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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金融领域中的阴谋论大餐(3)

  1.事实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确为私人拥有,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和第一副行长由董事会董事提名,经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上任。而联邦储备银行分行的董事会则由5至7名董事组成,其中多数由上级的联邦储备银行任命,剩下的少数则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任命。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只是执行货币政策的选择,而这选择是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作出的。此外,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拥有的全国国债的份额是很小的(约7%),因此,它也只能获得很小一部分国债的利息。几乎所有的联邦储备发行的政府债券的利息是每年退给财政部的,财政部支付给美联储的利息,还是返回给自己,所以财政部从美联储借来的钱并没有需要支付净利息的义务。

  2.事实是国会,而不是美联储,负责审批国家的预算和国家的债务。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联邦储备银行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而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理事会每年对联邦储备银行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美联储同时也受到特别类型的“政府会计办公室”( Government Accounting Office)的管制和审计。美联储的账目全部是公开的,接受国会的监督。格林斯潘和伯南克随时随地就要到国会去接受听证,电视对全程实况转播。

  3.谁在分享美联储的利润?

  那些阴谋论者认为:联邦储备系统的巨额利润是通过它的股东们股息和红利的方式被转移到其外国所有者手中的。“A”级股东“赚”去了。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当然产生很大的利润。根据该委员会1995年的年度报告,该系统的年净收益总额为239亿元(如果它是一个单一的公司,将有资格成为世界上最赚钱的公司之一,可以在股东之间分配这些巨额利润)。

  4.这些利润是如何分配的?几乎绝大部分美联储年度利润,都必须根据美联储董事会同财政部之间的既定协议,按法律交付给联邦政府。因此最大份额(lion’s share)的234亿美元,占联邦储备委员会纯收入的97.9%金额,是被转移到国库房,而不是进入任何个人或外国的投资者口袋。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只保持2.83亿美元,其余2.31亿美元作为股息和红利支付给它的股东们。

  由于股息派发还不到美联储净收益的1%,因此在实际上,投资者似乎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更好更多的赚钱方式。

  另外举例来说,在2007年,美联储的盈利大约是400亿美元,其中仅仅只有10亿是股东分红,占2.5%,而最大部分约350亿则上缴给国家财政部,另留40亿为来年的流动资金,包括印钞费用。这些都是完全公开的。所有这些分配的原则和具体细节都是绝对公开和透明的,都是需要见报详列的,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阴谋论者之所以是阴谋论者,就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论点根本不必经过事实的论证,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言不惭地散布这样的谎言来蛊惑人心。他们实际上是用自己的无知来玩弄他人的无知,用自己的无知来忽悠广大的国内读者。如果他们否认自己的无知,那就等于承认自己别有用心。

  问题就在于,他们利用国内读者信息的相对匮乏,以及专业知识的缺失,以为没人会认真地花费精力来揭破他们的谎言。他们的这些谎言都是从国外的阴谋论者那里直接批发过来,然后再在国内进行直销。而国外的阴谋论者的这些谎言,其实早已被严肃的专家和事实所揭穿,早已没有什么市场。然而他们却将此当做最时髦的玩意在国内的市场上热卖。

  事实上,以上几个有着致命缺陷的论调,其实在美国早有人提出过,也曾经忽悠过一些缺乏专业知识的读者。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尤斯塔斯·马林斯 (Eustace Mullins) 和加里卡(Gary Kah ),包括他们的一些追随者。在《谁拥有和控制美联储》(Who owns and controls the Federal Reserve)一文中,作者爱德华·法拉地博士(Dr. Edward Flaherty)作了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同时也对美国的一些金融界中持阴谋论的学者进行了驳斥。(http:\/\/www.usagold.com\/federalreserve.html)

  他们的观点就是今天国内的某些热衷阴谋论的专家所津津乐道的话题。

  他们认为联邦储备系统是由拥有强大的国际外资银行所秘密控制。因为美联储是美国的中央银行,控制美国的货币政策。通过改变流通中的货币供给,调节美联储利率的,因此能引发金融市场的繁荣或崩溃,促使经济扩张或跌入衰退。

  他们认为,“纽约联邦储备银行”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是由外国人金融资本所拥有。虽然纽约联储只是美联储之下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之一,但控制了它,就等于控制整个联邦储备系统。外国人使用他们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权力来操纵整个美国的货币政策,以便达到他们的全球政治目标--建立由他们所掌控的险恶的世界新秩序。

  事实上,没有任何外国人能即使部分地占有美联储。每个联邦储备银行是完全由国有商业银行的参与和信用合作社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地区经营。无论个人和非银行公司,无论是设在国外还是国内,法律上都不允许外国银行拥有联邦储备银行的任何股份。

  六 谁在动美联储的奶酪

  尤斯塔斯·马林斯表明,这些银行很多是由十几个欧洲的银行机构,主要是英国人,最引人注目的是罗斯柴尔德银行王朝拥有。通过他们在美国的代理人,他们能够选择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董事局,并直接影响美国的货币政策。

  然而所有真实的资料和文件都说明这样的论点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这种“外国资本所有权”的概念。而且,事实正与它恰恰相反。

  事实和证据显示,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并没有进行、也没有权力进行对美联储的控制,而最新的事实还证明:联邦储备系统的利润是必须交付给联邦政府的,完全不是外界所传说的那样为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和外国金融资本势力所瓜分,更不存在背后秘密操纵美联储的国际共济会势力(以罗斯柴尔德等家族等为首的国际金融集团)为了捍卫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惜动用犯罪的秘密手段来暗杀威胁他们这一天大利益的美国总统。

  他进一步评论说,美国联邦储备法案通过之日,“《宪法》不再是美国人民执政的约定,我们的自由被移交给一个国际银行家小群”。

  不幸的是,马林斯关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股东来源是无法证实的。他声称他的消息来源是《美国联邦储备公报》 ,但公报从未涉及股东的信息,并且除它之外,也没有任何其他联邦储备期刊。另外,因为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不是一家上市公司,因此不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要求公布其主要股东的名单。但是它的所有权的问题仍然可以核实。只要核查一下这些股票收购的法律规则就可得知:美国联邦储备法案要求国家银行和地区联邦储备银行参与购买股份,从而加入这个系统,成为“会员银行”。包括“纽约联邦储备”在内的,马林斯指出的八个地区的银行都是国家特许银行,它们必须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股东。

  这八个持有股份的银行真的是为外国人所拥有吗?与伦敦有什么关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拥有超过5%的公开上市公司的已发行股份的,都必须申报其名称,因此,如果像马林斯所说的外国人拥有那八个银行的股份,那么他们的份额不可能大于5%。由于这样的份额无足轻重,这些纽约地区的主要银行集团似乎并不可能与国外的阴谋者采取什么有影响的直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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