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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茶花女前传(1)

  孟觉从码头往回走的时候,脚步很轻快。

  能够了解对方的贪念和欲望进而操控局面,对孟觉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这种远见,其实是很少在孟家人身上见到的。作为务实的生意人,他们常会做些并不是那么花哨的举动,在短时间内粗暴地将对手击倒。

  也许是从他的母亲那里继承而来的这种洞察力。这种认知会让孟觉和他那谜一样的母亲更亲密些。

  他回到房间的时候,罗宋宋已经起来了,穿了件烟灰色打底衫,外头套了件咖啡色斜纹钩针毛衣,底下是窄脚裤和平底芭蕾鞋,站在露台上用一把又大又圆的猪鬃梳子使劲地刷头发。

  那件毛衫的领口和袖子都是不对称的,穿在她身上有种俏皮的美;而屁股不够翘,腿不够直,脚不够窄的女孩子,万万不可用平底鞋来配窄脚裤——她原来不是不会打扮,只是不在悦己者面前,她就懒得打扮。

  她听见孟觉开门关门的声音,转过头来冲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放在栏杆上的手机。

  手机显示的是通话中。

  “许达的电话。”罗宋宋小声道,“真奇怪,他怎么有我的新号码。”

  “最近有没有接过奇怪的电话?”

  “嗯……昨天五点多钟接到过通讯公司的推销电话,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你不接?”

  罗宋宋淡淡地从梳子上拿掉两根头发:“该听的我已经听到了。他宿醉不清。说被你盖了火锅,很不爽……我挂了他又打过来……可是,我很早就和他说过啦,我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孟觉接过她手里的梳子,帮她刷了两下头发。

  她的头发真是比她的心肠还要硬。许达仍在恳切地说着什么,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时缓时急,时高时低。

  “你不在意?你不在意我找那个人帮忙?”

  “为什么要在意?企业的决定不应该被个人的情绪左右。况且我相信你。你不会做出损人利己的决定。你一定会双赢。明丰,病患,孟薇,许达,都不会受到伤害。”

  她坦荡荡地望着孟觉,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埋怨和不满——能为他设想至此,她轻轻吹了一口气,那些假想中的隔阂就烟消云散。

  孟觉牵着她的手,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快乐和轻松。

  亲爱的恋人啊,爱情是一条如此自私的河流,它翻滚着愤恨、不满、惶恐的暗涌。如果盲目跟随嫉妒、挑剔、猜疑的指引,我们便会葬身此处。

  “我喜欢翠岛。”

  “我也是。”

  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嘟嘟嘟的挂断音。

  “你的同事怎么样了?”

  有两只海鸥停在露台上,罗宋宋用梳子去逗它们,呼啦啦一下子全冲着海面俯冲下去了。

  “没事了。走,我带你去吃早餐。”

  当孟觉和罗宋宋出现在露天餐厅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们吸引了过去。

  孟觉是个引人瞩目的角色,这一点自不必说。他无论站在哪里,就像头上有一束聚光灯打下来一样耀眼。所以大家都在想象,如果庞然也认输,要怎样倾国倾城的美女才能配得上他。

  而他却选择了一个乍看上去眼睛不够大,脸蛋不够小,满脸冷冰冰的女孩子作为伴侣。

  这种配搭很明显是对物种进化的蔑视。

  “早餐在这里吃,还是去沙滩野餐?。”

  “嗯……”

  汤勺小姐和人中妹更是自罗宋宋走进餐厅就没有将目光从她身上离开过。

  但即使是最挑剔的同性,细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个女孩子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气质。隔代遗传下来的优秀基因高傲地展示着她那黑亮浓密的头发,光滑紧致的皮肤,整齐洁白的牙齿,匀称修长的四肢。虽然穿着时尚,却没有时下年轻人普遍的浮夸味,而是蕴含着线装古籍般的大家态度,耐人细品——也许没有美貌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因此旁人在欣赏她的时候便不至于模糊了重点。

  “吃什么?”

  “粥很好……”

  罗宋宋和孟觉之间的身高差了二十公分,孟觉和她说话时总会微微弯着腰,恰似公主身边随时待命的骑士,一声命下,就会为了她去赴汤蹈火,攻城掠池。谁也没有见过孟觉可以一往情深成这幅模样,眼中只有对方,甚至连他最心爱的游戏机也久已不碰。

  “我们去搭个讪,怎样?”

  她们又想将罗宋宋诱进陷阱。

  “这个女人不简单。你看不见她满脸写着生人勿近。”

  “那又怎样?我去和她打个招呼,她吃了我不成?”

  “你何必去自讨没趣。……她给我感觉很熟悉,好像哪里见过。”

  不是有着深厚的情感基础,罗宋宋与孟觉的交谈互动不会形成这样强大而排外的气场。简直就像互补的脱氧核糖核酸,螺旋缠绕而生。原本大家还很可惜庞然的不辞而别,但现在却又不得不承认除了这个可人儿,那还能有谁可以和孟觉并肩?

  孟觉和罗宋宋买了早餐准备带走,性急的汤勺小姐趁孟觉去结账之际,拉着人中妹快步走到了罗宋宋身边。

  “嗨,你好。我叫邵嘉嘉,她叫任甜甜,昨天见过面啦!你和孟觉刚下船,是我们迎接的呢!”

  “是吗?你们好。”罗宋宋点了个头,也不管她们是否还有一肚子的话要说,翩然离开。

  她们想过孟觉的女朋友玲珑剔透,端庄优雅,高贵冷艳,但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目中无人。

  汤勺小姐邵嘉嘉一肚子的火:“只要孟觉把她甩了,我就要她好看!”

  人中妹任甜甜沉思道:“她真像我以前的优算学老师。那语气,那动作……太像了!”

  “你发什么傻!她这是不尊重我们!而且你的优算学老师……就是那个你们起哄说‘老师讲课太深奥’,然后她冷冷回击‘不是我深奥,是你们太肤浅’的莫馥君?”

  “喂!别直呼其名!”

  “说不定真和她是亲戚!一样目中无人!”

  “如果真是亲戚,那我们还是别惹她的好。”

  “胆小鬼!”

  “你不是也只敢在她没了孟觉之后再算账么!如果她一辈子有靠山呢?胆小鬼!”

  莫馥君是一位很独特的女性。作为格陵市第一批引进的内陆科学家,她不仅仅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傲慢,也有着老一辈革命者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她也有缺点,那就是过于片面化。你能够以为国家输送人才的宗旨来培养学生,但用同一种方式来养育儿女就容易撕裂亲情的纽带。

  罗宋宋就是在这样一根快要断掉的纽带这头,而莫馥君在那头。纽带缠在罗宋宋的手上,缠在莫馥君的颈中,令她们痛彻心骨。

  没有人生而是优秀的家庭教育者。

  吃完早餐后,孟觉和罗宋宋在海滩上踱着步。天空从海的另一边延伸过来,海水里飘着海藻,染得天空也绿了,就像一根打开的豆荚,而这一对小情侣就是豆荚里紧紧挨着的一对小豆子。

  一对小豆子挽着手,在海滩上快活地转来转去,叽叽喳喳地说着怎么也说不完的话。真奇怪,他们明明已经认识了十几年,其间的记忆却象贝壳一样被浪头冲得七零八落,要重头拾起。每拾起一枚,崭新而甜蜜。他们从第一次见面聊起,互相补充着细节,回味着当时惘然而懵懂的心情。他们在这片海滩徘徊,等着十几年前的他们追上这幸福的步伐。

  “你每天都扯我的头发,害得我要重梳。”

  “你那辫子太可怕了,拽着你的眼睛直裂到太阳穴。”

  “夸张。”

  “绝无夸张。每次一看到你的脑袋,我都觉得眼角疼。”

  罗宋宋噫了一声。音调打了个弯,在海面上轻轻一弹,溅起点点亲昵。

  “那就谢谢你啦。”

  “你好客气呀,罗圈圈同学。”

  他是大家庭出身,身处热闹繁华,众星捧月,却都对他的身世守口如瓶。他的成长,也经历过猜忌,不安,恐慌,自弃的阶段。何况还有孟金贵如同园艺高手,将每个弟弟都移植于金盆玉瓶中精心培养,变成华而不实的盆景。可能孟觉纨绔子弟的外在正是因此而来。

  “军训出动了保姆车,真是空前绝后。”

  “你居然不和我同甘共苦,没有义气。”

  “我正是有义气,才潜伏在群众中,倾听人民的心声,对孟七少的第一印象。”

  “说到印象,我记得某人的外婆拿了相机来拍摄某人军训中的飒爽英姿……”

  “哎呀,今天天气真好。”

  对,就和那天天气一样。教官在莫馥君的命令下,乖乖地指挥全体女生正步走向镜头。

  “宋宋,外婆来给你拍照,笑一个。”

  罗宋宋又噫了一声。孟觉以前从未注意过罗宋宋有这个发音习惯,婉转多情的语气助词仿佛花旦在舞台上甩出的水袖,又仿佛花猫在阳光下伸展的懒腰,随意中带着柔情。

  他们都缺少了一块,隐隐作痛。因为不完整,才更懂得珍惜。

  “生科院的缩写是SKY,多拉风。”

  大三的校级篮球决赛中,由体育特长生组成的国软队遇到了实力扑朔迷离的生科队。曾是生科队手下败将的信科队队长也跑来观战,挥舞着手里的战略分析叫嚣着“生科必将大比分败于国软”和“孟觉若能投进两个以上的三分球我就把篮板吃下去”的言论。

  国软的“野人王”一开场就紧盯着孟觉,像香口胶一样黏着他,动作很大,孟觉被他缠得烦不胜烦:“同学,你来打球还是摔跤?”

  在那场比赛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野人王”的母亲就是体育馆的一名清洁女工。她常常混迹于学生当中,默默地看儿子打球。她既要维护儿子的自尊,又要保障儿子的开销,活得隐忍而辛劳。当“野人王”和孟觉为了抢一个球而一起撞向篮球架并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时,她终于忍不住从场外跑向了儿子,和罗宋宋分别扶起了那两个挂了彩的年轻人。

  孟觉伤得更重一些,手臂上被抓出了条条血痕,眼皮也流着血。任何人这时候眼睛都要喷火的,况且国软队和生科队的比分正在交替上升。两大主力都被罚下场,局面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双方的肢体冲突更多,最终国软在裁判的明显袒护下凭借多次罚球命中获得了冠军。

  奖杯被递到了“野人王”手里,有人问他怕不怕孟觉将来找他麻烦。“野人王”搀扶着老妈故意大声道:

  “怕个球!咱光脚不怕穿鞋的!”

  他把奖杯塞到自己母亲怀里,又是拥抱又是照相。那位清洁女工受宠若惊,却又习惯性地缩着肩膀,站在高大的儿子身边。反观孟觉,被许多花一样的女生围着,罗宋宋早被挤出去。这样悲剧般的英雄更容易激发女生的母性,但这种伪母爱,无论如何代替不了真正的母亲所给予的呵护和关怀。

  “有些人该兑现他的诺言了!”

  生科的拉拉队把信科队长拉到篮球架下叫他吞篮板。罗宋宋觉得站在体育馆的顶灯下格外的寒冷。输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无论输赢都没有一位母亲分享荣辱。宋玲为了罗宋宋看球而没回家吃饭将她骂得狗血淋头,只因为她那天一时兴起煲了鸡汤却没人品尝。更糟糕的是,等晚上罗宋宋想要听mp3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把书包忘在体育馆了!

  一般情况下落在体育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东西都是有去无归,为了这个罗宋宋心急如焚,在体育馆附近找了又找。

  罗宋宋看着当年的自己在体育馆外粘贴着寻物启示,把智晓亮送的铅笔盒描绘得很详细。

  “你怎么知道我的书包里有什么呢?”

  “我们两个之间哪有秘密。”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

  孟觉似乎料到了她会问这个问题。

  “那让你害怕了吧……”

  孟觉休完病假返校,第一件事又是跑到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别上麦找罗宋宋。

  “罗圈圈,啊,不,罗宋宋同学,你的书包找到了,到我这里来认领。过时不候。”

  罗宋宋像一发炮弹似的从最后面冲到前面去。失而复得难免让人激动,激动过后罗宋宋才发现孟觉“捡回来”的不是她丢的书包。

  “这怎么能不叫人害怕呢?你可是穿越到以前,把我刚买的书包捡回来了。”

  书包是新的,寝室钥匙是新的,手机是新的,mp3是新的,《新编分子生物学》是新的,护手霜是新的,就连一包纸巾也还是那个牌子——他全部重新配了一整套送给罗宋宋!

  “孟觉找我借了寝室的钥匙去配……原来是为了这个!”室友语气中不无艳羡之意。

  “什么呀,你竟然把寝室钥匙借给男生!”

  如果单单如此,罗宋宋倒不会恐慌——一个富家子朋友做到这一点已经仁至义尽。

  但是他为了她,还把书上的笔记重新抄了一遍,mp3里装的歌也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智晓亮送的铅笔盒。他给她买了一个画着音符的笔袋,里面装的水笔圆珠笔铅笔都还是一模一样。朋友做到这份上已经越位了!

  孟觉当时在准备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觉得罗宋宋是为了他才不小心把书包给掉了,他得负责。可是他在配齐一切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暴露出了自己的本心:友谊是无私的,而爱情是霸道的。

  “你现在还怕么?”

  罗宋宋噫了一声:“不怕。”

  莫馥君问过罗宋宋,你们现在这些小姑娘在一起都谈些什么?

  其实两个女孩子能在一起谈什么呢?无非是八卦,小道,秘闻。

  不聊聊彼此的人生和理想?

  没有想那么远。

  莫馥君痛心疾首:“青春年少,在一起谈的全是别人的人生和理想,这像什么话。”

  孟觉问罗宋宋:“罗宋宋,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我两个月换了七份工,谈理想太奢侈。”

  “就当我送给你的是阿拉丁神灯,勇敢地说出你的愿望吧。”

  “我想……”

  一只萨摩耶撒着欢儿横冲直撞,差点将罗宋宋撞倒。

  “咪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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