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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身在异乡为异客(4)

  终于,在一片晴空下,我们都看到了野生鲸黝黑隆起的脊背,和高高举出海面的大尾巴,还有它们呼吸时喷出的白色水花。当时激动得跟着大家一起喊,嗓子哑了还浑然不觉。毕竟这不是在人头攒动的水族馆里,而是在大西洋的晴空下啊!

  当离开波士顿的时候,每一个人都那么恋恋不舍,依依惜别。

  而当我在之后的日子里又奔向美国的西海岸,见识了阳光加州的洛杉矶、“行走的梦”旧金山、翡翠之城西雅图、大漠中的华厦拉斯维加斯等数个魅力无限的城市后,不得不承认,正如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西岸的风光确实比东岸更美,也更具娱乐价值。

  但是,在我的心中,一直有一个地方,珍藏着最初的感动和感悟,在对的年纪,进入到我的生命,化作我的血液,并且永远不会离开我。

  飞机终于升离跑道,向着细雨蒙蒙的天空冲去。在那一瞬间,我望着窗外渐行渐远的城市,默默地在心里告别着——再见了!波士顿。

  再见,永远的美国东海岸。

  我自以为保护他的墙壁,把他撞得头破血流

  回到学校后,离正式开学还有一段时间,平常的一天傍晚我照例在个人网页上随意浏览,突然一条私密消息进入到我的信箱,打开之后竟是我一个许久不曾联系的昔日朋友,说要来休斯敦开会,离我们学校只有三个小时车程,问可不可以见面。

  我自然非常高兴,连忙要了他的号码打过去,并很快商定好有关碰面的一切细节。然而接下来,我却突然不知该说什么了,可是,他连通了我一个许久不曾触碰的世界,那里面的人和事都随着我们交谈的熟稔而渐渐清晰起来,沉默半晌,我还是问道:“他现在怎么样?”他也停了一下,然后说:“还是那样,一个人。”放下电话后,我的心却再也无法平静了。

  交谈中的“他”是我的初恋,也是此生第一次全身心付出的恋爱。不是小女孩的单相思,也不是由于寂寞孤单彼此取暖,而是平生第一次用青春的热情去付出,去奉献。在他这里,我经历了什么是真正的“一见钟情”。那个人群中第一眼就疯狂吸引住我目光的身影,棱角分明的脸庞,深邃沉静的眼睛,让我像是被击中一样傻傻地站在原地,只听得到心在骤然狂跳。

  他比我大,也比我成熟许多。一开始只是把我当作一个没长大的小女孩,然而他并不知道,正是这种像对待孩子般的无心呵护激起了我少女全部的反叛意识和征服热情——他越是把我当作一个孩子,我就越要向他证明我不是一个孩子。那个夏天,我把自然的粗眉修成了柳叶细眉,把毫无风情的直筒牛仔裤换成紧身超短裙,同时拆散束了多年的马尾辫,宁可在炎夏八月的高温中热晕过去,也要向他展示他所赞赏的如水长发。

  那年的我19岁,是爱情中的野蛮生物,像原始森林一样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有着无穷的生命力和给予力。虽并不美丽动人,却因为目标明确、行动力极强而最终“功成名就”。那时的我从未权衡过付出与得到,更不懂得什么叫“物质基础”和“潜力股”,只知道一往直前,全无保留,没有感情备胎,甚至没有退路。

  我们相爱了。后来因为他工作的原因我们相隔两地,只有寒暑假的时候他才从远方飞来,和我相聚。每当夏花盛放或是冬意渐深,那份专属于我的期盼、幸福还有紧张莫名,别的人,不会了解。

  有一年在机场相见,人都快走光了我还没有看到他,正急得望眼欲穿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小名,回过头来,他正望着我,眼神疲惫而温存。我飞扑过去,他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而我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嗓子全被眼泪堵住了。这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时刻吗?当你拥抱一个你爱的人时,他居然抱你更紧!

  相聚是那么令人陶醉,却也转瞬即逝,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更多。有时,当爱、思念、孤独、伤感一起涌向我,我就能真切地感受到痛苦的存在,但扪心自问,爱情所带来的幸福又让我心甘情愿地忍受这种痛苦。人的感情是多么复杂!

  然而,正如大多数初恋的结果一样,我们也没能走到最后。随着越来越深的相处和我自己的成长,我悲哀地发现,曾以为是天造地设一对的我们,却并不如当初想象的那样合适。

  不知从何时起,我好似一夜长大,眼界变得开阔,一直以来身处的小天地已不再能令我满足,我感到心里像是有一匹野马般地时刻想要挣脱、想要冲入大千世界。我开始渴望远方,渴望流浪,渴望无限可能——这是一种很难解释的感觉,我依然是我,却同时让他和我自己都感到陌生起来。

  而多年以后,我才在怅然回顾中明白了这种感觉,这种——成长的不可抗力——它让你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一个来自更美、更令人惊叹的世界的召唤,这种召唤使你充满欲望,充满探索的激情,不顾一切地想要了解它的全貌,就算用所拥有的一切交换也在所不惜。

  你似乎也知道会有风暴埋伏在前方,巨浪会试着拆散你紧系的绳结,但若是要你安心地留守在这个安全而确定的港湾,你天真狂野的心又断不肯依从。于是你起航了,然后你得到了,你也失去了。

  人似乎必须要亲身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一些珍贵的、永不能重来的东西,才能够在回首的时候真正成长。这就是成长的必然代价,于是,鲜有青春不留遗憾、初恋不留忧伤。

  但当时的我根本意识不到这些,只知道我们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截然不同的个性也在争吵中被暴露得淋漓尽致,曾经说好的十指相扣天长地久已是不可能的事,就连相处都变得十分辛苦。

  终于有一天我不再逃避,而是理性地开始正视这段感情。分手虽然是我提出来的,但痛绝不亚于他所承受的。当时我只写了一封邮件告诉他我的决定,并坚决不肯跟他再见面。天知道我只是软弱,我怕所有决心所有勇气在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全线崩溃,然后被感情动摇了的我再次陷入新一轮疯狂的纠结与反复之中。那种情感与理智的艰难混战实在是太痛苦了。

  那时候的我慢歌情歌一律不敢听,因为一旦真的听进去就会心如刀绞泪流满面,他送给我的礼物也全都收到看不见的地方,否则视线一落在那上面就会忍不住疯狂地想念他,其结果也是泪流满面。

  就这样,路过一个熟悉的路口会哭,看到一个和他相似的背影也会哭,那时候的我迅速瘦了七斤,而这七斤完全是泪水的重量。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为了美国而努力,我强迫自己,孤注一掷,希望能够在申请的忙乱日子中忘记那还热度未减的一切。然而就在上飞机的当天,我突然收到了他的短信,说他马上就到机场,问我在哪一个登机口。紧紧地握着手机,我才明白他在我撕心裂肺的离情中占了多大比重。

  抬起头,熙熙攘攘的人群顿时在泪光中一片混沌——曾经是我在这里焦急地搜寻着每一张脸,只为找到朝思暮想的他,而现在,同样的地方,一个高大的男孩正在疯狂地寻找着我,只盼在明日的天涯各路前见我一面。

  但是我不能,我清楚地知道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感情上其实从未割断过,只要我此刻一个眼泪泛滥的默许,他也许就会一直等着我,而我们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结果的,因此我必须保护他,保护他不再经受所谓希望带来的折磨,也不再徒劳地付出今后的时光。

  这样想的时候我已在心里道过歉了,我也告过别了,相信吗?

  我已经在心里紧紧地拥抱你一千遍了,就这样吧。关上手机的一刹那,我终于知道了心疼的滋味。

  之后我到达了梦想中的那个远方,但我们之间却再没有联系过。

  我知道他一直对我怀有怨恨,认为我理智到绝情的地步,让当时并不想分手的他难以接受。但我至今对我的决定不后悔。唯一让我后悔的是我们分手的方式。

  那是多年后无意中看到的一份南加州大学心理系的研究报告,看到这份报告才让我明白当年的分手方式有多么不科学——分手绝不应当仅仅只是通过一封邮件或是一个短信就断然宣告结束,然后音讯全无,因为这样很容易让失恋一方感觉一直以来的付出很轻易地就被否决掉了,而且自身感受根本不受重视,从而产生被不屑一顾抛弃的自尊挫伤感,并引发“我有这么差劲吗”的深层内心感受。

  由于得不到之后的答案或解释,这样的猜测是最费人心神的。他会花很多时间思索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也会由于误会无法解释、很多话没有机会说出来而感到不甘和压抑,即使他在后来又展开了新的恋情,这种情绪也会阻碍他完全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中。因此这种分手方式是极不负责任的,也许会对对方之后的人格和心理造成意想不到的阴影和伤害。如果对方是一个自我解劝能力较低的人,那么这种伤害所延续的时间就会更长。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等最激烈的情绪过去后,两个人像朋友一样坐在一起,用笑容和拍拍手背这样的肢体语言来告诉对方、解脱对方——“你很好,只是我们不适合。”

  当我看到这份报告的时候已经是时过境迁多年以后了,异乡的深夜里才恍然觉察年轻时的自己给对方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我自以为保护他的墙壁,把他撞得头破血流。

  但年轻时候的我们是那么残忍,爱得暴烈、爱得冒失,根本不懂得这些。等我超过了他当年的年龄,才明白一直在19岁的我眼中成熟沉稳的他,其实也只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大男孩而已。现在他在这个世界的哪一个角落,脸上是不是有笑容,已消失在他生活中的我无从知晓。

  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才发现并不是每一次蓦然回首,那人都在灯火阑珊处。我曾经亲爱的人,有谁能够告诉你我今日迟到的歉疚和忧伤,那些曾带给你的伤痕依然突兀,还是已经在无垠的岁月中慢慢沉淀。

  你以为忘记了一切的无情的我其实还记得:最初那令我怦然心动的眼神,第一次亲吻带来的战栗,每一次离别时那些纯洁的、由衷的眼泪,还有我曾经是怎样狂喜地向你飞奔而来,带着我所有的期盼所有的依赖——这曾经的种种,没能在风雨中成为一朵傲挺的花,却在那一个秋天的凉夜,成为再也触不到的、一段皎洁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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