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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雷利欧熠熠上升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
1
在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上山,去捕杀狼群。
这是记忆中最惨淡的冬天,狼群不单潜入农家偷鸡,夜晚时刻,更在村里奔窜横行。
那是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最後数十年,地点则在父亲的领地,法国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三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麽,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据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父亲的古堡——他的产业,附近的小村庄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动——一个喜欢做梦,容易生气,爱发议论的人;从来坐不住火炉边,听老战争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历史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在此种黯淡无光的老式世界里,我之会变成一个猎人,倒也其来有自。我猎取野鸡、鹿或是山溪里的鳟鱼,反正是有什麽捉什麽,只要能养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况下,狩猎乃成为我生活的全部;个中甘苦从来没人跟我分享。其实我能干这种活儿,对家人还真是好事;否则,在那些困难岁月里,全家很可能饥饿之死呢!
当然,在祖先的领地上狩猎,倒不失为贵族行径,因为只有我们
有权在自己的土地射杀野兽;至於其他有钱的资产阶级,就不能在我们的森林里开枪了;话说回来,他即有钱又何须开枪猎食呢?
曾经有两度,我试图离家出走,逃脱这种枯燥的生活,但两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惨遭修理。详细过程,後面会慢慢谈到的。
此刻,我全神贯注的乃是满山积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国的传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从巴黎得到什麽协助!唉!看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为领主之一,又是唯一骑马开枪的领主,村里屡遭狼群骚扰,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猎乃理所当然;毕竟,保护村民,领主责无旁贷呀!
我倒不害怕什麽野狼,穷我一生也没听过或见过狼攻击人的事。当然,我不妨毒杀它们,只是,肉类是这麽珍贵,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里一个酷寒的早晨,我携带武器,准备逐一杀死野狼。我的身上有三把手枪,一把性能极佳的来福枪,还带着父亲的剑於步枪;离开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进一两种以前从未使用过的古代武器。
古堡里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打过不少贵族战争;战利品除了一堆废物外,尚包括不错的长矛、战斧、连枷和铲矛,这些武器挂满在墙的四周,从来也没人动过。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铲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连枷——铁球连着锁链,攻击之际,用力甩掷恐怕挺好用的。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正是巴黎人戴着白色假发,踮着高跟缎制拖鞋,携着鼻烟壶,鼻子老用绣花手绢轻拂的浮华年头。
而我呢?却脚穿生皮靴,身着羊皮衣,马鞍绑着古代武器,身边跟着两条环着钉状领圈的庞然大狗,正要出门去打猎。
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纪差堪比疑。想到驿道上衣饰浮夸的来往旅客,心里难免刺痛而闷闷不乐。巴黎的王孙贵族,每讥讽乡下领主为“抓野兔之辈”;反之我们则视他们为国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毕竟我们的古堡耸立已千年之久,即使伟大红衣主教理查的战争,也未能摧毁我们的尖塔於分毫。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谈到历史我可一知半解。
骑往山上途中,我抑郁寡欢,杀心大起。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斗一场。村民说这群狼约有五头;我有枪;两条狗又口牙尖利,它们瞬间扑向狼,咬断狼脖子算得了什麽?
在山坡大约骑了一个钟头,我抵达了浓雪覆盖之下,仍被我一眼认出的熟悉小村庄,穿越旷野正要进入荒瘠森林之际,我开始听到了狼嗥。
紧接着狼嗥此起彼落之後,猛然而来的齐声嗥叫,令我搞不清楚狼只究竟真有多少,我只知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呼朋引伴而来,这倒是如我之愿!
我并不觉得自己心存惧念,然而某些莫名的感觉,却使我浑身毛发直竖。在寂静无声的旷野,我扣紧枪膛,下令狗止住吠声紧跟在我身边。隐约间,倒也察觉躲开空旷,避入树林,才是上上之策。
正当此时,狗吠声大作,猛一回头,只见狼已仅在百码外的身後,正踩着雪直直对我而来;三头大狼并排而行,来势汹汹。
我往树林的方向疾驰。
看起来我来得及在三匹狼追上之前,闪进树林里;不料狼是极鬼精灵的动物,正当疾驰时,我又看到其馀的狼群,五头庞然大狼正在我的左前方环伺。这是标准的前後夹击,形式已不容我及时驰入森林里;而狼不是村民所说的五头,而是八头之多。
及时情势危急,我也尚无惊恐之思,并未想到这些狼一定早已饿极而凶性大发,否则它们绝不敢贸然现迹村庄;此际,它们以往对人有所保留的天性,早已荡然无存。
我全力备战,连枷紧扎腰带上,来福枪对靶瞄准。当我的狗和狼群缠斗之间,我抽身远离好几码外,以便能随时连换枪弹。
由於系着钉状领圈,狼一下咬不住狗的脖子,这场小争斗伊始,狗先狠狠咬住一头狼,紧接着我开枪射了第二头。
狼群紧紧围住了狗,我开了一枪又一枪,换弹之馀,也避免枪弹打到自己的狗;但是较小的一只前腿受伤倒地,鲜血喷在雪地四处;第二只狗趁狼抢食受伤伴侣,有意逃脱,然而狼群在两分锺内又一拥而上,再次把我的狗杀掉了。
这两只大狗并非等闲之辈。多年来我自己饲养自己训练,每只体重皆逾两百磅,狩猎时更於我长相为伴;此际我称它们是狗,其实平常总直呼其名一如好友。如今看到它们在我面前死去,我即感悲愤,也开始察觉危险正迫在眉睫。
然而这一切的发生都太快了。
四只狼死了,一只已不能动弹;狼尚剩下三只,其中一只停止吞噬狗,双眼睁大紧瞪着我。
好像听从命令似的,另外的两只丢下血肉淋漓的狗。我急拉绳,任由马跑向林里寻求庇护。
背後传来狼嗥於猛咬声,我没有回头,却感觉得到狼牙咬进我的足指。我再次举起步枪往左边开火,恍惚之间狼前腿跪倒,只不过一切发生得太快,我根本看不清楚情况;此时,马又扬腿,使我差一点摔下马来。
我们几乎已逼近森林里,在马倒下之前我跃身而下。我还有一把上膛的枪,双手紧紧抓枪,瞄准那只扑向我的狼,狼的脑袋开了花。
如今只剩下两只狼了。摔倒下来的马,发出凄厉惊惶的尖嘶声,这是我所听过动物最惨烈的叫声,两只狼逮到它了。
雪地急奔之际,但觉石头在脚底下扎刺着,我急欲闪入树林里,深知只要来得及再装上子弹,就能立即射狼解除危机。可是附近却没有任何一棵树,树的粗枝低到可以让我伸手抓到,好攀身树上。
我跃起身想抓住树干,不料,脚从结冰的树皮滑落,身子跌倒在地。此时,狼已欺近,我已无暇装弹,手边只剩下连枷和剑,铲矛早已丢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想到自己已离死不远;饶是如此,却也无意束手就擒。我如野似狂,发出兽般咆哮,双目炯炯,瞪着近在身边的两匹大野狼。
我低低站稳身子,左手抓连枷,右手剑已出鞘。狼停住不动,有一匹狼在目瞪我後,低头推开几步站立,另一匹则似在等候某些指示。第一匹狼用它那种从容诡异的姿势,望我一眼之後,奔窜而来。
我挥舞连枷,带刺的铁球转成圈圈,膝盖半蹲,准备随时迎击;当狼扑过来时,我喘气连连双眼冒火,以连枷奋力击向它的鄂部。
攻击的狼跃开身子,另外一只则绕着我的身子跑。它们忽而靠近我,让我可甩出连枷或击剑以刺,忽而却飞身远远跑开。
我不知道这种对弈将持续多久,然而我已猜透它们的伎俩,这两匹狼将采推延战术,来消耗我的体力,这对它们已成为一种游戏了。
我随着连枷转身,时而出击时而退後,偶尔差点摔跤。整个过程或许不超过半个钟头,谁知道呢?此时此刻又何以计分算秒?
我的腿已无法支,只能决心拼命作最後一博。我站立不动,两手抓稳武器。它们这回可玩真的了,正好,我也希望战局赶快结束。
连枷终於甩出去,这回铁球撞裂狼的骨头,受伤的它,头扭向右边;在此同时,我另一只手举剑用力一砍,狼的脖子应声裂开大口。
另一只狼正在我的旁边,它的牙齿咬进我的裤管,那一瞬间,我的腿差一点被咬断;说时迟那时快,我的剑砍上它的脸,刺穿它的眼,紧接着连枷的铁球往下击落,狼跃开又扑过身来,这回我得以从容挥剑,剑亦直直刺穿狼的前胸。
人兽之间搏斗结束。
狼全死了,我还活着。
在白雪笼罩下空荡岑寂的村落,只听见我沈重的呼吸,和垂危母马的惨厉叫声。
我不敢说我已恢复理性,也不能确定心中所起伏的只不过思维而已;我渴望躺在雪地里,却不由自主提起脚步离开狼群体走向马的身边。
走近马时,它伸长脖子,急欲抬起前腿,却再次发出痛苦难忍的悲鸣声。惨烈之声在山间回旋後似直冲云霄。我站着凝眸看它,看它受到重创的黑色身躯,对映着雪的皑白;看它已不能动的後腿和犹在挣扎的前腿;看它鼻子朝天,耳朵下垂;惨叫时无辜的双眼,恍若深深陷进头颅里。它像是一只被踩在地下血肉模糊的昆虫,然而它毕竟不是昆虫,它是我挣扎受苦的母马,它一再用力想站起身来。
从马鞍边取出来福枪,装上子弹;当它犹徒然挣扎恻恻哀鸣的当儿,我开了枪,子弹射进它的心脏。
它看上去很平静,安祥的躺着,鲜血布满全身。村落一片寂静,我浑身发抖,听到自己发出窒息的闷嚎,看到雪地里满是自己的呕吐而毫不自觉。狼的味道,血的腥臭淹没了我。我提起踉跄脚步,全身却摇摇欲坠。
打起精神来,我慢慢走向遍地狼,找到那只差一点杀死我的最後一匹狼,把它扛在肩上,往回家的路前进。
大概走了将近两个钟头吧!
反正我已尽失时间概念了。在步履维艰之中,於狼搏斗的所感所学,一次次在脑海显现,每一回蹒跚将跌时,心里某处便坚韧了起来;路似越走越辛苦,心似越来越强悍。
当我走到古堡大门,我想我已不复是莱斯特,而是撤撤底底另外一个人。摇摇晃晃进入大厅,狼扛在肩上,
体的馀温早已消失;一阵突来的火光猛然刺疼了我的眼睛。我已筋疲力尽,频临崩溃边缘。
我看到两个哥哥从桌边站起,母亲似乎轻拍着眼盲的父亲——他急於了解我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我开了口,不知自己在说什麽,只知道声音平板单调,对所有的经验述说十分简单。
大约是那种“接着……然後”的不过尔尔。
大哥?格斯丁却使我从迷惘中苏醒了。他走到我面前,火光从他背後映照,他以明快的口气,打破我单调低沈的话语说:
“你这个小杂种,你一个人怎麽可能杀死八头狼!”他的声调冷冽,脸上浮现丑陋的憎厌表情。
出乎意料的是:正当他说完以上的话,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酿了大错。
也许是我脸上的神情,也许是母亲粗鲁的嘟囔,也许是另一个哥哥的一语不发;主要大概为了我的脸色吧,反正不管是为了什麽,在那瞬间,尴尬古怪之色呈现在大哥脸庞。
他开始嗫嗫嚅嚅地说了一些诸如:“多了不起”、“你一定差一点被咬死”、“仆人还不快去端些热汤来呀”等等的门面话。可是没用,那瞬间发生的不愉快小插曲,再也无法挽回。紧接下来,我所知道的事是自己已单独躺在房间里。往日在冬夜,狗陪我挤睡在一床的温暖,如今已不复可得。房里没有点火,我更是浑身是血;然而,赃兮兮的我,卷入被窝里沈睡了。
一连多日,我把自己关在房里。
我晓得村人已上山发现狼,把它们全扛回古堡里。?格斯丁进来对我说明一切,我则一言不发。
大约一星期过去了。一则对死去的狗怀念稍减,一则认为自己已能忍受新狗为伴,我走到狗屋,另外带回两只已长大的小狗,它们慰我孤寂,夜里跟我睡在一起。
人进进出出,没人敢打扰我。
终於有一天,母亲悄悄地走进我的房间里。
2
那是夜晚时分,我趴在床上。一只狗趴在我身边,另一只趴在我的膝下。火炉声轰隆作响。
母亲进来了,正如我所预料。
阴暗中,我认出她那种独特的行走方式,换是别人进来,我早大吼“滚开”了。不过,我仍然沈默不作一声。
我对母亲的爱深挚从未动摇,这是家里任何人比不上的。最喜爱她的愿因之一是,她从不叨念无谓的琐碎废话。
“关上门”、“喝你的汤”、“坐好”等等的话,她从来不说。她总是手不离书,事实上是我们家唯一受教育的人;一旦她开口则一定言之有理,所以她的出现,丝毫没用惹起我的憎恶。
相反的,她引起我的好奇,她会说什麽呢?她的话对我会产生不同变化吗?我并不希望她来,甚至没想过她;但是,我凝视着她,视线并未别转。
我们彼此有深刻的了解。每次我离家出走被送回来时,是母亲教导我如何驱除随之而来的创痛。她在我身上创了奇迹,虽然家人无人注意也无人知晓。
十二岁那年,她第一次为我做了调停。教区有一位老教士曾经教我念诗,也教我朗诵一两篇拉丁文赞美歌,认为我可堪造就,有意送我去附近修道院的学校就读。
父亲坚决反对,认为在家里的学习已绰绰有馀。母亲却挺身而出,跟父亲理直气壮大声争辩,腔调只要我愿意就应该去上学。最後她卖了首饰为我付交服装於学费;这些首饰都来自她意大利祖母的遗赠,每一件各有故事也别具意义。卖首饰对她乃是一项痛苦的决定,但是她毫不犹豫。
母亲的独断独行,使父亲大怒,觉得他因失明,所以一家之主的权威遭受挑战。哥哥们向他保证,小弟弟绝不会久留学校,一旦学校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他就会逃之夭夭回到家里。
不料,我没逃回家里,相反的,我喜欢修道院和学校。
我喜欢小礼拜和圣歌;喜欢图书馆里成千上万的古老经典;喜欢每天不同时段的钟声,乃至重复的仪式。我喜欢那里的一尘不染,井然有序,到处维修完善;我更喜欢学校花园,里里外外从没间断的各项工作。
偶尔接受行为矫正时,我萌发强烈的幸福感觉,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接受坐好行好的教诲,教导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
修道院里的人都喜欢我,在那里,我从来不会惹人生气或惹人厌恶,对我,这是何等不寻常!
一个月後,我宣布愿意接受神召,担任神职。我希望终身生活在纯洁无暇的修道院,在图书馆写着羊皮纸,并学习阅读古代经书。我希望於这些相信心即是圣贤的人,一生长相左右。
修道院院长立刻写信寻求父亲的正式准许。老实说,我认为父亲一定高兴能这麽打发我呢!
万万没想到,三天後,哥哥上门领我回家,我哭着祈求留下来,然而院长却无能为力。
回到古堡,哥哥夺走我的书并把我琐将起来。我不明白为什麽他们会这麽火冒三丈。像个傻瓜似的,我不停呜咽,满屋里翻来滚去,对着屋内的门於物拳打脚踢。
後来大哥格斯丁进房来训话。他先是拐弯抹角,最後才明白指出,任何法国的伟大家庭,绝不容许家人担任贫穷传道士。大哥斥责说,为什麽你会有如此可怕的错误认知?你只不过被送去学学读於写罢了,怎麽能陷溺至此,行为又活脱脱像一个野蛮的怪物?
至於想在教堂充当终身职的教士,大哥更是嗤之以鼻说,你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不是吗?你应该想到对甥侄们所尽的责任呀!
所说种种无非对我明示:我们没钱供你进入传道的丰功伟绩,你根本没机会晋升主教或红衣主教,不可能为家族谋取福利。既然如此,你就乖乖待在这里过日子,当个文盲兼乞丐吧,偶尔陪陪老爸在大厅里下棋倒是无妨!
终於真正明白了一切时,我在餐桌情不自禁号啕大哭;嘴里念念叨叨,说些没人听得懂有关我们家“大混乱”的话,於是被送回房间关禁闭。
母亲出现了。
她说:“你根本不懂「大混乱」这样的字眼,为什麽胡乱使用?”
“我懂呀!”我答道,开始对她描述家里到处可见的污秽和腐败,告诉她修道院里的整洁於井然有序;让她明白在那种地方,只要一个人肯用心,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
她没有反驳,年稚如我,也看得出她对我所描述的一切,心怀响往之情。
第二天,她带我一起出门。
我们走了大半天,来到邻近一个地主的豪华大城堡。她和城堡主人带我到狗屋,让我挑选我一向喜爱的大驯犬刚生不久的小狗。
我从没看过这样温柔可爱的小狗。大驯犬站在一旁,有如打盹的狮子,注视着我们,看上去威武极了。
我欣喜若狂,兴奋得不知如何选择,最後听从地主的话,选了母狗公狗各一只。回家路上,它们一路蜷缩在我腿上的篮子里。
不到一个月内,母亲又送我两样礼物;我的第一把步枪,我的第一匹漂亮骏马。
对所付出的一切,母亲未置一词,使我完全了解她的挚爱於抚慰心意。我亲自饲养小狗,训练它们,并为它们找到一个大狗屋。
带着这两只狗,我逐渐成为一个猎人。十六岁起,我等於生活在野地之中。
在家里,我一无是处,人见人嫌;有时忍不住建议应该好好整理葡萄园,主张荒废的野地重新耕种,强调必须防范佃户偷取我们的东西等等,意见虽佳,却无人理会。
我孤掌难鸣,无计可施。日子的无声消逝,生活的一成不变,在在令我感到自己有如行走肉。
每逢宗教节日,我如常往教堂去,只不过为了破除单调打发时间。村落每有市集时,我更一定徘徊留连,贪婪地搜寻任何足以消磨枯燥的景观。
他们不外是老魔术师、哑剧丑角或江湖艺人,表演节目大同小异;然而有什麽关系呢?好歹比季节时令变化来得有趣,好歹也诉说某些天宝遗事!
但是那年,我十六岁那一年,一个意大利剧团抵达了。他们用大卡车布置出一个我所见过最精致的舞台;他们推出一部意大利老剧,其中有老丑角,年轻恋人雷利欧和伊莎贝拉,还加上老医生和各种插科打浑,演出热闹极了。
看剧时我如痴如醉,情难自己;我从未见过如此巧妙机敏,活波明快,生气勃勃的表演;甚至有时台词念得太快,我完全听不懂,也不改我衷心的喜爱。
剧团演完之後向观众讨取赏金。我随着团员到他们住宿的小客栈,提供他们我根本付不起酒钱的酒,依依不舍,只盼望能多於他们谈谈。
我对这些男男女女滋生难以言宣的爱慕。他们告诉我每一个演员担任的角色,告诉我他们常不必记诵台词,却自行视舞台需要信口说出对白。总之,你知道你是谁,演的是谁,你掌握角色的性格,说出你认为这个角色该说的话语。听起来简直就是天才。
他们说,这叫做“即兴喜剧”!
我被迷住了,更爱上饰演伊莎贝拉的那个年轻女孩。我跟随演员们走进卡车,浏览所有的服饰和布景。当他们回到小客栈继续喝酒时,他们让我试演伊莎贝拉的爱人雷利欧,并一致鼓掌指称我拥有表演天分,能表演他们所演的任何戏码。
起初,我认为这只是奉承的话,但是,斯情斯境,奉承或不是奉承又有什麽关系呢?
翌日清晨,剧团货车驶出了村落,我藏身在车子後面。随身带着我储存的少许钱币,衣服绑在一条毯子里,我跟着剧团,往着演员之路,出发而去。
在这部意大利老喜剧里,雷利欧的角色乃潇英俊的情人,他不戴面具,仪容举止越是高贵高雅,演出越是容易讨好。
剧团认为我正是最佳雷利欧人选。为了下一档的演出,他们急忙地训练起我来。表演头一天,我到了小镇——比之我们村落显然更大更有趣的地方——跟其他人一起为开演而做了各种广告。
我恍如置身天堂。然而,相较於整个行程,演出准备以及於剧团团员间友谊的美妙,最後站上小小木头舞台那一刻,我真正尝到回肠荡气飘飘欲仙的滋味。
我假戏真做痴痴追求伊莎贝拉,机智调皮如诗的词语,从我舌尖自然流出。我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在石头墙上回响,听得到观众哄然大笑;演得太兴奋入迷了,弄得团员勉强把我拉下舞台。人人都知道,这次演出空前成功。
当天晚上,饰演我情人的女演员,赐给我难得的亲密殊荣,让我酣睡在她甜蜜的怀抱中。恍惚中,只记得她最後说,当巴黎圣哲曼市集演完之後,我们要双双离开剧团,留在巴黎;双双漫步在杜登波大道,然後一起进军法国剧院,在路易十六和玛丽安东尼皇后面前表演真正好戏。
翌日醒来时,她和团员已踪影不见,站在我面前的是我的两个兄长。
我始终不清楚究竟是团员出卖了我呢?还是他们只不过吓得落荒而逃?後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吧!无论如何,我又被带回家里了。
家人的震惊可想而知。十二岁稚龄想成为修道士倒还值得原谅;剧院则根本就是邪恶的化身;就连了不起的演员莫莱尔,死後也不得行以基督教葬礼;何况,我不但跟褴褛的意大利流浪人逃跑,甚至粉墨登台,公然充当戏子。对贵族之家而言,何止是大逆不道?
我被痛殴了;加以我口出粗话,咒骂连连,又好好地被狠打了一顿。
最严重的刑法倒不是挨打,而是母亲脸上的表情。我不但没向她禀告去处,而去还重重伤了她的心——这是以前我没犯过的大错。
母亲却一句话没说。
当她来看我时,她聆听我的啜泣,她的眼里泛着泪光。她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对她来说,这样表示已胜过任何言语。
对那些日子的一切经过,我从无一语涉及,但我猜她已了如指掌;对我,某些神妙已彻底离我而去。她再一次违抗父亲,让谴责、殴打和禁闭宣告终止。
吃饭时,她让我坐在她身边,她听我说话,专注参与我俩之间完全不自然的聊天里。她更尽量消除化解家人对我怨恨和愤怒。
然後,一如往常,她卖了自己的珠宝,替我添购了好的猎枪——也就是那枝我用来杀狼的来福枪。
这是昂贵而精良的武器,尽管我痛不欲生,对这样的枪械仍爱不释手。此外,母亲还买了一匹极漂亮的栗色母马给我,这匹马矫健善跑,我的雀跃自不在话下。然而比之母亲所给我的心灵慰藉,有形的礼物又算得了什麽?
但是,内心的凄苦怨恨却总也不能平息。
扮演雷利欧的美好记忆永生难忘!只是经此沧桑,我变得有些冷漠冷酷;村镇上的市集更是从此绝迹;我似觉悟到命运已定,逃脱无门。奇怪的是,我越感到绝望,越能发挥潜力和功能。
十八岁那年,我向佃户灌输对上帝的戒惧理念,更为家人提供了食物。在某种程度上,这带给我许多满足,我不明白原因何在,但当我坐在餐桌,想到桌上诸人的食物乃由我提供,内心便感到无比快乐。
往事不堪回味,只让我更眷恋母亲,更感受到我们之间的亲爱於挚情,无与伦比。
此刻,她再次露面,而除她之外,怨怒交加的我是绝对不要有人为伴的。
眼睛注视火光,对母亲走过来坐在床垫,只随意瞟了一眼。
四周一片沈默,只有火的劈啪声,睡在身边狗的呼吸声,划破静寂。
视线抛向她时,我吃了一惊。
整个冬天她因咳嗽而受苦,如今更显得病容惨淡;对我一向意义重大的妍姿花貌,看上去俨然随时会凋萎而去。
母亲的脸棱角分明,两颊丰润而又细致,嘴的线条坚毅而不失女性妩媚。深蓝的眼眸里,浓密的睫毛长长翘起,一头浓密金发,最是引人。
要说母亲的姿容有什麽缺憾的话,大概只能说她五官失之纤细,如猫的轻俏,也让她看上去有如一个小女孩。她生气时眼睛会变得更小,她的嘴型甜蜜,有如一朵小小粉红色玫瑰绽放在脸上,只是她的嘴总是禁闭,不免显得无情,而去当她严肃时,嘴角之间,不知不觉地就流露了刻薄之色。
此刻的她双颊微陷,窄小的脸益见消瘦,对我却美丽一如往昔。是的,母亲仍然是美丽的,我喜欢痴痴地看她。
事实上,外表我颇为像母亲,只不过我的脸庞较宽大而粗狂,嘴巴表情丰富,必要时,则相当刻薄。此外,我开朗幽默,不管多麽闷闷不乐,仍经常流露顽皮神情,更常不自禁地开怀大笑。母亲却极少笑,她冷如冰霜,若非拥有小女孩似的甜蜜,便绝对不可亲近了。
我默默注视坐在身边的母亲,不,是瞪着她。母亲以单刀直入的方式进入话题:
“我知道你的感受,你恨他们,因为他们不了解你所承受的一切。他们很难想像山顶上发生了什麽事。”
对这样的话,我感到一种冷静的愉悦。我沈默地回应,母亲却完全了解我的心意。
她接着说:“这跟我首次生孩子有些相似。我足足受了十二个钟头的罪,有如陷身痛苦的罗网,唯一脱逃之道是婴儿顺利出生,或是我难产致死;痛苦终於过去,我抱你大哥在怀里,却不要任何人靠近我。并非我责怪谁,而是我所承受一小时又一小时的苦楚,似下地狱又再一次复苏的煎熬,没有身历其境的人哪能体会?我内心极安祥,就在生育的最普通境遇下,我才真正了解绝对孤寂的意义。”
“你说的完全正确!”我有点吃惊地答道。
她没有回话。我一点也不觉惊讶,在说完此行想说的话後,她是不会再任意多说废话的。她只伸手摸摸我的额头,於她,这倒是罕见的举止;发现我身上犹穿着血迹斑斑的猎装时,她显然极为悲痛难忍。
母亲沈默了好一会。
我呆坐着,眼光掠过她朝向火炉,内心有一大堆的话想说,更想告诉她,我有多麽爱她。
但是我忐忑犹豫。以往每当我跟她说话时,她总是三言两语明快截断,绝不容我有细诉的机会;所以尽管我深切爱她,怨尤之情也相对加浓。
在成长岁月当中,我只看到母亲一迳读着意大利书,跟她成长之地那不勒斯的亲友涂鸦写信,却从来不耐烦教我和哥哥认识起码的字母;从修道院回家後,事态也没有改变。我已经二十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读简单的祷词;我怎能不恨她的书,不恨她只知沈湎於书里,而忽略我们的存在呢?
再进一步说,似乎也只有当我身心受到重创时,她肯多少付出母性的温情於兴趣,对此事实的模糊认知,尤让我愤愤不平。
然而除她之外,我别无救世主,我已倦於孤独,也许年轻人总是如此吧!如今,她就在眼前,她从自囿的图书室走出来,对我极表关注。
我终於确定她不会站起来走开,话语喋喋不休。我低低说道:
“母亲,事情犹不止如此,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已心怀恶念——”她脸上表情不变。我继续说:“好几次我甚至梦见我杀了全家人——我的意思是说,在梦里我杀了哥哥和父亲,我一屋子一屋子捕杀他们有如杀狼一般。我感到谋杀的欲念隐埋在心底……”
“我也一样,儿子,我也一样。”她说着,脸上浮起奇特的微笑。
我弯身向着她,仔细大量她,又降低声量说:
“梦中杀人时,我大声尖叫。我几乎看得见自己面貌狰狞,听得见自己咆哮怒吼,嘴巴张成完整的O字型。”
她谅解地点头,眼里闪着亮光。
“在山上,当我於狼搏斗时,情境有些仿佛……”
“只是有一些?”她问道
我点点头。
“杀狼之後,大觉自己判若两人。我甚至不知道,此刻跟你在一起的,究竟是你的儿子莱斯特,还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杀人凶手。”
她静默了一段长时间。
“不,你不是凶手,你只杀死了狼。你是猎人,是武士。你比家里的任何人强壮坚毅,这是你的悲剧根源。”
我摇了邀头。母亲的话固然不错,此际却无关紧要,再说,强壮坚毅也者,并非这回不快乐的主因,只是,我懒得解释而已。
她的视线转到别处又回到我身上。
“人的角色不止一种——”她说道:“你就扮演不同的角色,你即是杀手更是男人。不过,别只为了憎恨他们而使自己沦为杀手,也别一位只有谋杀或是疯狂,你得以解脱,得以拥有自由。你一定还有路可走。”
她最後的话重重撞击了我。她的确一言中的,话里的暗示也让我大吃一惊。
长久以来,我总认为自己不可能即跟家人搏斗,又能兼当好人;要做好人就是表示我已认输,除非我能找到更有趣的“好人”界定。
我们静静相对数刻,这是我们之间不寻常的亲密。她看着火,手在头後的园疤上轻搔。
“你猜我曾想过什麽?”她的视线再次转向我:“谋杀其实还不如背弃他们,是真正彻底的轻蔑。恨极了时,我想像自己喝得烂醉,脱光衣服,在山间小溪赤裸裸的沐浴。”
我差一点忍俊不禁。这是母亲庄严的玩笑吗?我端详着她,一时不能确定我到底有没有听对。不过她确实说了以上的话,而话还没完哩!她接着说:
“然後我想像自己到了村子里的客栈,跟着任何遇见的男人上床——粗俗的,强壮的,老的,少的,我躺在床上,男人一个换过一个;斯时也,我感到一种过瘾的胜利感;一种不管你父亲,或是你们死活的绝对解脱感。在那瞬间,我纯然是我,我完全属於自己而非他人。”
母亲的话令我大惊失色,目瞪口呆,对於这种说词,父亲哥哥,乃至村子里傲慢自大的商店老板,会有什麽发应呢?天呀……这简直太滑稽了!
我犹忍住不笑,可能因为想像到母亲的裸露,而不得不板脸。但是我实在憋不住而抿了抿嘴;只见她微笑点点头,又扬起眉毛,好像在表示我们互有默契一般。
我终於捧腹大笑了。我以拳捶膝,头更撞到床边的木头。母亲似乎也笑了,以她独特安静的方式在笑着。
这是古怪的刹那。我发觉某种人类残存的兽性,犹然存在母亲身上,我们的确互相了解,此时,所有对她的怨尤似也无关紧要了。
她解下发夹,头发披在肩上。
我们默默相对了一个钟头左右,不再笑也不再说话,在壁炉的火光下,享受无声胜有声的亲密。
她转头面对着火,她的侧影,细致的鼻子和嘴,美得令我百看不厌。沈思间,她猛然回头望我,坚定冷静无动於衷的说:
“我绝不可能离开这里,我已来日不多。”
我整个人呆住,前面的惊吓比起来算得了什麽?
“我可以活过这个春天。”她紧接着说:“也许加上夏天,但我绝对活不过冬天。我很清楚的,肺部的疼痛太厉害了。”
我情不自禁呻吟起来,身子倾前叫着:“母亲!”
“别多说什麽话!”她答道。
我想她不喜欢被叫“母亲”,但我忍不住了。
“我非得跟一个人大声说出来不可,我完全被吓坏了,我好害怕呀!”母亲说着。
我很想抓着她的手,却知道母亲绝不允许,她讨厌被别人碰触,她从来没有用手揽抱过谁。所以我们只能一凝眸相对代替拥抱。我泪流满面。
她轻拍我的手。
“别多想。”她说:“我自己也尽量避免去想。只是当时候来到,你纵然失去我,也得设法好好活下去。唉!对你恐怕还真不容易!”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来。
她离开了,一如来时无声无息。
尽管她没提及我的衣服、胡子和不忍卒睹的外表;她派了人送来乾净衣服,刮胡刀和热水,在沈默中,我享受着人的伺候於服务。
3
我的身体渐渐康复,杀狼事件的记忆尽量屏除脑海,母亲说的话却铭刻心底。
我思索她所说:“完全被吓坏了”的话,我不全明白那是怎麽回事,只觉得她的话正好说出事实。如果我是垂死之人,感觉大概没什麽两样;比起来,在山上屠狼恐怕还好过一些。
不仅如此,她一迳默默承受在家里的不快乐;虽然她跟我一样的憎恶古堡里郁闷无望的生活。如今,在生了八个孩子,死了五个仅仅存活了三个後,她却命在旦夕,一生即将宣告结束。
我决心振作起来,好让母亲开心一些,偏偏就是办不到。想到她时日无多,我简直无法忍受;只能躲在房里踱过来踱过去,关在房里吃送来的饭,却一直提不起劲儿去面对她。
那个月底,古堡突来的访客却把我拉出房间之外。
母亲进来说,村里的商家为了感谢我的杀狼壮举,特别前来拜望,我必须亲自接待。
“哎,去他妈的!”我口出粗话。
“你非下来不可。他们是来送礼,你必须一尽领主之责。”
我讨厌这一切。
勉为其难来到大厅时,发现所有来客我全认识,村里最有钱的店老板也赫然在座,所有人都盛装而来。
其中只有一个打扮浮夸的年轻人,我没有马上认识出来。
他大约和我的年纪相仿,个儿相当高,我们目光相对时,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尼古拉斯,布商的长子,曾经到巴黎去念书。
他还真不一样了。
身穿玫瑰红镶金的华丽织锦外套,脚趿金跟便鞋,衣领加上一曾意大利蕾丝花边。只有头发跟从前一样,乌黑卷曲,只不过系着一个丝结在背後,看上去挺孩子气的。
这正是巴黎的流行款式。而流行的快速递嬗,一如驿站车来车往。
站在他面前的我,却穿着破旧的毛衣,磨损的皮靴,污黄的蕾丝更不知修补过多少次。
由於他看上去乃镇上的代言人,我们彼此鞠躬如仪。他打开黑斜纹棉布包裹,取出一件镶毛里的腥红天鹅绒披风,多麽艳丽的衣服呀!当他注视我时,眼睛炯炯发光,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来觐见君王!
他诚挚地说:“爵爷,微薄之礼请您消纳。披风的毛里乃选自你所杀的最好狼皮,以後寒冬出门狩猎,穿上去即挡寒又正适合您的身分。”
他的父亲,随着送上一双黑色带毛里小羊皮长靴说:“这双也是,爵爷,打猎穿的,爵爷——”
他们的诚意深深打动了我。这些店老板的财富,我只能在梦中得以想见,他们竟对我这麽慷慨有礼,这麽客气尊敬。
我收下披风於皮靴,同时也以从未有过的礼貌,向他们深切致谢。
我的背後传来大哥?格斯丁的语声:
“这下好了,他更要胆大妄为啦!”
我满脸通红,在这些来客的面前恶言相向,简直太过分了。视线瞥向尼古拉斯时,他的脸上却只见款款深情。
在离去前的轻吻时,他附在我耳边轻轻说:“爵爷,我也曾经胆大妄为!改天,请容许我再次拜访。届时,您肯告诉我如何以一挡八的经过吗?只有胆大妄为的人,能做出胆大妄为的大事呀!”
从来没有商人跟我如此说话,那瞬间,我们恍若回到少年时期,我旁若无人的大笑;他的父亲有些失措;我的两个哥哥停止窃窃私语;只有尼古拉斯,一直保持着巴黎人的从容微笑。
访客离开後,我拿着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进母亲房间。
她一边懒懒地轻梳头发,一边仍在看书,从窗子透进的微弱光线中,我第一次看到她头上长出的白发。我告诉她尼古拉斯所说的话。
“为什麽他自称胆大妄为?”我问道:“他的话好像别有含意。”
母亲笑了。
她说:“他当然别有含意。他曾经玷辱家门过呀!”她放下书本直直瞅我:“你知道他自小受到教育,刻意模仿贵族行为於生活。在巴黎学法律的第一学期,却疯狂爱上了小提琴。好像他听过一个意大利名师演奏,这个名师天才横溢,以致传说中,他乃出卖灵魂给魔鬼以换取才气的。尼古拉斯骤听之下,竟放弃一切跟从莫扎特学习音乐去了。他卖光所有的书,天天练琴,弄得考试也不及格。他希望成为音乐家,你能想像得到吗?”
“他的父亲一定抓狂了!”
“当然。他甚至砸碎了乐器!你是知道的,一件昂贵的货品,对布商如他意义何等重大。”
我微笑起来。
“尼古拉斯现在没小提琴了吧?”
“他还有一把,他卖了手表,迅速跑到克莱蒙郡买了另一把。他的确是胆大妄为。最糟的是他的琴还真拉得蛮好!”
“你听过?”
她对音乐懂得不少,在那不勒斯时,是跟着音乐一块长大的。不像我只听过教堂合唱,还有市集的演出。
她说:“在星期天做弥撒时曾经听过。他在布店的楼上房间演奏,谁都听得见的。他的父亲还恐吓要打断他的手呢!”
布商残酷的说法使我抽了一口冷气。我已为尼古拉斯着迷,他的执着行径,令我倾慕不已。
“可惜他绝不可能成为名家啦。”母亲接着说。
“为什麽?”
“他的年龄已过。一旦过了二十岁,你就很难再学好小提琴。不过,我又真懂得多少?他拉的琴已够神妙,何况他也许能出卖灵魂给魔鬼呢!”
我有些不自在地笑着。这听来太神奇了!
“你为什麽不到城里去,跟他做做朋友呢?”她问道。
“我干什麽要去?”我反驳着。
“莱斯特,你真是的!你哥哥会恨得半死,而老商人会欣喜若狂,他的儿子竟能和侯爵之子在一起。”
“这不成理由呀!”
“他曾去过巴黎呀!”她说着,瞅了我好一阵子,然後视线又回到书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梳起头发。
我注视着她的阅读,心里至感懊恼。我好想问她身体怎麽了,咳嗽是不是还那麽糟?可是却不敢提起这个敏感话题。
“去找他聊天,莱斯特。”她望也不望我的说。
4
整整过了一星期,我下决心去探望尼古拉斯。
我穿上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往通向村里客栈的蜿蜒道路。
尼古拉斯父亲拥有的布店,就在小客栈正对面。我没有看到尼古拉斯,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我的钱只够喝一杯酒,正不知怎麽办时,客栈主人出来,对我鞠躬後,端了一瓶最好的葡萄酒放在我面前。
当然,这些村民对领主之子总以礼相待。如今因为杀狼的关系,情势却有了微妙改变。奇怪的是,这更让我感到孤单於不自在。
倒了第一杯酒不久,尼古拉斯露面了;一阵亮光恍若跟着他在门边闪现。
他不像上回那麽打扮光鲜亮丽,感谢老天!不过他身上仍披挂着丝、天鹅绒和新式皮饰,在在显示了家庭的富裕。
他好像跑步过来的,一脸通红,头发因风吹而零乱,眼神充满兴奋之色。他鞠了一躬,等候我邀他入座,旋即急急问道:
“於狼搏斗之情境像什麽呢?爵爷!”他双手交叠在桌上,目不转睛的望着我。
“你为什麽不告诉我,在巴黎之境况又像什麽?先生。”话
出口,马上察觉我不无揶揄无利之意,连忙又说:“很抱歉,只是我真的好想知道。你真念了大学?真的和莫扎特学过琴?巴黎的人都做些什麽?他们都说些什麽?想的又是什麽?”
对着连珠炮似的问题,他莞尔不已,我也忍俊不住。我要了一个玻璃杯,又把酒瓶推到他面前。
“告诉我,你去过巴黎的剧院吗?你看过法国剧院的喜剧吗?”我问道。
“很多次。”他的回答似乎有点轻率。“听着,驿车马上就到,这里会十分嘈杂。容我请您到楼上的套房用晚餐,您的允许将是我的荣幸——”
我还来不及绅士般惺惺作态一番,他已点了酒菜,我们被带到楼上一个素而舒适的小房间。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木头小房间,然而一眼就爱上了。桌子安排妥当准备好上酒菜,火把房间烧得温暖如春,不像古堡的火炉,只听到或声呼噜作响。厚厚的玻璃窗擦得晶亮,刻意看到澄蓝的寒冬天空,於白雪覆盖的山顶。
“来吧,现在我刻意告诉您有关巴黎的种种了。”他愉快的说着,并先让我坐下。“不错,我是进过大学。”他的语气有些嘲弄,俨然那是可耻的事一般。“我的确拜莫扎特为师过,如果不是急於想收弟子,他恐怕早就斥我是无望之徒,滚远些啦!好吧!你还要我先说些什麽?巴黎的臭味?城里可憎的嘈杂?饥饿的人群四处包围你?还是每条小巷内等着割你喉咙的盗匪?”
我挥手表示对这些全无兴趣,他的微笑和他的语气截然不同,他的态度坦诚而迷人。
“一个巴黎真正大型的剧院……”我说道:“为我描述一切,它像是什麽?”
我们在房间足足四个钟头之久。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谈天。
他用湿指头,在桌上画出了剧院的细部图形。描述看过的剧目,有名的演员,大街上的小屋;他描绘了巴黎的一切,也渐渐抛却原有的愤世嫉俗意味。当他谈到西提岛、拉丁区、巴黎第四大学和罗浮宫时,我的好奇心更引发了他的狂热。
我们继续谈到有关抽象於观念的话题。诸如报纸新闻报导,他於室友聚集在咖啡厅高谈阔论;他告诉我当地人普遍浮动不安,於对君主制度的不满;他们渴望政治上的大变革,甚至从坐而谈,到了起而行的阶段;他也提到有关哲学家,狄德洛特、伏尔泰诸人。
我并不了解他所谈的全部,不过在急促时而嘲弄的口吻下,他已为我勾勒出一辐外面世界的奇妙图像。
当然,他所说诸如知识份子不相信上帝,他们对科学探讨
更具兴趣;贵族引人反感,教会也不得人心等等,我倒毫不引以为异;尽管後者无关迷信破解,只是时代演变的结果。他越滔滔不绝,我越了解得多。
之後,他约略提起百科全书,那是在狄德洛特督导下最伟大的知识编辑。话题旋即转到他常去的沙龙,友朋喝酒的较量,他於演员共度的夜晚;他叙述在皇宫举行的公众舞会,在那里玛丽安东尼皇后会现身於民同乐。
他做出结论说:“我在这里跟你说的一切,听起来可比真实好太多!”
“我不相信。”我温和说道,不希望他的话叫停,希望他继续不断地谈下去。
“这是个非宗教的世纪!”酒杯注满了新换酒瓶的酒,他说:“很危险呀!”
“为什麽会危险?”我低语道:“一个迷信的终结?这有什麽不好?”
“你说话像个真正十八世纪的人,爵爷。”他的微笑中略显忧郁:“可是再也没人把道德价值当做一回事了。流行就是一切,连无神论也是一种流行!”
我的心灵一向是非宗教的,倒非为了什麽哲学理由。我们家中无人相信上帝的存在,表面上似乎相信,也做弥撒;但这只是尽职罢了。真正的宗教虔诚,老早已在我们家消逝,这种现象甚至还包括上千的贵族家庭。纵使在修道院,我也不信上帝,我只信身边虔诚的修道士。
我试着用简单而不冒犯的语言,来解释自己的看法,毕竟对他们家来说,这真是迥然有别呀!
就算他那视钱如命的可怜父亲,对宗教也无比的虔诚。
“没有信仰我们真能活下去吗?”尼古拉斯几乎悲哀地问道:“孩子没有信仰,如何面对世界呢?”
我开始了解他为什麽愤世嫉俗语带嘲讽了,他正面对古老忠诚的沦丧,而为此苦恼不已。
尽管他的嘲讽挖苦,使他颓废阴郁,然而一种抑压不住的热情於精力,仍从他身上源源益出,令我情不自禁喜爱他,想和他亲近。再多喝两杯酒下肚,我恐怕什麽仰慕的荒谬话语,都会倾囊而出啦!
“你知道我一向过着无信仰的生活。”我淡淡地说。
“我知道。”他答道:“你还记得女巫的事吗?那一次你在烧死女巫的广场,号啕大哭的事?”
“为女巫大哭?”我茫然地瞪着他。渐渐地,某些痛苦和羞辱的记忆搅动了起来——我还真有不少心境类似的回忆,为女巫大哭的往事?我说:“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都还是小男孩,修士教导我们要如何祈祷,带我们去看从前烧死女巫的地点,那些古老的火刑柱,还有烧得焦黑的土地。”他提醒说。
“哦,那个地方!”我发抖了。“那个可怕的地方!”
“你又哭又叫,他们只好找人去通报侯爵夫人,因为你的保姆安抚不了你。”
“我是个讨人嫌的孩子!”我说道,试着想一笑置之。我确实已想起往事——我一路上尖叫着被带回家里,夜里还做了大火燃烧的恶梦。後来有人在我的额头擦汗说:“莱斯特,醒醒——”
好多年没再去想那恐怖景象了。每次走近那个地方——看到粗粗的火刑柱,脑海就不由自主浮现男男女女,乃至小孩活活被火烧死的惨景。
尼古拉斯细细打量着我说:“你的母亲来带你时,她说这简直太愚昧太残忍了,对修士讲这种老故事给小孩听的举措,她极不以为然而大为生气。”
我点点头。
最恐怖的真相是:这些村里早已遗忘的无辜可怜虫,他们乃死得莫名其妙。“纯然迷信的受害者!”记得母亲说道:“根本就没有什麽女不女巫的存在。”难怪我会尖叫不已。
“我母亲的故事倒截然不同。”尼古拉斯说:“女巫们是魔鬼的同盟,她们招致农作物病害,还假装野狼,杀害羊群和小孩。”
“所以,一旦没有人假借上帝之名烧死活人,世界岂非好得多?”我问道:“如果人们对上帝不再虔诚,因而人不会彼此伤害,那麽非宗教的世界,又有什麽危险?起码像活活烧死人的悲惨事件不会再发生!”
他不以为然地皱皱眉头,又以恶作剧的神情,倾身向前。
“狼群在山上没伤害到你吧,是不是?”他戏谑地说道:“你没有变成狼人,对吧?爵爷,我们有没有蒙在鼓里呢?”他轻拍着仍在我肩上的天鹅绒披风。“神父曾经说过的,他们那时可烧死许多狼人哪,他们经常这样恐吓呢!”
我大笑不已。
“如果我真变成浪人——”我答道:“我刻意这麽告诉你,我绝不会留在附近杀害小孩,我会跑离这个不幸污秽小镇,这个仍然以烧死女巫来吓唬小孩的地方;我会出发前往巴黎,不见巴黎城墙誓不罢休。”
“然则,你将发现巴黎也是可悲的污秽之地。”他说道:“那里,他们在沙岸区的民众之前,公然以刑车砍断盗贼的骨头。”
“不——”我说:“我将看到一个光辉的城市,在那里,了不起的观念,孕育在一般平民脑海里,这些概念的实现,得以照亮世界最黑暗的角落。”
“唉,你是天生的梦想家呀!”他说着,神情极为愉悦,当他微笑时,他真不止是普通的俊帅呢!
“我将认识一堆如你的人——”我继续说:“他们也有你的敏捷思维和锐利辞锋。我们一起在咖啡屋喝酒,一起枪舌战热烈争论,我们将在馀生之年,快乐地高谈阔论着。”
他用手环绕我的脖子轻轻亲我。我们是如此熏染陶醉,连桌子都快受不了我们啦!
“我的领主——狼煞星!”他低语着。
当第三瓶酒送来时,我开始谈起我的生活,做了前所未有的倾诉;我每天骑马上山,骑往远离绝对看不见古堡尖塔的山岭;驰向远离耕地以外的丛林僻野,在那里似乎鬼魂出没,阴影幢幢!
我跟他一样地侃侃而谈。我们谈到心里深处的千百种感受,彼此不同的秘密於孤寂。我们的交谈,在本质上,和我於母亲难得的交谈内容相似,我们叙述到自己的渴慕於不满足,我们屡屡相互热烈的契合作答,如:“对,对”、“绝对正确”、“我完全了解你的意思”和“是呀,所以你感到自己已不能再忍受了”等等,等等。
又叫了一瓶酒,又添了新炉火。我恳求尼古拉斯为我拉小提琴。他立刻冲回家去取琴来。
时已近黄昏,阳光斜照窗子,火烧得很旺,我们熏然欲醉,却什麽晚餐也还没点。只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躺在小床草垫上,以手支头,我看着他取出了乐器。
他把小提琴摆在肩上,一边调整弦轴一边开始拔弹。
然後他举起琴弓用力触弦,拉出第一个音符来。
我跃起身,背靠着墙紧盯住他,简直不相信是自己听见的声音。
他很快融进音乐里,小提琴的琴声音色,在他手里显得悸动而透明。他双目紧闭,下巴扭向一边,使得嘴看起来有些变形。最让我震撼的是,他的整个身躯似已陷进乐曲之中,他的灵魂也恍如挤进乐器里面。
我从来不知道音乐刻意如此。旋律那麽纯粹自然,然而强烈有力、热情洋溢的明亮音色,却从他用力锯拉的丝弦流泻而出。他演奏的是莫扎特的作品,那种轻快,飞跃,於纯然可爱的音符,也正是莫扎特创作下的音乐特色。
音乐演完时,我依然呆呆盯着他,双手抓紧我的头。
“爵爷,怎麽回事啦?”他几乎手足并措地说着。我站起来,手臂环绕着他;先亲他的面颊,又亲起小提琴来。
“别再称我爵爷。”我说道:“叫我名字!”扑向床,脸埋进双手里哭了起来。而一旦哭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坐在我身边,拥抱我并问我为什麽哭?虽然我哽咽得说不出话,却刻意感受到他的不胜欣喜,因为他的演奏带给我如此强烈的影响。他的冷嘲热讽於怨恨苦涩,完全消逝无踪了。
那天晚上是他带我回家的。
翌日清晨,我站在他父亲商店那条蜿蜒石头路上,往他的窗子丢小石头。
当他伸出头时,我说:“要不要下来继续我们的聊天?”
5
从此,当我不去狩猎,我的生活便是和尼古拉斯混於聊天。
春天姗姗来临,丛山层层叠翠,苹果园枝头抽芽冒绿。尼古拉斯和我形影不离。
我们在岩石斜坡上散步,携带面包於酒,坐在阳光下的草地,偶尔往南边的老修道院废墟漫游。有时我们躲在我的房间或爬上古堡城里;有时也回到小客栈温暖小房间。尤其是我们喝得太多,聊得太大声,怕吵到别人的时候。
一星期过了又一星期,我们披肝沥胆无所不谈。尼古拉斯谈到他在学校的生活,早期的失望,还有他认识於爱恋的人。
我则谈起痛苦的往事,最後更谈到随着意大利剧团离家出走的羞辱插曲。
那是在小客栈的一个晚上,我们一如往常的畅饮。每回饮到半酣,心情恍惚美妙,凡事俱皆合理,我们称之为“黄金时刻”。我们总尽量延长这段时间,然而往往不可避免的,总有一个无奈承认说:“不能再这麽聊下去了,我想黄金时刻已飞逝而去。”
在那个晚上,望着窗外照耀山间的明月,我指出但凡黄金时刻存在,纵然我们不在巴黎,不能在歌剧院或剧场等待帐幕徐徐升起,我们的日子总还差强人意。
“你和巴黎的剧院——”他对我说:“不管我们谈到什麽,你最後总不免扯到剧院於演员上面——”
他棕色的眼眸大而充满信赖,即使酒意已浓,他所穿的艳红色天鹅绒巴黎式礼服外套,也一迳整洁光鲜。
“男女演员能共同塑造魔术之境——”我说道:“在舞台上,他们虚构,他们杜撰,他们使故事栩栩如生。”
“你应该在舞台灯光强烈照明下,仔细看看他们浓妆艳抹的脸,汗水淋漓的样子。”他答道。
“哎,你又来了。”我反驳着:“你——别忘了你曾经为了演奏小提琴,放弃过一切呢!”
他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眼神有点奇怪,似乎他已厌倦於自我挣扎。
“不错,事实是如此。”他承认着。
即使整个村落全都知道这场父子间的战争,尼古拉斯也不肯再回到巴黎的学校去。
“当你拉琴时,你缔造属於你的生命!”我说道:“你从无创造了有,美好的事物因你而产生;对我而言,这太有福气了。”
“我於亲缔造出音乐,而这让我感到快乐,如此而已。”他回答:“这有什麽美好於福气可言?”
当他语带嘲讽时,我总一笑置之。
“这些年来,生活在我周围的人,即无任何创造,也从不思改变。”我说:“演员和音乐家却不一样,我视他们为圣人。”
“圣人?”他望着我:“福气?美好?莱斯特,你这些用词让我好生困惑。”
我微笑着摇摇头。
“你不了解我的意思。我在谈的是人类特质,而非他们的信仰问题;我在谈的是,有些人硬是不肯接受,那种所谓人生无用论的谎言。我的意思是指那些人,宁可突破旧有的框框,他们工作,他们牺牲,他们真正在做事……”
我的话使他有些感动,我惊讶於自己的滔滔不绝,然而却也觉得他似是多少受了伤。
“这就是我所谓的福气。”我说:“这也就是神圣,不管有上帝或没有上帝,美好的事物是存在的,正如丛山在远处高耸,星星在天空闪耀一般的真实。”
他看来面容苦,受伤之色犹在。在那瞬间,我思索的却不是他。
我想的是母亲於我的谈话,深知自己不可能违抗家庭於父命,去追求我所响往的美好。如果我真相信自己刚所说的话……
仿佛他洞识了我的心念,他问道:
“你真的相信这些吗?”
“也许相信,也许不信——”我愣愣回答,不忍看到他如此悲苦。
於是,我说出於演员相偕而跑的往事,我告诉他那几天的详细经过,於这件事带给我的欢乐幸福。这段往事我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连对母亲也绝口不提。
“瞧,这怎麽不是美好呢?”我问道:“自己即付出,同时也享受幸福快乐。我们表演之际,为小镇带来生气於生机;它是魔术,我告诉你,它真刻意治愈病人呢!”
他摇头没说话。我知道他有话想说,为了对我的尊敬,却保持沈默。
“你不了解的,对吧?”我怅然问道。
“莱斯特,罪恶总是让人感到美好。”他严肃地说:“你不明白吗?你想教会
为什麽总是谴责演员?这都源自戴?尼斯,那个酒神;因为他,有剧院;在亚里斯多德所写的书里,你可以读到有关的一切。由於戴?尼斯
驱使人荒淫放荡。你觉得美好所以你会沈溺——然而那实在是堕落和荒淫,是酒神於葡萄酒的作祟——你竟为此违抗你父亲——”
“不对,尼古拉斯,不,绝绝对对不正确。”
“莱斯特,我们双双是罪恶之徒——”他说着,忍不住笑了:“我们一迳是坏胚子,我们胡作非为,又声名狼藉,所以我们会变成死党呀!”
这下轮到我悲苦於感到受伤了。黄金时刻已逝,再也不可能有缓刑——除非形势有所逆转。
“来吧,去拿你的琴,我们去树林里,那里亲声再大也吵不到别人。我们且来瞧瞧,音乐本质是否有美好的存在。”我猛然做出提议。
“你是个疯子!”他说着,抓起尚未打开的酒瓶,迅速走出门外。
我紧跟在他身後。
他拿了提琴从家里走出来,开心说道:
“让我们去女巫广场。瞧,半月当空,月色犹亮,我们就去於鬼为舞,於女巫之幽灵奏乐吧!”
我大笑。我一定是醉了敢这麽满不在乎。“我们将以音乐的纯净於美好,使那个地方重新神圣起来。”我坚持自己的论点说道。
有多少年我没置身在女巫广场了。
月色明亮一如他所预料,可以看到烧黑的火刑柱竖立着,看到焚烧过後已百年,仍然寸早不生的一片荒地。远处新栽的树苗依稀可见,风吹过荒野,沿着岩石斜坡而建的村庄,笼罩在黑暗之中。
一阵轻微寒?在心底泛起,那依然是当年相同的痛苦感受,一个孩子在想到有人“活活烧死”时,难以驱除的恐怖梦魔印象。
尼古拉斯的白色蕾丝鞋子,在微弱的月光下闪耀,他一边拉着琴弦,一边绕着舞步,吉普赛的歌曲旋律,旋即在月色里流窜。
我坐在烧过的树干上喝酒。乐声一起,一种心碎的凄美感觉随之而来。除了在这可怕的地方混外,我们何罪之有?很快的,我忘记罪不罪恶之念,默默无声地饮泣了起来。
虽然音乐似乎一直没停,尼古拉斯却恍若在身边安慰我。我们并肩而坐,他说这世界充满不公平,他和我在法国这个可憎的角落如囚坐牢,然而总有一天我们会破牢而出。想起古堡里的母亲,他何尝不也是在坐监待死呢?想及此,我悲伤难仰痛不欲生。尼古拉斯又演奏了,他邀我於琴声共舞,忘却一切。
是的,这就是我要让你知道的,这是罪恶吗?这是邪恶吗?我走向他旋转之处,音乐之美恍如自提琴飞跃而出,它们璀璨如黄金,亮丽得我几乎可以看见金色火花飞舞。我跟他一起旋舞,他演奏的乐曲更加迷人了,我敞开毛皮披风,抬头举目对月。音乐如烟似雾拥抱着我,女巫广场随乐声而消失,只有澄明的天空,高悬在山丛之间。
那晚之後,我们更是如胶似漆。
几天之後,不寻常的事发生了。
天色已晚,我们坐在小客栈里。在房内跺步的尼古拉斯,戏剧性地比着手势,表明出长久以来,我们脑海挥之不去的意念。
那就是说我们应该去巴黎,即使我们身无分文,也好过坐困此地;即使我们在巴黎沿街乞讨,也好过画地为牢。
此种想法我们已念兹在兹。
“当乞丐恐难避免呢!尼克。”我昵称着说:“我宁愿该死地置身地狱之中,也不愿感乡巴佬穷亲戚登豪门求助的事哩!”
“你以为我会让你如此?”他责问道:“我的意思是真正离家出走,莱斯特,唾弃每一个人,绝对不理他们!”
我甘心日复一日游手好闲下去吗?让我们的父亲诅咒我们?毕竟我们的生命在此一无意义。
当然,我们都了解这回出走的严重性,将千百倍於从前的硗家。我们不再是少不更事,我们已长大成人。对着父亲的诅咒,我们是否真能一笑置之?
何况我们已大到了解贫困的严重性。
“到了巴黎之後饿了怎麽办?杀老鼠来吃吗?”我惶惑问道。
“必要的话,我会在杜登波大道拉琴,等着过路人赏钱,你也可以去剧院讨生活!”他的话大有挑战意味。他似在表示,现在看你啦,莱斯特?“以你的容貌外表,杜登波大道上的剧院大门,会为你随时而开呢!”
我喜欢我们之间聊天话题的改变,更喜欢在他脸上,看到有志者事竟成的神情。虽然十句话当中,他往往会丢出一句:“管他的!”但是往昔的愤世嫉俗已不见。此际,好像只要我们下决心,凡事无不可能呀!
我们在这里虚掷生命,人生毫无意义的年头,开始在我们内心闷烧。
我重拾音乐於表演乃美好的话题,强调它们能赶走混乱,而混乱正是日常生活中典型的了无意义。如果我们现在面对死亡,生命除了无意义外,还留下什麽?事实上,想及母亲的将死於虚度一生,我忍不住向尼克提及母亲的话:“我完全被吓坏了,我好害怕呀!”
设若我们相处之际真有黄金时刻的话,如今它已随风而逝,不同的感受却随之来临。
对此何妨称之为黑暗时刻呢?只是室内仍然溢着奇怪的光芒,我们说话的音量也仍然高亢。我们语调急促,对了无意义的生活大声咒骂。尼古拉斯坐下来,头埋在手掌里,我痛饮着酒不醉人自醉的甘醇,在屋内一边跺方步、一边狂舞手势,一如尼克刚才的举措。
我恍若听到自己在大声说话;当我们死了,也找不到为什麽要活的答案;即使自称无神论者,在死亡之前也想获得某些答案吧?我的意思是上帝究竟存在呢?还是根本没有上帝?
“偏偏悲哀的是——”我说:“弥留之际我们依然大惑不解,我们呼吸停止,生命从有而无,对人生仍一无所知。”我宛如看到宇宙运转,日出日落,银河星星闪耀,黑夜周而复始。我歇斯底里大笑起来。
“你知道吗?纵然世界末日宇宙消失,我们仍然愚昧无知。”我对尼古拉斯大吼,他坐在床上,一边喝酒一边点头。“我们将一无所知地死去。一无所知!而了无意义的人生依旧存在不变,我们意识不到,也无能为力再赋予任何意义,我们就只是死去,死去,死去,面对死亡,不知就里。”
我停止大笑,站立不动;完全明白自己在说什麽?
无最後审判之日,无终结辩解;没有过错得获矫正,惊恐得获救赎的光明那一刻。
烧死在火刑柱的女巫,不能平反报复。
没有人告诉我们事情为何如此发生。
不,那瞬间我其实根本不明白,我只是“看到”而已。我只能发出简短的音节:“哦!”我一再说着:“哦!”越来越大声的叫出“哦”这个字。酒瓶掉在地上,手放在头上,我仍然“哦”个不停,我看得到自己的嘴张开成大圆形,好像跟母亲描述的一般。“哦!哦!哦!”之声不断从我口中喃喃发出。
我像打嗝停不了似的,“哦”个没完没了。尼古拉斯抓住我,摇晃我说:
“莱斯特,够了,停止吧!”
我停止不了。跑向窗前,我打开厚厚的玻璃,紧紧瞪着星星。我忍受不下去了,我忍受不了这样纯然的虚空於阒寂,以及绝无答案的茫然惶惑。当我忍不住吼叫咆哮时,尼古拉斯把我从窗边拉回来,他关紧了窗子。
“你就会好的——”他不停地说。屋外有人在用力敲门,是客栈主人来责问为什麽弄成这样吵闹。
“等到早上你就会舒服了——”尼古拉斯坚定地表示:“你只要睡一觉就行。”
我们把大家全吵到了。我安静不了,我一直大声聒噪。我跑出小客栈,尼古拉斯跟在我後面,我跑出村子的街道,跑向古堡,尼古拉斯紧跟不舍,我们跑回古堡大门,跑进我的房间。
“睡吧,你得好好睡一觉。”他手足无措地表示。我身体靠墙,双手捂着耳朵,却赶不走“哦哦哦”的声响。
“等到早上,一切就会好了。”他说道。
到了早晨,事情没有好转。
夜幕低垂,我不但没有好转,随着黑暗的降临,我更糟了。
我走着,说着,姿态表情一如满足的常人。然而我是遭受天谴了,我发抖着,牙齿哆嗦打颤,我控制不了;惊恐地望着四周,黑暗对我恐吓,大厅古老的盔甲对我恐吓;瞪着铲矛和杀狼用的连枷;瞪着哥哥的脸;瞪着每一样东西;任何色彩於光影背後,我只看到相同的东西:死亡。只是那并非我从前所想像的死亡,而是我现在看到的真正死亡;彻底的死亡,不可避免的,不能逆转的断然空无。
在这种难以承受的折磨之下,我开始做出从未做过的怪事,对着身边出现的每个人,我冷酷无情地质问。
“你相信上帝吗?”我问大哥说:“你如果不信怎麽能活下去?”
“你确实对一切都相信吗?”我诘问失明的父亲:“倘若你知道瞬间即将面对死亡,你期待看到上帝还是无止境的黑暗,告诉我!”
“你疯了,你一向都是疯子!”父亲大叫:“滚离这个房子,滚得远远的!免得把我们也弄疯!”
他挣扎着站起来,对失明於行动不便的他,这还真不容易呢!他以酒杯丢我,酒杯落空了。
我不敢注视母亲,不敢靠近她。我不忍心以偏执的问题来让她更加痛苦。我走去小客栈,不敢想女巫广场,也不想无谓地走到村子的尽头。我紧捂耳朵紧闭双眼,思及我们将一无所知,一无所悉地迎向死亡时,我忍不住大叫:“滚开!”
又过了一天,情况未见好转。
一个星期之後,我依旧恍惚失神。
我吃、喝、睡,然而每走一步路都带来纯然的惊恐和痛苦。我去找村里的修士,追问他是不是真的相信,基督之肉身确实呈现在圣礼的祭坛?听到他结结巴巴的答案,看到他眼神里的疑惧,我更加沮丧的离开了他。
“当你体认所有的一切全无合理解释,你如何能活下去,呼吸照旧,行动做事也照旧呢?”我终於发狂了。尼古拉斯表示或许音乐会让我感觉好一些,他愿意为我演奏小提琴。
尽管对音乐的张力感到害怕,我仍和他来到果园里。在明亮阳光下,尼古拉斯为我拉着每支熟悉的乐曲。我交叠双臂伸直双腿坐着,天气虽热,我的牙齿却打着寒颤。晶亮的提琴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尼古拉斯站在我面前,我看着他刹那间沈湎在音乐中。质朴纯洁的乐音,如魔术般溢满整个果园於山谷。然後尼古拉斯伸手揽住我,我们沈默地坐着。最後,他温柔地说:
“莱斯特,相信我,这一切会过去的。”
“再拉琴吧!音乐是纯洁无罪的。”我说。
尼古拉斯微笑点头,一种对疯子的纵容。
我知道这不会过去。在那刻,没有任何事能让我忘却悲苦於惊恐。只有对音乐,我觉得心怀难以言宣的感激,在如此恐怖惶惑之中,至少还存在这麽美妙之物,我岂能不心怀感恩?
你什麽也不了解,什麽也不能改变,但你却能拥有美好的音乐。当我看到村里的小孩跳舞,我也由衷礼赞。看到他们举手弯膝,他们的身躯随着所唱之歌摆动,我泫然而泣。
我走进教堂,倚墙而跪。注视那些古老的神像,神像精雕细琢的手指、鼻子、耳朵!神像脸上的表情於服装上的深褶。令我忍不住泫然落泪。
至少,我们还拥有这麽美丽,这麽美好的事物。
然而自然界对我却不再美好,荒野中一棵傲然独立的大树,让我发抖而想大叫。
让果园充满音乐吧,让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这一切绝不会过去,真的!
6
是什麽原因造成我的失神?是最後那次饮酒谈天吗?是母亲告诉我她乃垂死的人吗?是为了那些被杀的狼吗?还是女巫广场的想像,对我下了咒语?
我不明白。或许我受了某种感应,首先只依稀是个年头,然後却变成真实。我猜可能是魔由心生,只是魔鬼真会不请自来吗?
当然,苦恼折磨渐趋缓和。对我而言,天却不再如从前那麽碧蓝;我的意思是说世界从此不一样了,在微妙的欢乐背後,是阴影幢幢,是软弱绝望的无力感。
也许它只是一种预感,不过我不认为如此,它更富有实质性,何况老实说,我根本也不相信什麽预感。
话题且转回故事本身吧!
在这些悲惨的日子里,我远离了母亲。我无意跟她说及有关死亡於混乱的怪诞意念。但是她从别人处得知我理性丧失之情况。
在受难节第一个星期天晚上,母亲又出现在我的房里。
我独处室内。家人已全往村子里去参加日落後的大营火庆典。这是每年此日的重要习俗於仪式。
我一向讨厌这种庆典。它似乎总含有鬼魅之气——火焰喧闹,载歌载舞,农人高举火把,嘴里哼念奇异而单调的诗歌,在果园绕行巡走。
庆典源自早期一位修士的规划。这位被视做异教徒的修士,早已为村民赶走,但是农人却保留了这个古老习俗。仪典之举行,乃为祈求风调雨顺五毂丰收等等。在这种场合,我觉得其中有更多的男女,他们就像当年烧死的女巫的人群。
以我此刻的心境,它正意味着恐怖。我坐在室内火炉边,极力不去张望窗外的熊熊火光;然而,想看念头头之强烈,却令我惊疑不已。
母亲进来了。她关上门,告诉我她需要於我好好谈话。她的神情十分温柔。
“是因为我的垂死,造成你的失神吗?”她问道:“告诉我。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手里。”
她轻吻我。头发披散,穿着褪色长袍的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我不忍看到她的白发,她却渴望知道详情。
我倾诉了一切——包括不明白的部分,告诉她客栈里发生的种种。只是,我尽量不多传达那种恐怖感,那种诡异的逻辑性,我尽量让说词不那麽绝对极端。
听完之後她说:“你是这麽一个斗士,孩子,你从来不肯听从天命。纵然这是所有人类的命运,你仍不甘顺从接受吧?”
“不甘心。”我愁苦地回答。
“我就爱你这一点。”她说道:“当你在小客栈的小房间里喝酒时,难免会对人生疑虑困惑;然後你就会大怒,正如你大怒而反抗其他事物一般。”
明知母亲不是谴责,我却不自禁号啕大哭。母亲掏出手绢,从中拿出一些金币来。
“你会恢复的。”她说:“目下,死亡之惧暂时弄糟你的生活,如此而已。然而生比死
更是重要,不久你就会体认此点。现在听我说,医生和村里相当懂得医术的老妇,他们都同意我已时日不多——”
“别说了,母亲。”说完,我意识到自己的自私,话却已收不回来。“这一次不许再有什麽礼物,把钱收回去吧!”
“坐下。”她指着火炉边的凳子说,我勉强坐了下去,她坐到我的身边。
“我晓得你和尼古拉斯商量过出走的事。”她开口说道。
“我不会走的,母亲——”
“什麽,非等我死不可?”
我没有回话。内心怆痛阴郁,张惶失措,又不知如何传达真确的感受。在我眼前的女人,脸宛如蒙上一层面纱,此刻随一息犹存,不久却将香消玉殒,不仅身体腐败烂掉,一缕芳魂更将在地狱盘旋失落。可叹她一生的受苦乃至生命终结,只不过是一场无谓的虚空。
远离的村庄,依稀传来村人的吟咏喃喃。
“我要你去巴黎,莱斯特。”她说道:“我要你拿这些钱——这是来自我自己家的全部仅馀。当我的时刻来到,我希望知道你身在巴黎,否则,我会死不瞑目。”
我大吃一惊。多年前我从意大利剧团被带回时,她备受打击的表情在记忆中闪现。我审视她好一会儿。她劝诱的语调像是在生气一样。
“死亡的来临已够让我吓坏了。”她说道,声音几近乾涩:“如果垂死之际,我不确知你人已在巴黎,你已寻得自由,我警告你,我会急疯的。”
我以眼神质疑又祈求着说:你真的这麽想吗?母亲?
“我强留在你身边,跟你父亲一样居心不良。”她回答:“不是为了家族自尊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如今我要稍做补偿。我要看到你的离去,我不在乎你到巴黎後做什麽;你唱歌,尼古拉斯拉琴也罢;你在圣哲曼市集表演翻跟头也罢;去吧,去做你想做也将全力以赴的事!”
我的手臂抱着她,起初,她僵立着;然後她软弱而融化似地紧靠着我。在她感情一无保留的刹那,我多少了解她一向仰制的缘故。她哭泣了,这也是前所未见的。凄苦之中,我深深喜爱这一刻,又为自己的喜爱而惭愧。但是我不让她离开,紧紧抱住她,无视以往的禁忌一再的亲吻着她。那一刻里,我们如一体两面地相拥相亲着。
渐渐的,她冷静下来。她觉得话已说分明,所以缓慢却坚定的推开了我。
她仍然留下来说了许多话,说了一些我从来不详知的事。譬如她总是目视着我出门打猎,内心感到不可思议的欢欣;当我怒诘父亲於哥哥,为什麽我们的生活非得一成不变时,她更感到类似的愉悦。她以近乎诡异的方式,谈及她俨然视我为她解剖中秘密的一部分,甚至视我为她的器官组织,这是一般女人少有的感觉。
“你是我向往的须眉之身。”她说:“所以我把你留下来,唯恐生活当中失去你的存在。如今把你送走,是我老早就该做的事。”
她的话吓了我一跳。我从来没有想到女人会有此感受,而去会明确地说了出来。
“尼古拉斯的父亲知道你们出走的构想。”她又说:“客栈主人听到你们在讨论。所以最重要的是你们要马上离开,趁着黎明之前搭驿车走吧,一到巴黎立刻给我写信。在圣哲曼市场附近的圣婴公墓,有人可以专门帮忙写信。找一个会写意大利信的人,那麽你的信,除我以外就没有别人看懂了。”
她离开了我的房间,我几乎不相信刚
发生的事。我呆呆站立许久,瞪着眼前的床和草垫;瞪着两件外套和红色披风,还有炉边的那双皮鞋;瞪着窗子小缝隙外,我熟知的大片黝黑山丛。在那珍贵的一刻,我内心的黑暗和阴悒已一扫而空。
我冲向楼梯,冲下山到村里去。我要找到尼古拉斯,告诉他我们要去巴黎。我们将出发,这回再没有人能阻止我们。
尼古拉斯和家人一起在观看营火。一看到我,他立刻过来用手环抱我的脖子。我揽住他的腰,把他拉开,远离人群和大火,我们走向草原的尽头。
春天里,空气闻起来翠绿而新鲜,甚至村民的咏歌听起来也不那麽吓人了。我开始跳舞。
“去拿提琴去!”我说:“演奏进军巴黎的进行曲吧!我们清晨就出发。”
“我们在巴黎如何养活自己呢?”他双手佯装拉琴,嘴里轻轻哼唱。“你将射杀老鼠来做晚餐吗?”
“别问我到那里以後要做什麽!”我说:“最重要的是我们得先抵达那里。”
7
不到两星期後的一个中午,我站在圣婴公墓的人群当中。古老的拱形屋顶,发生异味的开放墓园,这是我见过最奇特引人的市场。
站在人声嘈杂於臭味熏人的市场中,对着帮人写信的一位意大利代书,我俯身叙述给母亲第一封信的内容。
是的,经过日夜不休的旅程,我们已安然抵达巴黎。我们在西提岛找到房间,双双感到无法形容的兴奋於快乐。巴黎即温暖又美丽,其炫耀、迷人远远超过任何的想像。
我多麽渴望能亲自提笔写信给她。
我渴望能告诉她我的所见,高高耸起的大厦,古老的蜿蜒街道,街上乞丐、小贩於贵族熙熙攘攘;四五层楼高的房屋屹立在拥挤的大路上。
我渴望向她描述各式各样的车辆,玻璃於镀金混合制成的车厢,一路轰隆,气派十足地驶向新桥,圣母院大桥;川流不息地经过罗浮宫於皇宫。
我渴望对她描绘诸等人色,绅士们脚着足指绣花长袜,穿着彩绘便鞋,跌跌绊绊地走过路上泥泞。女士们头套镶珠假发,身穿以鲸鱼骨框起的蓬松丝绵长裙,在街上行走。还有我第一眼看到玛丽安东尼皇后,她满不在乎地漫步在杜勒利花园。
早在我出生之前,母亲已见过市面好多年了,她跟外祖父曾住在那不勒斯、伦敦於罗马等城市。可是如能亲自告诉她:我在圣母院聆听圣诗大合唱;在拥挤的咖啡屋,和尼古拉斯及他的老室友,一边饮着英国咖啡一边谈天说地;打扮一如尼古拉斯的华丽——遵嘱穿着他的衣服——并肩坐在法国剧院,仰慕地注视舞台上的演员。我若能亲自写信,让她知道她的付出终有代价,该多麽好!
也许信里最佳的通报,应该是我们所住西提岛的阁楼地址,以及下面的消息:
“我已受雇於真正的戏院,正跟随一个演员学习演技,很快就能上台表演。”
信上没提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我们住的阁楼在六楼,每天要爬上爬下;邻居男女屡在窗下弄道相对吼骂;由於我坚持观赏每场歌剧、芭蕾和戏码,我们的钱早已挥霍殆尽。至於我乃工作在大道一家简陋小剧场,比之市集野台略胜一筹而已。做的事是帮忙整理戏服,卖票,清扫,赶走惹事生非的混混,这些事更不宜入信了。
然而,我和尼古拉斯仍感置身天堂!他的情况没比我好多少,城里正经的交响乐团无意聘请他,他只得在我做事的野台小乐队,当起小小的独奏者来。当我们实在囊空如洗,他就真的在大马路即兴拉琴,我站在他的旁边,举着帽子向路人讨赏。我们坦荡毫无愧色!
每晚,我们带着便宜的酒,和甜美的巴黎面包,一曾楼一曾楼地跑上我们的住处。比起在阿芙跟古堡吃的无聊食物,我认为阁楼的面包和酒不啻神赐美食。在烛影摇曳之下,阁楼更是我所住过最美妙的地方!
前面我已说过,除了小客栈外,我极少住过木头小屋;如今我们住在阁楼,天花板和墙壁俱是灰泥;这是真正的巴黎,地板是发亮的木头,小小的壁炉附带有新的烟囱,烟囱还真能通风哩!
所以睡在凹凸不平的草垫,恶邻天天吵架扰眠又有什麽关系?我们走在巴黎街道一连几个钟头,手拉手穿越大街小巷,纵浏览商店橱窗中各色珠宝,精致碟盘、壁毯和雕像,此间富裕之况乃我前所未见。甚至冒气带臭的肉市场,看上去也别有风味。城市的喧闹嘈杂,成千上万的工人、店员、艺匠於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眠不休地进行各种交易,又何尝不引人入胜!
若非我在赃兮兮的小巷看到弃,或是在沙岸区看见枭首示众的死刑,我已能逐渐忘怀小客栈於阴暗惨淡的幻象。
可惜的是,在沙岸区的枭首示众,经常会碰到的。
每次碰到,我总情不自禁呻吟出声,全身抖索,忍不住胡言妄语起来。虽然还不至於着魔狂乱,却也几近心神涣散边缘。尼古拉斯只得采取断然措施。
“莱斯特,不准再谈什麽永恒、不灭於一无所知!”他恐吓说,只要我敢嘟囔一句,他不是狠打我一顿,就是要死命摇散我的骨头。
薄暮幽暗之际,是一日当中我最讨厌的时刻;不管看到或没看到死刑,不管那是开心还是焦虑的一天,我总不自禁要发起抖来;只有一样事能解救我,那就是灯火通明的剧院,於其温暖和兴奋的氛围。所以,每当黄昏来临,我总要确定自己安然置身剧院之间。
在当年的巴黎,大道上的许多剧场即非正统也不合法,只有法国剧院、意大利剧院是官府认可的表演场所。在这两个剧院,
演出系列的正统戏码,包括悲剧和喜剧,包括拉辛、柯尼里的伟大伏尔泰的有名剧作。
不过意大利的老式喜剧才是我的最爱。装疯卖傻的老头,身穿五颜六色的丑角,虚张声势的无赖;他们和走钢索、翻跟头、玩杂耍、演傀儡戏的艺人混在一堂,在圣哲曼和圣劳伦市集的野台,插科打浑,无所不演。
大道剧院的缘起,正是这些市集野台戏的更上层楼。在我们的年代,正当十八世纪最後几十年,沿着杜登波大道,永久性的花稍小剧场,盖了一家又一家。观众多是付不起昂贵票价的贫穷小市民;却也吸引了不少真爱看戏的戏迷;包括许多贵族和富裕的小资产阶级,坐在包厢里看“街头大戏”。小剧场活泼有趣、栩栩如生的表演,比之艰涩僵硬的拉辛或伏尔泰戏剧,观众恐怕还看得更津津有味!
意大利老喜剧正像我以前知道的一样,充满即兴韵味,演出虽是陈年老戏,却每天充满了新鲜於变化的逸趣。这些街头大戏除歌唱之外,尚包含五花八门的胡闹逗乐;不单是为迎合观众口味,也因为乃情势使然;否则将因正经演出,被指控有意打破正统剧院的独占事业。
这类街头剧场都是破坏的木头建,座位不逾三百;小舞台於所用道具则不失其高雅;舞台帷幕是华丽蓝色天鹅绒;私人包厢也有帷幕隔开;最重要的——或至少对我来说——男女演员的演技,妙趣横生而去才华横溢。
纵使非为逃避黑暗的惊恐,或远离如尼古拉斯坚称的“致命性疫”;穿过舞台之门的那种狂欢兴奋,还有什麽能比得过?
每晚一连五、六个钟头,我和喊叫的、大笑的、吵闹的男男女女,挤在小天地里,有时争这个,有时吵那个。舞台两侧的我们不算是朋友,却是有志一同的夥伴;我们恍若大海里同舟共济的一群,彼此都不能从中逃脱。这是何等神妙!
尼古拉斯不像我这麽狂热,这也是可以想见的事。每当他那些有钱的同学朋友,上门来找他聊天。他就变得愤世嫉俗起来;他们认为他如此过活无疑是疯子;至於我,一个贵族子弟,为女演员整理服装,以及倾倒污水桶等,他们倒一句话不说。
这些年轻的资产阶级,其实最渴望晋身成为贵族,他们竞买爵位头衔,不计代价於贵族家庭联姻。历史上的一个笑话指称,资产阶级於大革命颇有关联,他们无意中帮忙铲除了贵族阶层,其实却恨不得自己加入贵族社会。
我对能否再见到尼古拉斯的朋友,一点也不在乎。演员们对我的家庭身世一无所知,对他们来说,我乃是莱斯特狄维洛斯,真正的姓狄赖坷特我已放弃了。
我努力涉及有关舞台的任何知识。我记忆,我模仿,没完没了地问各种问题。只有尼古拉斯独奏提琴的当儿,我才会停止学习课程。斯时也,尼古拉斯小乐团的座椅站起来,舞台灯单独照耀他一人,小小奏鸣曲从他手中绽开。在甜美而简短的那一刻,小剧场徒然鸦雀无声。
当然,我也不免编织自己的美梦。我随时讨教、研习、模仿的师傅,我伺候一如小跟班的老演员,总有一天会说道:“好吧,莱斯特,今晚我们需要你扮演雷利欧,你懂得该怎麽做吧?”
八月下旬,我的美梦终於成真!
那是巴黎最热的季节,唯有夜晚差堪忍受。满屋子坐立不安的观众,以手绢和传单轻轻煽风。我浓妆厚抹下的脸汗水淋漓。
穿着尼古拉斯最好的天鹅绒外套,佩着一把纸板制的长剑。走出舞台之前,我发抖地想着,这不等於死囚临上刑场的惊惶时刻吗?
当我站上舞台,转身直视客满的厅堂,奇怪的是焦虑已不翼而飞。
对着观众微微一笑後,我慢慢地鞠了一躬。盯着可爱的弗雷妮亚,好像乍然惊艳一见锺情,非得赢得她的芳心不可。嬉戏於焉展开。
舞台已完全属於我了,好多年前遥远偏僻的小镇光景依稀再现。我们一块儿在台上疯狂纵跃,吵嘴,拥抱,小丑似地挤眉弄眼。屋子爆开了笑声。
我感受到观众的热切瞩目一如拥抱。每一个姿势每一句台词,都引来台下的哄堂大笑。如果不是别的演员急於上舞台轧上一角,把我们赶到後台两翼,我们俩再逗乐个把钟头,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群众站立热烈鼓掌。这可不是小镇看野台戏的下巴佬,这是老巴黎客,在为雷利欧和弗雷妮亚欢呼呀!
在舞台旁边的阴影下,我昏昏陶陶几乎要昏倒。那瞬间,除了记得观众的专注眼神,似乎比舞台灯光更炫耀以外,我什麽也看不到。我一心一意想再回到台前,我紧抓并亲吻弗雷妮亚,她也以热烈的吻回报。
年老的经理瑞诺把她推开了。
“好了,莱斯特——”他好像想到什麽似地说:“好啦,你的确乾出了一次漂亮活儿,从今以後,你可以正式参加演出了。”
在我正乐得要大叫大跳之前,一半以上的团员突然围上来,女演员之一的露琪娜大声说:“不,你不能仅仅让他正式参加演出。他是杜登波大道上最最英俊的演员,你要正正经经雇用他,合合理理地付他钱,而去他也不该再碰扫把抹布,做杂物啦!”
我吓坏了,我的演艺生涯刚开始,无非就要画下句号?出乎意料的,老瑞诺同意了她所说的一切条件。
被认为英俊我当然受宠若惊。早些年前我也已经了解,要饰演浪漫情人雷利欧,演员势必要具有相当的气质於风度;一个於生俱来的纨?子弟,自然是如假包换的最佳雷利欧人选喽!
倘若我企盼巴黎的观众进一步注意我,倘若我企盼他们在法国剧院对我品头论足;我便不能以出身侯爵之家,舞台上腰身一变成金发天使为满足。我必须成为一个真正的伟大演员,而这也正是我下定决心要付诸实现的事。
那天晚上,尼古拉斯和我以巨量的酒来做庆祝,我们把整团人也找来阁楼上。我尚攀爬滑流的屋顶,张开双手拥抱巴黎;然後尼古拉斯在窗前拉琴,直到邻居全被我们吵醒为止。
音乐眩惑迷人,被吵醒的人却在小巷里大声咆哮,用力敲打锅锅盆盆;我们置之不理,只是载歌载舞好像身在女巫广场。得意忘形之馀,我几乎摔落窗沿之外。
翌日,手携酒瓶,在阳光明亮而臭气满溢的圣婴公墓,找到意大利代书,将前晚的故事全盘托出,看代书写好信并随即将信寄去给母亲。我渴望拥抱街上每个行人。我是雷利欧,我是个演员。
九月,我的名字已出现在传单上,我把传单也寄一份给母亲。
我们演的戏已非老意大利喜剧了。我们的新戏是一部名剧作家的诙谐剧,由於作家集体罢工,这部戏因而不能在法国剧院公演。
我们不能明说作品何人所写,但戏迷都直到他是谁。每晚,老瑞诺的里斯本剧场,观众有一半以上是宫廷中人。
我每一饰演难主角,演的是个年轻的恋人,类似雷利欧的角色。他的戏其实比主角更容易讨好;以至於当我出场亮相,总是格外抢戏。尼古拉斯教我台词,经常严责我每一下工夫苦念苦记。演出第四天,剧作家还特别为我加重了戏的份量。
尼克也有属他的个人间奏曲时段。他演奏了莫扎特轻盈的小奏鸣曲,在他演奏时,剧场观众都屏息聆赏。甚至他的同学朋友也恢复了交往。我们更开始受邀於私人舞会。每隔数日,我总会有信寄给母亲;有一天,我寄了一份英文《观察报》的剪报给她,剪报中对我们的小剧相当赞赏,还特别指出戏中的金发浪子,在第三第四幕戏里,不知偷了多少少女观众的芳心。当然,我看不懂剪报,然而给我剪报的绅士指这是赞美的话,尼古拉斯也作了相同的保证。
秋凉时分,我穿着腥红色毛皮披风上舞台。如此惹眼服饰,纵使坐在最後一排的半盲观众,也会眼睛一亮。我的化妆技术进步了,懂得利用阴影来加强脸上的轮廓;我的眼睛画有黑圈,嘴也红了一点,看上去显得即温文却又佻达。我开始接到女士写来的情书。
每天早晨,尼古拉斯跟一位意大利名家学音乐。我们仍有足够的钱,享受美酒美食和燃料暖气的花费。母亲一星期寄两次信来,她表示身体情况在好转之中,咳嗽也每一去年冬天那麽严重,痛苦减轻了很多。只是两家的父亲,都正式宣告脱离父子关系,连我们的名字也都绝口不提。
我们太兴奋了,对此类小事根本不予理会。然而我的黑暗惊恐——那个“致命性病疫”,在寒冷天气里,侵袭作祟的次数日见频繁。
巴黎的寒冷特别难过,荒山僻野在峭寒时拥有的乾爽洁净,一点儿也见不到。穷人一脸饥色,在门口发抖徘徊,未铺设好的弯曲街道到处污秽泥浆。眼前满是赤脚受冻的小孩,更多的弃
令人触目惊心。对能拥有皮毛披风,我更加感激而快乐。当我们出外时,我总以披风紧裹我们两人,碰到下雨下雪时,更是紧紧相拥而行。
冷也罢不冷也罢,这段时日的幸福已无庸夸张,生活正如我希望的美好。我知道自己已非瑞诺小剧场的池中之物,每一个人也都这麽说的。我梦想自己站上大舞台,参加伦敦,意大利甚至美国的名剧团巡回公演。我一点也不急,我的福杯已经满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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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中,巴黎已开始结冰了。我逐渐注意到,观众之间有一张奇特的脸经常出现;见到这张脸时,我不禁分心,有时甚至忘记自己的表演。当我想仔细看个分明时,脸却消失不见,好像一切不过只是我的想像罢了。一连两个星期以来,相同的情况屡现,最後我终於跟尼克提起。
谈这件事时,我觉得自己即笨,口齿也不伶俐。
“那边老是有人在注视我。”我开了口。
“每个人都盯着你瞧——”尼克说:“这不正是你的愿望吗?”
那天晚上,他一直闷闷不乐,口吻不免也尖锐了些。
稍早升火时,他提及他的小提琴琴艺再也无法更上层楼,尽管他的听觉於技巧不差,音乐之中仍有太多他不能掌握的东西。他表示我则将能成为伟大演员,这是确切无疑的。我指出他胡说八道,内心深处却不免浮上阴影。我记起母亲所说,他年纪太大已学不好提琴的话。
尼克强调并非妒嫉,只不过难免感到有些不快乐罢了。
我决定丢开神秘之脸的事,设法找话来鼓励他。我提醒他,他的琴声能引起观众的激情,当他拉琴之际,连後台的演员,也群起聆赏玩味不已。他无疑具有不可否认的才华。
“但是我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小提琴家呀!”他说:“偏偏我的梦想恐怕永难实现。在家里时倒还好,至少我能欺骗自己,总有一天我会美梦成真。”
“你不能现在半途而废!”我说道。
“莱斯特,我们敞开来谈吧!”他说:“对你,情势的发展很顺利,你剑及履及而心想事成。我明了你在家里受了许多的苦,纵使如此,当你把心一横,不达目的你绝不干休。记得吗,你下决心那天,我们随即离家前往巴黎而来。”
“到巴黎来你不後悔的,对不对?”我问道。
“当然不後悔。我的意思是说,当事情不可能时,你仍坚认凡事皆可能。这不是每一个人都办得到的。就以屠杀狼群一事……”
当他说至此时,一阵寒栗自心底升起。莫名其妙的,我又想起观众当中那张神秘的脸,那张眈眈盯视的脸。那张脸仿佛於狼有关,於尼克刚才的话也有关:不,太不合理了,我试着不去想它。
“如果你决心拉小提琴,你现在恐怕已经在宫廷做特别演奏了。”他说。
“尼克,这种话太刻毒。”我屏住气说:“你只能尽力而为却未必凡事可成的。每当我们进行某事,一开始情势总是对我们不利;然而,只要尽力而为……除了……”
“我知道。”他微笑着:“除了死亡和人生虚掷例外。”
“不错。”我答道:“你只能尽力努力,使生活饶富意义,充满美好——”
“哎,别再提什麽美好了!”他说:“你跟你的致命性病疫,致命性美好论少提啦!”他的视线从火炉转而对我,眼里还故意带有嘲弄之色:“我们只不过是一对演员和逗乐之人,我们将来连埋在神圣的墓地都没资格,我们是被遗弃的浪人!”
“老天,你真的相信那种浑话?”我说:“我们为什麽不是美好?让别人忘却悲伤,让别人遗忘某些……”
“某些什麽?他们的死亡吗?”他故意邪里邪气地笑着:
“莱斯特,我还以为一旦到了巴黎,你这些谬论就会改变呢!”
“你好傻,尼克——”我回答着,他惹火我了。“在杜登波大道上,我倒认为自己美好,我觉得——”
我的话煞住了。因为我恍若又看见那张神秘之脸,阴暗的感觉侵袭下来,某种不祥预兆油然而生。奇怪的是,那张令我吃惊的脸,一迳是微笑的,好古怪呀。它是微笑的,愉悦的……
“莱斯特,我爱你。”尼克庄重地说。“这一生我真正喜爱的人不多,你是其中之一。但是我仍然要指出,你是傻瓜会有那种艺术乃美好的谬论。”
我大笑了。
“尼古拉斯,没有上帝我能活下去;悟出生命没有来世的观念,我也能活下去;但是,假设我不相信美好的可能性,我不认为我还能活下去。就这麽一次好了,别嘲笑我,告诉我你究竟相信什麽,好吗?”
“我是这麽想的。”他回答:“人有强也有弱,艺术有好有坏;这就是我的信念。此刻,我们所从事的乃坏的艺术,那里攸关什麽美好?”
我认为尼克之说,乃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虚矫浮夸;不过一旦我真说出想法,难免引发一场激烈的论战。内心深处,我确信在“瑞诺”的表演,比之大剧院只有更好而绝不逊色;或许,仅仅结构较不伟大罢了。这些小资产阶级为什麽不能忘记结构呢?他们如何能在表面以外,看透某些真正的本质呢?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
“如果美好真的存在——”他说:“那麽我就是相反的一面,我是邪恶的,我也纵情其中。我蔑视美好,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我之所以拉小提琴,绝非为了拿些瑞诺剧场的白痴,更非为了让他们开心。我只为自己,为尼古拉斯而演奏的。”
我不想再徒费舌,是上床的时候了。然而他的谈话已伤害了我,尼克感觉到了。我正脱下皮靴,他从椅子站起来,坐在我的身边。
“我十分抱歉。”他的语调凄苦。跟刚我察觉的姿态完全不一样;此刻他看来如此年轻稚嫩,如此失魂落魄,我忍不住抱着他,告诉他别再胡思乱想。
“你身上闪着光辉,莱斯特。”他说:“因此,把每个人都吸引住了,即使你生气或是沮丧,光辉也丝毫不减——”
“诗人念诗了——”我答道:“我们都累啦!”
“不,我是说真的。你自有一种令人目眩的光亮,而我,却只有阴暗。有时我难免觉得那天晚上在客栈,是我的饮暗影响了你,使你啜泣颤抖。你那时那麽无助,那麽毫无设防。我一直努力试图不让阴暗吞没了你;因为我需要你的光亮,非常非常的需要,而你绝不需要阴暗呀。”
“你是疯子。”我说:“如果你能看到自己,听到自己的声音,你的音乐——当然是你为自己而拉的音乐——你就绝对见不到阴暗;尼克,你将只看到自己浑身光辉灿烂。不错,然而光辉於美丽,也以千百种不同的形式,笼罩在你的全身。”
翌日晚上,表演更是无比出色!观众的亢奋,引发出我们更多的表演花样;我跳了一些新舞步,过去排演试跳效果平平,今晚随兴一舞,却赢得满堂喝采。尼克演奏了他自作的乐曲,表现尤其出色。
谢幕之前,我又见到那张神秘的脸,我的震惊更甚往常。不但唱歌走调,在台上时,头更是昏眩了好一阵。
和尼克单独一起时,我忍不住谈起这件意外。这件在舞台上昏眩失神,有如做梦的诡异难受。
我们坐在火炉边,酒杯放在一个小木桶上。在火光下,尼克仍如昨晚一样,消沈而又落寞。
我不想打扰他,却又丢不开对那张脸的迷惑。
“你说,他长什麽样子?”尼克问道,他的手在烤火,掠过他的肩膀,见到窗外某处雪覆的屋顶,我似乎浑身发冷。我不喜欢像这样的谈话。
“更糟糕的是,我只看到他的脸——”我说:“他一定穿得一身黑,大披风加上兜冒什麽的,脸好像戴上面具,白皙又十分明亮,我的意思是说他脸上的轮廓极深,好像用黑色油漆刻上去似地。一眼看去,俨然灼灼发光,再想细瞧,却又倏忽不见。我的形容挺夸张,其实情形很微妙,他的模样嘛——嗯——”
这样的描述对我和尼克都形成困扰,他没有多细问,只不过脸上表情温柔了一些,好像他已忘怀自己的悒。
“我不想让你失望。”他说着,口气慈蔼而诚挚:“不过,你看见的可能真是面具,也许是法国剧院里的谁,来观摩你的演出吧!”
我摇头说:“我也这麽希望,不过没有人会戴那样的面具——再说,我还有别的话想告诉你——”
他等待我再开口。看来我的虑已波及到他,他拿起酒瓶往嘴里就灌,又在我的酒杯添加了一点点。
“无论他是谁,他知道杀狼的事。”我说道。
“什麽?”
“他知道关於狼的事。”我的口气迟疑,恍若在回想一个早已遗忘的恶梦。“他知道我在家里杀死了狼,他知道我穿的那件披风毛皮里,毛皮乃剥自那些狼的身上。”
“你在说什麽,你是指你跟他谈过话吗?”
“没有呀。”正因为这样,我感到惶惑不安,糊涂迷惘,昏眩的感觉倏然又起。我说:“这正是我想说的,我从来没和他谈话,从来没靠近他,但是,他知道一切。”
“哎,莱斯特——”他说着,坐回椅子上,用最亲切的笑容对我说:“再下来你就要说遇见鬼啦,你的想像力之丰富,我认识的人无一能及。”
“鬼是不存在的。”我轻轻回答。对着火炉皱皱眉,我丢进一些煤块。
尼古拉斯的幽默全没有了。
“该死的,他怎麽可能知道狼的事?你又怎麽能……”
“我已经说过,我根本不明白。”我说。我坐着冥想,没有开口。真恶心,这一切简直太荒谬无理性了。
我们沈默相对。室内只有火光闪动於细微煤燃之声。猛然间,“狼煞星”的称呼极清楚地响在耳边,好像有人在对我说话似地。
可是没人开口呀!
我瞅着尼克,苦恼地发觉他根本连也没动一下。血色自我的脸上尽褪,内心波涛起伏,那不是许多夜晚担心无知而死的六神无主,而是一种我从未体会过的激情:真正的恐惧。
我仍然呆呆精坐,信心尽失而说不出一句话来。尼克吻着我轻柔地说:
“让我们上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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