布丁吃得香的;布丁吃完后,他大笑起来,好像还在香香地品味那布丁呢。

  看到他那么友好又好相处,我就向他要笔、墨水和纸,好给皮果提写信。他不但拿了来,还好心好意地看着我写。我写好信,他问我要去哪里上学。

  我说:“离伦敦很近。”我也只知道这些。

  “哦,看哪!”他看上去很沮丧地说,“这事真叫我难过。”

  “为什么?”我问他道。

  “哦,上帝!”他摇着头说,“那正是他们弄断了一个小男孩肋骨的学校——两根肋骨——他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呢。我应该说他是——让我看看——你多大了,大概?”

  我告诉他我在八岁和九岁之间。

  “正是这个年龄,”他说,“他八岁零六个月时被他们弄断了第一根肋骨,到八岁零八个月时又被他们弄断了第二根,结果要了他的命。”

  这事件实在让人听了不太舒服,我无法对自己掩饰这点,也无法对那侍者掩饰这点,我又问他这是怎么发生的。他的回答并没给我什么鼓舞,因为那只是三个可答的字:“打断的。”

  就在这时,院里长途马车及时吹响了号角,于是我急忙站起来,并为了有一个钱包而骄傲地吞吞吐吐问他,有什么我得付钱的。

  “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买了一张信纸吧?”

  我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由于要纳税。三个便士。在这个国家,我们就这样被抽税。除了给侍者,再没什么了。墨水就算了,我来贴吧。”

  “你应该——我应该——我应当给多少——你希望给侍者多少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

  “如果我没有一个家,那家又没有都染上天花,”那侍者说,“我不会要六便士。如果我不用供养年老的父母,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里,那侍者很动情了——“我不会要一个法生。如果我有一个好处所,又受到好的待遇,我就要请求你收下我的一点什么,而不是向你要。可我是靠剩饭剩菜度日,睡呢就睡在煤堆上——”说到这里,那侍者哭了起来。

  我很同情他的不幸,觉得无论如何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都是心地残忍冷酷的。我从我那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拿了一个给他,他谦卑恭敬地接了下来,并马上用拇指捻了捻,试试真伪。

  我被人从车子后面举进车时,有一点难堪,因为我发现人们以为我一个人把中餐全吃完了。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无意间听到那女士在半圆窗后对看车的人说:“当心那孩子,乔治,要不他会胀得裂开的!”此外,我还看到周围那些女仆都走了出来看着我笑,好像我是个怪物。而那个侍者——我那不幸的朋友——已经重又振作了起来,看上去不但不为此不安,反而一点也不难为情地跟着大家一起大惊小怪。如果我对他产生了什么怀疑,我想这是引起那疑心的一半原因。但我现在更倾向于认为:由于怀着孩子单纯的信任和一个幼者对长者的天生信赖(这种天性被任何孩子过早用世俗的精明来取代都会使我惋惜),我总的来说并不怎么怀疑他,以后也没有。

  我得承认,因为无端成为车夫和看车人取笑的对象,我感到很不好受。他们说因为我坐在车后边,所以那部分重;还说我坐货车旅行更为威风。我大肚皮的故事传到外面一些乘客中,他们也听了很开心,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被当做两个或三个兄弟付膳食钱,还有我是否在一定条件下被人承包了,以及另外一些让他们乐的问题。不过最糟的是,我知道有机会吃东西时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东西,所以吃过那么一餐量少的午饭后,我就得一夜挨饿了——因为我匆忙中把我的糕饼忘在客栈里了。我的顾虑得到了证实。我们停下来吃晚饭时,虽然我很想吃,我却鼓不起勇气来吃半点,只好坐在火炉边并说我什么也不想吃。就这样,也不能使我免遭更多的嘲讽;一个声音沙哑、满脸横肉的男人一路上不是不停地从三明治盒子里掏出东西吃,就是从瓶里喝水,他却说我像一条大蟒,吃一次就可维持好长时间;他说过这之后又真地狼吞虎咽了一份煮牛肉。

  我们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动身,预定次日上午八点左右抵达伦敦。那正是仲夏时分的天气,傍晚实在舒服。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时,我独自想象那些房子里面是什么样的,住在那里的人在做些什么。有些男孩追着我们并攀在车后晃了一段路,这时我便想不知他们的父亲可否都在世,不知他们在家是否快活。我的思路不断飞向我正前往的那种地方——想象中那的确是可怕的场景,除此之外,我还想了许多别的。我现在还记得,我有时任思绪飞往家和皮果提,我还使劲回忆在咬默德斯通先生前,我的感受是什么,我又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咬他好像是很遥远的远古年代的事了。

  晚上就不像傍晚那样舒服,因为太凉;为了防止我从车上掉下去,我被安排坐在两个男人中间(在那满脸横肉的和另一个人中间),他们俩打起盹,就把我挤得差点闷死。他们有时把我挤得那样紧,我不禁叫道:“哦!请别这样!”可他们却因为这叫声把他们吵醒了而不乐意。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穿皮大衣的女士,她被那样得严实包裹着,以致在昏暗中看起来不像一个女士,而像一个干草垛。这女士带了一只篮子,有好长时间都不知道放在哪儿好,后来发现我的腿短,就决定把篮子放在我下面。那篮子挤着我还扎着我,使我非常痛苦;可是如果我稍微挪挪身子,使篮子里的一个大玻璃杯碰在别的什么东西上咣啷作响(因为那是必然的),她就很厉害地踹我一下,并说:“小心,别乱动。你的骨头还嫩着呢,我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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