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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南北战争 (6)

  当拉蒙在唱歌时,林肯开始想念自己唯一爱过的女人——安·拉特利奇,他在想安此时正躺在伊利诺斯州草原上一个被遗忘的坟墓里。这些令人痛苦的回忆很快让林肯落泪了,所以为了让林肯不再忧郁,拉蒙换了一首幽默的黑人曲子。

  此次简单的事情后来却成了一场事件风波。这首歌无害且异常悲伤,但林肯的政治敌人却对此进行扭曲,夸大其词说这是对烈士的玷污,是国家的耻辱。他们让纽约的《世界报》对此连续报道了三个月。林肯被指责在充满阵亡将士的战场原址上开玩笑,唱搞笑黑人歌曲。

  但事实是林肯根本没有开玩笑,他也没有唱歌,当这个事件发生时,林肯离战场数英里的距离。在此之前,所有的死人都被掩埋,大雨淋在坟墓上,这些就是真实情况。但林肯的敌人们根本就不想要真相,他们渴望鲜血,整个大地充满了野性的谴责。

  林肯被深深地伤害了,他是如此的悲伤,以至于不能忍受去看这些攻击的文字。林肯觉得自己没必要回应他们,这样只会让敌人们更得意。所以,林肯在平静中忍受着,当他得到前往葛底斯堡公墓发表演说的邀请时,他接受了,这是他让自己敌人们平息的好机会,他同时还能为阵亡将士送去悼词。

  邀请信来得很迟,他只有两星期准备自己的演说,而林肯是花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准备的,比如穿衣服时、在理发店刮脸时、吃午餐时、及在白宫和斯坦顿的战事办公室间来回走动时,他还会在等电报时准备演说,他在圆锥形纸帽的纸张上写下了草稿,并放在自己帽子的顶端,在他发表演说前,林肯说:“演说稿我写了两三次,但还未完成,在我感到满意前,我还要润色。”

  在演说前一晚,林肯来到葛底斯堡,整个小镇人满为患,平时这里只有一千三百人,但现在已陡增至三万人。天气很好,夜晚万里晴空,一轮明亮的圆月高挂天空。只有一部分人能找到床位睡觉,数千人在村里整夜地走来走去,人行道被阻塞而不能通行,数百人肩并肩地在满是泥土的大街上行走,并这样唱着:“约翰·布朗的尸体在坟墓里……”

  那天晚上,林肯整晚都在为自己的演说润色。十一点时,他去了旁边国务卿西沃德的屋子,并将演说词大声念给西沃德听,征求他的意见。第二天早晨吃完早餐后,林肯还在改演说稿,直到有人敲门提醒他到了去公墓的时候了。

  当行进队伍前进时,他一直直立坐着,但身体懒散地向前倾,头靠着胸前,长手臂在两旁摆动着。林肯陷入了沉思,一遍又一遍地回顾自己的演说,继续改进。

  爱德华·埃弗雷特是委员会选的演说人,但他在葛底斯堡演说中犯了两个错误,两个错误都很严重,而且不必要。首先,他迟到了一个小时,另外,他演说了两个小时。

  林肯听过埃弗雷特的演说,当林肯看到埃弗雷特的演说结束时,他知道属于自己的时刻马上就要到来了,林肯感到自己准备得还不够充分,所以,他开始紧张起来。林肯转动着椅子,解开长礼服的扣子,将手稿拿出来,然后戴上自己的老式眼镜,快速地温习了一遍。

  林肯向前走着,手里拿着手稿,然后开始了自己两分钟的演说。林肯的听众们意识到这个11月的下午,他们正在听着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演说了吗?不,大部分的听众只是好奇,因为此前并未见过林肯,并未听过他的演说,所以他们绷紧自己的脖子去看林肯,他们很惊奇地发现,原来林肯是这样一个身材高大且声音又高又尖的人,好像还带着南方口音。他们忘记了林肯出生时是个肯塔基州人,所以他还保留着自己的乡音,现在人们认为林肯应该完成了自己的介绍并真正开始他的演说了。

  林肯到底忘掉什么了?这真的就是他要说的所有内容吗?人们太惊奇了,并失望地鼓掌。

  回到印第安纳州,林肯尝试用一个生锈了的犁去耕地,但泥土黏住了泥板,便将犁弄坏了,并不会“发亮”了。在林肯的一生中,当他想表明一件事失败的时候,他经常会引用“玉米”地里的一些措辞。林肯对沃德·拉蒙说:

  “那个演讲是个失败,拉蒙。演讲不会发亮了,人们都很失望。”

  他是正确的,每个人都失望,包括爱德华·埃弗雷特及国务卿西沃德,他与总统一起站在讲台上,他们都认为林肯悲伤地失败了,都为林肯感到难过。

  林肯自己也非常难过,他头疼欲裂,以至于在回华盛顿的路上,他不得不在火车的休息室里躺下,用冷水淋湿头。

  林肯相信自己在葛底斯堡彻底地完了,在考虑到演说的效果后他这样表示。

  由于天性谦虚,他很快就认为整个世界将完全忘掉他的演说,但全世界不会忘记那些长眠于坟墓里的人做了多么勇敢的壮举,如果林肯现在回去,并发现人们所记得的演讲只是一次不“发亮”的演讲,林肯会感到很惊奇。他那演说中的十个不朽的句子将被珍视为文学宝藏,是地球上几个世纪以来的财富。

  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已不仅是一次单纯的演说,而是对人类灵魂的神圣表达,这次演说还是一首散文诗,有着史诗般的壮丽与深刻:

  八十七年前,

  我们的先辈们在这块土地上创建了一个崭新的国家,

  它从自由中孕育,

  基于全民皆生而平等的信念。

  如今我们打响了一场伟大的战争,

  它是对我们这个国家的考验,

  也是对其他和我们具有同等信念的国家的考验,

  考验它能否长久地存在于此世界。

  今天,我们相聚在这场战争的大战场上,

  把这片战争的土地献给浴血奋战,用生命捍卫国家的先烈们,

  让他们安息于此。

  这样做,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遗憾的是,

  我们不能为牺牲了的英雄,

  献祭任何东西,

  也无法使这片土地更神圣。

  曾在这里奋勇杀敌的英雄

  已经赋予这土地无比圣洁的意义,

  我们微薄的力量远远不及。

  人们不会注意,也不会铭记今天的演讲,

  但是,英雄的伟大事迹将流芳百世。

  作为生者,

  我们应当继续完成先烈们未完成的事业,

  忘却自己,投身到伟大的革命事业中去。

  只有这样,

  我们才可以无愧于心地说,

  烈士们的鲜血没有白流,他们的牺牲是有价值的。

  在上帝的指引下,

  我们的国家将获得新生,

  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将永存于世。

  二十四、传奇将军格兰特

  1861年内战爆发的时候,伊利诺斯州加勒那地区,一家皮革店里的包装箱上坐着一位衣衫褴褛、表情沮丧的人,嘴里叼着一根陶制烟管。他曾经的工作是当一名簿记员和采购员,从农民那里采购兽皮。

  无论如何他那两个开店的弟弟都不愿意见他。他为了寻找一个空缺的职位已经在路易斯街头晃了几个月了,直到他的老婆和四个孩子饿得撑不下去。走投无路之时,他借了点路费买了去肯塔基州的火车票,看望他的父亲,请求他的帮助。这位老人手头相当殷实,但是却不愿拿出一个子儿。他坐下给他的两个小儿子写了封信,要求他们给哥哥找份工作。

  于是弟弟们马上把他列入了工资支付清单的名单上,这别无其他,只是出于父命难违和家庭施舍的考虑。

  他的工资是2美元一天——那可能已经超过他的自身价值了。因为他毫无商业头脑,简直比一只野兔强不了多少。他懒惰散漫,好一口玉米威士忌酒,永远都是债务缠身。他总是从朋友那里小额借钱,于是朋友见他走来,都会马上绕道过街躲着见他。

  迄今为止,他的生活可以说是一败涂地。

  是迄今为止,而不是以后。

  因为令人难以置信的好运即将到来。

  很快他就要像一颗璀璨耀眼的流星划过满是名誉的苍穹。

  现在他在自己的家乡都不能令人对他肃然起敬,但是三年以后他将统领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四年以后他会征服李将军统领的南方军,结束战争,把自己的名字永久篆刻在历史的丰碑上。

  八年以后他会入主白宫。

  自那以后他会带着胜利,扬眉吐气,周游世界。背后是数不尽的荣誉、奖杯、鲜花和饭后人们对这位以前他们要过街躲着的人的津津乐道。

  这是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传奇。

  关于他的一切都是奇特的,甚至他母亲对他的态度都是反常的。她似乎从来没有给过他很多关爱,当他当了总统的时候她也拒绝去看他,甚至连生他以后给他取名她都没费过神。他的亲戚们倾向于用彩票抽奖的方法来给他选名字。在他出生六周以后,他们把自己认为最中意的名字写在从纸袋撕下的纸片上,然后扔在帽子里混合并从中抽出一个。他的祖母那时正读到《霍默》这本书,因此她在自己的纸片上写下“海勒姆·尤利塞斯”。这个名字被抽中了,于是他在家乡用了这个名字十七年。

  但是由于他的羞涩和迟钝,乡里的聪明人都称他为“没用的格兰特。”

  在西点军校时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给他下文件派他去陆军军官学校进修的那名政治家要求他必须使用辛普森这个中名,他母亲未婚前的名字。因此他的名字成了“辛普森·格兰特”。其他的学生知道以后都狂笑,他们把自己的帽子往上边抛边喊道:“伙计们,山姆大叔和我们在一起咯!”在他的后半生,他的同学们都叫他山姆·格兰特。

  他并不介意,他也没有什么朋友,也不在乎人们怎么称呼他,怎么看待他。他随意到不会去扣上外套,不会去整理枪,也不会去把皮鞋擦亮。他经常点名迟到。不像拿破仑和能人弗雷德里克一样精通军事。在西点军校的时候他把大把的时间用在读小说上,诸如《艾凡赫》、《莫西干人的末日》。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一生中都没有读过一本军事书籍。

  在他取得胜利以后,波士顿的人们筹钱给他买了一个藏书室,并指定一个委员会看看哪些书籍他已经有了。令人吃惊的是,格兰特连一篇简单的军事文章都没有。

  他不喜欢西点军校,不喜欢那的军队,总之不喜欢一切与它有关的东西。在他成为世界名人以后,在和俾斯麦谈到德国军队时他说道:

  “我对军事不感兴趣。事实上比起军人,我更像个农民。虽然我打过两场仗,但是我向来后悔参军,我是带着愉悦的心情离开军队的。”

  格兰特承认懒惰是他一直以来的罪过。他从不爱学习,即使他从西点军校毕业以后,他写“敲门”一词会忘记首字母,写“安全”也会掉字母。但是他的计算能力还算好,他希望能当数学教授,但是没有他的空缺,因此他在正规军里待了十一年。他必须得有吃的,那似乎是一条得到食物的捷径。

  1853年他被派往加利福尼亚的洪堡要塞。在附近的村里有一个名叫赖安的名人。赖安开着一家店,管理锯木厂,平时搞测量,星期天的时候传教。那时威士忌酒很便宜,牧师赖安在他的店后面放了一桶。桶子上挂着一个锡杯,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喝你都可以去喝上一杯。格兰特就经常去那喝。他是孤单的,他想要忘记自己不喜欢的军队生活。结果他大醉了很多次,以至于被军队赶了出来。

  他一点钱也没有,也没有工作。他又游荡回了密苏里州东部。在接下来的四年里,在岳父八十英亩的农场上种玉米,放猪。冬天,他砍木材然后拖到路易斯街卖给城里人。但是一年一年,他越来越穷,欠债越来越多。

  最后他离开了农场,来到路易斯街,想在那里找份工作。他试过卖房,结果一败涂地。然后在城里漂了几个星期,想找工作——任何工作都行。到后来他落魄到为了还杂货店的钱要出租妻子的黑奴。

  一个关于内战的最令人吃惊的事实是:李将军认为奴隶制是错的,在战争前很久就释放了自己的黑人奴隶;而格兰特的妻子在她的丈夫统领北方军要消灭奴隶制的关键时候还拥有黑人奴隶。

  当战争刚开始的时候,格兰特厌恶了他在加勒那皮革店的工作想重返军队。

  那对于西点军校的毕业生来说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因为军队正训练着几十万新兵准备战斗。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加雷纳招募到了一群志愿者,格兰特负责训练他们,因为格兰特是整个小镇上唯一对军事训练略知一二的人。但是当他们枪筒上绑着鲜花要开赴战场时,格兰特却站在路边观望着,因为他们选择了另外一个人当他们上尉。

  然后格兰特写了一封信给陆军部,讲明了自己的经历,要求被任命当陆军团长。这封信没有回音。在他当了总统以后,人们在国防部的档案里找到了这封信。

  最后,他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军事调度办公室得到了一个职位,干着十五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事。他戴着军帽整天忙活着,不停地抽着烟,在一张只有三条腿、不得不靠在墙角寻求支撑的破椅子上抄写着军事命令。

  后来一件完全料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件事把他推上了成名之路。伊利诺斯第二十一志愿军团演化成武装暴民,他们藐视军纪,咒骂军官,把古德老上校从军营赶了出去,发誓如果再看到他就要把他钉在苹果树上。

  长官叶茨为此闷闷不乐。

  他不重视格兰特,但毕竟他是从西点军校毕业的,因此这位长官逮住了这个机会。1861年6月阳光灿烂的一天,格兰特来到斯普林菲尔德兵场,接管除他以外无人能胜任的团长一职。

  他手拿一根棍棒,腰里捆着一根红丝帕——这就是他身上仅仅可见的权威标志。

  他没有马可骑,没有官服可穿,也没钱去买。满是汗渍的帽子顶上都是洞,胳膊从他的破旧外套里露了出来。

  他的士兵立刻开始取笑他,有个人开始从他背后用拳打他,另一个人从这个拳击者背后重重扑过来,使得他向前倾倒,撞上了格兰特的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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