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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因为巴黎,我与青春莽撞的爱欲相遇

  二十五岁那年,巴黎以一种既温暖又冷酷的姿态,

  呈现在我的生命相簿里。

  温暖又冷酷,浪漫又现实──许多冲突的元素,

  永远在这个拥有千万人的狭小城市里撞击。

  初春,我终于又回到了巴黎。

  我用了「回」字。因为它对我意义非凡,被我视为心灵上的故乡。

  当年离开时,曾经发誓,每年都要回去。

  但誓言总是变成空话,现实多么磨人。有好些年,我太忙,没有时间造访,平均起来,大约是三年一盼吧。

  这回,我透过网络,租了一间塞纳-马恩省河左岸的公寓,三百年历史的公寓──巴黎一间寻常公寓的身世,都比许多国家的古迹历史悠远。要判别房子的年龄并不难,老房子的楼梯都是倾斜不平的。

  骑着重型机车、造型很现代化的房东说,这是他母亲的房子。公寓里头有好多旧东西,随随便便一个烛台,都传了好几代。

  四楼,从窗口可以看见圣母院的屋顶。钟楼怪人的圣母院。

  星月皎洁时,几乎可以听见天使在歌唱。

  在巴黎,我并不从事任何观光行为。我想假装自己是个归人,不想只像个过客。

  每天早晨,散步到传统市场,买新鲜的奶酪、橄榄、蔬菜和烤鸡,带一瓶葡萄酒回到住处。有阳光的天气,就到塞纳-马恩省河畔走走。

  巴黎人对阳光十分敏感,冬春之交,阳光探出脸后,不到十分钟,河畔已经挤满了人。各种年纪的情人。

  他们在白桦树旁,看着河中的游船载着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含笑挥手;或闭目养神,好像聚精会神的吸收着阳光的热量。

  中午,我会预约一家好餐厅。

  我的胃口不大,最适合吃午餐。况且,午餐的套餐最划算,侍者也不会虎视眈眈站在一旁,你得每吃完一道菜,就点一杯不同的酒。

  我总是搭地铁去吃饭,然后慢慢的走回来。圣母院对岸,是巴黎的心脏,不管在东西南北,我会揣个指北针在怀里,千里迢迢走回住处,顺便消耗掉方才吞噬的卡洛里。

  一边走,一边静静欣赏巴黎。

  结了婚的未必是情人,情人未必想结婚,这是巴黎。巴黎,几乎只有一半的人愿意结婚。

  竞选总统失利、法国最美丽的政客毕尔雅,和她的男人生活了近二十年,生了四个孩子,始终没有结婚。选后,嫌隙丛生,她与情人说散就散,一点也不留恋。她指责他用情不专,助选也不用心。

  多么巴黎式的感情,再漫长都可以瞬间无情。不结婚是对爱情的浪漫,分手时立即面对现实。

  巴黎人能够接受的感情样貌,比全世界的人都丰富许多。

  二十五岁那一年,我在法国居住,到巴黎时,总寄居在一位好心的东方研究学者家里。

  他和女友同居了二十年,就是不肯结婚。

  他说,梦里都知身是客,他知道这里永远是个异乡,东方人不能够真正被它深深拥入怀里。可是,他打算一辈子住这里。

  因为巴黎人爱说他人的八卦闲话,却不会给人压力。在巴黎,他有挣脱传统的自由,有一辈子单身的自由,有不接受安排的自由。

  当时他已年过半百,呵,还是那么叛逆。

  巴黎是一个,你再老都可以叛逆的都市。

  巴黎对叛逆是宽容的。一切改变人类文明的艺术与哲学主义,都在巴黎的怀抱里牙牙学语、渐渐茁壮。古老的巴黎,是一个包容量最大的菜市场,它喜欢奇形异状的新鲜蔬果。

  如果西班牙的精悍青年没有到过巴黎,他不会成为毕加索。

  如果沙特和西蒙波娃没有在这里相遇,或许不会有存在主义,也不会有女性主义。

  这是它最值得自傲的浪漫。

  有人说,它是最浪漫的都市,但也有人说,它是最现实的都市,处处死要钱。没钱的人不时遭受歧视眼光;没钱连上厕所都困难。

  二十五岁那年,巴黎以一种既温暖又冷酷的姿态,呈现在我的生命相簿里。

  温暖又冷酷,浪漫又现实──许多冲突的元素,永远在这个拥有千万人的狭小城市里撞击。

  这次回巴黎,某天,走过唐人街的广东餐厅时,我不由得想起以前在巴黎认识的一个新加坡女孩。

  和我一样,受了海明威巴黎的飨宴的感召,我们不谋而合的相信,只要在年轻时到过巴黎,我们心中,会带着一个永恒的盛宴。

  那一年,她二十六岁,纤细苍白,来巴黎,本来是为了学建筑设计。

  她也和一般从小上英文学校的新加坡人不同,她的母亲是中文老师,因而她从启蒙时期就会背许多唐诗。

  这或许是我们之间的桥梁。她很文静,但也很热情的帮助我熟悉环境。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和一个香港男孩在一起。

  人是很奇妙的,命运不同,缘分却深。两个东方人,千里迢迢跑来巴黎相遇。

  香港男孩比她年轻几岁,大学刚毕业,两道浓眉,很高很瘦,一脸稚气。两人住在一起。

  在巴黎,留学生情侣住在一起,不会有人管。

  而我是在她忍不住的哽咽中,才知道她的故事。

  其实我在新加坡,很早就结婚了。她说。

  知名大学建筑系毕业,从小对建筑有天分也有梦想,她想要成为像柯比意一样的建筑师。在家人的殷殷期盼中,她嫁给一个一直对她好的中年富商。

  华人世界,小康之家,都希望女儿能够靠着婚姻将人生平反。

  夫婿对她很好,彷如女儿般宠爱。她说她想来巴黎,他成全了。

  而她到了巴黎,才发现,其实她不是真爱他,也不能够爱他。

  她选择放逐巴黎,忘记她的南洋故乡。

  为了香港男孩,她宁可做一个没有故乡、没有亲人的人。

  可是,巴黎不只有莺语呢喃的香颂,还有异乡人处处要面对的冷酷生活。为了爱情,她放弃设计学院的学业,抹掉了所有与过去通讯的管道。

  为了爱情,她也忘了他是穷学生,没有社会经验,也没法支撑生活。他们靠着她原有的丰厚盘缠,过一日是一日。

  她不再怀有变成知名建筑师的梦想,变成一个厨娘。

  她知道哪个肉贩的牛肉最新鲜、最便宜;知道哪个超市的早餐玉米片可以省一、两块法郎;知道哪家餐厅可以用最便宜的价格,安抚华人对故乡食物贪婪的胃口;知道怎么样用唐人街商店里有限的原料,为他烤一只广东烤鸭。

  我吃过她的广东烤鸭──那真是一只味道奇特的鸭子啊。广东明炉烧鸭,不是法国式的传统烤炉烘得出来的,要那些廉价原料入味肌里,也并不容易,连鸭的素质都大不相同。

  那只是一只有香料味道的鸭子,没有明炉烤鸭那澄亮的外皮与肥美的油嫩。

  但我不忍心说,那不是一只广东烤鸭。

  那是她的爱,不是做给我吃的,是做给她的情人吃的。我只是一个不重要的见证者罢了。

  她和他过了两年。然后,她决定回家。

  不是谁变心的问题。那一日,她在我面前痛哭,说了她的决定。

  她的哭声让我漂泊的彷徨更加不安,像鞭子一样在我心头抽痛,彷佛也在逼我面对现实。啊,何去何从呢?异乡人……

  异乡人在巴黎,温饱都难。

  他提醒我,该结束了。我不能一辈子当个厨娘,这不是我来巴黎的梦想。她说。

  警钟的响起很简单。还在念书的男孩,有一天很高兴的在一家中国餐厅的布告栏上,撕了个电话号码回来。他对她说:有人在为小孩征中文老师,妳要不要试试看?

  男孩想得应该不复杂吧?这样,或许可以开源,让她不要为荷包消瘦愁眉苦脸。

  二十六岁的她,却因此狠狠被敲了一记。她记起自己的梦想了,她到巴黎,是为了要成为一个建筑师,不是为了来番邦教汉语。为了他,她是否能持续牺牲最大的愿望?

  是欲望,还是爱?如今我也分不清了。她说。

  了解一个人,才是爱情;不了解却还相聚,那么只配称作欲望。我往回头想,我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我贪恋他的青春,想满足我的爱情渴望……他不了解我,竟以为我的人生志愿是为了教人写中国字……若是如此,我的梦想,必然有朝一日会从暗处现身,等着嘲笑我的失落。

  于是,她不告而别,离开情人。

  那一年,我和她挥手道别,看着她两眼哭得红肿,进了机场。

  她舍不得的不是我。她哭,是因为她与爱情诀别。

  很久以前的故事了。现在,她已成全梦想。我在新加坡曾碰过她一面,年岁在她脸上多了一股干练之气,她身边有了完美的事业伙伴和灵魂伴侣。

  她绝口不提从前。我知道,我也不会提。

  我们以前真傻。

  与我告别时,她淡淡的说。这是她对自己巴黎岁月的唯一评论了。

  这个故事在我记忆中尘封很久。别人的故事,伤心的是我。

  伤心的是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青春莽撞。在巴黎,每个笑容平淡的人,都可能有一个波涛汹涌的爱情故事,埋在记忆里。

  你知道的,我不想用食物或古迹来描述巴黎。我宁愿说它是激情之都,分手之城。它是永恒的盛宴,但如果你在年轻时到过巴黎,它也将成为一场总与你终生若即若离的欲望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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