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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业多,则割爱难矣;愿执箕帚,以报高义

  吃软饭的男人若寻死觅活起来,比女人还要厉害;而一旦翻了身成为主人呢,比那个昔日欺负他的女人,也大抵差不到哪里去。所以被贬到阴间任职的仙姬锦瑟与男人王生的这一段情缘,不过是验证了千百年来男人在由弱变强的过程之中,是如何从容地继续他贪恋不舍的春梦的。一场在阴间的寻死之旅,到头来,还是敌不过阳间的盛世繁华。

  孤儿王生家中清贫,但却因为风度翩翩、容颜俊美,而具有了吃软饭的资本。所以他很快地便被富翁兰氏看中,将其招为女婿,并承诺给予房产和丰厚家业。可惜,王生入赘后不久,作为仰仗的岳父便不幸去世,而“寄人篱下”的美少年王生,便再也不能够安居。妻子的兄弟皆厌恶排挤他,就连他的妻子,也骄横霸道,动不动就将他当成自己的奴仆,呼来喝去。而且,有美味佳肴,独留自己享用,供给王生的,则是糟糠烂菜。王生其实在入赘之前,就能够想到这样的冷遇了吧,但还是舍不得那份白白到手的家产,所以一切都隐忍下来。

  十九岁的王生在科举不利,又被妻子用一条扔过来的绳索羞辱,说若想自杀,不如趁早后,终于动用了男人的暴力,将碗筷砸到妻子的头上,而后拿了绳索羞愤而出,意欲快死。

  王生当然没有死成,在上吊的土崖间,遇到一女鬼。王生死前大约也有过内心挣扎,否则不会看到女鬼后,认定跟了去“必有死乐”,所谓做鬼也要快乐。于是“抓石叩壁”,并信誓旦旦地表内心忠贞:我非求欢,乃求死者。他的执著心愿果然打动了收养冤魂野鬼的锦瑟,派出婢子,挑灯指引他穿越大约象征苦难的沸水,又遭遇一群硕大的猛犬,终于来到锦瑟所说的“安乐窝”内。

  可惜,锦瑟的一片好心,并没有让王生满意。这一处安乐窝,原是他自己的家。只不过昔日悍妇顺了他的心意,向他道歉,又取“巨金”扔入他的怀里,并讨好他“以后衣食,一惟君命”。王生大约真的是当上门女婿当怕了,或者这点小利对他毫无吸引力,他“抛金夺门而奔”,再次去追赶能让他“乐死”的女鬼。

  这一次总算可以“乐死”,不再“苦生”。他被留下来,并再次被考验,将一具血肉狼藉的尸体背走。王生虽面露难色,但被女鬼一句“如不能,请仍归享安乐”给吓住,咬牙闭眼算是过了这关。大约锦瑟第一面见他,便觉得欢喜,所以在“淘河、除粪、饲犬、负尸、主簿”几项劳动里,特别照顾,为他选择了最轻松的主簿一职。并在发现他做事廉谨,而且对侍奉起居的婢女春燕暗送的秋波看都不看一眼时,更是欣赏,发给他的奖金比薪水还要多出一倍。

  这算是典型的女上司和男下属的恋爱版本了。锦瑟雇佣了落魄的王生,给他一个在阴间可以“乐死”的机会,还时不时地为他加官晋爵,提携他。安排了小秘,看似辅助他处理日常杂务,但借此考验也不一定;否则,不会在他被小秘春燕百般挑逗都无动于衷时,便加倍地给予赏赐。

  但王生是否真的就像锦瑟所观察到的那样,如此廉洁奉公,又不近女色呢?假若有一天,锦瑟主动让了贤,让王生来掌管一切事务,这个男人,真的就是一个上好的人选么?当然不是。王生只是在阳间被自家悍妇给吓怕了。他在阴间,好不容易得到一份轻松的差役,当下第一要务,当然是如何守护住这一要职,所以情色与俸禄,尚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王生真正讨到锦瑟欢心的方式,有些老套,是爱情小说里最浪漫也最庸俗的英雄舍身救美女的桥段。千百年来女人们大约都逃不过男人的这一招术,就连仙姬锦瑟都动了心。在遭遇天魔之劫时,王生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先是力劝盗贼们不要惊扰了锦瑟,后又为逃避群贼追捕,背起锦瑟连奔二三里路途。不想躲入深谷之后,还没有歇息片刻,便又来了猛虎,一口衔起锦瑟。王生真是勇猛,将自己手臂伸入虎口,代替锦瑟。老虎也果真遂了他的愿,丢掉锦瑟,咬下他的手臂,而后转身离去。

  这一磨难,让锦瑟与王生有了“附体之缘”。一个女人,将灵魂都附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那大致就是终身的选择了吧。王生用一只被咬断的臂膀,成功换得美人心。事实上,他什么也没有失去,断臂在第二天,便因为锦瑟的医术,重新植上,只留下一些很快就会消失的疤痕。而他所得到的呢,不仅仅是锦瑟的重用和宠爱,“一切享用,悉与己等”,还有她的主动求婚。

  王生对于锦瑟的求婚,惶恐不安,他是在悍妇面前做佣人做惯了的,遇到锦瑟,照例是为其打工服务,所以对于锦瑟,他还是惯常的仰望,听到她主动求婚,当场拒绝,又说:苟怜无室,赐婢已过。锦瑟当然不会将婢女赐予他,但又不好强制委身于他,只能请来姐姐瑶台代做媒人。王生又推辞一番,到底还是从了命,喝下交杯酒,不费分文,又娶下一个家资丰厚的女子为妻。

  尽管王生对自己的悍妻,早已厌倦,但是当他回到阳间,看到一个陕中商人不仅娶了自己的悍妻,霸占了原有的宅第,还买下了小妾,明显是入了赘还张狂之至的男人时,有了锦瑟撑腰的他,这次终于表现出了一个男人的底气,将家中下人叱骂良久,还怒气冲冲去寻找悍妻算账。悍妻不知是羞愧还是恐惧,逃到屋后上吊身亡。王生并没有丝毫的哀伤,当晚便与商人的小妾睡在了一起。后来商人索要小妾,王生立刻便写了诉状,告那商人“霸产占妻之罪”。

  到这里,我们再看王生,已经是个可以挺直腰杆说话的男人了。其实这家产,严格说来也不是归他所有,他状告商人霸占他的妻子,可是他不肯归还商人小妾,岂不是也犯下同样的罪行?

  但这些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王生终于在阳世有了好命,死了悍妻,得了家产,有了小妾,还娶了锦瑟,并将昔日朝他暗送秋波的阴间婢女春燕都得到了。他可真是苦尽甘来,得了世间所有的好。

  而锦瑟呢,作为仙姬,其实对于王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在他想要寻死时,她用重新送他回归家庭的方式考验他;在他得到职位时,又用别人的贿赂和婢女的秋波试探他的为人;而一场天魔之劫,则让她彻底地将自己的身体,附在了他的身上。但她也同时了解这个男人对于红尘的眷恋,所以只在夜晚与王生相见,又让小妾代替自己为他生下五男二女。在婢女春燕与王生私通生下一个孩子后,她并没有任何恨意,只是笑说:婢子勿复尔!业多,则割爱难矣。

  这句话,其实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与王生相爱的三十年里,她不曾为他留下一个孩子,所以可以在某一天厌倦了这尘世之时,能够带上婢女春燕,毫无牵挂地离去。而且,不再归来。

  遇到锦瑟的王生,真是三生有幸。而遇到王生的锦瑟呢,大约,也尽享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吧。只是她作为仙姬,还是比王生能够早早地割掉对这尘世的欲望与不舍。独留这男人在世间活至八十岁,享尽一切繁华后,方才离去。

  至于王生离去之后,是否又回到锦瑟身边,并不重要。聚散离合,他历经阴世一回,当早已看穿。

  聂小倩爱上宁采臣,说不上究竟是因其人高洁,没有色心,还是因其助她远离妖孽,可以安葬尸骨。她每每都主动请愿,愿执箕帚,以报高义,却总是被那寡淡无欲的宁采臣,给当场硬生生拒绝了去。但细究起来,宁采臣其实有文人惯常的虚伪,聂小倩所爱,实在是心中被完美化了的那个男人。

  真正胸襟坦荡开阔之君子,当也同时内敛深沉吧。但宁采臣不,对于自己的忠贞,非常高调,每每见人,便要申明:生平无二色。彼时宁采臣功不成、名不就,也就在情感上,可以拿出炫耀示人。他的妻子,那时久卧病榻,他处处提及只爱此女一人,很有安慰病妻且在人前作秀的嫌疑。所以其实宁采臣热爱声名,远胜过怜惜女人,否则,不会在“娇艳尤绝”连女子都抵挡不住其摄魂美貌的聂小倩面前,正人君子到几乎像是失了性欲之人。

  聂小倩初次试探诱惑宁采臣,他便是一副正襟危坐不近女色的柳下惠尊容,畏惧人言,讲究廉耻,为了护佑道义,叱骂聂小倩速速离去,否则必当众揭发她的丑行。聂小倩复又扔一锭黄金到他的被褥之上,这人也捡起“啪”一下扔到门外去,不理这不义之财。这样一脸正气,直让阅人无数的聂小倩认定是铁石心肠。

  不过这样的冷硬无情,倒是救了宁采臣一命。被妖魔挟持用财色勾引男人的聂小倩以实相告,宁采臣怕死至极,忘了昨日那般冷漠,转而求聂小倩相救。聂小倩认定了宁采臣是那正人君子,义气干云,值得相托,所以便看他百般都是好,指点了明路,又哭泣托他救自己逃离苦海,将朽骨带回安葬。

  宁采臣爱惜生命,胜过女色,在之后的逃生中可见一斑。隔壁有奇术的陕西剑客燕生喜好安静,不想与宁采臣同宿,但宁采臣依然强行将自己被褥搬了过去。后见燕生藏剑威力无比,又央求其传授剑术给他,以求护佑自己,但却被燕生看出其将来是富贵中人,入不得此道而婉言拒绝。

  死里逃生后的宁采臣,没有忘了昔日诺言,为聂小倩迁移坟墓。不过为了遮人耳目,还是在燕生面前撒了谎,将聂小倩称之为自己的妹妹,而不是情人。宁采臣究竟有没有真的爱上过聂小倩,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事。他们初相识,他对她的美貌,毫不痴迷,甚至在心里因其夜半闯至男人卧室,要求共修燕好,而万般鄙薄。后来她救他一命,他将其尸骨移到家中附近,远离妖魔掌控,也算不得爱情,只不过是对她恩情的回报。即便是后来娶了她,也是被其日日服侍母亲操持家务所感动。因此宁采臣对聂小倩的情感,一直游离在外,他甚至从未对她说过一个爱字。

  不过以宁采臣对情感处处宣称“平生无二色”的谨慎原则,他对聂小倩即便是深爱,也着实不会坦诚表露。他将其葬在自家宅院旁边,并吐露说这样可以听到她的歌哭,不再让其受恶鬼的欺凌。等到聂小倩现形要跟他回家拜谢父母之时,他眼中的聂小倩,则是“肌映流霞,足翘细笋,娇艳尤绝”。这样的审视,终于带上了一点男性的窥探与爱怜,甚至在观察其尖尖小脚的时候,还带有一点意味深长的“性”趣。

  可是这个男人,终究还是胆小懦弱。凡事都听从于母亲,遵从于社会的法则,不会逾越半步。尽管聂小倩主动提出为报恩愿意委身于宁采臣,其母还是惧怕其女鬼的身份,担心这样唯一的儿子断了香火,婉然拒绝。而宁采臣自始至终,都在母亲面前保持沉默,未曾替聂小倩说一句公道话。是聂小倩自己要求以兄妹的身份,留下为其“依高堂,奉晨昏”,这才被宁母同意留了下来。忙碌完一日,宁母未曾给聂小倩准备被褥,明显是赶她回到冰冷的坟墓里去。而宁采臣,与聂小倩对坐一室,寂然无语,明明知道其诵读《楞严经》让他指点,只是一个借口,不过是为了与他待的时间更长一些,或者给他足够的时间和勇气,将她留下来共宿。但是宁采臣却在过了二更,聂小倩都没有“言去”的时候,着了急,催促她快快离开。甚至在聂小倩直接向他袒露内心惶恐,说“异域孤魂,殊怯荒墓”时,他也未曾怜惜,反而愈加地强调声名和清白的重要,说一则房中无其他床寝,二则兄妹之间应该保持距离,以免引来人的非议。这样的宁采臣,几乎有些惹人厌恶了。看到聂小倩一步一回头哭泣着离去,他依然是心肠冷硬,怕母亲嗔怒,而狠心让她回了孤坟,而且,此后日日如是。

  是聂小倩依靠自己的聪慧和贤惠,赢得了宁采臣母子的欢心,并在嫁娶这件事上毛遂自荐,坦陈自己既无害人之心,也不会妨碍宁采臣延续香火,而且早就算准了,宁采臣会有三个儿子,是命定了的。在劝说母亲的过程中,宁采臣依然是没有出一丝的力气,只做了看客,等待母亲的裁决。倒是在母亲同意之后,宁采臣大喜,急急地宴请亲朋。为了给自己增添颜面,又让聂小倩华妆而出,让所有人都为其惊人的美貌而震惊,并将其认定为下凡的仙女而不是女鬼。

  聂小倩真是给宁采臣整足了颜面,让爱惜声名的他,过了母亲的关,又得到亲朋的信任,之后连追逐而至的妖孽也给铲除。可是宁采臣在得到美人之后,又做了什么呢?这个中了进士功成名就的男人,在聂小倩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后,还不满足,将昔日信誓旦旦的“平生无二色”给忘得一干二净,很快地便又纳了妾,得到两个新的儿子,成为世上香火旺盛又“妻妾成群”的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可是如此言行不一的虚伪男人,其实是不值得如聂小倩这样的女子,深爱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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