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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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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的黑金政治】

不过话说回头,转型原是一转百转的,连搞特务也跑不脱这项规律。胡适先生治红学就曾说过,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便是康熙皇帝派到江南来的特务。他的手段就是通过吟诗论文以结交南方的文人和艺人。另外还广散金钱以救济寒士,以示朝廷的恩德,争取民心。袁世凯做了总统之后,他也派遣了特务来做南方的工作。

应夔丞显然就是袁所派遣的第一个特务。他的任务第一便是打探国民党在南方的活动:同时也利用金钱收买文人,创办报刊为袁氏宣传。应在北京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时任内务部秘书,由国务总理赵秉钧直接指挥。应夔丞原是策动武昌起义的共进会的一个干部,他和武汉军政府中的“三武”(孙武、蒋翊武、张振武)显然都是一伙的。迨张振武与黎元洪争权,被黎骗往北京,并乞袁世凯代为杀之。袁其时正在拉拢黎氏,乃不问案情,便将张振武枪杀。张振武一死,黎元洪便完全投向袁世凯,而与原先捧他上台作“开国元勋”的革命党,尤其是共进会为敌了。他把共进会说成黑帮、说成匪类,要加以彻底解散和消灭。共进会的成员当然也把黎菩萨、伪君子,恨得牙痒痒的要加以反击。应夔丞原是张振武的党羽,因反黎也被黎所“通缉”,从武汉逃回上海。在同盟会扩大为国民党之后,应也就在党部内进进出出,和陈其美、宋教仁、黄兴、于右任等高干,都很熟识。所以在宋死后,国民党在上海为宋办丧事时,应竟然也是个热心帮忙的“同志”,当然他地位太低,与总长级同志是高攀不上的。等到应的东窗事发,陈其美等都大为惊异。杀宋的凶手竟是国民党自己的同志。

当然,自从一九○五年同盟会成立之时起,革命党阵营之内就一直在闹窝里反(且看今日在海外的民运人士),一天也没有太平过。武昌起义之后,黄兴在汉阳吃了败仗,孙武就领衔通电骂黄。等到孙中山做了临时总统,黄兴奉命遴选阁员时,汉方共进会成员也无一人人阁,那还是在“共忧患”的时期。如今国民党选战大胜,天下在望,“共安乐”就更难了。因此在袁孙相斗、外弛内张的情况之下,袁党想在革命党内搞个反间组织,他们就“卯”上了应夔丞了。应与洪述祖有旧,似乎是远亲晚辈,又是原革命党心脏中人物,而与孙、黄等有隙。应更是深入帮会的黑道中人;与上海的青帮、广东的洪帮,和长江上游的哥老会,似乎都有若干往还。在上海滩头也颇为“吃得开”。一经洪氏利诱,应就倒入袁党,为袁在国民党中“卧底”了。

【民国史上第一个特务机关】

如果“特务”是民国政府里一种特殊“建制”的话,应夔丞实在是这行的老祖宗。暗探和秘密警察这类东西,在中国历史里,远在春秋战国时即有记载。近至明末的东厂,和雍正皇帝的血滴子,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是把这些古老的东方封建残余现代化,转型成二十世纪俄国的KGB、德国的盖世太保,和美国的FBI和CIA,那却是从袁世凯这个简陋的特务班子开始的。从应桂馨到戴笠,到康生,精益求精,愈来愈可怕;他们的转型,也是有其阶段性的。所以我们要注意“现代化”(modernization)这个东西的属性是中立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不是凡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好的。

根据从应夔丞家中所搜获的,颇有系统的材料加以分析和组合,我们所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的形成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在应夔丞有意投靠北京袁党,来做国民党的反间工作,袁党亦有意利用他时,洪述祖乃被派南下作应的直接领导。洪在政府中的地位虽只是内务部的一个秘书,但他却是袁世凯六姨太的近亲。袁共纳有妻妾十五人之多,正式以合法妾侍住在袁家的共有九人;这时从于夫人到五姨太都已年老色衰,不足伴寝,五姨太因长于家务,这时专管袁的日常生活;而六姨太则尚在轮流恃寝之末,还算未完全失宠,枕畔床头,仍可以替她弟兄拉点裙带关系。所以洪述祖夸口说他可以晋见“极峰”,或许也有几分真实性,他确是有所谓“通天”的特权的。而洪在那个传统社会里是一种下流的宵小,则是可以肯定不移的了;替主子干杀人绑票、贪赃纳贿、拉皮条、找女人,是一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狗腿子的工作。像袁世凯那种传统士大夫阶级出身的人,“大太太”的弟兄伙,一般都有相当自尊之心,都不可能替他做这种下流勾当;可是对“姨太太”的弟兄伙,那往往(注意往往二字)就是他们的专业了。这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所特有的一种社会行为(social behavior);它不是外国人,或转型后期的,世纪末华裔中青年知识分子,所能轻易了解的了。不过关于洪述祖与袁之第六妾的关系,笔者一直存疑;袁之第六妾姓叶,与袁生有二子三女,并不姓洪。但袁与洪的关系似甚亲密,非比寻常;洪为叶之近亲,为叶作些金钱外务,则极有可能也,当续寻之。

人类的意识是受他的同时代的社会观念支配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如果千年不变,那这叫社会里的社会成员(social being)的集体意识和观念,也就千年不变;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凡事愈“老牌”愈好。政治上最老的,也是好的模式,就是夏、商、周“三代”了。人类的社会道德,也是愈老愈好,所以才有所谓“人心不古”这一类的成语。相反的,一个社会如果“十年一变”,像我们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则年龄相差十年的人,就要发生“代沟”(generation gaps)了。因此今日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读到上述那个社会现象,可能都会会心的莞尔一笑。中青年,或早岁有外国心理背景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就不大容易理解了。

袁党那时要利用应夔丞的第一步安排,便是撤销黎元洪对应的通缉,借口便是应自愿帮助政府,解散那与黑道帮会有密切勾结的共进会;应自封为该会的“会长”。第二步则是利用江苏都督程德全,替他安排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位置,以为应作秘密活动的掩护(coverjob)。巡查长的公开职务便是“侦察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换言之,巡查长只是一个侦探长,本身没有指挥警察捕匪的权力,他这项冠冕堂皇的公开职务,是程德全安排的:程是个依违于袁、孙之间的老官僚,他显然知道,“侦察匪情”这项职务中,“匪”究竟指的是谁?他夹在袁、孙之间做官,只有两面磕头,才能自保。

根据应的文件,我们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是由北京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应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并由洪经手,国务院每月秘密拨款二千元作经常费。他们不但在新闻界收买一个叫做《民强》的刊物(杂志?),专门替袁党宣传,以与国民党报刊相对抗,他们并且遍访或捏造孙、黄、宋等个人的“劣迹”(如男女关系或骗诈贪污等等)编写成书,在日本印刷十万套,运回国内流传,以作人身攻击,中伤孙、黄、宋等人的人格;诬蔑他们的声誉……,至于他们怎样忽然从这些低级的宣传工作、情报工作,走上了暗杀之途,那显然是受宋教仁在民国二年初春,所作的一系列反政府的激烈讲演的影响了。

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三十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其实际情况,大致和蒋经国晚年的“江南案”,大同小异。

〖附注: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三百余万元公债票的“折扣”便是六六%,其利可知,所以洪盼能得若干“分润”。见上引洪、应密电〗以上是笔者个人根据数十年来对“宋案”探索的兴趣,和阅读数十万字一手档案,和二手报导,以及对当年遗老不断的访问,所写下的“半张纸”的宋案案情。自信虽不中,亦不远也。当然历史上有名的政治疑案,都是写不完的。甚至最大的案子也言人人殊,无定案之可言。笔者旅美半世纪,就看到甘乃迪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牧师的被刺案,以及足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和最近的柯林顿总统的绯闻案,至今,可能永远,也不能定案。不但案不能定也;史家执笔亦各是其是,读史者也各非其所非也。执简以书之,以备一家之言云。(有关宋案的出版品,如台北的党史会出版的《革命文献》第二册即所载甚详。关于最近出版品,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卷二,页六四~四五“刺杀宋教仁案”。)

【国民党对宋案议论不定】

上节已言之,宋案发生时,中山正在日本访问。三月二十一日孙公得报,乃中止访问,立刻回国,于三月二十五日返抵上海。当晚便在黄兴寓所开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以商讨对策。在众人极度悲愤的情绪之下,中山便力主起兵讨袁。但是与会高干,除戴天仇(季陶)一人随声附和之外,其余多力主用法律方法解决。黄兴尤其主张慎重。因此党中乃逐渐形成孙、黄两派,反袁之目的相同,而手段互异。中山主动武,并说“若有两师兵力,当亲率问罪”云云。但是国民党那时连两师军队也没有。纵有,亦绝非袁之对手。袁此时兵多将广,哪是两师军队就可打得倒的呢?国民党此时虽号称拥有皖、赣、粤三省地盘,然中山用武的号召一出,三省都督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立有回电,皆以绝无实力可以宣布独立,反抗中央。中山还有个想法,是亲自去东京向日本乞援,联日倒袁。这着更是屎棋。日本那时对华正虎视眈眈,欲乘虚而入没个借口,来了个吴三桂岂不正好?国民党那时要联日倒袁,就自弃于全国人民了。

黄兴主张法律解决,虽也未必能立竿见影,但那毕竟是解决暗杀凶案的正当途径。国民党那时究竟还是国会之内的绝对多数。袁氏投鼠忌器,背个全国皆知的杀人主使犯的恶名,至少他还不敢对全国第一大政党动武,加以毁灭。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正如后来的林彪,他如能学会周恩来的本领,和他三五年稀泥,等到伟大领袖蒙主恩召之时,你不就可以安安稳稳的“接班”了吗?何必小不忍而乱大谋哉?

不幸的是中山也是个造反成性、认为造反有理之人。他和杨衢云于一八九五年,密谋在广州起义时,就曾主张“四处放火”虚张声势。后来在镇南关起义时(一九○七),中山亦曾亲上前线,亲手开炮。其后孙大总统被陈炯明叛兵赶上永丰军舰(即后来的中山舰)时,他要向广州市区发炮反击叛军,炮手不愿误伤舢区平民,婉拒发炮,孙公大怒,乃亲自拉线开炮,还击叛军。孙公那时在炮火中作战之勇猛,后来竟吓得在一旁发抖的蒋夫人陈洁如女士小便失禁。所以中山先生的个性,并不是我们平时国父长,国父短那副谦谦君子的形象呢!本质上他老人家也是一条“砍掉头,碗大疤”的梁山好汉呢!他也是个列宁式的英雄。为着革命倒袁,啥鸟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因此在这“二次革命”时期,国民党和战两派并没有一致的政策,黄兴等主张法律解决,曾由江苏都督程德全向国会要求组织“特别法庭”,公审宋案,却为司法总长许世英所驳回,许认为不向地方法院起诉,而另组法庭,是干涉司法独立。可叹的是,在宋氏生前大力推动之下,为组织“政党内阁”,这时北京的国务员,自赵秉钧总理而下,当然包括许氏,都是国民党的党员。党员对宋案都各有不同的意见,当然也就授入以柄,让袁总统也有更多的借口了。

至于中山的动武一派,那就更是小儿科了。他们没有大兵可调、地盘可据,却在武汉市内搞一些不必要的地下活动,被黎元洪破获,说他们是“谋刺黎副总统”,报入中央,而大开杀戒,党人宁调元、熊越山等被捕,后来都被枪毙了。总之,国民党内议论未定,袁世凯的兵已渡河。在南北战争的空气正弥漫全国之时,袁氏也早就调兵遣将,着着进逼,准备动武了。

【善后大借款,不能善其后】

胡适说:“麻将里头有鬼。”事实上打政治麻将,则鬼更多矣。在这场袁、孙两派的政治麻将里,孙党就手气奇差,简直没一张好牌;而袁党则手气大佳,好牌不断涌现。当老袁决定对国民党动武时,忽然来个“杠上开花”,他向六国银行团交涉了两年的善后大借款,这时忽然马到成功,由六国中的五国(美国退出)联合借给中国政府两千五百万金镑,合两万万银元。久旱逢甘霖,袁政府迫不及待的便于四月二十七日,未经国会表决,就正式签字接受了。这消息一出,袁党军心大振,而国民党则全党大哗,认为是非法借款,发动内战,党人领袖与参众两院议员,亦函电纷飞,抵死不能承认借款,因而也就增加了讨袁的口实。其实当年各省都督,仅有四省反对借款;向通电赞成者则有十七省也。

如今,八十年后,恩怨已断,历史家秉公以论之,借款案与刺宋案一样,也是个法律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之内,两造律师在法律之前也是争辩不尽的。民国新成,革命刚了,军政善后,处处需钱。孙之让袁,军力之外,最大的原因便是经济。而解决经济困难唯一办法便是商借外债。孙公首行之,试以路矿税收抵押,所得甚微,而受谤弥深。迨孙公解职,把这烂摊子转让袁公,眼看纵是南京留守一个衙门,裁兵之需即为二百五十万元之钜。孙公解职让袁,岂不真是无官一身轻。后来在孙、袁蜜月期中,中山为袁的经济困难,借箸代筹,也认为举债之外,别无二途。但是那时列强环伺,都以借债为蚕食中国主权之不二法门。各帝国主义之间的明争暗斗,何等复杂,我政府应付之道,稍一不慎,便丧权辱国。笔者昔年曾为此乞教于曾任国务总理和财政总长的顾维钧先生,以及曾任中国银行总裁和江浙财团首要的张公权先生等,试图探其奥秘,谁知所钻愈深,愈不见底。盖外债一项,不特牵涉北京政府时期中国朝野公私的各种建制,深不可测,其在债权国家,各帝国主义之间朝野公私的纠结亦不在债务国之下。稍一深入探索,则三五百页之钜著,未必能见其项背也。有暇当列专章略探之,在本篇中,我们只可说,袁党这个大赌客“手气好”,在他正需钱打内战时,交涉经年的善后大借款刚在此关口签字。原来本为善后而借款,如今借了款反不能善后,也是国运多舛吧,夫复何言。(为了解善后大借款的大致经过,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卷二,页一四六~二六○,“善后大借款”。)

【第二次革命,第一次内战】

总之,袁、孙两党的对峙至此已剑拔弩张,正如早年的美国内战(一八六○~一八六四),蓄势已成,就看谁开第一枪了。林肯是个聪明人,他等着(甚或是以调兵遣将行动引诱着)南方来开第一枪。一枪既发,他就以国家元首之尊,为维护国家统一,下令讨伐了。林肯这个狡猾的手腕,后来又被罗斯福学到了。珍珠港事变之前,罗氏深知美日之战不可避免。但他格于国内孤立派之反对而不敢公开叫嚣,只有制造战争形势,希望日本小鬼来开第一枪。谁知他手腕玩的太灵活了,连中国给他最机密而可靠的日本发动战争的情报,他也故意的延宕了。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吃了珍珠港那个大亏。但是,朋友,美国是吃了大亏了,日本开第一枪的代价就更大了。非关本题,暂时打住吧。

我国民初的二次革命的形势也是如此的。他们那时转型还在初级阶段,打内战还不知啥叫保密。中山的叫嚣联日讨袁的种种“策略”,应夔丞阶段的特务虽然很原始,这点情报袁党还是有的。至于袁的调兵遣将(他把李纯精锐的第六师于五月初自保定南调武汉,另调精锐从海道向上海增援),就更是公开的了。而国民党此时,黄兴的主和派的声音,已早被中山主战派的叫嚣所淹没,战争形势已成,这时国民党还在宣传袁氏的大借款“不合法”,则中山的联日倒袁,搞分裂活动又何尝“合法”?大家都无法无天,那就由枪杆来决定一切了。所以在民国史上,“第二次革命”事实上是“第一次内战”。坏事怕开头,打了“第一次内战”,以后就打他们个一千次了。第一次是个“偶然”一千次就是个“必然”了。小民何辜,罹此百年浩劫,也是命运使然吧。

【国民党扫地出门】

当然这第一次内战,强弱势殊,袁世凯这民国史上第一位强人,此时是采取主动的。六月九日,袁以“大总统令”,把江西部督李烈钧免职,由驻节武昌的副总统黎元洪暂代。继之粤督胡汉民(十四日)、皖督柏文蔚(三十日),亦相继被免。同时黎元洪在武汉亦大捕地下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是时粤、皖两省党人,皆有窝里反,胡、柏二人虽心有不服,还是遵令去职。李烈钧因在江西掌握较稳,被撤职心有不甘,乃潜沪与中山密商之后,又潜返江西湖口,约集心腹同志,及武汉避难党人,密谋起义抗袁;举棋未定,李纯已受命为九江镇守使,率军步步进逼。李烈钧不甘示弱,乃于七月十二日,在湖口要塞布檄鸣炮,公开起义讨袁,打响了“第二次革命”的第一枪。

〖附注:这第二次革命和民国开国后的第一次内战,便带有严重的区域主义(Regionalism)的色彩。我国古代地方政府,本有一种“回避”的制度。如汉制便规定,本郡人不能为郡守,非本郡人,不得为郡吏。这就是现代政治学上的所谓“制衡制”,是很科学的。此制断断续续地实行,两千余年末尝废。清制仍遵守本省人不能任本省督抚的传统制度。所以再有清两百余年的地方政府,三藩以后,再未发生藩镇割据的现象。民国成立之后,首先就把这一优良政治传统破坏了。民初各省都督几乎全是本省人。这就开启了本省军阀盘据本省的恶例了。国民党这民初三督,也都是本省人;跟他们闹窝里反的也都是本省人。例如广东,那时中山下面的哼哈二将:胡汉民和陈炯明都是广东人。二人不和,弄得两人都反袁,都不敢反袁。江西的李烈钧掌握得比较严密,窝里反问题不大,所以他敢于起兵反袁。但是李的本省同志之反袁,为着革命的利益,显然没有他们抗拒“北军”(客军)心情的严重。其时远在云南的蔡锷(蔡为湖南人而任云南部督),对此日益滋长的Regionalism便深具戒心。蔡虽然也是反袁人物,此时他却助袁,通电痛斥李烈钧“以前行为,本难宽忍”。(见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云南蔡锷艳电》,载上引《北洋军阀》卷二,页一四四。此电在原书中误印为一九一五年)。此一区域主义,后来竟滥觞于军阀时期。至台湾而变本加厉,可悲也。〗这时愤恨袁氏专权,或仅为不满现状,欲为自身另找出路的国民党的中下级军官,亦所在多有。如今江西义旗一举,各地也纷纷响应。民党的老巢在江西、广东、安徽、上海,固无论矣。纵在较北的徐州驻军之内,也不乏反袁义士。须知在那个时代,国民党并没有它自己的军队。它所有的不是当时有革命倾向的正规国军,慕义投靠,就是地方杂牌民军,就食而来,他们的战斗力和纪律,有时且远不如老的“北洋六镇”。一旦接仗,往往就如古人所说的“驱市民为战”。不但战斗力有限,而军纪之败坏,亦不下于“北军”。加以弹械粮饷皆缺,又师出无名,士气不振,上海由陈其美指挥,连个制造局亦屡攻不下,徐州、广东、湖南一触即溃。稍微能坚持一二周者唯湖口与南京两处,伤亡溃败亦惨不忍言。

南京原有若干民军起义,然由于苏督程德全首鼠两端,弃职潜往上海,孙派之激烈军官何海鸣等确有意死守南京,苦撑待变。中山亦曾有意亲临指挥,终以黄兴抱奋勇而来作罢。然黄氏觉事无可为,半途易服而去。迨柏文蔚从安徽战场败至南京,曾痛批黄兴为“一将无能,千军受累”。可是吾人今日回看,实觉孙公之发动二次革命,正如美国杜鲁门总统对麦帅有意侵华之评语曰:“斯为一天时、地利、人和,无一不错之战争也。”(A war agai a wrong enemy,on a wrong place,at a wrong time)焉有胜利之望?

二次革命时未迭月,革命军就全军尽墨,国民党全党上下,扫地出门之后,早期梦想的“以美为师”,民主共和政体的实验,全盘失败。孙公就要调换方向,“以俄为师”,去搞独裁专制了。袁公早就感觉共和政体不适用于中国(见他和顾维钧的对话),再经过与国民党一番痛苦的斗争之后,金窝、银窝,终不如狗窝,他老人家就要回头去做皇帝了。吾人今从世纪之末,回看世纪之初,大概没有什么历史难题不能理解的吧?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于美东新泽西州〗

四、中山要做独裁党魁,袁氏先做终身总统

发生在民国二年(一九一三)春夏之交,由孙中山先生亲自发动和亲自领导的“二次革命”,时不旋踵,便全军尽墨,一败涂地。它的过程为时虽短(未出两月),却是近代中国社会文化转型史中,一大里程碑。此话怎说呢?原来辛亥革命的最大目的便是废除帝制,建立民国,而这个民国的建制却是以美国模式作标准的。不幸这个“二次革命”的爆发,却标志着这个美国模式的彻底“流产”(注意:不是“破产”,后节再渐次加以说明)。

我们要知道,中华民国的国体采用美国模式,原是当时新派人士——也可用个后来的名词叫做“进步人士”吧——他们包括全部的革命党,和绝大部分对帝制绝望的“君宪派”,甚至包括梁启超也在内的原先“保皇党”的骨干,都已一致认可的模式。可是“二次革命”爆发之后,这个全国一致的“共同愿望”(ional concensus),就顿成泡影了。

有许多革命理论家,可能不承认上述诸派(革命派、君宪派、保皇派……)的认知,可以反映全国人民的公意,因为当时全国人口有四万万之众,上述数派知识分子人数有限,哪能代表全国人民呢?殊不知,这正是在下作者,要提醒读者贤达的地方。我们要知道,清末民初之际,正是我们近代中国社会文化,从帝制中国,迈向民治中国,转型运动的启蒙期。在这启蒙期中,那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只是个“沉默的多数”(sil majority)。他们对所谓“国体问题”,还不具备有发言的智慧(wisdom)和机运(chance)。那时能够站起来说话的,只限于少数受有足够教育的所谓知识分子……我们大致也可给他们戴顶帽子叫“吵闹的少数”(a quarreling minority)吧。一百年前的中国,和今日海峡两岸的情况,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也是转型进展中的“阶段问题”,阶段不到未可蜡等也。我们不可犯史学上所谓“现时观念”的错误,……在二次革命前,这个吵闹的少数(肯定不会超过全人口的十分之一),对美国模式的国体问题,原有其共同认知的。不幸这项共同认知,却被二次革命,革得烟消云散就是了。

【对共和国体的认知】

事过快百年了,我们今日回头看去,这个美国模式从兴中会开始,直至一九一二年中华民国正式诞生之时,都被上述新派人士视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万灵法宝(magic wand)。先知先觉的孙中山先生就是据此灵药丹方,再采纳点亨利乔治的《单税法》加以修正,并加配点传统中药(言官制和科举制),乃“发明”了他自许有专利权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他老人家其后栖栖遑遑的搞了一辈子,直到临终之时,在病榻之上还要慨叹“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并苦口婆心地嘱咐:“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继续努力,以求贯彻。”(见《总理遗嘱》原文)在孙文主义的各种著作里,尤其是二次革命后,对本党同志的谈话和通讯中,中山都不断地慨叹他的道不得行,革命尚未成功,都是信徒们没有决心去实行他的主义的缘故。其所以然者,实在是党员们知识水平太低。要实行项新的政治体制,先得有认识这项体制的知识,有知才能行嘛!因而孙公也随之创出了他的“知难行易”的孙文学说来。(详见中山著述中的《孙文学说》;参见拙著《孙文思想发展的阶段性》等篇,载《晚清七十年》,卷伍,五、六两章。此篇从略。)

我们读近代中国文化史和思想史,就学论学,孙公这套颇有原始性的“反传统”学说(我国儒家的传统学说是强调知之非艰,行之维艰的),实在是值得思想史家大书特书的。可是比他年轻而调皮的胡适,后来曾调侃他说,“知难行亦不易”(胡撰此篇于一九二八年五月收入《人权论集》)。胡适此言虽属戏语,但是那也是从实践经验中所总结出来的概念啊。君不见,民国初年那批党人和政客,胡适口中所谓“了不起的一群人物”,他们对所谓“美国模式”,不能说没有相当的认识,但是实行起来,何以显得若是其难也?这项知与行的问题,就要发人深省了。因为中国能否采行美国制,是一项很复杂的社会文化转型的问题,而十足单纯的哲学上知和行的问题呢!不信再看看今日博士如云的台湾政坛,当道的风云人物,不能说对美国模式认识不清吧!但是黑金遍地,那里又真像美国呢?相反的,今日表现在台湾的议会里的拳打脚踢,倒与民国初年的北京极其相似呢!真是血浓于水。

〖附注:在中国传统思想史里面,从孔、墨、老、庄,到程、朱、陆、王有关“知”和“行”的问题,原是一桩烂仗打不完的哲学官司。近代中国思想史家,尤其是迷信于唯物论的学者们,把西方的“认识论”(Epistemology)那套洋东西搬到中国来,再把它一分为二,搞出个唯心、唯物两人宗派来相互诋骂,官司就愈来愈复杂了。近代有名的乡建派教育家、我的乡前辈陶行知先生(一八九一~一九四六),原名陶文浚,由于相信王阳明(唯心主义)“知行合一”之说,改名陶知行。后来大概又受到左派的影响,发现“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唯物主义)的“真理”,乃又颠倒其名为陶行知。其实他自己究竟是知而后行呢?还是行而后知呢?他本人一辈子也说不清楚。孙中山先生把传统的(唯心主义)的“知易行难”,根据他自己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而颠倒之,你能说孙中山就是个共产党吗?胡适调侃中山说:“知难行亦不易。”这也是胡适根据他自己实践经验所下的结论。胡适当然更不是个唯物主义者。其实,在现代社会科学的光辉照耀之下,上述那种哲学官司都只是一种没有实际意义的诡辩,不值得过分认真,更不能利用它来解释社会发展史。〗【民国史的发展自有其“客观实在”】

其实哲学上的认识论原是一种玄学,在社会科学大昌明的今天,已失其主半人类智慧的魔力。要解释民初的历史现象,我们还得从社会科学和社会史学入手。社会史学上有一种“必然论”;辩证史观里叫做“客观实在”(Objine Reality)。胡适派的实验主义者反对这项假设,甚至说客观实在只是个“百依百顺的女孩子”,你要她怎么打扮,她就怎么打扮,既不客观,更不实在。

是否真是如此呢?不疑处有疑,我们倒想问问,近百年来的中国政治史里面,有没有个“客观实在”,存乎其间呢?在亿万华族同胞读者之前,我敢于挺身而出,大声疾呼曰:“有。”不但有,而且其深其广,简直就是个万流归宗的东海大洋。子曰:“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它正在不声不响地等着我们那通过三峡的潮流,和一波接一波的洪峰,涌入它的怀抱,而天下太平,化险为夷呢……这个大洋,这个任谁也改变不了的“客观实在”,它在民国初年的政治术语上,便叫做“共和国体”;政治学家则称之为“代议政府”(Represative Governm);历史学家则叫它做(接著“帝制时代”而来的)“民治时代”。民治时代不只是一种政治现象,它是一种囊括全民族的,“新的民族生活方式”(a new way of life for the whole ion)。和“传统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中华民族史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阶段,和新的“形态”。政治生活只是其中比较敏感的一环而已。

再者,这种社会政治形态的转移,却是一转百转的,时间至少要拖长至两百年之久。哪能在数年,甚或数十年之内,就能“毕其功于一役”呢?但是不论时间要拖得多久,在中华民族今后的历史上,这个以“代议政府”为重心的“民治时代”,是必然会出现的。今日不出现,明日一定会出现;明日不出现,后日一定会出现;后日不出现,迟早会出现……这个迟早会出现,便是个历史上的“必然”。这个历史上的必然,是客观存在的;是任何人和事(man & ev)都改变不了的。这就叫做“客观实在”。胡适不承认“客观实在”这个概念。但是今日如起胡氏于地下,他却无法否定“民冶时代”在将来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必然性”。历史发展既然有其某些“必然性”,那么一个历史哲学家又怎能否定“客观实在”的“存在”呢?胡适之所以对“实在论”的全盘否定,实在也是他自囿于那些实验主义的教条而不能自拔的缘故。(详见《实验主义》一文,载《胡适文存》,卷二)这也是他那一辈(不论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启蒙导师们的通病,不足为怪。等到我们谈到近代中国思想史的章节时,当再细论之。

【只谈抽象“存在”,不谈具体“形态”】

当然,在将来这个以代议政府为重心的,“必然”出现的“民治时代”,它的社会政治结构(its sociopolitical structure)的具体形态为何?……是承继我民族固有的“国家强于社会”的传统?还是改采西方“社会强于国家”欧美建制?或是兼采中西之长的“社会国家相互平衡”(a balance bween state & sociy)的“后现代的新建制”(a post-Modern structure)?关于这些具体制度的出现,历史家就不能胡说了,因为那将是历史向前发展,“水到渠成”的结果。历史家只能根据水势、潮流和洪峰,来瞻其远景。中国古人说:“天上众星皆北拱,人间无水不东流。”我们见识只限于吾土吾民的中国史家,只有我们有“中国特色”的江河,要万流归宗,最后必入于“东海”。这是个历史上的“大势所趋”,任何人和事,都不能扭转的“客观实在”;也是历史家可以预测的,历史哲学上“抽象的必然”。至于这个“东海”的具体形态,是方的还是圆的,则历史家就不能胡说。不顾小我知识的极限,而强不知以为知,硬去为全民族的命运画蓝图,不惜人头滚滚,也要按图索骥,悬的以赴,这在佛语上就叫做“着相”。着相就会走火入魔,魔鬼一来,那就民无噍类矣……所以搞社会科学治史的科学哲学家,只能坚持,在接连秦皇汉武以后两千年帝制中国的,一定是个真正的民治中国,这是个历史的必然,如此而已。至于这个“民治中国”的具体形式是个什么样的东西,任谁在事先也画不了蓝图的,因为这个最后形态,是要经过数百年智慧与机运,糅千百种因素于一炉,百炼成钢,慢慢地锤炼出来的。在这种极为复杂的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直线条思想家是没有市场的。

话说到底。我国古代的宗法制、封建制、郡县制,都是根据机运(chance)和智慧(wisdom),相激相荡,慢慢地磨炼出来的。至圣大贤,运用他们的智慧才德,因势利导则有之;从无到有,来“制礼作乐”,为天下法,为百世师,那就是他们的子孙在替他们胡吹了。明乎此,我们就知道我民族下一个民治阶段在将来的具体形态,也必然是经过同一程序,慢慢磨炼出来的。现在我们虽可略窥其端倪;欲知其具体形态,最早恐要在下一世纪中叶以后也。但是它必然会出现,则无可怀疑也。因此,在目前颇为风云一时的政治家,或不能及身而见之。但诸公应知其“存在”,为子孙万代的福祉,因势而利导之,才是正途。孟夫子曰,“有智不如乘势”,斯之谓也。对目前在两岸,摩拳擦掌的青壮年候补道们,让老朽也掉句古文曰“戒急用忍”。因为小不忍,则乱大谋;一失足便成千古恨。民初的袁世凯,国民党的汪精卫,和近在眼前的柯林顿大总统,都是前车之鉴,不可不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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