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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又一次重逢(2)

  “嗯……”小保姆脸又红了,眼睛也垂了下来。她好像有点后悔突然把家里的事情稀里糊涂告诉一个陌生的城里姐姐。

  虽然只在城里做了几个月的保姆,但她已经知道,城里人的生活跟乡下是不一样的,城里人每个月都有工资可以领的,所以他们不用发愁钱从哪里来。乡下就不行,她爸妈没有工资的,他们老要发愁家里没有钱用。

  “你应当跟你爸爸讲道理!你这么小应当去读书,不应当去做保姆的!”柳莺莺有点激动起来了。

  “嗯……”小保姆脸更红了。这样的道理她也懂的,可是……

  “我马上就要上学了!”突然,一边荡秋千的大妹妹大声叫起来了。“我爸送我去报名的!”很自豪又有点示威般地补充一句。

  “是吗……”柳莺莺惊讶地回过头来,看着她。

  “是的是的!”小保姆忙不迭地在一边点头,眼睛重新抬起来,并且闪闪地亮起来了。“我爸保证过了,只要我好好在县城里做事,可以拿工资回家,我大妹妹就会一直在学堂里念书的!她可以一直念到上大学的!”

  “是吗……”柳莺莺再次惊讶地回过头来,看着小保姆,“那你呢?你妹妹不能代替你念书的呀!”

  “我啊……”小保姆亮闪闪的眼睛暗淡了一下,“我们不能两个人都在学堂里念书……”

  “那你就一辈子做小保姆?!”柳莺莺更加激动起来。

  “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也许……我不会一辈子都做小保姆的吧……”小保姆的眼睛有些捉摸不定地闪烁起来。

  “我可以代替我姐姐念书的!”那个大妹妹不等姐姐说完,又在一边大叫起来了。“王老师说过的,她要我代替林叶红好好念书!王老师说林叶红每次考试都考一百分的,我也要每次考试都考一百分!林叶红就是我姐姐的名字!”

  “这样啊……”柳莺莺又转过头去,看那个大妹妹。

  哈,这个小姑娘真是很好玩的呀!胆子又大,性格又活泼,如果她好好念书,一定会很出色的吧!

  小保姆的脸上也漾起了淡淡的笑容:“我大妹妹很聪明的!我们村里每个大人都夸她将来会有出息的!柳婆婆特别喜欢她的!你知道柳婆婆是谁吗?她就是种下了这一大片林子的那个老婆婆哟!”

  “我知道,我知道!”柳莺莺也笑起来了。

  柳莺莺不知道自己还能再说什么了,如果她是一个大富豪就好了!那么她马上就可以给一大笔钱给小保姆(对了,她叫林叶红,很好听、很诗意的一个名字呢),叫她跟大妹妹一起去上学。

  可惜,她只是一个自顾不暇的倒霉鬼!她拖着一条残废的手,一条残废的腿,根本就不知道明天会是怎么一回事!

  “你的腿坏了,还能去上学吗?”林叶红看着她,关切地问。

  “上学啊?”柳莺莺愣了一下,没想到小保姆会反过来问她。“应当可以的吧!等开学了我就要继续去上学了。一边上学一边治疗。”

  “那就好!”林叶红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王老师说,上了学要好好念书,好好念书就可以考上大学!”那个快嘴快舌的大妹妹又在插嘴了。

  “对!你可要好好念书哦!”柳莺莺回过头去对大妹妹笑。

  “那你可以考大学吗?”林叶红想起这个问题,又替柳莺莺紧张起来了。

  “可以的,这个不影响考大学的,除了一些特殊的专业以外……”柳莺莺回答她。

  “哦,那多好啊!那你就不用发愁了!”林叶红这一下彻底放心了,欢快地说。

  看着林叶红由衷的笑脸,柳莺莺的心情突然也变得有点好起来了。可不是嘛,她还不算太倒霉的吧,她还能继续上学呢,也可以继续考大学的呢!放长了眼线去想,一切也并不是真的就那么完结了啊!

  大妹妹又高高地荡在了空中。她的笑声也更大、更响了,夹杂着小鸟清脆的鸣叫,在表姑婆的树林子里快乐地盘旋……

  4、

  坐在昨天与表姑婆一起坐过的石头凳子上,掏出口袋里的鸟粮喂过小鸟以后,柳莺莺掏出手机,给罗丹荔发信息:“还记得那个小保姆吗?我又见到她了!她原来跟我表姑婆是一个村子里的。她还是要继续去做小保姆,不过她妹妹可以上学念书!你还在流水线上忙着吗?自己保重!早点回来!”

  发完了,柳莺莺就将手机收起来。罗丹荔的回信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呢。

  没想到的是,一会儿以后,手机短信提示音就响起来了。

  竟然是罗丹荔的回信呢——

  “呵呵。我现在不在工厂流水线上了。我换了一家五星级酒店。做宾馆服务员。很多东西要学。很忙。很有感触。问候小保姆和她妹妹。你也多保重。”

  做酒店服务员?这个罗丹荔,在搞什么呐?还真的不想回来念书了?

  看着那还是一个一个由句号断开来的短句子,柳莺莺又有点发呆了。不过这一次,这些句号好像没有了上次那样的急促、疲惫和无奈,好像变得从容了不少。只是,这个罗丹荔究竟在搞什么名堂呢?没剩多久就要开学了,她究竟作什么打算?

  “方便电话吗?我打给你。”柳莺莺再次发信息过去。

  一般来说,柳莺莺基本上不打电话,别的同学也都一样。好像每个人都不喜欢直接打电话,而喜欢发短信。自从有了手机,手机又有了短信功能以后,不是特殊或紧急情况,好像谁也不高兴开口说话了。

  “现在不行。在上培训课呢。这个课比在学校里上的有趣。呵呵。空了我打给你。”

  上培训课?柳莺莺看着罗丹荔的回复,再次有点晕了。

  5、

  回到表姑婆家,第一件事情,柳莺莺就是问表姑婆村子里可不可以寄信。

  “可以的,可以的!村里有邮递员的!莺莺要写信吗?”表姑婆眉开眼笑地问她。

  柳莺莺点点头,心里突然涌上来一股强烈的渴望——一股亲近纸和笔的强烈的渴望。

  自从受了伤,柳莺莺就没有接触过纸笔了。一开始是忙着治疗,没有时间管纸笔的事情;后来是她心里有一种本能的惧怕,只剩了一只手,她可怎么写字呢!

  现在,这两样事情都被她抛到了脑后。柳莺莺记着自己的承诺,只想快快地握笔在手,落字在纸,向张向峰描述表姑婆的那一片神奇的森林,以及森林里的鸟窝、秋千,和野餐的灶台。

  铺开信纸,望望握着钢笔的右手,以及绵软无力地耷拉在台子上、试图帮忙压住信纸一角的左手,柳莺莺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第一行顶格的地方,柳莺莺一笔一划地写下了“张向峰”三个字。

  右手还是那只右手,可是感觉笨拙了很多。好像左右手之间本来有一个看不见的小开关,现在这个开关因坏掉的左手啪的一声关闭了。这个关闭直接影响了右手的发挥。

  写出来的字也有点大了,笔画也不是那么齐整整的了——以前,柳莺莺的字可算是(7)班一景呢,像她的身材一样细而不瘦的字架子,上下左右整整齐齐的,就好像构成每一个字的每一笔笔画都是用工具量着写出来似的,看上去清爽干净,赏心悦目。

  柳莺莺的心里涌上来一股酸酸的感觉——一种她现在不得不经常体验的感觉。

  可是,站在一边看她写字的表姑婆看着洁白的信纸上落下的那三个蔚蓝色的钢笔字,又一次眉开眼笑起来了。表姑婆不识字,但她喜欢看所有带字的东西。

  “真是感谢老天爷,还好它只让莺莺坏掉了左手!右手还是好好儿的!我们莺莺是女秀才,右手不是正好要用来写字的吗!”

  嘿,亲爱的表姑婆,这是什么理论啊!居然还要感谢老天爷!她柳莺莺才不想感谢老天爷只让她坏掉左手呢!该死的老天爷!混蛋老天爷!它这做的是什么狗屁事啊!

  不过,奇怪的是,柳莺莺这样在心里骂着老天爷的时候,竟然没有感到以前的那样一种难抑的悲愤了,相反,倒好像是带了点大人责备顽皮小孩子的开玩笑的意思呢。这样的一种感觉,倒也很不错呀!有点像居高临下的长辈一样的。

  该死的老天爷!混蛋老天爷!

  柳莺莺在心里又痛快地骂了一遍。然后,她抬起头来,朝表姑婆笑。

  表姑婆更高兴了(嘻嘻,她一定不知道柳莺莺在心里骂她的老天爷哦),她脸上的皱纹像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往外荡。她对柳莺莺说:“你写吧!写吧!好好写!多写一点儿!中午表姑婆给你炒鸡蛋吃啊!”

  “好的好的!”柳莺莺开心地回答。她特别喜欢吃表姑婆做的炒鸡蛋。是表姑婆自己家里的母鸡下的蛋哦,加上表姑婆自己腌制的在春天的时候就掐下来的嫩嫩的香椿叶子,唉唉,那可是绝对的超级美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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