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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三日(1)

  爱不是相互凝望,而是朝同一个方向看过去

  告别之后

  我经常一个人想念你

  薄薄的天空

  大块的云朵

  清晰鲜明

  景象壮观

  一再昭示

  这是美好的时代

  是因为此时的心知道了灵犀的方向

  我那样爱他,爱到没有胆量靠近他。他无须言语,仅一个手势,便能让我心碎;无须动作,仅只言片语,便能让我死亡。所有浮华绚烂都再无惊艳,诸神俱死,英雄没落。但我又不愿意因此而困在桎梏之中,就算自由在桎梏里重生又如何。对我来说,如果不能贴近我的恋人,每一条路都是遗憾。于是我站在路的分岔口期待着,哪怕一阵风,只要能将我另一半未能完成的梦带走也是好的。我相信,所有的事情到最后都会变成很美好的样子,如果现在还不够好,那说明还没到最后。

  掩着沉重的窗帘,阳光挤不进来,空气凛冽,我竟没发觉,在即将离开的日子,天空放了晴,天空是撕裂的蓝色。忧伤的早晨,身体越来越轻。星期天,该当听一些轻松的乡村音乐让身体完全放空,也算得上对自己关爱有加。可我在等待最后一刻别离的到来,我没能放过自己。人最大的失败,在于能让自己在人前得体地微笑,却无法控制一个人的时候悲伤哭泣。所有挣扎,都是留给不受用的人的。

  正午时分,詹斌的朋友们造访了宅子,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造访吵醒。我穿衣、洗漱,走出卧室与不相识的人一一打招呼。他套上围裙,忙活着准备午饭。百无聊赖之时,我走到小梅身边,与她交谈。小梅和她的老公董明浩都是詹斌的好朋友。在我离开武汉以后,她一直与我保持着来往,渐渐变成了我很珍惜的朋友。她个子不高,齐耳短发干净利索,不爱说话,时常独处。她是医学院毕业但晕血的优等生,因为晕血,不能从事医院的临床工作,于是便留了校,但她似乎对日日闲来无事的办公室工作毫无兴趣。她喜欢跳舞、服装设计,也爱阅读,曾为了家里的舞蹈工作室毅然决然要辞去学校的工作,因被多方劝阻而作罢。

  那天我走近她的时候,她正捧着一本书,低头看得仔细。她阅读的姿态美极了,安静沉溺,无论周遭的环境怎生喧哗,都似与她毫无关联。如同兵荒马乱里的脱胎换骨,那般安静恣意,又蓄满了深深浅浅的幸福。只是极少自知罢了。遇见她,我才知道,心灵充实而宁静——既不缅怀过去也不奢望将来,珍惜时光却只掌握现在,无匮乏之感无享受之靡,无所求无所惧……拥有这种状态的人一定是幸福而单纯的,也一定是美丽的。漂亮和美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并不影响眼神的美丽;一张容颜可以不娇艳,但并不关乎神情的可爱;一副身材可以不完美,但并不妨碍举止的优雅。只要灵魂丰富而坦荡,美总会从柔软的时光里慢慢溢出来。

  见到我来,小梅合上书,打算跟我说点儿什么。那时我才发现,她手里捧着的,是我当时刚出版的新小说《坛城》。我从刚才进来开始看这本书,才只看了开头几十页。你在序言里写的,柬埔寨的那个地方,叫……崩密列,是不是很美,看你的文字就觉得,能让你这么喜欢的地方,一定很美。

  很美,如同神迹,残垣断壁都带着温度。那次去的时候,下起暴雨,我没带伞和雨衣,只能把所有能用的东西都用来包裹相机,身上从里到外都被淋湿了。雨中的崩密列,神秘、原始、古老、苍凉,这里因为路途遥远,本来游人也不多,再加上下雨,就更没有什么人了。我爬上坍塌的宫殿,找了一个石头缝钻了进去。被巨石掩埋的宫殿里面,一片漆黑,雨水顺着巨石间的缝隙,淅淅沥沥地落下来。我打开手机,希望照亮一些路,但很快便发现,摸黑前进是更好的状态。因为害怕看见一些东西,吓坏自己。只要看不见,心里就会安然。当我从另外一端爬出来的时候,右腿的小腿外侧不小心被硬物划伤,长长一道口子向外翻着皮肉,血滴下来,很快便和雨水溶在一起,渗进石头里。

  你不害怕吗?她问。

  说真的,我害怕极了,可越是害怕才越要走出去啊。总不能停在那里等死。我笑笑。

  那桑喀古托呢,你的书里写到的地方,你去过吗?《坛城》是个什么样的故事?舒清浅后来遇到了什么事儿?她用清澈的眼睛极认真地注视着我。

  我去过桑喀古托,今年九月在那里待了几天。这个故事有些错综复杂,主要讲清浅花了十年恋着有倾世容颜却不知爱为何物的情场浪子,又花了近十年的时间,爱着那个浅尝世俗情爱而终得离去的年轻喇嘛……从藏南到川北、从北京再回到雪域高原,始终没有离开她的除了伤害,只有困惑。生长在黑暗里的爱情,荒凉寒冷地让人绝望,带着极大的破坏力,让人从深情到绝情。清浅只想在坛城面前,以桑喀古托和雪山之名双手合十,诵念《平安经》,却终究丧身在那片氧气稀薄的神圣净土上。故事里的事都和欲望无关,却都是欲望在作祟。至于情节,我不剧透,你自己看。我说。

  我看得心里很难过。总感觉你是个有故事的人,除了你书里讲的故事,你本身也应该经历过很多事情吧?因为能写出让人感动的故事的作者,大多数本身就是有故事的人。他们既是故事的讲述者,又是经历者。所以才能在孤独的心境下,靠瓦解强大的时间,来遮挡密不透风的心性。这样的小说,虽然让人难过,但很真诚,我能够理解。你好厉害,我从来都不认识像你这样的人——跟随自己的心,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她说,我总希望能够在某一个领域深入研究,并在掌握了很多专业技能后,做一些事情。我喜欢跳舞,但现在怀孕了,不得不放弃。我喜欢服装设计,也没能坚持下来。

  你知道吗?阅读的意义就是用一些人的黑暗,照亮自己心里的黑暗,而且阅读本身就是一件很耗费体力又很孤单的事。每一个读者,都站在自己熟悉的世界里向不熟悉的地方看过去,于是发现,自己沦为了个异乡人。我喜欢旅行,从我成年起,一直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在路上。读书像旅行,让人轻易便移了民。但我觉得,我不是非要从阅读里找到一个答案、以此来激励和改变自己的人生不可,而只是希望想明白自身的问题。人有时候绝望并非陷入困境,而是没能认清自己的处境。当我把一切都想清楚之后,我不再奢望幸福,因为我自己就是幸福。我带着不可抗拒的意志,自由而不受限制,去我想去的地方,走我想走的路,爱我要爱的人,喜欢我遇见的,接受突如其来的。把一切分清明,命运的归命运,自己的归自己。就算一个人也要活得像一支队伍,有召唤,爱自由。至于你所说的潜心研究一门专业,我做不到。对于我所感兴趣的,我都想了解一些皮毛,都想尝试一下,但我不愿意深陷其中,并因此而失去其他的乐趣。我以为,如果我打算做什么,只要找到这个行当里专业的人来帮我就好了。可如果要自己潜心学习,就算学出来,因为没有经验的累积,仍然还是新手,还需要缴更多学费、花更多时间把自己打磨成个专家。比不得熟手尚是次要的,或许我会在这个过程中完全丧失对这件事本来的兴趣。就好比一个人喜欢吃猪肉,但却在屠宰场工作一样。我说。

  我知道你说得对,但我还是想踏踏实实专注地做一件事,就像你很认真地写字一样。

  我不是一个专注于书写的人,因此才慢慢地、慢慢地,把每一部作品的交稿时间拖到久长,到现在,已经欠了三本书稿没完成。我只能以一年一本书的速度记录过往和生命,或许还会更慢,直到有一天,一个字都不再写也没关系。我说。

  你跟詹斌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是这样的……虽然我并不愿意对他人提及我与詹斌奇迹般的相识过程,但仍诚实地对小梅和盘托出。她是那样带着体温的人,让我深深信任并喜欢。

  你……你是说,这是你们第一次见面吗?

  是。

  天呐,你们竟然刚刚才认识不久,我看你们那么默契,还以为早就相识了,真是天生一对儿啊。你和詹斌很像,你们的思维、行为如出一辙,都活得那么真实、忠于自己,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只看重过程,不在乎结果。可是,佳瑄,你了解他吗?你知道他过着怎样的生活吗?你千里迢迢而来,会不会带着失望回去?我从她那双充满关心的眼睛里,看到了极大的悲伤与担忧。我知道,让她感到悲伤的并不是这件事本身,而是她对本质的理解和把握。

  我都知道。他不愿意被束缚,不愿意承诺,无法长长久久地为一段感情付出,不喜欢恋人间的相互指责与诋毁,更不愿意经历这其中的痛苦挫折。他想要的是永无止境的快乐,倘若有一天快乐不在了,也就意味着他要离开了。他活得真实,是因为无所畏惧。他说他对任何人的付出都无所求。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只要他的潜意识里还在希望别人也同样对待他,便不能算无所求。小梅,你能明白吗?虽然美是简单的,但丑却是最特别的。热烈的想象和好奇心的驱动,让人即便能够认清真相也仍会控制不住地选择特别,而非简单。过去,我从未害怕过我所经历的一切苦难,但现在,我害怕詹斌。他以清淡、温和的方式为他身边的人所做的一切,跟撒旦的行径同样让人感到不寒而栗。我宁愿他是冷淡、乖张、高傲的,也不愿意沉溺在他细密、坦诚的柔情里,孤独至死。哪里还有什么爱情?那只不过是大家都相信的谎言罢了——一半美好,一半悲伤。我心里清楚,无论我付出多么深刻的爱,也仍有可能在顷刻间烟消云散。幸福化作悲伤,希望变为绝望,弹指之间而已。可就算如此,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来找他,但没有把欲望一起带来。只要能够与他相识、相爱,哪怕只有一刻,也是好的。我那样爱他,爱到没有胆量靠近他。《金刚经》里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意思是,不论处于何境,心皆应无所执而自然生。心若有所执,犹如生根不动,无法有效掌握一切。故只有心不存丝毫执念,才能任运自在,而如实体悟真理。我会离开,就在今晚。虽然我知道离别意味着某些珍贵的东西正在不可避免地失去,但也有一些东西是在心里悄然滋长的。其实,那些宝贵的东西未曾远离,只是以另外一种形式,被更深地埋藏。它们在我的心里,默默地、温暖地、悲伤地存在着,且变得更加生动完美,孤独绵长。但我不愿意因此而困在桎梏之中,就算自由在桎梏里重生又如何。对我来说,如果不能贴近我的恋人,每一条路都是遗憾。于是我站在路的分岔口期待着,哪怕一阵风,只要能将我另一半未能完成的梦带走也是好的。我相信,所有的事情到最后都会变成很美好的样子,如果现在还不够好,那说明还没到最后。我停下来,无法再继续说下去。若我与他离别,他不再存在于我的生命中,那么我的一半记忆也将被他带走,不复存在。若我与他离别,我不再存在于他的生命中,那么所有的记忆也都不存在了。因此,在悲伤与虚无之间,我选择了悲伤。

  你那么聪明,可以在认识他这么短的时间内,便看懂了他的一切。我不同意他的观点,我不觉得两个人之间的争吵是让人无法忍受的事情。我跟我老公在一起七年,我们从起初的疯狂吵架到现在的适应彼此,其中经历了很多困难。但我们却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对方更加了解了彼此。过去,我老公甚至无法忍受跟我独处,总要把很多朋友叫在一起才痛快。结婚后第一年,我在学校,他跟詹斌住在一起,只有周末才相聚,我也觉得不错。后来,我们慢慢学习适应对方,变成了现在这样。我很喜欢现在的状态,彼此感知陪伴,又互不打扰。回到家后,我在房间里看书,做自己的事情,他在客厅看电视。即使不说一句话,心里也知道,有一个人在陪着自己,这是很幸福的事。可过去我并不这么想,我总希望他能时刻都陪在我身边。其实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男人是专注型思维方式,而女人是发散型的。于是,男人认为在恋爱之初他已经告诉过你他爱你了,以后就不必再说。女人则要不断听到对方重复“我爱你”三个字,才能得到安全感和满足。最好的婚姻,并不是一个人牺牲自己去成全另一个人,而是在这其中学会宽容,并一直做自己。每个人所能做的,都只是做自己。

  嗯,最好的感情,就是彼此做个伴儿。我说。

  你们聊什么呢,聊得这么起劲儿?出来吃饭了。詹斌走进房间里,招呼我们。

  我尾随他,走进餐厅,坐在他身边。他无须言语,仅一个手势,便能让我心碎;无须动作,仅只言片语,便能让我死亡。他是我忧愁的绝望、绝望的悲伤、悲伤的苍凉,像一根针,深深扎进心里,横亘在生命中的每一天。所有浮华绚烂都再无惊艳,诸神俱死,英雄没落。他让我知道,医治自己的悲伤是困难的,因为自身是这悲伤的同谋。医治他人的悲伤同样也是困难的,因为自己是悲伤的俘虏。

  我所爱的人呐,有人喜欢在心里哭,有人喜欢在心里笑,有人喜欢哭笑都藏于心,我是第三种。一直以来,我都是个严守情绪的人。我愿意与人分享全部欢笑和快乐,却不肯诉说悲伤与绝望。痛苦本就应该藏在心底,悲伤也要努力节制,一切伤害和欺骗迟早会被原谅,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不一定就是无情的人。这或许也是我习惯独处的原因。一个人的时候,没有限制,可以向内、向外自由伸展,就连悲伤和绝望都变得不那么灰暗和难以忍受了。大不了,吐吐舌头,日子还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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