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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兄弟一窝都是贼 番外《回忆的聚合物》(1)

  追忆的碎片

  现在虽还在心里掠过

  但怎样的心伤也好

  总有一天会遗忘吧

  流下的泪水

  在冰冷的雨里溶解

  等待着阳光的再次眷顾

  正文

  五个人似乎也不错

  穿着一件蓝色格子衬衫的朴圣勋沿着水泥砌成的码头,红艳的夕阳打在他的身上,将他的影子拖长,在无边无尽的苍茫中渺小得十分可怜。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风吹乱他的发丝和衬衣,有些脱力地将黑色背包随手扔在脚边,对着与地平线练成一片的蓝色放开了喉咙。

  啊——!!

  他早就想像这样嘶声力竭地喊出一身的痛苦了,积压了那么多年,好像随时都会崩溃。

  夕阳灼得朴圣勋睁不开眼,他所幸闭上了眼,光亮却不见退下去,一张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孔就像旧电影般在他脑中放映而过。

  十分漂亮却讨厌被这样形容,思维脱线,永远让人猜不透他下一秒想做什么,明明十分懒散心思却超乎常人的细密的老大金希瑞。

  外冷内热,凡事喜欢随性而为,却又很有责任心地以大局为重,不善表达内心真正的情感,精通各种防身术的老二郑凌诺。

  没有心机,常沉浸在自己的四次元世界里,IQ高达160,有着让人难以捉摸的内心世界,在某种程度上比几个哥哥还要成熟稳重的老幺沈星漠。

  以及……

  朴圣勋总是不大愿意去回忆那个孩子。

  即使只是相差了几个月,但那个弟弟在他看来,永远单纯善良得像个孩子。

  他们五个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是当初老爸年少风流所创造的产物。

  朴圣勋是最后一个进金家的,也许这一辈子他都忘不掉那个像太阳般存在的弟弟金俊宿,第一个对他露出笑容。

  妈妈死后不久,17岁的朴圣勋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他爸爸的男人的电话,告诉了他一个地址,说是那里有他的四个兄弟,要他和他们一起生活。

  当时,他挂了电话后,对着镜子笑得诡异异常,连自己都莫名地感到恐惧。

  带上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行李,按照抄下来的地址找到了金家。

  朴圣勋对着隔音效果奇佳的白色大门猛按门铃半个多小时,听不到从里面传染任何的声音,在他考虑着是否该报警,会不会出现狗血意外里面的人都因瓦斯外泄而昏死在里面时,白色大门终于开启。

  伴随着怒吼“吵死了”,顶着一头鸟窝发型的漂亮少年黑着张脸出现,粉色衬衫的扣子扣错,下身只有一条红色格子四角裤衩。

  四目相投,朴圣勋还搞不清楚状况,只听开门的人一声尖叫,门嘭地被甩上,差点害他撞歪引以为傲的鼻梁。

  几分钟后,穿着蓝底白色海豚图纹睡衣的少年来开门,打着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染成酒红色的发丝胡乱地翘在头顶,显然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

  “你是谁啊,这么早。”

  朴圣勋低头看了眼手腕上的表,时针指向10方位,额前不禁压下几条黑线。

  难道金家的兄弟晚上都不睡觉去做贼了?现在这个时间点居然还嫌早。

  “朴圣勋。”

  简单的报上自己的名字,看着面前的少年揉着眼睛,企图尽快让自己清醒过来。

  “啊,是你,进来吧。”少年毫不吝啬地对他绽放笑容。

  朴圣勋有一瞬间地愣神,传说像太阳般耀眼灿烂的笑,他此刻遇到了。

  虽然并不轻松,但也算成功进入了金家。

  后来朴圣勋才知道,讨厌被人夸漂亮却又十分爱美的金家老大金希瑞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外人看到他未保养未整理未搭配好衣着前的样子,所以以为是彻夜不归的老二郑凌诺回来,待在看清来人并不是后,就不能怪他让这个第一次见面的老四吃闭门羹了。

  金俊宿说别客气,随便坐。

  朴圣勋也就真的不客气了,一屁股坐倒在沙发上,然后看着戴着一副眼镜,斯文如王子般的少年从电脑前抬起脑袋,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是真心还是敷衍地问了个好,就真的只是“你好”再没下文了。

  接着是先前在门口吓了他一跳,再次出现时打扮得光鲜亮丽的金希瑞,一个劲地质问在另一张沙发上优雅地喝着咖啡的冷峻少年,为什么早上回来也不先跟他打招呼,害他出丑于人前。

  可惜对方只回了他冷淡的两个字:“啰嗦!”于是金家老大在他不耐烦的眼神下乖乖闭嘴。

  后来朴圣勋才知道,冷峻郑凌诺是金家的老二,但是说话比老大有威信得多,在金家没人敢反驳。

  再后来,朴圣勋又知道,原来金家的兄弟真的在做贼,因为总是行踪不定把警方耍得团团转,大过光耀的存在,所以人称幻影。

  最后,朴圣勋也加入了其中,耍了把帅,过了把怪盗瘾。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二、再见的人终会再相见

  那个孩子总是笑得天真无邪,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朴圣勋想对于金俊宿这种从小在蜜糖罐里泡大的人他一定会避而远之,因为那会让他想起自己灰暗的童年,回忆总是不断地下着雨。

  可是事实是,他渴望靠近这个弟弟,金希瑞说金俊宿的笑容可以治愈很多伤口,的确如此。

  其实对于金家的这四个兄弟,他并不排斥,毕竟谁都不喜欢寂寞,所以一回生二回熟,住了没几天,心里的陌生感渐渐被排除。

  不过和郑凌诺真正认识还是那段荒唐的小插曲。

  那时食量和IQ成正比的老幺吼着要吃宵夜,金希瑞却发现冰箱的料理已经扫荡一空,在谁都不愿意大晚上将近十点的时间外出购物后,决定用抽签决定。

  于是,衰神附身的郑凌诺和朴圣勋运气不佳,被选定会目标。

  本来吧,男子汉大丈夫愿赌服输,晚上去趟超市也没什么,但问题是朴圣勋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鬼。

  一想到这天还是七月鬼节,他就坚决不想出门。

  可是怕归怕,男子汉的面子还是要的,想着反正还有郑凌诺陪着,撞撞胆子就往外闯了。

  但当两人一手一个购物袋从超市出来,走到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时,朴圣勋两腿开始发软。

  街对面,扎着两小辫的女孩穿着一条红色连衣裙,手里拿着一只芭比娃娃,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向他们,街灯照在她无血色的脸上,异常诡异。

  感觉自己的脊背一阵阵地凉,如果还有抬脚的力气的话,朴圣勋真想拔腿就逃。求救的目光投向身边的人,想老二每天冰冷着一张脸,说不定连鬼都怕。

  “不要怕!”

  郑凌诺说话的同时,把手搭在朴圣勋肩上,以求让他安心。

  从肩上传来阵阵的痛,朴圣勋看着老二那张比街对面的小女孩还苍白的脸,突然感觉世界无望,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凌诺哥,你抓得我比较痛。”

  指指无法控制力道在自己肩上施力的罪魁祸“手”,朴圣勋现在是身心受煎熬。

  更要命的是,小女孩居然朝他们走来,越来越近,路上偶尔有人经过却好像都没发现她的存在。

  就在郑凌诺的手不断抓着朴圣勋的肩,朴圣勋的手不断拧着郑凌诺的背时,走到他们面前的小女孩突然哇地一声哭了,伴随着身后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宝贝,你刚才走到哪里去了,妈妈到处找你,急死妈妈了。”

  “乖了,不哭哦~~宝贝最乖了。”

  小女孩不停拿手背擦拭着小脸上的泪水,抽泣的声音满是委屈:“这个……两个哥哥一直等着小敏……小敏好怕,555……”

  彻底僵硬了的金家两兄弟接收到年轻女人指责般的眼神,看着她抱起小女孩边哄边走远,紧绷的神经在一瞬间松解下来,差点双双跌倒在地。

  人生最丢脸的事大概就是刚才那一刻了。

  看着彼此的脸,短暂地沉默后,两大帅哥有默契地开口。

  “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是的!什么都没发生!

  从那天起,以往最少交流的两人居然关系变得亲密起来,让其他三兄弟百思不得其解,金希瑞想其中必定有文章,却苦于无论如何都套不到话。

  那次虽然不是真的撞鬼,但有了前车之鉴,朴圣勋开始不停地往家里搬拉面,目的就是为了堵住老幺那如无底洞的胃,杜绝再发生大晚上被指派去购物的事。

  朴圣勋住进金家不久后,就转入了沈星漠和金俊宿所在的高中,每天收花痴女的情书和礼物都收到手软,让金家其他四兄弟羡慕死他的皇帝命。

  而深知老幺挡不住食物的诱惑,腹黑如朴圣勋干脆将每天能吃的礼物全部转送沈星漠,用食物收买这个常年沉浸在自己四次元世界中的弟弟。

  相处的时间一常,很多时候朴圣勋会忘记自己在美国时的灰暗,和那个从未见过的爸爸给他带来的灾难。

  后来的朴圣勋常想,或许他该恨那个男人,如果不是他如此决绝地抛弃妈妈,妈妈就不会因为他长得像他而无止尽地打骂他,从而迫使他爆发第二人格,或许自己最疼爱的弟弟也不会死。

  可是相对的,他也要感谢那个男人让他们五兄弟相遇,让他的人生不止只有孤寂和痛恨。

  如今回想起当初一年多的相处,五个人之间的点滴,朴圣勋的嘴角还是会忍不住微扯起纹路,露出好看的笑颜。

  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朴圣勋起身后重新捡起先前随手丢在身边的背包,反手背在肩上,空出的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找出一个号码,对着屏幕上的名字却久久按不下通话键。

  秀恩,裴秀恩……

  已经有多久没见过没联系过女孩了,记忆中自从五年前那次分开口,两人间就像有了某种默契般,再没有给过对方任何音讯。

  但朴圣勋却自信地认为女孩在等她,因为他也在等她,她的号码一定没有更改,因为他的也没有更改。

  相爱的人,总是在你不做或者未说明前,就现明了一切。

  将手机放回口袋,再等等吧,如果他们真的有缘也许不联系就能在世界的某处见到,俊宿也会牵引着让他们相遇。

  这样对自己说着,朴圣勋下定了决心,大步地走开。

  三、第一次掉进贼窝

  直到穿得光鲜亮丽的一套出现在拍卖会,朴圣勋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屈服在老大的碎碎念和老二的暴力下,很没勇气地跳进了贼窝,从此与良好市民形象say goodbye。

  “为什么我要去充当竞标的人?”

  抗议的话被老大一句“谁让你长得一张笑面虎的奸商脸”给打发了,拜托!他这叫长得英俊又睿智,真没学问。

  老大金希瑞心思细密负责策划,老幺沈星漠电脑高手负责破解密码,老四金俊宿天生骨骼柔软负责闯过红外线防护,老二精通各种防身术负责断后,无论朴圣勋怎样的抱怨,最终安排下来,他只能坐在大厅参加这次无聊的拍卖会。

  这次的主角是梵高的黄色向日葵。

  对于这个画家,朴圣勋算是了解不少,他想要用向日葵来装饰他的工作室,他在给埃米尔.伯纳德的信中写过“我在用半打向日葵装饰我的工作室时想到,这未经粉饰的铬黄燃烧在蓝色的背景之上,从孔雀绿到品蓝”。

  记得当时在美国上初中时第一次在美术课上看到梵高的向日葵,朴圣勋就有种无法言语的震惊,花因为美丽吸引千万的人,但他却讨厌它的凋零,成片的花海哪怕中间有一朵垂下都让他十分厌恶,但是梵高的向日葵却给他即使走到生命尽头,它仍在绽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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