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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实用主义的真理概念-1

    第六讲 实用主义的真理概念-1

    据书上说,当克拉克·马克斯威尔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有一种万事都要人对他解释得清清楚楚的怪脾气,如果别人对任何现象的解释用含糊的话来敷衍他,他会很不耐烦地打断人家的话,说:“是啊,但是请你告诉我,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他问的是关于真理问题,那末只有实用主义者才能告诉他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相信当代的实用主义者,特别是席勒和杜威两先生,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我们唯一有条理的解释。这本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它的微妙的根须深入到各个缝隙,用公开讲演这种简单的方式,是很难说得清楚的。但由于席勒和杜威对真理的看法受到了理性主义哲学家的猛烈攻击和恶毒误解;我就不得不在这里尽可能把这一点简单明白地加以说明。

    我完全预料得到:实用主义者的真理观要经过一切理论发展必经的各个典型阶段。你们知道,一个新理论开始总被人斥为荒谬;后来被认为是真的,但又是浅显不重要的;最后才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原来的反对者这时竟声称这新理论是他们发现的。我们的真理论现在正处于这三阶段的第一阶段,在某些地方则有了第二阶段的迹象。我希望这次讲演能促使它在你们心目中越过这第一阶段。

    任何辞典都会告诉你们,真理是我们某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而虚假则意味着与“实在”不符合。实用主义者和理智主义者都把这个定义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问到“符合”究竟是什么意思?实在是我们的观念可与符合的东西又是什么意思,这时,他们才开始争论起来。

    实用主义者在解答这些问题上,是比较会分析和用心些;理智主义者则比较马虎和缺乏思考些。普通的看法是:一个真的观念必须临摹实在。这个看法也象其他普通看法一样,是照着最习见的经验相类似的。我们对于可感觉的事物的真实观念,的确是摹拟这些事物的。试闭上眼睛,想想那边墙上挂的钟,你所能想象出来的只是那钟面的一幅真实的图象或摹本;可是你对于钟的机件的观念(除非你是一个钟表匠)就不足以成为一个摹本了;但也还可以说得过去,因为它和实在并不抵触。即使这观念缩小到仅仅是机械这个名词,这个词还是真真为你服务的。在谈到钟的“计时功用”和发条的“弹性”等等时,那就更难看出你们的观念所能摹拟的到底是什么了。

    你们可以理解这里有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观念不能准确地摹拟观念的对象,所谓和那对象符合又有什么意义呢?有些唯心主义者好象说,我们对这对象的观念只要是上帝要我们这样想的,那么这些观念就是真的。另外一些唯心主义者始终坚持“摹本”的看法,他们好象认为我们的观念愈近乎是绝对的永恒思想方法的摹本就愈具有真实性。

    你们看,这些看法是会引起实用主义者的讨论的。理智主义者的伟大假设是:“真理”的意义主要是一个惰性的静止的关系。当你得到了任何事物的真观念,事情就算结束了。你已占有了,你已懂得了,你已实现了你的思想的目的。在精神上你已达到了你所应该到的地方;你已服从了你的无上命令;而且再没有别的东西须从这个理性目的的顶点继续上去的了。从认识论上来说,你是处在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

    在另一方面,实用主义却照例要问:“假定一个观念或信念是真的,它的真,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会引起什么具体的差别呢?真理怎样才能实现?如果一个信念是假的,有什么经验会和由这种假信念而产生的经验有所区别呢?简而言之,从经验上来说,真理的兑现价值究竟是什么呢?”

    当实用主义在提出这个问题时,它就已经找到了答案:真观念是我们所能类化,能使之生效,能确定,能核实的;而假的观念就不能。这就是掌握真观念时对我们所产生的实际差别。因此,这就是“真理”的意义,因为我们所知道的“真理”的意义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所必须捍卫的论点。一个观念的“真实性”不是它所固有的、静止的性质。真理是对观念而发生的。它之所以变为真,是被许多事件造成的。它的真实性际上是个事件或过程,就是它证实它本身的过程,就是它的证实过程,它的有效性就是使之生效的过程。

    但是“证实”与“使有效”这两个词本身又有什么实用主义的意义呢?它们又意味着被证实和被认为有效的观念的某些实际后果。要找出任何一个比平常符合的公式更能表明这些后果的短语是很困难的——这里所指的这些后果正是在我们说我们的观念和现实“符合”时,在我们心里想着的东西。它们通过行动和它们所激起的其他观念把我们引进、引上或引向经验的其他部分,就是我们一向感到原来的观念与之符合的那些部分。这些感觉是我们的可能性之一。这些联系和过渡一点一点地使我们觉得是进步的、谐和的和满意的。这个愉快的引导作用,就是我们所谓一个观念的证实作用。这些解释是模糊的,初听起来好象很琐碎,但它却很有结果;这些结果我必须就在这钟点里加以解释。

    首先让我提醒你们:掌握真实的思想就意味着随便到什么地方都具有极其宝贵的行动工具;我们追求真理的责任绝不是从天上下来的命令,也不是我们理智所喜欢的“技艺”,乃是可以用很好的实际理由来自我说明的。

    对事实具有真实信念,其重要性对于人类生活是非常明显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许多实在的世界里,这些实在对我们可能极为有用,也可能极为有害。如果有一些观念能告诉我们哪些经验是可以预期的,那末,这些观念在这种最初的证实范围内就可以算作为真实的观念而且追求这种观念就是人类的首要义务。掌握原理,本身决不是一个目的,而不过是导向其他重要的满足的一个初步手段而已。譬如:我在森林里因迷路而挨饥受饿,忽然发现了有一条牛蹄脚印的小路,这时最重要的是我应当想到这条小路的尽头一定有住家,所以如果我是这样想而且顺着它走去,我就会得救。这里,真实的思想是有用的,因为作为思想对象的房子是有用的。所以真实观念的实际价值基本上是由于观念的对象对于我们的实际重要性而产生的。观念的对象的确也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在另外一个时候,我可能就用不着房子;在那时候,我对房子的观念,尽管是可以证实的,却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还不如让它潜伏在意识之中。但是因为几乎任何对象都会有一天暂时变得很重要,贮存若干观念的额外真理、作为一般的储藏品,它的好处是明显的,因为在某些仅仅是可能的形势之下这种额外真理也会是真的。我们把这些额外真理贮存在我们的记忆中,遇到记忆不下时,则记在我们的参考书中。这种额外真理一旦对我们任何临时紧急事件在实践上变得适用时,它就离开了那冷藏库,跑到世界上来起作用,而我们对它的信念也就变得活跃起来了。因此,你们可以这样解释这个额外真理:“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观念实现了,而且能被证实了。“真”是任何开始证实过程的观念的名称。“有用”是它在经验里完成了的作用的名称。除非真的观念在一开始就是这样有用,真的观念决不会就作为真的观念被挑选出来,它决不会成为一个类名,更不会成为一个引起价值意义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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