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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5)

  4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接收大城市之日起就拉开序幕了,当时将私营企业中的战犯、汉奸、官僚股收归国有,实行公私合营。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开始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就全面地有计划地展开了。

  1953年4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率领调查组,通过对上海、武汉等几个城市资本主义公私关系的调查,向中央作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提出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办法是改造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最适当的方式,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毛泽东十分重视这个报告的意见。中央政治局批准了这个报告,并进一步指出,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是:“利用、限制、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方针是:“团结、教育、改造。”

  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召开了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座谈会。他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对我们已经不是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要求中央财经各部门、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都要讨论这个问题。他又指出,资产阶级不走国家资本主义,没有路走,大势所趋,非走这条路不可,我们不走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别的路,因为我们根本不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需要它。他认为,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条件已经成熟了,资产阶级完全孤立起来了。他还具体指出,改造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变私营企业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使其由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

  7月9日,毛泽东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一个文件上的批语中更明确地指出:“中国现在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的。”“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毛泽东的指示,通过全国财经会议的讨论,使全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资本主义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最适当的形式。

  1953年9月7日,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进行谈话时,进一步指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毛泽东还具体说明了这项改造的一系列政策:在形式上,采取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和收购等形式。在利润分配上,实行“四马分肥”的政策,即所得税占34.5%,福利费占15%,公积金占30%,资方红利占20.5%。在时间上,用3年到5年的时间,将全国私营工商业基本上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要“稳步前进,不能太急”。在工作方法上,通过他们去说服大部分资本家自愿地接受改造,不能像对待地主那样,实行强迫。

  毛泽东的这次谈话极大地推动了私营工商业者走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谈话后第二天,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了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肯定了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来改造私营工商业的方针和办法。9月23日,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一步学习和讨论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解除了工商界人士的顾虑,从而促进了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毛泽东在会上讲话。195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重要议题之一是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就在这次全会的结论中,毛泽东表达了他关于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步伐的设想。他说: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的大辩论,牵涉的面很广,牵涉到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牵涉到党政军各方面的工作。在阐明农业合作化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关系的问题时,他说:我在三中全会(即中共七届三中全会)说过,不要四面出击,因为那时全国大片地方没有实行土改,农民还没有完全站到我们这边来。土地改革,使我们在民主主义基础上同农民结成了联盟,使资产阶级第一次感到了孤立。现在的农业合作化使我们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而不是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巩固了同农民的联盟。这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便于最后的消灭资本主义。

  七届六中全会一结束,毛泽东立即部署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0月29日,毛泽东邀请工商联第一届全国执委会的全体委员召开座谈会,并发表谈话指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即将走向一个新阶段,工商业者应该认清社会发展的规律,只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有前途。只有把自己的前途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才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毛泽东还指出:党和国家将对接受改造的工商界人士给以政治上和工作上的适当安排,继续贯彻“赎买”政策,鼓励他们把自己从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凡是现在对工商业的改造有贡献的,社会和国家都不会忘记他们的贡献。

  11月1日至21日,全国工商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期间,传达和讨论了毛泽东在座谈会上的讲话。与会者在讨论中,纷纷表示一定要掌握好自己的命运,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分析对比了解放前和解放后资本主义不同的发展道路,认识到只有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才是惟一光明的道路。会议通过了《向毛主席致敬电》和《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每一个工商业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会议还指出,国家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不是采取突然的剥夺的办法,而是采取逐步和平的转变的办法,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的步骤,有秩序地进入社会主义,这是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

  11月16日至24日,中央政治局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代表,举行了关于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会议。会议讨论了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毛泽东在最后一天参加会议并讲话。他说,帝国主义眼前还不敢发动战争,我们要趁着这个机会,加快社会主义改造,加快我国的发展。在批评那种认为民族资产阶级不能接受社会主义这一错误思想时,他说:“现在它是一只半脚踏进社会主义,人家现在快要变为工人阶级,人家已经是半社会主义者了”,“它只有四分之一没有进来了。”

  会议充分估计了当时的形势,提出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规划,通过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提出:“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充分有利的条件和完全的必要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原来在私营企业中所实行的由国家加工订货、为国家经销代销和个别地区实行公私合营的阶段,推进到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的阶段,从原来主要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推进到主要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

  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部署,进行了紧张的准备工作,制定了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面规划。这样,继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兴起,一个以全行业公私合营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在全国大小城市开展起来了。

  1956年1月1日,首都北京的私营工商业者首先提出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这种申请已经不是一户一户进行,而是一个行业一个行业进行。1月10日,北京市召开公私合营大会,宣布全市35个私营工业行业的3990家工厂和42个私营商业行业13973家商店,共17963户全部批准实行公私合营。1月15日,首都各界20万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毛泽东等出席大会。彭真市长宣布:“我们首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在北京私营工商业改造首先实现的影响下,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迅速推广到全国。到1956年1月底,私营工商业集中的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随后,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浪潮席卷了全国各城市,到1956年第一季度末,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表明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为了巩固这一伟大的成果,还有大量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紧跟着进行,这主要是国家对资本家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进行定股、定息和人事安排等。

  国家对私营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原则,进行清理和估价,核定私股股额。截止1956年底,全国公私合营的私股共有24亿元,其中工业17亿元,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6亿元,交通运输业1亿元。国家根据核定的私股股额,发给私股股东以固定息率(年息5%)的定息。当时资本家心存顾虑,不知定息能拿几年。

  为此,1956年12月5日、7日和8日,毛泽东三次召见全国工商联代表人士谈话,他说:定息到底多少时间,中共中央谈过,认为时间太短不好,赎买就要真正赎买,不是欺骗的,发不了多少钱。有人问究竟还有多少年?大家很关心。我们以7年为期——今年、明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共计7年。毛泽东又说:还可以拖一个尾巴。7年过后,国务院又宣布,从1963年起,延长3年,到期再议。1966年9月,停止了支付定息。1956年底统计,领取定息的私股股东共有114万人,国家共为定息支付12亿元。

  对原企业的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国家采取“包下来”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人事安排。在安排过程中,贯彻了“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结果安排直接参加生产经营的约占60%到65%,安排为企业管理人员的约占35%到40%,对部分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还在国家机关、国营经济业务部门安排了行政职位。对于他们原有的高工薪,作为赎买的一部分,也都保留下来,不予变动。到1956年7月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公私合营高潮后所要执行的政策和解决的问题。

  这样,在1956年内,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历史上建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

  三大改造进行之顺利,特别是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得之快,出乎毛泽东的意料。1955年10月29日,毛泽东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还针对工商界一些人士要立即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提法指出:那样搞太厉害了,要求太急了,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要有秩序有步骤地来,不要搞乱了。不曾想两个多月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全面完成,对此,毛泽东感到由衷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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