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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身具五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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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场对李斯的冲击中,赵高最终胜出。赵高纯是以见不得人的阴谋诡计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取胜,运用得纯熟无比、出神入化,却愈是受人鄙夷。这些小巧手段说到底只是小聪明,完全跟智慧搭不上边。他只是一味地弄权,一味地追求个人权位,鼠目寸光,就知道眼前的丁点利益,完全看不到他的瞎折腾已经让大秦危机四起,眼见就要倾覆。

  如果以一条海上大船来比喻大秦帝国的话,赵高就是这船上的老鼠,这只老鼠吃在船上,住在船上也就罢了,偏偏在船上到处乱窜,拿这只船作它的游乐场,最为可恨的是它还四处乱啃,啃得这艘船四处漏水。最后不是这只老鼠成了这艘船的陪葬品,而是这艘船成了这只老鼠的陪葬品。正如古语所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后世这种高智商的小聪明之人层出不穷,一次次地上演类似的悲剧。最为突出的大概要算那位大明帝国第一位"杰出"太监王振了。王振这厮,在朝中党同伐异、作威作福也就罢了,自己对军事一窍不通,偏生动了以军功增加荣耀的念头。在土木堡,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聪明人"将大明帝国的全部精锐部队和一半左右的朝廷官员精英以及明英宗和自己都葬送在了那里,大明帝国差点就此亡国。正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也许是为了帮赵高发泄怒气,胡亥将李斯交给赵高处置,以此安慰赵高那颗"受伤的心"。赵高自然也不和李斯客气,穷治李斯,"榜掠千馀"。"榜"同"搒",即用棍子或竹板打,"掠"的意思是用棍子或者鞭子打。也就是说,赵高很够意思,用棍子或竹板招待了李斯一千多下,李斯熬不住,屈打成招,"自诬服"。

  如此惨状,恐怕是生不如死。李斯当初没有像冯去劫、冯劫二人那样自杀,乃是自负辩才无碍,对秦立有大功,又确实没有谋反之心。这时重刑之下屈打成招,仍是心怀侥幸,希望皇帝胡亥能够幡然醒悟,进而赦免自己。怀着这一线希望,深陷狱中的李斯再次给胡亥上书。书中列举了自己对秦国的功劳,满篇愤愤不平之意。这份是否能起作用还很难说的上书没能交到胡亥手里,而是落到了赵高手里。赵高既然决定除掉李斯,就不会给李斯任何翻盘的机会。拿到李斯的上书后,赵高一句话就破灭了李斯的希望,"囚安得上书!"

  为了消除李斯的幻想,赵高先后派了十几个手下扮作御史、谒者、侍中,来狱中查案。李斯如溺水之人,见到朝廷派人复查,立马翻供,结果当然立马又是一顿好打。反复数次之后,李斯彻底绝望了,不再存有翻供的念头。结果等到后来胡亥真的派人前来复查时,李斯以为仍然是赵高派来的人,痛快地承认了通敌谋反。胡亥看了李斯的供状,十分高兴,对赵高说:"若是没有你,我几乎就为丞相所害了。"

  公元前208年八月,李斯以谋反罪被判五刑,诛灭三族,死状极惨。"五刑"依次为黥(脸上刺字而后涂上墨)、劓(割鼻子)、斩趾(砍掉左右脚,古代的"趾"指的是脚,不是脚趾)、宫(这个大家都知道,不用说了)、大辟(死刑,有很多种,如戮、烹、车裂、枭首、弃市、绞、陵迟等,李斯摊上的是腰斩),这种套餐式的刑罚就是"具五刑"。

  胡亥派人追查李由通敌一案时,李由已经战死了,不用再上刑场了,陪着李斯上刑场的是他的次子。临刑前,李斯回过头来对儿子说:"你我牵黄犬出故乡城门打猎这样的事情再也不会有了!"父子相对,惟有痛哭。李斯遂就死,三族被灭。

  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步踏错难回头。李斯有今日之下场,追溯起来可以远及他的老鼠顿悟时,李斯便是在那时立下了他的雄心壮志。极端功利思想在带给他动力的同时,也让他走上了一条歪路。极端功利思想让李斯得以大展抱负,成就功业,也让李斯与赵高、胡亥同流合污,上演了一幕屠杀惨剧,更让他后来为自身利益而迎合胡亥,从而使天下百姓痛苦加剧。

  功过相抵的说法类似于宗教救赎,乃是人们为自己的自私开设的方便之门。李斯有功,亦有过,不以瑕掩瑜,亦不应以瑕掩瑜。李斯有大功于秦,最后却死于残酷无比的"五刑"。这其中固然有李斯的个人因素,但是如果将全部过错都推到李斯一人头上,认为李斯活该,完全是咎由自取的话,这种说法就颇为恶毒和阴暗了。造成李斯悲剧的,更多的是君主专制集权的政治制度以及相配套的文化。李斯的悲剧,既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中国文化的悲剧。

  何以做出这样的结论?这是因为在长期的专制制度下,衍生出"归隐"这样一种相当奇特和相当怪异的文化。按照儒家的观点,一个人应该学而优则仕,向着"内圣外王"的目标努力,但是如果君主昏乱,则"卷而怀之",简单来说就是有道则仕,无道则隐。又按道家说法,日中则仄,月满则亏,一旦功成名就,最好是功成身退,以免物极必反,欲求自保而不可得。君主大多是共苦易,同甘难,更有伴君如伴虎的说法,在君主权力至上的政治环境下,能做到善始善终,荣宠不衰,相当不易。

  这是与中国的君主专制体制相合的一套理论,事实证明,这套理论十分符合当时的现实。春秋时期的文种就是前车之鉴。当初文种、范蠡共同效力于越王勾践,殚精竭虑,助越灭吴,勾践一跃成为霸主。大功告成之际,范蠡悄然隐退,并遗书一封与文种,劝其急流勇退,信里便有千古闻名、后世引用率极高的一句话"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文种贪恋富贵,舍不得放手。果然,勾践很快就对文种心怀疑虑,迫使文种伏剑自杀。隐退的范蠡离越赴齐,居无几何,治家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明,以之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这已是布衣平民的极致了。久享大名,乃是不祥之兆。"于是归还相印,尽散家财,再次隐退。

  秦代以后,"鸟尽弓藏"的事情更是不绝于书,汉高祖刘邦(强悍的吕后在旁相助)和明太祖朱元璋尤其干得起劲,"成绩"也最大。

  与其说归隐是一种政治智慧,不如说是一种辛酸无奈之举,潇洒飘然背后不知隐含多少悲凉和恐惧。

  在中国更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妒嫉心理,见不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的荣耀和富贵。对于自己和别人的差距,从来不从自身找原因,从来不认为有差距是因为自己的懒惰和不知上进,而是认为他人的成功乃是投机取巧通过不正常手段而来,满肚子的酸水,张嘴就是一股冲天酸味。别人成功时,鄙夷嫉妒;别人失败时,幸灾乐祸。时至今日,这种恶习依然阴魂不散。

  这是个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君主集权专制统治下,个人的努力成果,不论是财产,还是政治地位、社会身份,都得不到公正有效的保护,也就是个人正当权利毫无法律保障。还是那上面用过的一句话来总结这种情况吧,"但见君权笼罩一切,个人权利无处可寻",这就是当时社会的写照。君主专制集权一日不消除,"归隐"这种畸形文化就会继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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