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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二章阳间:咖啡与记忆
裴令正知道自己今生都不可能忘记无颜。
不会忘记无颜倒在车轮下、血泊中的情景,不会忘记无颜临终的那句话:“我恨这无用的躯壳,如果她不能走近你……所以,我要用我的灵魂来爱你。”
用灵魂来爱。那……是怎样的呢?
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会爱另一个人爱得这样深,从没有想到无颜会爱他这样深。
初识无颜的记忆浮上心头。那夜学校停电,夜色朦胧,月光下他看着无颜,依稀可以看到这是一个五官清秀、气质飘逸、穿着满月色黄连衣裙的女生,当时心里不是不爱慕的。次日去历史系自习室送花时,原也作好了展开一场恋爱的准备。
他送的是康乃馨,因为还不确定,要给自己留一点儿余地。
发现无颜是盲女时,他震惊极了,震惊占据了整个思想,以至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因为只是一点儿模糊的期望,因此也就无所谓失望。
他请无颜和瑞秋一起去校外饮品店吃冰淇淋,无颜点的是咖啡,这使他有一点儿惊讶,因为觉得喝咖啡不该是一个学生的习惯。但是无颜说:“我很小就开始喝咖啡了,外公是英国留学生,到现在都有喝英式下午茶的习惯。当我听说黑咖啡也有着夜一样盲目的颜色时,我就爱上了它那种浓郁的香醇,酸而苦涩,像我的人生,然而喝得久了,自然会甘之如饴。”瑞秋在一边笑着补充,说:“她真的很嗜咖啡,从早到晚几乎是不喝水的,只喝咖啡,一杯接一杯地几乎不能停,喝到空腹的时候手会发抖。”
令正从没有见过无颜那样的女孩子,她说话又快又多,但又不饶舌,而是言之有物,颇有见地。她的眼睛看不见,心里却充满了好奇,充满了神秘,充满了生动的联想,具有极丰富夸张的想像力。
眼睛看到的世界是有限的,然而心灵的视野却无穷。人们自恃看得见,便会好高骛远,犯一些画饼充饥、缘木求鱼的错误,拼搏半生却是与事实背道而驰;无颜看不见,却懂得返璞归真,绝不至踏进望梅止渴、刻舟求剑的陷阱,会轻易地躲过一切华丽而直抵本原,触到生活的芯子。
人们看到下雨便只是下雨,鸽子便只是鸽子,玫瑰便只是玫瑰。然而,下雨时无颜想到的是天也湿润地也清凉人也潮郁连心上都挂着水帘子的;想到鸽子时便会跟着鸽子一起飞起来,飞到至高处来感受清风和鸽哨,俯瞰整个城市,而且是真正的鸟瞰;想到玫瑰,她便同时嗅到了它的芬芳,触到了它的细刺,从而也就更深地体味到爱与疼痛的渊源。
肉眼看到的往往是事物的假象,心眼看到的却是去伪存真的本原,是水落石出也是图穷匕现,是云破月来也是捉襟见肘,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那样一种清坚空旷的境界。
令正听着无颜的谈话,觉得眼前仿佛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他对她的博览杂蓄肃然起敬,几乎可以忽略这是一个盲女。但是她的眼光没有聚焦,他与她对话的时候,无法捕捉到她的眼神,于是只有对着瑞秋。
瑞秋和无颜在一起,就像珠联璧合那么融洽和谐,又那么相得益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但水也分了好几种的——如果说无颜是咖啡,瑞秋便是茶水;如果说无颜是海浪,瑞秋便是湖水;如果说无颜是阳春白雪,瑞秋便是雨水,且不是倾盆大雨,而是连绵细雨,黄梅天气里特有的那种,淅淅沥沥,入心入肺,天也湿得透了,地也浸得酥了,屋屋瓦瓦都是她的情调,不由得人心里搁不住她。
令正和无颜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瑞秋看。瑞秋的表情很安静,温和的眼神,温柔的微笑,很淑女的样子;可是一双手却极不安静,有着做不完的小动作,拨头发,咬手指,最常做的就是绞手帕——如今用手帕的女孩子很少了——令人不得不怀疑瑞秋的手帕只是一种道具。
而当瑞秋说话的时候,就更活色生香了。除了嘴巴在说话,眼睛也在说话,眉毛也在说话,鼻子也在说话,绞着手绢的十根指头也在说话,连她手中绞扭得柔肠百转的手绢都恨不得要说话——如果手绢可以开口,它说出来的第一句话一定是“哎——”
令正忍不住地要笑,忍不住地越发要盯着瑞秋看,回到宿舍后忍不住地要一遍遍想着他们今天都说过些什么,然而却想不起。也许瑞秋的每句话都没有意义,但那又如何?她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女孩子是不需要用嘴巴说话的,她的眉毛眼睛已经替她说尽了千言万语,而他每一句都听到了,都懂得了。
于是,不等无颜告诉瑞秋,说自己接过那束黄色康乃馨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令正;瑞秋已经先告诉了无颜,说令正送花给自己了,送的是红玫瑰。
无颜不知道“红”是什么颜色,但是她知道康乃馨和红玫瑰各自代表的花语。她衷心地为瑞秋祝福,说:“令正是个好男生,你选得不错。”
瑞秋笑,说:“我知道自己选得不错。”
令正也觉得自己没有选错,一个女孩子能陪伴盲友十几年,也一定能陪伴爱人一辈子,无论他贫贱富贵,她一定会不离不弃。不是都说看一个人要先看她如何对待朋友吗?
通过无颜的见证,令正相信自己找到瑞秋是福气。
如果没有无颜,瑞秋也许就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女孩子。公交车上紧紧地按着书包望向窗外的、偶尔给老婆婆让个座被夸一声“好孩子”的,就是瑞秋;下了课回来先帮妈妈做些简单的家务,然后再一个人坐到桌边无需督促就做好功课,邻居都赞她懂事的,就是瑞秋;上学很少缺习,班里有她不多没她不少,人群中不起眼也不碍眼,那满操场被白衬衫蓝裙子校服套着的,都是瑞秋;商场里最常见的两个女孩子手牵手,边吃雪糕边趴在化妆品柜台前指指点点的,则是两个瑞秋。
瑞秋这种女孩子是天生要被淹没在人群里的,然而因为对无颜的陪伴与帮助,她变成了一个鹤立鸡群般醒目而生动的女孩子,身上所有的优点都加倍地突显出来,她温柔,她善良,她随和,她友爱,她几乎集女性美德于一身,真不知是她陪伴了无颜,还是无颜陪伴了她。
自然瑞秋也可以找到另外的陪伴,像瑞秋这样的女孩子从来都不难交到朋友,因为普通,所以合群。可以和她一起上学放学、手牵手地逛街、看电影、做游戏的不乏其人,所有她和无颜一起做的事,和别的女伴做起来一定会更轻松、更活泼,但是那只会是两个瑞秋,而绝不会是瑞秋和无颜。
也许瑞秋最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她没有找另一个瑞秋做朋友,而是选择了无颜。
令正和瑞秋的恋爱故事很普通,很正常,就和所有的大学恋人一样,无外乎那些节目和对白,毫无出奇之处。但他们两个人都是满意的,这满意中不多不少都有关无颜——令正是因为借着无颜的凭据来证明了爱人的可贵,瑞秋则是因为无颜的失败而证明了自己的魅力。
无颜从来不诉苦。她是从懂事起便同时懂得了处世道理的,那便是如果一件事只得自己扛,想叫人感同身受是不可能的。这世上什么都可以与人分享,惟有痛苦,只会越喊越痛,而“同甘共苦”绝对是句扯谎的话。欺骗弱者受不了了,叫出来被大家知道,好让人取笑她,轻视她?
她暗恋令正的痛与委屈,从不曾说与人知道,连对好朋友瑞秋都瞒着。
然而,瑞秋了解无颜的心意其实还在无颜自己之先。或许她一直都比无颜本人更了解无颜的,是她教给无颜选择合适的穿着,帮助无颜寻找学习的捷径,甚至替她决定报考什么样的中学、大学,以及专业。她控制了无颜那么多年,无颜几乎就像是她的一个作品,她怎么会不知道无颜的心思呢?
可是她不说破。
她把他们三个人都蒙在鼓里,包括自己,一直做着好朋友,直到毕业,各自分道扬镳。
毕业后,她按照自己理想的模式,成功地考入一家外企做公关;而无颜,则去了盲人学校教书。她们两个终于走上两条路,不再形影不离。于是她以为故事早就结束了,无颜和令正,已经是全不相关的两个人,仅仅因为她而有一点儿联系,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因为无颜而结识令正的,只当他们分别是自己的恋人和朋友,是地球的南极和北极,而自己则是赤道。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疏忽,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一个在学校时她绝不会犯的错误——她给了无颜和令正单独见面的机会。
那是毕业后两年,大学里校庆,她和令正都接到帖子,可是令正出差去了广东,她又因娘家有点儿事要处理,便提前打了电话说抱歉。可是令正的差事顺利,在校庆日早晨赶回来了,看到帖子,便欣然前往。于是,顺理成章地,他见到无颜。
无颜“看”不见令正,而且她“听”到说瑞秋和令正今天都不会来,也许正因为知道他们两个的缺席,她才敢一个人前来赴庆。然而当她拿起一杯鸡尾酒的时候,令正的声音却在身后响起:“无颜,你也来了。”
无颜猛地转身,整杯酒都倾倒在令正白色的夹克衫上,如血。
她失神、失色、失态,嘴唇剧烈地颤动,无法说出一句抱歉的话,她的看不见的眼睛中滚出泪水,然后,她捂住脸,从人群中冲出去,不等出门,那压抑不住的呜咽声已经沿途散落。
令正整个人呆住,泥塑石雕一般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不知是谁喝了一句:“还不快追,无颜爱你。”他猛然被点醒,不顾一切地随后追出,看到无颜正疾步走在街道上,已经全无往日的镇定从容,一路跌跌撞撞,不住磕磕绊绊,完全暴露出她身为盲人的狼狈与无助。令正只觉得心都疼了,他追上去,猛地拉住无颜,将她抱在怀里,紧紧地抱住。
无颜喜欢他,无颜爱他。令正在这一刻心如潮涌,全无思维的能力。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出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抱着她。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当她在他的怀中簌簌发抖,他只觉得自己抱住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他只想抱着她,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问,只想抱着她,再不要失去她。
那天是星期五。下午五点钟。十九路车站牌下。
令正和无颜在星期五下午五点钟的十九路汽车牌下久久地拥抱,抱得那么紧,仿佛肝胆相照。
无颜流了泪,她的泪浸湿了他的夹克衫,融进她泼翻的酒渍里,她哽咽地说:“令正,今天是星期五,现在是五点钟,这里是十九路车站,以后,每个星期五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在这里等你。”
他一惊,猛然回到现实。她要等他,这是什么意思?一个拥抱会变成一个承诺吗?瑞秋怎么办?他已经有了瑞秋,如果他接受无颜,就是背叛,也是欺骗,不仅是欺骗瑞秋,也同样是欺骗无颜。
他的背猛地一挺,很僵直地一挺,然后,他推开她的手。
他推开她的手。
绝决地、残忍地、割袍断袖一样地撒开自己的手,从而推开她的手。
他做得这样坚定,残酷,因为他想他必须要对她残酷,残酷才是善良。他不能再害她,不能再让她对他有幻想。他想他要对她好一点儿,所以只得选择残酷,撒开手,推开她。
但是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他不仅是推开她的手,他根本是推她撞车。
是他害死她。
无颜说到做到,真的每个星期五的下午五点钟都会独自等在十九路车站牌下。
车来了又去了,那么多人下车又那么多人上车,没有令正。
令正不来,无颜便不走,一直等,一直等,直到夕阳西下,直到海枯石烂,直到地老天荒。
如果令正一直不来,她大概会一直这样等下去,等到她老,等到她死。那么,等待,便是她的一生。
然而令正其实是来了的,就坐在对面“绮梦”咖啡馆临窗的座位上,一直看着窗外,看着对面十九路车牌,看着站牌下柠檬黄的无颜。
绮梦。咖啡馆的名字叫绮梦。可是,它却让令正做了一个今生最大的噩梦。
他看着窗外那如诗如梦的盲女,相貌秀美,气质清华,华妆盛容地等在站牌下,等了一辆车又一辆车,从下午等到黄昏,从黄昏等到天黑,那情形是颇引人注目的,也颇令人心碎。
令正坐在“绮梦”里,一杯接一杯地喝咖啡,黑咖免糖走奶,无颜的口味。他几乎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黑咖啡的,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了无颜。他发现其实自己心里是有她的,当自己坐在咖啡馆里望着对面站牌下的无颜时,大学校园里的点点滴滴就都浮上心头,那点滴的水光里都有无颜的影子。
无颜四季穿着柠檬黄的衣裳,无颜一直用资生堂玫瑰味的护发素打理长发,无颜看不见颜色,却偏偏喜欢用颜色笔做笔记,蓝色的用来记录老师的话,绿色的则是自己的感受……
原来他记得无颜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话,原来他早已爱上无颜,只是自己不知道。
然而越是记起这一切,越是心疼无颜的等待,他就越告诉自己必须马上结束这一切,必须阻止这等待。他不能对不起瑞秋,瑞秋有什么错呢?他们已经在一起那么多年,就要结婚了,双方的父母都见了面,也都表示满意。令正祖籍安徽,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连城门也没有进过,到了他父亲这一辈,才终于在镇中学读到毕业,回乡做了小学老师,勉强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了。令正的中学也是在镇里读完的,早早地就过上了寄宿生活,养成独立开朗的个性,加上聪明刻苦,终于成为他们乡里第一个考进上海大学的大学生。
从进大学校门那天起,令正便再没向家里伸手要过一毛钱,所有的费用都靠业余打工赚来,也就是因为忙,才让他连“钟无颜”的大名都没听说过。后来和瑞秋谈了恋爱,瑞秋几次三番话里话外地暗示他有很多同学都在校外租房子住,令正只装听不懂:一则是他没那份闲钱,二则也是本性憨厚,对于学生同居这件事有所保留。直到他先瑞秋一年毕业,凭着优异的成绩和校外打工的经验,考进上海一家外资企业,不仅高薪优差,还给落户口,总算是为裴家光宗耀祖地正式进城了。他自觉大局已定,这才租了房子,和瑞秋跨出了那实质性的一步。
令正的秉性是凡事凡物一旦属于了自己就是最好最可贵的。交了瑞秋这个女朋友,便看她处处都好,觉得她温柔善良又会持家,是理想的妻子。如今又有了肌肤之亲,更把她视为女神,凡事迁就,就算是她有些小毛病小脾气也都不介意,反而带些怜惜意味地千方百计哄了她回转,以为亲昵。他迁就瑞秋讨好瑞秋一切以瑞秋为重心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瑞秋做事细心,感情细腻,过日子精打细算,是寻常人家里无可挑剔的乖女儿与好媳妇,他看不出瑞秋有什么不好,也从没想过会有谁比她更好,他们已经开始合伙供房子,连首期都付过了——他们根本已经是没有办证的夫妻。难道可以一句“对不起”就分手?即使自己狠得下心,他父母也不会答应的。
不,趁还没有对不起瑞秋之前,只有先对不起无颜。令正想到了一个办法,一个后来令他追悔莫及的办法——世界上最蠢的办法——他要让无颜看到他和瑞秋在一起,从而告诉无颜莫再等。
他主动提出陪瑞秋逛街,还给她买了新皮包做礼物,然后假装临时起意那样提议说不如到咖啡馆坐一会儿喝杯东西歇歇脚,然后他忽然指着窗外很惊讶地说:“那不是钟无颜吗?她怎么会在这里?”然后他们一起结账走出去,然后瑞秋叫着无颜的名字说:“无颜,你不要动,我们马上过来……”然后他看见无颜不顾一切地冲向马路中央,一辆车驶来,将她撞出好远,然后不知怎的他已经在她身边她已经在他怀里,她对他说:“我恨这无用的躯壳,如果她不能走近你,所以,我愿意用我的灵魂来爱你……”
令正一直不能释怀:无颜的撞车究竟是意外还是存心?是误伤还是自杀?
无颜被送进医院急救,一连数日昏迷不醒,她的父母从国外赶回来,他们告诉令正要带无颜去国外治疗,并且拒绝他的探视。他们并不是责备他,神情虽然严肃而哀伤,但并无怒意,甚至是温和的,他们只是说请他不要再打扰无颜。
令正再没有见过她,无颜的生死成为一个谜。
没有见到无颜的墓他怎么都不相信她死了,可是他开始梦见无颜。在梦里,无颜的眼睛是看得见的,她来向他告别,说不愿意忘记他。
于是他又认定无颜大概是死了,是他害死了她。
他不能摒除这个念头,“凶手”的概念纠缠在他的意识里,像把他放在炼狱里拷打那样地折磨着。他无日能安,无夜成眠——睡眠不好也不全是因为想得太多,还因为咖啡过量。他开始嗜咖啡,从早到晚一杯接一杯地不能停,几乎不喝水,只喝黑咖啡,喝到两手发抖。
他和瑞秋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疏远。因为他害怕自己一开口就提到无颜,他满脑子里都是无颜:无颜的咖啡、无颜的康乃馨、无颜在星期五下午五点钟的等待……
他开始有点儿懂得那等待的意义了,那其实是无颜一个人的约会。她其实并没有指望会等到他,她只是在等待“等待”本身。
他也已经习惯了在每个星期五下午五点钟,准时坐在十九路车站牌对面的“绮梦”咖啡馆里张望。他明知道什么也看不到,可就是不能停止这盼望。
他看到一辆又一辆的十九路车停下又驶走,看到无数的人上车或下车,但是那些人里没有无颜。偶尔也会有一两个黄色的身影从人群中一掠而过,让他忍不住心跳加速,然而最终还是失望。他等过了一个星期五又一个星期五,明知什么也等不到,可是仍然像赴人生最重要的一场约会那样,在下午四点钟就把自己打扮好,推掉所有的事务,隆重地赶往“绮梦”,五点准时坐在那个固定的位子上,向对面张望。
星期五的约会,一个人的约会。如果可以一直这样等下去,等到老、等到死,那么,等待,便是他的一生。
他没有指望等到任何结果。如果有,也只是夕阳西下,或者海枯石烂,甚至地老天荒。
然而,他却等来了瑞秋。瑞秋从十九路车上下来,径直穿过马路,走进咖啡馆,在他对面坐下,说:“令正,我们分手吧。”
第三章阴间:六十年前的故事
在地府里,黄泉岸边、奈何桥头,叫住无颜的,是一个男人,不,男鬼。
他说:“我是二郎,小翠,我等得你好苦,等了你整整六十年。”
二郎已经来此六十年,是只老鬼了。可是他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还是六十年前他死时的样子。原来时间在地府里是停止的,原来一只鬼不投胎就可以一直不老。
但他仍然是一只老鬼,地狱里除了阎王、判官和煮汤的孟婆,已经少有比他资格更老的鬼了。连牛头马面都一茬一茬地换,可是二郎一直不去投胎,在地狱里悠悠荡荡,待足六十年。
他说:“小翠,我一直在等你呀,怎么你到现在才来?这些年,你过得可好?”
无颜后退一步,让在一边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小翠,今年拢共二十五岁,怎么会要你等足六十年?除非你认得上辈子的我。”
“难道你已经转世?”二郎发呆,“不会的呀,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为了你,我一直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等了六十年,你都没有来,又怎么会转世?”
提到孟婆汤,无颜更加觉得渴,她推开老鬼道:“别挡我路,我走得很累,要去喝碗汤解渴。”
“不能喝。”老鬼执著地挡着路,“在我弄清楚你是谁之前,你不能喝汤,不然,你会忘了我。”
“我现在也不记得你。”无颜又好气又好笑,她渴望地看着那碗汤,喉咙里都恨不得伸出只手出来夺一碗先喝下去再说。然而老鬼的态度是这样坚决,语气是这样肯定,她想自己大概是拗不过他的,再说他已经等了六十年了,她不过才耽搁这一会儿,总不好太拂逆他的意思吧。
她站定了,既然躲不过,不如好好合作,便说:“好吧,你想知道什么?快问,完了好叫我过去。”
“你是谁?”
“钟无颜。”
“钟?你姓钟?”老鬼有一点儿明白过来,“你爸爸是谁?妈妈是谁?”
“父亲王若愚,母亲钟宛晴。”
“你母亲也姓钟?你跟的是母姓?那么你姥爷是谁?你姥姥又是谁?”
“你查户口啊?”无颜又渴又烦,“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呀?要不要问我小学中学大学的老师还有同桌是谁?”
“别打岔,快说,你姥爷是谁?”
“钟自明。”
“什么?”
“我外公钟自明,外婆韩翠羽。对了,他们和你才是同龄人,你是不是认识他们?”
“韩翠羽?原来……原来你是小翠的孙女儿。”
“你说的小翠是我外婆?你在这里等我外婆?”无颜惊讶极了,她开始对这老鬼有兴趣。他和她的家里是有一些渊源的吧,是什么样的故事?
“现在换我问你。你是谁?”
“二郎。”
“二郎?没有姓?”
“没有姓,就叫二郎。这是我的艺名。”二郎很得意地说,“我是个武生,六十年前在北平武行那可是叫得响的人物,人称‘活武松’,大江南北都唱过演过,迷我的人不知多少,其中就有你外婆小翠……”
时间瞬间上溯到六十年前,总觉得是个黄昏,至少也是下午,太阳惨白虚弱地,徒有其形,可是没有光也没有热,屋子里的家具仿佛都蒙着一层灰。墙壁上的挂钟和案几上的座钟针摆是停着的,树也不动,花也不香,连风都停在半空里,好像等着画外的人进去将它们唤醒。
那个年代里的人也都不是真的,是故事里的影子,舞台上的戏子,酒馆门楣上的幌子……虽然也有动作也有道白也有唱念做打,可就是不像真的,像是大伙儿在排戏,排出来演给现代人看。
凡是故事都有主角,有男主角也有女主角,老鬼的故事里有两个男主角,一个是老鬼自己,另一个是无颜的外公钟自明,女主角却只得一个,那就是钟自明的妻子韩翠羽。
老鬼呢,现在就站在眼前,六十年如一日地维持着旧模样。虽然无颜对男人的相貌美丑没有概念,不过看老鬼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臂,方正的脸,剑眉星目,鼻直口方,猜想他也许算是个美男子。武生不是从前的明星吗?明星,总不会太丑的吧?
外公的样子是无颜熟悉的,从小到大摸过无数次,而且瑞秋也多次向她形容:染黑的头发梳得很整齐,鼻子上架着金丝眼镜,头上有礼帽,手里有文明杖,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一年四季都是这样,无论冷暖,总是西装革履。夏天有时会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臂上,露出里面浆得笔挺的白衬衫;冬天则在西装外面再加一件开司米的大衣——从二十年前无颜记事起到今天,都是这样。想来六十年前也不会有太大不同,只要把脸上的皱纹抹抹平,也就差不多了。
至于外婆,无颜便无从想像了。外公说外婆六十年前得急病死了,他一直没有再娶,独自父兼母职地将女儿带大,从无怨言。无颜的父母在国外,她自幼也是跟着外公长大,对他是言听计从,敬多于爱。钟自明的言谈,是有些故纸堆里的冷淡和严肃,和时代隔着一层,和人心也隔着一层,仿佛不是说给人听,而只是记下来给人看的。
能给人看的话,多半无可挑剔而没有意义,且未必真实——惟其不可信,才要向白纸黑字寻求帮助。
无颜自幼便习惯了听从外公,并相信他每一句话,即使说谎。她没有想过会了解到六十年前的他,更没想过他和外婆的婚姻还有插曲。
外公珍藏着许多外婆的照片,常常拿出来看看,流一回泪。可是照片又不可以用手摸出模样来,无颜想不出外婆到底有多么美丽,不过据老鬼说自己有一点儿像她,不然他也不会认错。
“可是你没有你外婆的那种风情。”老鬼仔细端量她后说,“小翠当年那真是,漂亮得惊动整个上海滩,一双眼睛顾盼神飞,笑一下,是要人倾家荡产的。”
“你有多少家产为她倾?”无颜被批评了相貌,有些不悦,忍不住不客气地将老鬼一军,杀他一个下马威,“你全部财产折成钱再换成米,也堆不满我外公一间仓房。”
“那倒是。”老鬼愿赌服输,低下头来。
无颜反而不忍心,转过来安慰他:“不过你比我外公年轻英俊,外形条件要好得多。如果你考无线艺员,肯定很快就能做大明星。今时今日武生又吃香了,成龙、李连杰都红得不行,还有好莱坞的史瓦辛格,还竞选州长呢——论相貌,我外公一定没你拿分。”
“那也不见得。”没想到老鬼居然很认真地替情敌说话,“你外公和我年龄相当,世家子弟,样子坏又能坏到哪里去?何况你外公样子非但不坏,还端正得很呢,斯斯文文,一表人才,英语、法语都来得了,他说洋文,那些好时髦的小姐都会追着他流口水哩。钟氏企业那是上海滩的大家族,他又是钟家大少爷,特地回国来接手家族事业的,真是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身份有身份、要学问有学问,我是不好同他比的。”
“真的?”无颜没想到老鬼如此公正,不禁瞪大眼睛,“我外公真有你说的那般好?”
“难道我会替他抹粉不成?论身家论地位论学识论派头,我和你外公那真是天壤之别。要说强过他,可就这一条:就是你外婆中意的人是我不是他,哈哈……我二郎一辈子死就死在这宗事上,可是扬眉吐气也就属这宗事,死得不冤!死得值!”
无颜不禁有点儿震荡,也有些纳闷,默默地想,原来外公曾经是那样了得的一个人,原来外婆年轻时代美得那般惊艳,只是这些优良传统在自己身上怎么好像一点儿也看不到,一双眼睛非但不能顾盼神飞,根本连看都看不见,只好装装样子鱼目混珠罢了——或许连鱼目都不如,因为鱼也是看得见的吧?
二郎开始说故事。
故事里的人穿的衣服都没有真实感,有点儿像戏服:长长的丝质曳地礼服,桃红绣花旗袍,缀着流苏的大披肩,图案中栖着两只鹤或者黄鹂的跳舞裙子,垫肩高高的,鞋跟也高高的,旗袍的衩也开得高高的,还有高脚的鸡尾酒杯、高高的吧台凳子、高高的悬窗、吊得高高的钻石灯……灯光下的人都高高在上,飘飘欲仙,欲仙欲死,半梦半醒。
旧时代的人和事就像是一幕被下过咒的电影布景,静止而沉默,蒙着薄薄的尘和昏黄的光。一旦说故事的人开始讲述,那布景中的光与影便会动起来,人和事都鲜活着,光线从昏黄里一点点儿透出来,有了质感,太阳温暖起来,风开始吹,花香袭人,杯里的酒在晃动,留声机唱起歌儿,是李香兰的《夜来香》,然而歌词和无颜以往听到的有些不一样:
你尽量地舞我尽量地唱
你舞得越热烈我唱得也越疯狂
只有热烈只有疯狂
才不辜负了这美满好时光
我找刺激我想放荡
因为我今天这样的快乐不能忘
非要刺激非要放荡
才不辜负了这灯红酒美月儿圆花儿香
尽量地舞尽量地唱
别辜负了难得好时光
这完全是外婆的调调儿,好像整首《夜来香》就是为外婆唱的。
据说外婆韩翠羽是上海交际场中的佼佼者。她是一位外交官的女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工作,也不喜欢太清醒,白天睡觉,晚上跳舞,要不就看戏,也看电影,日与夜是颠倒着过,爱与性也往往颠倒着来。
——不知道外公是如何喜欢上她的。而他们之间,又是先开始爱还是先开始性。
外公是那样正经严肃的一个人,不应该会同陌生的小姐上床的吧?然而外婆这样风流,也未必有耐心等着外公慢慢地来发展恋爱。
她最喜欢说的话是“生命虚弱如蛛丝”。她说:“生命虚弱如蛛丝,连起来便是一张网,一不小心被风吹断了,就变成游魂。”
没有人听得懂她说的话,本来她也不指望有人懂得她。
只是喝酒,只是跳舞,只是听戏和看电影,在一场舞会与另一场舞会之间,在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空档里,她有时会停下来想一想。她喝很多的酒,看着月亮,穿着香槟色的丝质曳地长裙,抬起头,将手抚一下发角,然后说“生命虚弱如蛛丝”。
没有人要懂得她,然而她的风情是致命的,全上海交际场上的男人都渴望与她共舞。派对里少了她便黯然失色,主人简直会无地自容,因为每个人都会问:“为什么没有邀请韩小姐?”
钟大少爷初回国时,家里为他举行了很盛大的派对,是庆祝也是欢迎,是炫耀也是声明——钟少爷要将家族事业更加发扬光大了,他今后会是新的钟氏集团执行董事。『幻魂文学网http://www.huanhun.com/』『TXT小说天堂在线书库HTTP://WWW.XIAOSHUOTxt.net/』『奇侠电子书http://www.qxtxt.com/』
这样的一场派对后面必然会牵连出一系列的派对,人们争着邀请他,做生意的要同他攀生意,嫁女儿的想要他做女婿,每一场派对都像一个相亲会,涌动着男人的品头论足和女人的争风吃醋。
也许她和他便是在一场舞会上相遇,由派对男主人或是女主人介绍认识。他们并没有跳舞,甚至也没有碰杯,但是她对他说生命虚弱如蛛丝,他便说他是结网的高手,不会放掉任何一根丝变成游魂。
也许那时候她就该明白,他是要将人的灵魂也收为己有,他根本是收买灵魂的撒旦。
这一段故事发生在老鬼二郎认识小翠之前,更发生在无颜出生六十多年前,很难有深入的了解。总之小翠嫁给了钟大少爷,他们的婚礼曾经轰动上海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为小报“锦上添花”。
然而婚后的小翠并不幸福——这是鬼二郎说的——她在婚后认识到自己和丈夫完全是两种人,不是一嫁一娶那么简单。她要的是灵肉合一的爱,钟自明却认为爱就是灵肉收一,他不仅要她的肉体完全属于他,而且要占有她的灵魂,他甚至认为已婚女子就不必再拥有灵魂,大可交给丈夫来保管。
他们开始吵架,没完没了的争执、训斥、眼泪,还有摔东西。开始时钟自明还让着妻子,以为这是女人怀孕期间正常的情绪波动,然而这种情形在他们有了女儿钟宛晴后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小翠比以前喝更多的酒,回家也更晚,恨不得整夜呆在戏院里不必面对现实。
小翠和二郎,就这么着要好了。
“你和我外婆相好?”无颜几乎要拍案而起——假如这里有案的话——“你不是北京的武生吗?跑到上海去做什么?”
“是上海的大老板请我们去唱的。”老鬼无辜地答,“唱戏的,当然是哪里有班底就往哪里去。那时候,梨园界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红在北京不叫红,唱红了上海才是真正红。上海的大老板们出手阔绰,请京班唱戏,接送吃住全包不说,打赏也丰厚。就在豫园搭唱台,说好只唱一个月,原想赚了钱就回来,可是我认识了你外婆,就舍不得离开上海了。”
二郎没有姓,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四岁被师父领进戏班里,一行八兄弟里排第二,所以称作二郎。
后来文武戏分班,他好动手动脚,自然是做武生。练功很苦,吃得也不是很饱,但总算是有的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每天天不亮就到城墙根儿吊嗓子,踩着跷从站在平地上到站在板登上再到摞起的方砖上,一站就是一炷香,拿大顶可以拿半个上午,昏过去用皮鞭子抽醒了再接着立,挨打的次数记也记不清,终于出了科,登了台,倒是颇有观众缘。
“碰头好”、“挑帘红”,在《狮子楼》里扮武松,在《八大锤》里扮岳云,在《长坂坡》里扮赵子龙,在《打瓜园》里扮郑子明,在《挑滑车》里扮高宠,在《闹天宫》里扮孙悟空,戏子是下九流,是瓦舍勾栏之徒;然而到了台上,他们就成了英雄,成了人中龙凤。
二郎很喜欢唱戏。无论是长靠、短打、箭衣,是勾脸的还是扮俊的,是猴脸的大圣还是红脸的关公,他样样都拿得起、打得俊。他最喜欢的角色是武松,并且认定自己这二郎就是武二郎,他演武松是命中注定。《武松打店》、《狮子楼》、《快活林》……一出一出的武松戏,为他赢得了一个美号“活武松”,他听了,越发认为自己是武松转世。
既然成了角儿,有了名声,自然就有很多戏迷、很多堂会、很多红包。
二郎来了上海,认识了韩翠羽。
在豫园搭唱台,不大的建筑,但是小巧别致,台口到大厅廊宇仅三四米距离,方便观戏。戏台为歇山顶,八角飞檐,台基半临水池,两侧有副台,台上设屏风间隔前后台,额枋雕戏文图三幅,四面柱头雕狮子舞绣球十六尊,花岗岩石柱十二根,刻着四幅对联,他只记得北面那幅,那是小翠后来念给他听的:
遥望楼台斜倚夕阳添暮景,闻鼓风月同浮大白趁良辰。
那时候追捧他的女戏迷很多。每次他上台,都有女戏迷往台上掷糖果、裹着银元洒了香水的手帕,甚至金戒指。他喜欢她们,喜欢她们对他的迷恋,可是不爱她们。
他谁也不爱。刻苦的童年和刚硬的功夫使他不大懂得柔情,无论是武二郎还是孙悟空都是无情的英雄,二郎不大分得清角色与人物,渐渐相信自己也只要义气不要爱情。
然而,在众多脂香粉艳的女戏迷中,韩翠羽是与众不同的。
她最初并非诚心要捧他,而只是打发时间。可是当她喝得半醺时,看着戏台上的武二郎在三碗不过岗的景阳岗酒馆里鲸吞牛饮,就忍不住要对着他举起杯子。二郎在台上喝,她便在台下喝,二郎在台上只是做做样子,她在台下却是真刀真枪——她当然是醉了。
二郎早已注意到这妖艳任性的钟家少奶奶,在他心目中,她是下嫁了武大郎的潘金莲,再可爱,也是嫂嫂,看得动不得。不过毕竟是自己人,总不能看着她相好了西门庆。
他对她是有格外一份关注的。看到她醉,便想着一定要送她回家,不可让轻薄之徒趁虚而入。
二郎就这么着见识了钟家大少爷,哦,相比之下自己真是相形见绌——这根本不是猥琐无能的武大郎,也不是奢淫无度的西门庆,这根本就是城府深沉心思缜密在梁山上坐第一把交椅的宋江。
嫂嫂忽然就成了不相干的人家人,原来小翠不是潘金莲,而是阎婆惜。二郎不知道自己是失落还是释然,但当他在戏台上再看见小翠时,仍然觉得亲,不过那种亲已经变了味,不是亲切,而是亲昵。
从此他心里便有了她。他们在台上台下眉来眼去,在急管繁弦、唱念做打中传情达意。他每一个手势都是为她,她每一个眼神也是为他,她是他的女主角,他是她的意中人。
他终于跌进了她的眼波中。
无颜越听越震惊,忍不住再次打断老鬼:“我外公不知道这件事?”
“他好像是有一点儿知道的。不过那时已经不是在上海,而是在北平——我后来还是跟戏班回到北平。可不到一个月,你外婆就追了来,住在旅馆里,仍然白天睡觉,晚上看戏,有时我们也去跳舞。后来钱花光了,她要回去,我舍不得,到处借钱让她接着住下去,不舍得让她受委屈,仍然住旅馆最好的房间,可我那点儿包银,又能支持几天呢?这时候上海有人来,是你外公的一个远亲,奉你外公之命来接你外婆回去,他说你外公已经风闻我和小翠的事了,但只要小翠回去,他可以既往不咎。”
“你们答应分手吗?”
“当时是同意了的。分手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个下雪天……”
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梅花开得早,雪也落得早,漫天的红与白纠缠在一起,分外触目惊心。
二郎和小翠低头打那红白梅花树下经过,偶尔拈枝倚树,便惊动了一天一地的梅花,落了一头一脸。两人手牵着手,都知道这或许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心里有种惨切的快乐——因为分离而惨切,因为见面而快乐;因为将来而惨切,因为这一刻而快乐。
他们拥抱、接吻,在漫天漫地的白雪与红梅花之间,他们甚至在雪地上做爱,恨不得拥抱着冻僵死去,化为一对相亲相爱的鬼魂。
然后他们醒悟过来,既然可以一块儿去死,那又为什么不可以一块儿活着呢?
私奔的念头在这一刻突然生起,并且一旦浮出就不可沉没,一经点燃便不容熄灭,他们拥抱着,热烈地讨论关于私奔的细节:是现在么?不行。他们身无分文,不等走出北平就得沦为乞丐,而且也不能穿着这一身衣裳,太引人注目了。那么什么时候?得回去一次,先跟那远房亲戚回到上海,敷衍几天,收拾些衣物细软,要有足够的钱可以保他们逃往天涯海角。女儿宛晴要不要带着一起走?留下她太可怜了,也太不忍心,以后她会变成没妈的孩子,也许会受后妈的苦;但是带着,不但于他们不便,即是于宛晴也未必是件好事,跟着有钱有势的爹总比跟着没名没份的妈要有好日子过吧?不带,让她继续做钟家大小姐吧,钟自明会善待她的,毕竟那是他的长女,即使他以后会再娶,有新的子女,宛晴也毕竟是老大,应该不会给她气受。
小翠是什么都想过了,甚至想到了女儿出嫁时她可不可以乔装易容回来偷偷观光。她想得那么长远,并且因其长远而自认为计划够周详,思虑够清楚,无一遗漏了。
她是醉生梦死无所谓惯了的,他则是自视“武松”万事无所畏惧,两人都没想到这计划里其实有那么多的漏洞。这之后,他们便匆匆分了手。
她先回上海,他乘另一列火车随后也去了。他们有约定,下个月十五,月圆之夜私奔,会面地点就在苏州河边。
“你们走成功了没有?”无颜听得屏气凝神,惊心动魄。
老鬼的眼睛湿润,可是没有泪,泪都被黄泉收走了,他哀然地说:“当然没有,如果走成功了,我又怎么会孤魂野鬼地独个儿在这里等你外婆?”
“你是从那时候便死了?”无颜大惊,“你是怎么死的?”
“我竟不知道。”老鬼很茫然,摸一摸脑后,仿佛那里还在疼,“我原在苏州河边等着你外婆的,可是一等二等她都不来,我等得很心焦,想过很多可怕的事,可是我相信她不会食言,不会骗我的。戏子不可以失场,情人不可以失约,即使她不来,我也会等。我原打算一直这样等下去,不见不散,至死方休。可是,忽然有人在我脑后‘梆’地敲了一下,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后来呢?”
“后来,我就栽到苏州河里,随波逐流,一直流到黄泉里,变成孤魂野鬼,等在这儿了。”
“你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就是因为不知道,我才不要喝孟婆汤。我等在这里,等你外婆来,要当面问问她,是不是她后悔了。可是我等了六十年,她一直都没有来;我在每年七月十四鬼节那天都会上阳间去找她,可是一直找不到。小姑娘,你告诉我,你外婆到底在哪儿?”
“我不知道呀。”无颜纳闷地说,“我从没有见过外婆。外公说外婆去世了,可是吴奶奶告诉我说其实外婆是跟人私奔了。她说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你了。”
“吴奶奶?吴奶奶是谁?”
“是我们家的保姆,服侍我外公五十多年了,外公让我叫她吴奶奶。”
“五十多年,那么是你外婆失踪以后换的佣人。”二郎深思地说,“看来你外公把所有知道内情的人都打发了,还有谁可能知道她到底去哪里了呢?这么多年,她生不见人,死不见鬼,我除了在这里等她,还有什么办法?”
人总有一死,死了总得下黄泉,也许等在这里便是最保险的做法吧。
无颜有些同情二郎,也有些佩服他。“戏子不可以失场,情人不可以失约。”他做人做戏竟都这样认真。“不见不散,至死方休。”他真的做到了。他生前在苏州河等外婆,死了又在奈何桥等外婆,生生死死,都一直忠于他的爱情和等待。
她不禁对他生起一种知己之感来——临死之前,她一直在做着的事,也是“等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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