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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徐志摩: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1)

  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和林徽因陪伴左右,坊间称他们为“松竹梅”岁寒三友,一时间,风光无限。泰戈尔曾经写过一首小诗给林徽因:

  天空的蔚蓝

  爱上了大地的碧绿

  他们之间的微风叹了声

  这是首象征诗,寓意很明显:徐志摩和林徽因,一个是蔚蓝的天空,一个是碧绿的大地,虽然老诗人泰戈尔有意撮合,但他作为微风,也只能是一声叹息。徐志摩和林徽因,注定有缘无分。他们也许相爱过,灵魂深处的契合,但他们一个是飞鸟,一个是鱼,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海豚,中间隔着一整个凄美的无奈,他们相差着天与地。有生之年,他们似乎像旋转木马,不停地跑着,追逐着,但却总有一个缩短不了的距离。

  徐志摩对林徽因来说,更像是一个奇迹。她这样写他:

  谁也得承认像他这样的一个人世间便不轻易有几个的,无论在中国或是外国……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能令人惊讶……他那不可信的纯净的天真,对他的理想的愚诚,对艺术欣赏的认真,体会情感的切实,全是难能可贵到极点……他只是比我们近情,近理,比我们热诚,比我们天真,比我们对万物都更有信仰,对神,对人,对灵,对自然,对艺术!

  在情感方式上,林徽因和徐志摩很像。但林徽因显然做不到徐志摩的“彻底”——彻底地爱,彻底地追求,不顾一切,哪怕飞蛾扑火,烟花散尽,玉石俱焚。徐死后,林徽因鉴于志摩日记一事给胡适写信,大胆剖白:“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庭……”一句“对得起”,二水分流,区别开了林徽因和徐志摩,也彰显了林徽因对待感情时的纠结与怯懦,浪漫撞到了现实,就要粉身碎骨,怎能不退让?林徽因不能接受徐志摩离婚,因为她绝不允许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另外一个无辜女人的痛苦上,她忘不了张幼仪的眼神:凄孤又透彻。

  徐志摩为了自己的爱、美、自由之理想,可以“对不起”任何人,又或许在他眼里,这也算不上对不起,抛弃怀孕的张幼仪,追求有婚约的林徽因,娶了离婚的陆小曼,这些突破常理的事情,换一个人,可能就显得污秽,但放在徐志摩身上,即便古怪,大家还是会这样感叹:“那是志摩,你又有什么法子!”徐志摩太真,对人生,对感情,同时他又和蔼、优容,所以竟有了这样的奇景,他和陆小曼结婚时,小曼的前夫王受庆(王赓)居然也在现场“观摩”,他同张幼仪离婚,张却无怨无悔,认真照顾他家中的父母,并且多少年对他痴心不改,晚年还帮他出全集。这种匪夷所思的融洽,奇异地倾注在徐志摩身上。没有一个人恨他,即便他做错了事,错里也有对,大家仍爱他如初。这是徐志摩的神奇之处。

  林徽因显然做不到这一点。她也飘逸,也天真,但她到底下了凡尘,有了牵绊,是世俗的女神。徐志摩是彻底的,要么天上,要么地下,他死也死在空中,但林徽因不。林徽因是处于中间状态的,她在天真的飘逸与世俗的安稳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她是躲进客厅成一统,营造出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天地。但和徐志摩的自然世界比,这天地又小了。

  林徽因没有选择跟徐志摩在一起。因为她知道,他是一个奇迹。是奇迹,都不能长久。选择和奇迹相伴,那得需要怎样一种勇气,他们又能拿什么去抵抗繁扰的世俗事、细碎的流年?康桥的记忆,纷乱又美丽,与其延续下去,得一个破碎的结局,不如藏在宝箱,沉诸心海,永久纪念,也算是对品性的磨炼。也许林徽因做对了。但在感情世界里,她是不够勇敢的。注意,我们说的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对与错,而是勇敢——心的勇敢。

  1937年11月9日,林徽因给好朋友沈从文写了一封信,回忆父亲以及和父亲一起的伦敦生活:

  我独自坐在一间顶大的书房里看雨,那是英国不断的雨……(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咬着手指头哭——闷到实在不能不哭!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的事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与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而实际上却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从没有一个浪漫聪明的人走来同我玩。

  徐志摩轻轻地走进来,点燃了她感情的火。伦敦、细雨、呢喃,那几乎是每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期盼的梦幻恋爱,更何况,徐志摩又是那样一个人,一个奇人——彻头彻尾不按常理出牌,天真,浪漫,不顾一切,只为着自己的心。林徽因一直忘不了徐志摩,不是因为别的,恰恰是因为徐志摩做了许多她内心想做却又做不到的事。徐志摩是浪漫的,彻头彻尾。浪漫主义绝不是花前月下,也绝非现在看场电影、送九十九朵玫瑰花,浪漫主义是一种反叛,对现实世俗的反叛。徐志摩便是这样一位反叛者。不光是林徽因,许多人对徐志摩都无抵抗力。张幼仪、陆小曼、凌叔华以及许多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男男女女。徐志摩的行径是那么的不真实,他更像一个梦、一场电影、一次探险,他的所作所为总让林徽因讶异,转而细想,偏偏又觉得他合乎情理,为着一颗真心,造出一种傻,一种痴!

  林徽因懂得徐志摩。她知道他最动人的特点,就是那纯净的天真,对理想的愚诚,对艺术欣赏的认真,对情感体验的切实。谁能做到他那样?他放弃博士头衔,跑去英国,只为尝试写几行新诗;他常常走几里路,只为采几茎野花,费许多周折去看一个朋友说的两句话;他还会冲到倾盆大雨中,只为等一场雨后的彩虹!理解了这些,理解了他这个人,也就能够理解他为什么能够狠心离婚,勇敢追求自己的感情,也就能够理解他为什么能走到林徽因、陆小曼等人的感情世界中去了。

  徐志摩总能给人以震动。他走路带风,说笑从容,他天生就是焦点,而且,不按常理出牌。在伦敦,徐志摩的追求,让林徽因震动;在德国,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让林徽因震动,在北平,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消息传到远在美国的林徽因耳朵里,她再次震动。甚至激动!他们一直通着信,理智上,她必须接受一个当初苦苦追求自己的人去找寻属于他的幸福,但情感上让她全然接受这件事,则需要一定的缓冲器。林徽因给来美国的胡适写信,要求见面,了解北平的情况。胡适答应了。见面后,林徽因给胡适写信:

  回去时看见朋友们替我问候,请你告诉志摩我这三年来寂寞受够了,失望也遇多了,现在倒也能在寂寞和失望中得着安慰和满足。告诉他我绝对不怪他,只有盼他原谅我过去的种种的不了解。

  1924年到1926年,这三年,林徽因自认“寂寞受够了,失望也遇多了”,离开父亲,离开徐志摩,离开这些能与自己的心灵产生共振的人,林徽因并不快乐,再加上经济上寄人篱下,情感上无出口,一切的一切叠加起来,几乎形成了林徽因生命中第一个小低潮。

  林徽因的好友费慰梅说:

  多年后听徽因提起徐志摩,我注意到她对徐的回忆,总是离不开那些文学大家的名字,如雪莱、济慈、拜伦、曼殊斐儿、伍尔芙。我猜想,徐在对她的一片深情中,可能已不自觉地扮演着一个导师的角色,领她进入英国诗歌和英国戏剧的世界,新美感、新观念、新感觉,同时也迷惑了他自己。我觉得徽因和志摩的关系,非情爱而是浪漫,更多的还是文学关系。

  这话或许只说对了一半。文学在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关系中,至关重要,它是一座彩虹桥,一端在她这边,一端在他那边,传输着爱的蜜意。爱是两心之桥。他们相遇之初,谈得最多的,我想可能就是文学,徐志摩在英国,放弃了攻读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转而去做文学的旁听生,为什么?文学细腻、敏感的触角,更适合表达他的内心。徐志摩和林徽因之间,的确浪漫,但心的交流才是关键,正因为有了心的交流,彻底的了解,他们的关系才能一直维系下去。文学只是他们交流的媒介。他们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在中国的传道者。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康桥,已经成为中国现代新诗里一处永恒的梦幻。“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林徽因走入新文学的领地了,徐志摩功不可没。小说、散文、戏剧、诗歌四种新文学体裁里,他们都最擅长写诗。1923年,林徽因发表了一篇译作——英国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从早期白话诗,到抒情小诗,再到新月派诗歌,是中国新诗的一大跨越,新月派的诗,一反早期诗歌语言上的放任自流,便得有约束、有节制。林徽因后来写诗,明显受新月诗歌的影响,但又有创造。当然,对她影响最大的,是徐志摩。新月社原本只是聚餐会,一帮子人家庭背景相似,求学经历相似,世界观相似,有很高的人文修养,对当时的社会不满,他们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再到后来,他们索性在石虎胡同租了个房子,作为活动场所,经常举行各种文化活动。在培华女中读书的林徽因,常常和表姐一起来新月社玩,耳濡目染的,她渐渐开始在文艺上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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