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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4)

  在建立民族自治区的同时,毛泽东尤其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新中国建立初期,在解决了民族压迫及其所依托的国家阶级统治任务之后,如何彻底消除各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以实现民族关系的变革,成为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中国的重大现实任务。但是由于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具体状况不同以及各民族内部阶级分化、统治方式有相当差异,因而毛泽东从这种条件复杂的客观实际出发,告诫全党说:“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地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他提醒共产党进行民主改革必须建立在少数民族的自觉基础上,只能因势利导,而不能强制推行。

  在民主改革进行的时候,必须有顺畅的渠道把少数民族的利益和愿望表达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和平等权利。在各少数民族人民遭受本民族内部阶级压迫的条件下,争取爱国的民族、宗教上层支持和参加改革是重要的,同时也是必须的。但是他们从根本上来说并不能真正代表少数民族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只有真正代表他们根本利益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干部,才能充分反映和实施他们的利益和愿望。

  在针对这一问题时,毛泽东曾提到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同时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

  1951年2月18日,他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指出:“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

  在毛泽东的战略指导下,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干部。这些干部走上了自治区各级领导岗位,成为各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骨干力量,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保障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执行。

  毛泽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理论和实践,给少数民族提供了施展其才能和更加自由的天空,使各族人民团结一致,扬长避短,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的发展和繁荣。

  三、整顿旧经济秩序

  1命陈云组建中财委

  1949年是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一年,同时又是解放区财政经济困难的一年,由于帝国主义长期侵略和掠夺,国民党政府的腐败统治,加上长期战争的破坏,到了1949年,财政枯竭,投机倒把猖獗,城乡交通阻隔,原材料匮乏,产品滞销,工人失业,正常经济活动受到严重破坏,并出现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局面。1949年,全国已解放的地区出现四次大的物价波动。

  当时,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已充分意识到了这个问题。1949年10月10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的通知中指出:目前解放区的经济状况和财政状况,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虽然我们的困难要小得多,但是确实有困难,这主要是物资和兵员不足供应战争的需要,通货膨胀已达到了相当大的程度。

  而当时财政工作主要是由华北财委来负责的,华北财委是在统一了华北、华东、西北、中原几地的财经工作基础上建立的,它在协调和组织几个区的财经工作中仍存在着实际的困难。许多中央领导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毛泽东了解到这些情况,党中央因而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建立中财委来统一领导全国的财经工作。

  1949年5月31日,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草案)的文件》,由刘少奇起草,毛泽东审定,这个大纲指出了中财委的目的是“为了供给目前人民革命战争的需要及改善人民生活之目的”,“并使各地方的财政经济机构和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建立正确的关系”。

  《大纲》还要求: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之下,立即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并陆续建立若干中央财政经济部门,作好目前中央的财政经济机构,这些机构,在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前的几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命令建立之,并受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之委托,计划并领导国家的财政经济工作,中央各财政经济部门在财政经济计划方面应服从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议,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加人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为委员;

  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应陆续设立中央计划局、中央财经人事局、中央技术管理局、私营企业中央事务局、合作事业中央管理局、外资企业中央事务局等工作机会,此外,以现在华北人民政府各财经部门为基础,应即陆续建立中央财政处、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中央商业处、交通处、燃料处、金属处、纺织处、工业处、农业处、林业处、水利处和中央铁道部等各中央财政经济部门;

  在东北、西北、华中、华东等区域及各省各大中城市,均应建立1950年6月17日,陈云代表中共中央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上作《关于经济形势、调整工商业和调整税收诸问题》的报告。财政委员会及各级人民政府委员会的若干财政经济部门,并在中央与上级财政经济机关的领导之下进行工作。这就确定了中财委作为党在经济战线的统一领导机构的地位。新中国建立后,它成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财经工作。

  当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谁来领导中财委。毛泽东等中央领导首先把目光投向了陈云。陈云曾主持过陕甘宁晋绥五省联防财经办事处,后来领导东北财经委员会,工作十分出色,稳定了东北经济形势。因此在新中国建立初急需懂经济的人才的时候,自然陈云就被任命为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主持新中国的财经工作。在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确定大政方针的情况下,中财委作为党中央的财经参谋部和具体作战的指挥机构,在陈云的领导下,工作是做得出色的。

  中财委成立后抓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召开上海会议,研究部署以稳定金融物价为中心的经济工作。

  2打一场经济的胜仗

  新中国建立伊始,百事待举,需要解决的财经问题很多,遇到的困难很大,如何迅速治理好国民党政府留下的满目疮痍的烂摊子,尽快实现财经统一,制止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恢复工农业生产,是新生的人民共和国面临的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

  1949年8月到10月,由于经济发展需要,货币发行额曾一度比7月底增加了6倍多,而此时物资又明显不足,再次出现了通货膨胀的危险,而当时一些投机资本家敌视新生的人民政权,认为新政权是土包子,只会打仗,不懂经济,即所谓“共产党军事一百分,政治八十分,经济是零分”,因而正借此兴风起浪,妄图打击新中国的经济基础。

  在毛泽东和陈云等中财委的人看来,遇到问题和困难是不可能照搬过去的经验或引用外国的经验的。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办事,碰到了问题,才能拿出新的观点和办法,一件一件事来做,在农村和城市遇到的问题不一样,解决办法不一样。东北中等城市的财经工作和上海、天津、武汉、南京等大城市的财经工作又不一样,苏联十月革命后的经验与中国的经验也不一样,这些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深刻的洞察力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而这些都是毛泽东一贯提倡的,开国前后与私营工商业在市场物价方面的斗争,几经反复,斗争激烈,才稳定下来。

  这场斗争,是关系人民币的信用,关系城市上亿人民的生活,关系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市场谁胜谁负的斗争,经过四波三稳四次较大的斗争,稳定物价才打下了基础,最初,毛泽东和陈云等中财委的人都意识到必须同先稳住上海,才能进一步稳住全中国的经济和政治。

  在上海的五次经济决战中有1949年5月北平市场上的银元斗争,这次是政府用行政命令打退的,政府公布黄金、美钞、银元不许自由买卖,不许流通。第二次是1949年7至10月的物价风潮,当时毛泽东和陈云等中财委的人意识到上海的涨价风潮不能抑制主要是粮食和纱布,一个是吃,一个是穿,“人心乱不乱,在城市中心是粮食,在农村主要靠纱布。”

  当时中财委组织粮食调度,到1950年底,国家掌握的粮食最高达17亿斤,够一年半的周转,在米价风涨时,国家做统一抛售,打垮了大投机商,而对于纱布,一方面是组织从全国统购,另一方面用经济手段迫使资本家抛售囤积的纱布,即在资本家大量用资金囤积纱布时,用税收、公债、工人工资等来迫使资本家急需资金,而又不许国营企业和银行向他们贷款,这样资本家只有出售手中的纱布,并且只有以低价出售。

  在此之后,毛泽东和中财委的人又决定继续增加纱布的控制量和定期存款量,又采取紧缩的财政、金融、税收及劳动工资紧缩的办法,以进一步稳定物价,到1952年物价基本稳定下来了。毛泽东对这个事关全局的问题,予以了高度重视,他多次致电情况严重的华东局和中财委的负责人,做出了重大的判断和英明的决策。在1949年7月21日,他即致电华东局说:“上海问题须从农村、精简、疏散三方面着手才能解决,要用大力进行苏浙皖三省农村工作,获得农民群众的拥护,这是首先重要的,否则上海及任何城市的困难问题都不能彻底解决,其次是精兵简政,节省国家开支,这也是很重要的,你们现在即可以开始做,又其次是疏散,这需要有陈云商量后提出一具体计划交中央议订。”

  依靠群众争取人民的支持这正是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关键,毛泽东相信人民是力量的源泉,革命和建设依靠人民,也为了人民,这是辩证的,不可分离的。同时毛泽东在经济工作也十分尊重陈云等经济领导的意见,遇到关系经济全局的事以正确与否为客观标准,共同为新中国的国民经济调整和恢复做贡献。

  当时,中财委建立后召开的上海会议上曾提出四条主要的克服困难的办法,即精简节约;在新解放区抓紧征粮;发行公债2400亿元;由中财委主持从各地调拨物资,保证上海之粮食、棉花、煤炭供应,稳住上海,恢复生产。

  毛泽东在8月14日即以中央名义致电陈云要求陈云就以下几点加以说明:一,2400亿元的用途;二,为什么需要2400亿之多,是否可以减少;三,估计城市工商业家对此项公债的态度将如何,是否会拥护,如不拥护是否有失败之可能;四,利息4厘是否适当,为什么是适当的;五,为什么规定明年11月起还本付息,3年还清,期限是否太短,为什么要如此规定,以上请答复。

  8月17日,又以中央名义致电陈云和华东局陈毅、饶漱石说,公债问题关系重大,请陈云立即回来向中央报告,加以讨论然后决定,同时,请饶陈试探民建方面资本家的意见,电告中央。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对政府尚存异议,因而中央决定推迟发行。9月7日,毛泽东在华中财委9月5日给中财委的电报上批示说:陈云同志,中央决定暂时不要发公债,为何华中决定10月初发行公债?请即去电制止,如华南东北有同样情形,亦应去电制止。

  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内外在税收问题上一度以为不与民争利,要行仁政,因而税收越少越好,许多地方都不敢收税了,中财委以税定全局考虑,认为不能靠通货膨胀来发展经济,必须还依靠税收,虽然这样负担重了一点,但也就不会出现大的经济波动了。1950年2月,中财委在呈党中央、毛泽东的报告里阐述了这一方针,报告中指出。现在问题的中心是,多收税少发钞票,还是少收税多发钞票?路子只有两条,少收必得多发,想少发必得多收;不是多收便要多发,此外便无出路。有人要求少收,而又要物价稳,这办不到,收税和发钞票这两者比较,在可能限度内,多收一点税,比多发钞票,为害较小,这样做,工商业负担虽稍重,但物价平稳,对正常的工商业有好处。反之,物价波动大,任何人也不愿拿出钱去经营工商业,资金都囤积在物资上,或放在家中不用,劳动者也跟着没活干了。

  毛泽东很早就关注到了税收问题,早在1949年11月,他就曾对收集和研究上海税收办法做出指示,要求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席薄一波,收集上海的税收办法加以研究,因为上海的税收办法得到英国侨民的肯定。英国侨民致政府的备忘录里说“英侨情况,现亦略好转,对身受政府一视同仁的待遇,无不感激。惟对某些税收制度及劳资问题,尚有意见。例如,税收方法、税率及制度,全国应一致。在天津之合并征收所得税及营业税,似非合理,更依照“缴税能力”强定工商业税,亦不科学,对工商业均有严重不良影响,惟上海之营业税法及印花税法,系参酌本市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无不称善。”当时,毛泽东要求薄一波将此情况告知天津市长黄敬。

  1950年4月5日,毛泽东又致电陈毅,同意陈毅等关于公债,税收等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谈到了解决公债税收问题的方针和办法,简单说来,有以下几点:一做好解释工作,对工作方式和税目方面的毛病进行检讨并加以改进;二说明续税任务新老解放区和城乡均在分担,共同克服困难;三召集财经各部人员开会,在不妨碍中央财政部部署的条件下,考虑一些必要松动和辅助的步骤,使南京工商界响应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交纳工商税暂行办法》,集体交纳税款。上海工商业的维持获得实际办法,并对失业失学问题商讨具体救助方法。

  后来,毛泽东又多次表示要妥慎处理税收问题,力争减少阻力,掌握主动权,并且肯定上海采取的有关方针是正确可行的。

  这时候,由于中央缩紧银根,不走通货膨胀的路子,在平抑物价的斗争,一些资本家吃亏就较大了,毛泽东也就多次询问管财经的同志,工商业会不会有问题,要求掌握适度原则,否则过份打击工商业,不能恢复生产,财政困难继续,结果适得其反。1949年12月30日,毛泽东即为询问上海工商业者困难的实际情况致陈云电,电称:据上海市委电,上海有许多大型中型工厂负债甚多,难于维持,要求政府贷款,否则有大批倒闭危险等语,上海工商业家是否确有这么大的困难,到底是否已允许贷款及贷给多少,资本家叫得那样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借此抵制公债的意图,看法如何,盼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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