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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四

小~说~T.xt`天~堂

我就是小姐

我扭着腰肢……

我因此体会到,要走向光明,根除羞耻的祸根,真是谈何容易。有一次,经过乔装打扮,我有幸同佩德罗一起抛头露面,招摇过市。一天晚上,我来了,我们受到一群法国军官的邀请。在他们桌子边,坐着一位50岁上下的女士。她客气地对我笑了笑,露出宽容的神情,但她终于忍耐不住了,开始向我问话:

“你喜欢男人?”

“是的,夫人。”

“这毛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没有扇她一个耳光,但我已气得语无伦次,我从她那里终于明白了我为何愤怒,为何羞耻。为解我心头之恨,我当夜行动,洗劫了一个军官的皮包。

“至少,”我寻思,“如果我真的感到羞耻,那么这种羞耻心必定掩盖着更尖锐、更危险的隐秘。它是一种毒刺,谁向它提出挑衅,它就刺向谁。也许,它并不是专为我设置的陷阱,也许它并不如意,但是,既然耻辱已成定局,我只有指望它把我隐藏起来,并在它的掩护下,窥伺外面的动静。”

在整个狂欢的节日里,男扮女装容易得很,我在旅馆的一房间里偷了一条安达卢西亚衬裙和一个文胸。一天晚上,我围上披巾,手执扇子,匆忙穿过城区,来到克里奥拉街。为了表示我同贵世界还有点藕断丝连,我只是在长裤外面套着裙子。我刚走到旅店的柜台,连衣裙突然撕裂。我气恼之极,连忙扭过身去。

“对不起。请原谅。”

原来是一个金发青年一脚踩住了我的裙子花边。我气愤地嘟囔道:

“你要当心。”

笨手笨脚的小伙子又是赔不是又是赔笑脸,只见他的脸色吓得煞白,我反倒羞得满面通红。我身边有人低声对我说:

“原谅他吧,先生,他是拐脚。”

“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气愤极了,暗自怒吼。人们围着我们笑。“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在内心独自嗷嗷乱叫,似乎在肚子、肠子里回荡,尽管外面有“衣裙”包装,这句话终于化作一束可怕的目光。我恼羞成怒,感到无地自容,在男人们和“卡洛琳姐妹”的嘲笑声中,呼地冲出了大门。我直奔海边,把身上的裙子、胸罩、披巾和扇子通通扔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整座城市喜气洋洋,陶醉在与陆地隔绝的狂欢节孤岛上,在汪洋大海中孤闹①。我既可怜又可悲。

①读到这里,我发现我把发生在卡迪克斯的一段生活场景搬到巴塞罗那来了。“在汪洋大海中孤闹”一句提醒了我。我伏案疾书,结果犯了挪地点的错误,但在描写过程中应插入一个细节,这样就又可以把事件重新安排回原来真实的地点。

(“应有爱好……”我才不要这种爱好。当然,我进行了充分表演。我知道,在我内心,他的文化不是要把我磨尖,而是要把我磨平。就连史蒂利达诺自己都感到惊讶,我磨损得太厉害了。我宁可十指麻木:我决不学裁缝。)

史蒂利达诺和我一起去卡迪克斯。我们从一列货车跳到另一列货车,终于来到圣费尔南多附近,然后决定步行赶路。史蒂利达诺突然不见了。他约定同我在火车站碰头。但他没在那里。我等了很久,接连等了两天,可以肯定他抛弃了我。我孤苦伶仃,身无分文。待我恍然大悟过来时,我又感到浑身的虱子在蠢蠢欲动,只有它们在我的衬衣、裤子的缝隙里温存地陪伴着我,叫人好不伤心。殊不知,史蒂利达诺和我一直保持着迪拜特修道院修女们不洗脚、不管衬衣发霉的习惯。

圣费尔南多是一座海滨城市。我决定到卡迪克斯去,卡迪克斯建在海上,但有一条长长的海堤与大陆连接。我赶到卡迪克斯时,已是傍晚时分。在我面前,耸立着一堆堆高高的海盐金字塔,它们是圣费尔南多盐田的产物;再往远处看去,在迷茫的大海上,在夕阳西沉的余晖笼罩下,一座座清真寺圆屋顶和尖塔交相辉映的城市依稀可见:我在西方大陆已经走到了尽头,突然看到了东方胜景。我生平第一次看破红尘,留连风物。史蒂利达诺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为了活命,我一大早就奔向码头,奔向渔港,因为渔民夜晚捕鱼归来,总会有意无意在渔滩上丢弃一些死鱼烂虾。凡是叫花子都知道这条求生之道。我没有像在马拉加的时候那样,到其他衣衫褴褛的穷人火堆里去烤鱼吃,而是独自往回走,来到一堆礁石丛中,与雷阿勒港隔海相望。我的鱼烤熟了,太阳也升起来了。我就这样吃着鱼,几乎不放盐,也从来没有面包垫肚子。我在礁石丛中或立或卧或坐,置身孤岛的最东方,面对大陆,我是接受第一道阳光照耀和送暖的第一人。这第一人本身就是一天新生活的开始。我是摸着黑,在渔船靠岸的码头上,把鱼一条一条捡起来的。我也是摸着黑返回我的礁石基地的。太阳光临时我受宠若惊,立刻向它顶礼膜拜。我与太阳之间建立了某种默契。我推崇太阳并不搞繁文缛节,也无意一味仿效先民的举动,但我知道,这个天体已经成了我的上帝。它在我体内冉冉升起,缓缓环行,到最后结束旅途。如果说我在天文学家的天空看到了太阳,那轮太阳正是我心中蕴藏的感情大放光芒。我很可能暗暗地把天上的太阳和已经消失了史蒂利达诺混为一体。

我这样向你道破我感悟的形式可能是什么东西。大自然使我躁动不安。我爱史蒂利达诺,他吵吵嚷嚷地闯进了我的贫贱生活,不知怎的,我面对这种种诱惑就委身就范了。但这些诱惑的因素很坏。为了驯服这些外在的力量,我要把它们包容起来。我并不为它们开脱任何残忍性,相反,我要恭贺它们竟然无情到如此地步。我极尽讨好逢迎之能事。

但此举并非能说善辩就可成功,我请巫术来帮忙,也就是企求心想事成的祝愿,与大自然达成某种直觉的默契。这个时候,语言帮不了我任何忙。于是乎,周围的事物和环境顿时变得母性化了,只有高傲的锋芒仍像蜂刺一样警戒着。(母性:即主要成分具有女性特点。写到这里,我无意参考借鉴古伊朗索罗亚斯德教义:我只是说明,我的感性要求看到我浑身有女人味。这是办得到的,因为她善于制服男子:狠心、残忍、冷漠。)

假如我尝试用词语来重构我当时的心态,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甚至比读者还要糊涂。我们知道,对这些早已消逝的陌生状态,我们的语言是无法起死回生的,就连回光返照也难以捕捉。我的日记从头到尾都有这样的问题,倘若要求它说清楚我到底是什么人的话。准确地说吧,今天我写的这部日记,只能提供关于我是什么人的一些情况。本书不是怀旧之作,而是以本人往昔生活为素材的艺术作品。它是借助过去而定格的现在,而不是借助现在而定格的过去。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怀疑我所说的是事实,但我要从中表达的,则是现在的我--新我。

夜间,我去城里东游西逛。我靠墙而睡,以求遮风避雨。我向往近在咫尺的丹吉尔,该城名气很大,又是招降纳叛的窝点,每每令我想入非非。为了摆脱我的苦难,我正谋划一系列铤而走险的叛卖活动,准备冷静加以实施。今天我很清楚,我与法兰西难舍难分的惟一牵挂,就是我热爱法语,真是无可奈何!

这种叛卖的欲望,是在史蒂利达诺被捕后,我可能要受到传讯时最终形成的。

“为了几个钱,怕受几鞭皮肉之苦,我就该告发史蒂利达诺吗?”我扪心自问。“我仍然爱着他,我的回答是不;难道我该揭发佩佩,那个在帕拉勒洛杀死赌徒的小伙子?”

我也许同意这样做,但必须付出何等可耻的代价,大家必看到我灵魂深处糜烂透顶,散发出令人掩鼻的恶臭。哦,读者也许还记得,在我沿街乞讨和卖淫的日子里,我上了一堂高深的功课,我学会使用卑鄙的勾当,为我所用,并最终为我的卑劣选择而自鸣得意。由于背叛,我的灵魂已支离破碎,我可能索性破罐子破摔了(我极善于从耻辱中牟利)。恰巧当时我遇到一个意外的问题,一位海军中尉被土伦海军法庭判处死刑。他向敌人提供了某种武器或某军港或某战舰的资料。我不是在这里谈论一次导致古代挂帆海战失利的小背叛,那只关系到一条如梦如幻的轻飘飘的双桅船,我是在谈论一次导致钢铁怪物海战失败的大背叛,在这条战舰上寄托着早已不再幼稚的一国人民义正词严的骄傲,并得到科学技术武装的数学专家们的支持和帮助。总之,这是一次现代意义的背叛。日报记录了这些事实真相(我是在卡迪克斯发现的),报纸不无愚蠢地说(因为如果不说谁会知道)这是“……出于背叛的爱好”。配合文章还刊登了一个年轻军官的照片,长得非常漂亮。我被他的形象迷住了,时至今日我还保留着这张照片。每到处境险峻时,爱情就会在我内心暗自燃烧起来,我把狂热的爱献给流放犯,与他在西伯利亚分担痛苦。海军法庭挑起了我与法庭的对立,反而使我更加转向被告,虽然步履维艰,却像长了翅膀。他叫马克·奥伯特。“我得去丹吉尔,”我暗下决心,“我也许会被招进背叛的行列,成为叛徒中的一员。”

我离开了卡迪克斯,来到了韦尔瓦。后来,我被韦尔瓦市政卫队驱逐出城,我又来到克塞莱斯,尔后沿海滨直到阿利坎特。我独自流浪。偶尔迎面碰上或后面跟上一个流浪汉。我们甚至来不及找一片石头堆坐下,就自然而然谈起来,哪个村子对乞丐最好,哪个市长还不算心肠太坏,然后我们又各奔孤程。我们常扬起我们的布褡裢穷开心,分手道别时说一声:“拿起步枪打猎去。”我一路孤苦伶仃。我垂头丧气地沿着路边沟边踽踽而行,路边野草蒙上如霜的白尘,走动时双脚沾满了粉尘。如同经受了深海沉船的灾难,世界上所有的不幸通通压到我身上,把我埋入绝望的汪洋大海中,我也品尝到能够在黑奴般粗壮可怕的大树枝上栖息的温馨。它比世界上任何潮流更壮观,更安稳,更能安慰人,更值得我为之一叹,而你们的大陆也就相形见绌了。傍晚时分,我的脚热得直冒汗,若是夏夜,我索性到水洼地里泡脚。烈日烤得我脑袋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思想昏昏沉沉,一片空白。安达卢西亚风光秀丽,天气炎热,土地贫瘠。那里到处有我的足迹。当时年轻,不知道什么是劳累。我身上背负着如此沉重的悲哀,以致我以为,我今生命中注定要浪迹天涯。生活再没有什么花絮点缀,流浪就是现实。我再也不知道当时我到底想些什么,但我记得我把我的一切苦难都归功于上帝。在我举目无亲,远离人烟的岁月里,我几乎浑身充满爱,浑身充满虔诚。

“我离他们太遥远了,”我可能这样自言语过,“我不再有希望与他们重逢了。”既然如此,那就索性一了百了。在他们和我之间,尽量少来点藕断丝连。我一旦用我对他们的爱去回报他们对我的鄙视,最后的一丝情意也就彻底中断了。

如同蒸汽机车来了个倒进气,我终于来了个急刹车,现在是我对你们表示怜悯了。当然,我的失望并不会像这样发泄出来。不错,在我混乱的思绪里,一切都纷纷扬扬,但我刚才说的怜悯之心,却得以结晶成明确的思考,在我受尽烈日煎烤的脑袋里,终于成了形,死死地纠缠着我不放。我的厌烦情绪--我不认为这是疲劳--弄得我难以静心休息。就是碰到清澈的泉水,我也懒得去喝一口。我口干舌燥。我双眼冒火。我饥肠辘辘。太阳照射在我胡子拉碴的脸上,发出古铜色的反光。我身体干瘦,脸色蜡黄,形容沮丧。我学会笑对事物,并加以思索。我这样一个法国青年流浪在海岸线上,孤立无援,沿途乞讨,双脚走动步步掀起成团成雾的尘土,所有这一切,都加强了我的高傲,平添了独家特有的快慰,与我身上脏得无法再脏、破得离奇可笑的行头适成鲜明的对照。不论是我的破鞋子还是我的脏袜子都永远没有资格在尘土之上同加尔默罗会修士的凉鞋争风吃醋;我那件藏污纳垢的外套也绝不允许我的举止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尊贵。1934年夏天,我跑遍了安达卢西亚的大道小路,大街小巷。我到一个村庄讨几个小钱后,就在野外继续流浪,夜晚就躺在沟底睡着了。狗对我却闻味即来--我身上的气味使人们躲避我惟恐不及--它们叫着欢迎我进村,叫着欢送我出村。

“进去还是不进去?”我路过一座白屋子,心里不由犯起嘀咕,屋子外面围墙封闭,墙面用石灰粉刷过。

我不多迟疑。狗就拴在门口,吠个不停。我走了过去。它叫得更凶了。一个妇女出来,但不离开门槛,我用蹩脚的西班牙语(当外国乞丐反倒可以使我得到点保护)向她乞讨一个苏;如果人家拒绝给我施舍,我只好退了出来,头压得低低的,脸上毫无表情。即使是对这片世界上少有的秀丽风光,我也无心一顾。除非是为了寻找这美的奥秘,因为美的后面多有欺诈,一旦执迷不悟,势必受骗上当。我无视美景,却发现了诗意。

“可不是,我独得天下如此多美景的厚爱。我要将它们记录在案。我知道,我周围的美景有多明朗,我的不幸就有多清晰。”

从大西洋沿岸,到地中海海滨,我穿过了一个又一个渔港码头,清贫的景象令我触目惊心,不免为自己一贫如洗而伤心。我一路不时碰到一些躲在墙角阴影下纳凉的男女,或在广场上玩耍的顽童,我总是掩脸擦肩而过,不让他们看清我的真面目。人际间只要稍有爱的表示,我就有撕心裂肺的痛苦,过路时只要看见两个小伙子互致问候,彼此报以微微一笑,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恨不得退避到天涯海角去。两位朋友交换的眼神--抑或寥寥数语--都是从各自内心发出的一缕爱的光辉最微妙的流露。那是经过精心混纺的一线温柔的光,一缕交织着爱的情丝。我深感惊讶,这些男人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在他们体内似乎有一个暗无天日的熔炉,竟有鬼斧神工,可提炼出像爱情这么细腻、这么纯洁的一丝一线,风情万种,美妙绝伦,同时他们自己总要放射出这道温柔的光,映照着滴滴晨露闪闪发光。我似乎听到一个年纪最大的对另外一个年轻人(非我)谈到人体的这个应该珍惜的部位:

“今天夜里,我还要打开你的遮羞布!”

我实在无法轻易忍受这样的一个事实:人家相爱而我却不能。

(在贝尔岛教养院,莫里斯S和罗杰B相遇。他们都17岁了。我是在巴黎认识他们的。我同他们俩分别做过几次爱,但他们彼此不知道。有一天,他们在贝尔岛放牛或放羊时又见了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谈起巴黎时,提起的第一个人就是我。他们互相开玩笑,知道对方竟然都是我的朋友而感叹万千。莫里斯后来告诉了我这件事。

“我们一想到你就成了真正的好朋友了。晚上我很难受……”

“为什么?”

“在集体宿舍,男人分开住,但在隔板后面,我老听到他喘粗气。他长得比我漂亮。所有硬汉子都喜欢同他混。可我却什么也干不成。”

当我听说我在梅特勒奇迹般的不幸童年竟然后有来者时,不禁激动起来。)

我深入内陆流浪,到处可以看见怪石嶙峋的景色。峭壁林立,如锐齿啃咬长空,把蓝天撕成碎片。这片严酷、干枯和可恶的贫瘠山地在嘲笑我的贫困和柔情。不过,它也激励我顽强起来。我越来越不感到孤立了,因为我发现大自然有一种同我一样的风骨:高傲。我愿做一块磐石置身于怪石丛中。我为我能成为石林中的一员而感到高兴和自豪。这样,我就与大地连成一片。我有我自己的伙伴。我明白了什么是矿物统治的天下。

“我们顶风冒雨,经受了各种打击。”

我同史蒂利达诺的历险已经被搁到了脑后。史蒂利达诺本身越来越渺小了,他现在只乘下一个亮点,保留着一片美妙的纯洁。

“这是一条汉子。”我自言自语。

他已经向我承认,他在军团杀了一个人,并做了如下的辩解:

“他威胁要把我干掉。我就把他杀了。他的枪口径比我的大。我没有罪。”

我现在已经分辨不出我本熟悉的他那男子气概和举止了。它们永远被凝结和固定在过去的时间上,已凝结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固体,因为这个固体是从若干难忘的细节中提取的精华。

有时候,在消极生活环境内部,我也干出一两件伤天害理的事,竟然下手偷盗穷光蛋,其严重后果多少使我有所醒悟。

啊,棕榈!朝阳把棕榈叶镀上了金光。是金色的光在颤动,而不是棕榈叶在摇曳。我看到了第一流的棕榈树。它们沿着地中海亭亭玉立。恰似冬天玻璃窗上挂满的多姿多彩的霜花,棕榈树似乎更美妙地把我匆忙引进圣诞节的景象中。这个画面荒谬地出现在圣诗中,诗中谈到上帝死难前度过的节日,谈到他如何进入耶路撒冷,也谈到扔到耶稣脚下的棕榈叶。我在孩提时代就做过许多棕榈梦。如今终于梦想成真近在眼前。有人对我说过,贝特勒姆终年不下雪。阿利坎特名不虚传,大门半开隐约向我透露东方的情调。我又回到了孩提时代,回到了童年最值得珍惜的难忘岁月。我绕了一段路,向三棵棕榈树走去。树下,或许可以找到我念念不忘的圣诞马槽,想当初我这个孩子站在马槽边,目睹了牛与驴之间的“圣诞”。我是下九流中的穷光蛋,苦命人,我风尘仆仆,疲惫不堪,最终无愧于棕榈叶的神圣,也够了奔赴苦役营的资格,可以大摇大摆地戴上草帽,与棕榈树一样顶天立地了。

在一个穷光蛋身上,几个硬币巳不是什么财富了,而恰恰是赤贫的象征。不错,我路过时曾偷盗过几个富裕的小贵族--一般不敢下手,因为他们善于自卫--但对这种顺手牵羊的事在我心灵深处没有引起任何反响。我要说的是如何下手偷别的乞丐的钱。在阿利坎特的罪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

读者还记得在巴塞罗那,佩佩仓皇逃命时,曾把他从尘土里捡起来的钱递给了我。或者出于对一位英雄侠义的赤诚,或者同时也害怕佩佩或其同伙会来找我麻烦,我把这些钱埋到蒙特惠奇市附近一个小广场的一棵木豆树下。我下了狠心,没有把这事告诉史蒂利达诺,后来我们决定往南走,我才把钱挖了出来(两三百比塞塔),寄往阿利坎特自取邮局,收款人就是我自己。大家经常谈论景物对人的感情作用,但似乎不讲对道德态度的影响。在进入穆尔西亚之前,我穿过埃尔切棕榈林,神魂颠倒,陶醉于大自然之中,以至于我同人的关系竟成了人与物的一般关系。我到达阿利坎特已是夜里,我找了一个工地睡了一觉,清晨我才领略到城市名与实的奥秘:在宁静的海滨,几座白色的山峦一脉相承,蜿蜒向海上延伸,几棵棕榈,几幢房屋,一道港湾,在初升的阳光里依稀可见,晨风习习,明亮而凉爽。(在威尼斯,我曾重温片刻类似的时光。)万物总关情,其乐也融融。为了体面地进人这样一个世外桃源,我觉得有必要温文尔雅地与世人一刀两断,来一次自我净化。我同世人的联系全是感情的纠葛,我必须不事张扬地摆脱世人的羁绊。一路上我苦中作乐,自我许愿要把邮局的钱取出来,并再寄给关在蒙特惠奇监狱中的佩佩。一家木棚小店刚刚开门,我就进去喝了一杯热牛奶,然后去邮局取款。人家没有给我任何为难就把装好钱的邮件还给了我。钱原封未动,分文不少。我出了邮局,顿时把钱撕掉了,准备找一个开口扔进下水道。但是,为了更好地表明决裂,我坐在一条长凳上把撕破的钞票重新粘贴起来,然后美美地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佩佩一定在牢房里饿穿了肚皮,我承认这是罪过,但我相信自己从此可以摆脱精神上的困扰。

不过,我并没有在路上靠碰运气瞎闯荡。所有的乞丐都知道走这条道,我也不例外,我也得像他们那样去见识一下直布罗陀的模样。夜闯石崖路,石崖守军成群的大兵和大炮都在酣睡,好色的群体令我欣喜若狂。我暂且栖身在拉利内阿村,它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大片妓院罢了。我从此开始了“罐头盒”生涯。世界上所有的叫花子--我在中欧和法国看到的乞丐都是如此--都有一个或几个白铁罐头盒子(装过青豆或荤素什锦菜什么的),他们用一根铁丝在上面做成一弯提手。不论是在公路上或铁路沿线,他们肩上总挂着这样的饭盒子沿途要饭。我在拉利内阿有了第一个罐头盒。这个罐头盒是新的。我是在一个垃圾桶里捡来的,肯定是主人前一天晚上扔掉的。盒子白铁皮还发亮呢。我用一块卵石把锋利的毛边敲掉,以免划破皮肤,然后到直布罗陀军营的铁丝网边,胡乱捡一些英国大兵吃剩的东西。即使这样,我的日于还是一落千丈。我再也讨不到小钱了,只能捡一点残羹剩饭。向大兵要饭叫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如果遇到一个士兵长得很英俊,或者穿着军服很帅气,我就会自惭形秽,心乱如麻。夜里,我变着花招向他们出卖色相,在昏暗的小巷子里不时可以得手。到了中午,叫花子们倒好对付,在围墙边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休息。但到了晚上,我们排成串挤在营房边上一条走廊里。一天晚上,我在叫花子长龙中又看到了萨尔瓦多。

事隔两年后,我在安特卫普与史蒂利达诺久别重逢,他已经发胖了,胳膊还挎着一位浑身珠光宝气、贴着假睫毛的妓女,她身穿黑缎子裙袍,迈步很费劲。史蒂利达诺虽然满脸富态,但仍然很漂亮。他身穿名贵的羊毛衫,手上戴着金戒指,前面还有一条白色小狗引路。小白狗娇媚小巧,滑稽可笑,而且说不高兴就不高兴。我分明看到的是拉皮条的掮客:手里抓着皮带,牵着自己的畜生,小家伙浑身鬈毛,经过精心梳理,受过百般宠爱。就是这条狗带着他在晦暗悲凉、阴雨连绵的城市里乱转。我当时住在萨克街,离多克斯不远。夜晚,我在几个酒吧间到处乱串,在埃斯科河堤岸上游来荡去。看着这条奔流不息的河流,面对这座靠地下买卖起家、加工技术巧夺天工的钻石之都,我不由想起了曼侬·莱斯戈①光彩夺目的历险传奇。我亲临其境,不知不觉就进入了小说的角色,把自我理想化,把爱情和苦役混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念头。我与一个在集市训马场帮工的佛拉芒小青年合伙,到黄金城去偷自行车、宝石和舶来品。在钻石之都,我依然一贫如洗,可史蒂利达诺却阔气起来,而且有女人爱他。我从不敢怪他把佩佩出卖给警察局。我甚至弄不清楚我是否更热衷于史蒂利达诺的告密,而对茨冈小子的罪行则不敢恭维。萨尔瓦多喜形于色地把史蒂利达诺告发佩佩的事大致告诉了我,虽然我不能了解详细情况,但模糊的叙述反而增加了铿锵的历史感,显得更加精彩。他的口气幸灾乐祸,洋洋得意,不时故意进行低调处理,以免让人一下子看破自己分明是用受害者的腔调说话,从而表达了他对史蒂利达诺恨之入骨和难言的苦衷。不过,这样一种情感反而使史蒂利达诺的形象更强烈更高大了。萨尔瓦多和我都没有因久别重逢而惊讶。

①法国作家普莱伏小说中的人物。--译注

萨尔瓦多是首批到拉利内阿的丐帮元老之一,算得上是老资格了,我也因此沾光免交纳贡钱。按惯例,必有两三个粗壮蛮狠的乞丐过来强行敲诈勒索。我一下子投靠到他身边。

“那些事我全听说了。”他见面就对我说。

“什么事?”

“什么事?史蒂利达诺被捕了。”

“被捕?为什么?”

“别装蒜。你比我更清楚。”

萨尔瓦多的温柔体贴顿时变成了气急败坏的挑衅。他说话邪乎得很,讲述了我的朋友是怎样被抓起来的。他的被捕并不是因为盗窃了风衣或别的什么东西,而是牵涉到西班牙人被杀案。

“不是他干的。”我说。

“当然不是。明摆着的。是茨冈人干的。但史蒂利达诺通通交代了。他知道罪犯的姓名。人家在阿尔巴伊辛找到了茨冈人。人家又逮捕了史蒂利达诺,目的是为了保护他免遭茨冈人的兄弟或同伙的暗算。”

在通往阿利坎特路上,我不得不苦苦挣扎,受尽折磨和熬煎。我不得不抹平所谓的内疚,才得以幡然悔悟。我所犯的偷窃在我眼里顿时变成了一种很坚硬、很纯真而且闪闪发光的行为,惟有钻石可以相提并论。

“一失足终成千古恨,”我自言自语,“我再一次,而且是一劳永逸地摧毁了所有的兄弟情谊。”

“从此以后,犯下了这种罪行,我还能指望什么道德修养?”

这次偷窃是永远无法消除的劣迹,我下决心以此为发端开始一次道德完善。

多么卑鄙、软弱、肮脏、下流……(凡是表示可耻的词汇我都难解心头之恨)。整个行为没有任何丝毫成分可以让我为它歌功颂德。不过,我并不会从此洗手不干,叫我的传家魔道断子绝孙。我要让世界充满这种败类而且代代相传。

然而,对这段生活,我不便多费笔墨加以描写。我总想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我的记忆似乎故意把我的生活轮廓搞乱,给它扑上爽身粉,极力向它推荐一种润滑的处世方式,好像洗牛奶浴一样舒服。牛奶浴可是16世纪名媛淑女、风流贵妇津津乐道的“便宜澡”。

我用要饭盒子装了一份残羹剩菜,就躲到一个角落里吃了起来。我蜷缩成一团,好像鸟儿把头埋进翅膀里,脑子里老想着一个既崇高又卑鄙的史蒂利达诺。我为他有力量而感到骄傲,我因他与警察同谋而感到坚强。我整天闷闷不乐,心事重重。我对我的所作所为,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感到不满。但愿我弹指一挥便闪现出一道光辉夺目的荣耀,但愿我有巨大的能量,将我凌空掀起,在我体内爆发,把我炸成碎片,化做倾盆大雨撒向四面八方,随风飘落。我向人间播雨。我化做尘埃,化做花粉,纷纷扬扬弥漫万里星空。我爱史蒂利达诺。但在这个怪石嶙峋、干旱少雨的地方,在一发不可收拾的炎炎烈日下,我爱他爱得精疲力竭,双眼直冒火花。哭一哭也许会消消我的气。或者一吐为快,没完没了,滔滔不绝,听众聚精会神,个个听得肃然起敬。可我孤立无援,现在连朋友都没有了。

我在直布罗陀呆了几天,大部分时间在拉利内阿。同萨尔瓦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面对英国军营蒺藜铁丝网,我们大家彼此很冷淡,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止一次了,我远远地看见他动动手指,努努嘴巴,向我介绍另外一个流浪者。我同史蒂利达诺生活在一起的那段经历使他感到不可捉摸。他想方设法要说清楚其中的奥秘。我这段生活是在一个“男人”身边度过的,而且与萨尔瓦多的生活掺和在一起,现在经他的嘴一吹,使得我身价百倍,具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因为在别的乞丐眼里,讲这段经历的是一个见证人,一个地地道道的殉道者。我从种种明确但又微妙的迹象了解其人其事,我好汉做事好汉当,只是在内心,我依然继续遵从史蒂利达诺的教诲,反正我是这么认为。

我本来就打算坐船去丹吉尔。多少电影和小说把这座城市描绘成人间地狱,简直是一个赌徒们开展世界各种武器秘密资料交易的黑窝点。站在西班牙海岸看过去,我心目中的丹吉尔则是一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府。它本身就是背叛的象征。

有时候,我走路来到阿尔赫西拉斯海滨,在码头上极目远眺,那座赫赫有名的城市就在海天苍茫处浮现,遥遥在望。

“那里,会有什么大桩的背叛活动?人们如何进行讨价还价?”我问自己。四

当然,理智不允许我胡思乱想,不相信人家真的会利用我担当间谍重任,但我对间谍梦寐以求,以致我自命不凡,自以为我天生就是当间谍的料,而且有光明的前景。在我的前额上,分明打着“叛徒”的标记,世人有目共睹。于是我开始积攒一点钱,搭了一只渔船出海了,但恶劣的天气迫使我们返回阿尔赫西拉斯。又有一次,我串通了一个海员,终于登上了一艘邮轮。但由于我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海关人员吓得不许我上岸。我只好回到西班牙,决定取道休达,可到休达之后,我又被监禁了四天,然后不得不返回我出发的地方。

即使在丹吉尔,我可能和在其他地方一样,难以成就一次经过精心策划的冒险。这种冒险幕后有一个组织,组织有总部和办公室,按照国际政治战略规则行动,但这座城市对我而言,简直就是背叛的代名词,名副其实,惟妙惟肖,以至于我与它似乎只有失之交臂的缘分。

“不过,我会在那里找到,美妙绝伦的榜样!”

后来,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马克·奥贝尔、史蒂利达诺,还有其他一些人,但我对这些人不敢过于相信,怀疑他们对只讲忠诚和正直的道德信条是否真正漠不关心。一提起他们就说:“他们是骗子。”我听了感慨不已。后来我又感动过好几次。我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天不怕地不怕。他们的道德纹理五花八门,弯弯曲曲像花体字一样令人眼花缭乱,这就是我所谓的冒险。他们挣脱你们的规范。他们不讲效忠。更有甚者,他们都有污点,都有创伤,类似史蒂利达诺裤裆甲的葡萄串。总之,在你们眼里,我的罪过越大,越完整,要负全部责任,我的自由就必定越多。我也因此更孤独,更鹤立鸡群,而已无以复加。还有,通过我的犯罪,我争得了拥有聪明才智的权利。

“想拥有聪明才智的人太多了,”我想,“但他们得不到这种权利。因为他们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没有采取一种行动,犹如思考对拯救你的灵魂是必不可少的一样。”

对叛徒的追求和对背叛的向往实际上只不过是色情变态的一种形式。难得--几乎从未有过--有一个小伙子让我享受到头晕目眩的喜悦,只有在那段花体字般的曲折经历里,同他在一起厮混时,才有这样痛快淋漓的感受。健美的身体躺在我的被窝里,夜色笼罩下,在街头巷尾,或在密林中,或在海滩上,依偎而立的抚摸,这只能给我一半的快感。我不敢正视自己竟是别人的情人,因为我见识太多了,多少场合都是这样,恩恩爱爱的时候,我身价倍增,富有片刻的魅力。然而风光不再,我永远也无法重温旧梦了。因此,我发现,我不过是在寻找充满色欲的氛围罢了。这就是我生活的导向,其他事情就是陪衬了。我知道有许多风流韵事,历险的主人公和情节皆与色情同在。我梦寐以求生活在风流冒险之中。

没过几天,我得知佩佩被判处苦役监禁。于是,我把我积攒的钱统统寄给了正在被拘禁的史蒂利达诺。

我找到了两张旧身份证照片。其中一张是16、17岁时拍的。我穿着一件公共救济院配发的外套,里面是一件撕破了的粗毛衣。我那椭圆的脸蛋很单纯,但鼻子下塌,记不得是在哪一次打架中挨了一拳造成的。我的目光厌倦、阴郁、暴躁、很严肃。我的头发浓厚而且蓬乱。看着当年的我,不禁大发感慨:

“可怜的小伙子,你吃苦了。”

我和蔼地谈起另外一个让他与我自己早已判若两人。我当时忍辱偷生,有苦难言,但在照片里,充满稚气的脸却不露任何痕迹。我从小就蛮不讲理--或厚颜无耻--强逼着我走进了生活,倒落得个逍遥自在。即使我内心惶恐,也绝不露声色。但一到黄昏,我厌倦了,便耷拉着脑袋,我感到我的目光沉重地压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同流合污,就是退回到我体内,逐渐消失。我相信,世界已经知道我陷入孤独的绝境。我曾经沦为农家奴仆,当过大兵,也进过少年收容所,虽然也体验过友谊,有时还得到师长们的关怀体贴,但我毕竟无亲无靠,甚至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监狱却给了我第一个安慰,第一次安宁,第一道友爱的大杂烩。但所有这一切,又卑鄙下流为世人所不齿。长期的孤独迫使我形影相吊,顾影自怜。抛开自我审视世界,特别在夜间,这个世界就更难以捉摸,更是浑浊得一塌糊涂,而我却把这混沌世界奉若神明,视为良辰美景。我不仅可以因此成为求欢的借口,体贴入微的对象,可以百般挑剔,尽情教唆,虽然我受尽了痛苦的折磨,已经精疲力竭,走到了绝望的边缘,而且我居然成了人尽可夫,万矢之一的。慢慢地,经过一番运作(恕我只能肤皮潦草加以描述),但不改变我安身立命的形体,冠冕堂皇的道理其实也极其明显。说穿了,我是在自己心中树立起这尊推崇备至的神明,以我为本,由我来支配。我对它津津乐道。我编出许多颂歌来赞美它。夜里,我哼着这些小调。乐曲自然是神圣的。歌曲的旋律很舒缓。节奏有些低沉。我嘴里哼哼卿卿,好像同上帝息息相通: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上帝的意愿和热望,在我的歌里终于一吐为快。我穿街走巷,双手插在口袋里,不是低头就是昂首,眼睛不是瞧瞧房屋,就是看看树木,口里哼着粗制滥造的颂歌,既谈不上欢天喜地,也不至于愁眉苦脸,泣不成声。我发现,所谓希望,只是人们寄托意愿的表达。恩赐亦然。我从来不哼轻松愉快的小调。我考察过形形色色的宗教用语:它们创造了女神维纳斯、商神墨丘利,或者圣母玛利亚。

第二张照片是我30岁时照的。我的脸已经变得冷酷无情。颌骨显然突出了。嘴巴有苦难言,含着恶意。看样子就是流氓相,尽管我的眼神还很温和。由于官方的摄影师非要我板起面孔,我眼中的温情自然被忽略不见了。通过这两张照片,我得以重温当年使我走火入魔的暴烈:从16到30岁,我沦为少年苦役犯,蹲过大牢,泡过酒吧间,我苦苦追求的不是英雄冒险,而是在冒险中随波逐流,同流合污,要与最漂亮最不幸的罪犯融成一体。我心甘情愿充当那位年轻的妓女,陪伴或侍候流放到西伯利亚的情人。不是为情人去报仇,而是哀悼他,纪念他,为他歌功颂德。

我并不以为我出生在豪门望族,来历不明反而使我得到自由发挥,自圆其说。我独特的悲惨命运可以同我的出生联系起来。我被家庭所遗弃,从此破罐子破摔,由喜欢男孩子到喜欢偷盗,由喜欢偷盗到喜欢或迷恋犯罪,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这样,我断然拒绝了曾经拒绝我的那个世界。我差不多很开心,迫不及待地投奔最卑贱下流的所在,说不定这还需要我幼稚的想象。因为我就是这样被想象虚构出来的,指望我把属于一个被遗弃的高傲的小人带去。这个小男孩或许被抛弃在城堡外,或许被遗弃在看管严密的公园里。公园里看守比塑像还多,比穿新婚礼服的新娘还多,比参加葬礼或婚礼的人还多。后来,也就是紧接着,乐极生悲,美梦变成了噩梦,山穷水尽只好悲惨度日。后来被送进了教养院,被关进了监狱,然后去偷,反抗,卖淫。自然而然,这悲欢荣辱、甜酸苦辣的万花筒(很少有语言可以描摹)装饰了我的心理定势,而我用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来装扮我真实为人的环境,但首先是用来装饰我受尽凌辱的童年。我熟悉的铁窗生涯足以弥补我的人生缺憾。在被关押期间,监狱给我的安全感无异于威严的宫殿为国王陛下的贵宾提供的安全保障。这两幢大楼,建得实实在在,毫无装虚弄假之处,它们给人的最大印象是绝对可靠,是什么就是什么--过去打算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那个样子。土木工程,建筑材料,布局比例,建筑风格浑然一体,受到统一的精神支撑,使得这些建筑如同现存的社会形态一样坚不可摧,并且作为社会形态的象征而巍然屹立。监狱的方方面面向我提供了万无一失的安全保障。我敢肯定,监狱是专门为我建筑的--包括司法宫及其附属建筑群,包括不朽的名胜门厅。千真万确,命中注定我与监狱有缘。监狱的清规戒律之严厉,之狭窄,之精确,与宫廷内的繁文缛节如出一辙,与王庭接待贵宾的温文尔雅和蛮不讲理的礼节毫无二致。像监狱的基础一样,宫殿的基础建筑是用高质量的方块石砌成的,铺上大理石楼梯,装饰得金碧辉煌,里面有王朝罕世的雕塑珍品,宫殿的主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模仿造成的雷同还是存在的,两座大楼中,一座是原本,另一座则是流行在两极之间的生动建筑体系的最高峰,既容纳了原来的风格,又压抑了它的发展,是不加粉饰的力量。在这一道道地毯上行走,面对着这一张张墙镜照来照去,甚至可以在宫殿的公共厕所里享受片刻的舒适,还有什么不安全的呢!一大早拉屎的一幕,任何地方也没有如此郑重其事,只有在一小单间里进行才能保证演出成功。周围是毛玻璃隔板,看出去可以辨认出精雕细刻的门面,一个个卫兵,一尊尊雕像,迎来送往的接待厅;在一间小茅房里,用的卫生纸薄如丝巾,跟别的地方差不多,但刚才那王宫厕所里,会突然冒出一个礼仪小姐,只见她身披精纺的玫瑰缎子浴衣,披头散发,重新涂过脂抹过粉,费劲地清除着厕所杂物;在另外一间小茅房里,身强力壮的看守绝不会粗暴地把我抓出去,因为拉屎已经变成一场重头戏,在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得到国王陛下的恩准。监狱向我提供了同样的安全保障。任何情况下保证平安无恙。任凭狂风暴雨肆虐,任凭破产风潮威胁,这里秋毫无犯。监狱充满自信,而您身居充满自信的监狱中,当然也充满自信。所有这些建筑物都是可靠的,建筑物之间因各自的可靠性也彼此相敬如宾,遥相呼应,和睦相处。不过,也正因为有这种可靠性,正因为地基的可靠性是何等的重要,建筑物最终也必然要垮台。这些建筑物被随随便便搁置在地上,在世界上,它们也许可以维持较长的时间,但它们内部问题的严重性迫使我不得不无情地审视它们。我承认,它们在我身上有它们的基础细胞,它们是我必然铤而走险的标志,其实,我破坏性的思想已经为摧毁这些建筑而不辞劳苦地奔忙。失身终成千古恨,我已深陷苦难生活的泥潭,我的苦难生活就是宏宫广殿沦为废墟的真实外表,就是惨遭蹂躏后的花园残花败柳的如实写照,就是黯然失色了的金碧辉煌的凄凉晚景。我的悲惨生活就是它们的废墟。这一座座废墟破损得越厉害,废墟本该昭示的内涵似乎离我越来越遥远,越来越被神圣的岁月所埋没,以至于我竟弄不清我是蓬荜生辉还是门庭冷落,也弄不清我是千金卖笑还是无赖登基。于是乎,慢慢地,这种耻辱观与包容它的躯壳逐渐分离,支持它的理想的镀金导管终于断裂。在世人眼里,镀金导管是为其作证,在我这个肉眼凡胎看来,简直就是控告。于是它越来越孤立,形影相吊,只为自己而存在,自己需要自己,惟一的目的也是它自己。诚然,这是一个弃儿迷恋王宫豪华的想象,想入非非,天花乱坠,这样就可以给我的耻辱琢磨,镀金,可以顺着耻辱这个常用词义进行精雕细刻,如同加工金银玉器一般。直到最后,可能由于频繁使用甚至滥用的缘故,耻辱逐渐蒙上了遮羞的薄纱,卑贱的地位也就最终摆脱了耻辱。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又把我扯进极其特殊的情感纠葛。如果说我是通过他领略到一点尊贵的滋味,那么我顿时领悟到我的生命真正的含义--如同人们说木头的含义一样--我的生命注定要在贵世界外才有意义。在这一段日子里,我饱尝艰辛但头脑清醒,我与穷人相处因而态度鲜明:我穷困潦倒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以至于我仿佛觉得,我简直像是赤贫粉揉成的穷酸面。贫困乃是我的血液,我的精华,我的本质,它流遍了我的全身,滋补着我的肉体和灵魂。我写这本书时,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我很有钱,但我不会嫌弃众穷人,因为我就是穷人,就是他们。假如我喜欢在他们面前像孔雀开屏那样神气活现的话,那我会感到遗憾。或者说白了,我干吗不放开手脚大摆阔气,表现得更傲慢,更蛮横,更无礼。

“我会有一辆黑色的无声汽车,油光锃亮,我坐在车后头,无精打采地打量着外面一贫如洗的景象。在贫困面前,我带着我的随从,前呼后拥,个个衣着讲究,佩金戴银,故意让贫困看着我经过,让穷人(我从来就没有摘掉穷人的帽子)看着我坐在豪华的轿车里,听不到马达的任何噪音,缓缓而行,春风得意,极尽人间体面风光。如果我愿意,不妨再搞一套。”

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我是一贫如洗,回天无力,在欧洲的一片不毛国土上,学会了干巴巴的诗歌格式。有时候,面对大自然,我不寒而栗,不禁抒发几声诗的叹息。

在上面几页里,我曾这样描写过:“……暮色笼罩着的田野”。我当时并没有想象到它酝酿着严重的危险,掩护着要杀死我或拷打我的武士。相反,这片田野温情脉脉,洋溢着母爱和善意,弄得我倒担心自己依然故我,难以进一步与这一大片好意打成一片。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在夜色苍茫中,我突然从一列货车上跳将下来,到荒野里游荡,侧耳聆听星夜荒野蠢蠢欲动的声息:我蹲在乱草丛中,害怕时便站起来,面对风吹草低木然不动。我有时把荒野假设成传播社会新闻的舞台,我亲自安排各种角色登台,他们象征性地、惟妙惟肖地重演着我的真实悲剧,直到死亡为止:在两棵孤立的柳树之间,一个年轻的凶手一手揣在口袋里,慢慢地扣动着手枪的扳机,从背后向一位农夫射击。用想象参加人间冒险,是否会感动周围的草木,使它们得到痛快淋漓的感受?我理解这里的一草一木。我不再去刮拉碴胡子(当时萨尔瓦多对我的胡子很反感),更有甚者,我像枝蔓一样不修边幅。

萨尔瓦多不再对我说一句有关史蒂利达诺的事。他越来越下道,竟供其他流浪汉寻欢作乐,不是钻小胡同,就是在一张破床上鬼混。

“同这家伙做爱,得有怪癖才行。”有一天,史蒂利达诺同我谈起萨尔瓦多时如是说。

“无奇不有的怪癖,既温柔体贴又宽厚仁慈,会去爱丑陋、邋遢、怪模怪样的家伙!”

“你总能找到男孩吗?”

“我才不找呢。”他说话时露出又稀又黑的牙齿。好赖有人给一小袋子食品或一盒子剩饭。他一贯忠诚老实,总是不问青红皂白,一下子就完成了任务。他讨饭呆板得很。他的行乞生活如一潭死水,虽然清澈见底,但波澜不惊。就是这个既可怜又可耻的家伙,竟然会是我梦寐以求的完美偶像。兴许我当时梦见了我母亲,她比我还低三下四,我同她一起不断高升--尽管似乎想说下降这个词,或者另外一个表达向下运动的词。

“高升,难啊,苦哇。”我说。

高升导致耻辱。同她在一起,我进行了这场冒险,我把它写下来,以便美化浪言浪语和动作。

我返回法国。我越过边界,没有碰到麻烦,但进入法国农村几公里后,法国宪兵把我抓了起来。我一身破衣服一看就是西班牙的。

“证件!”

我亮了亮又脏又破的身份证明,纸张经过反复折叠已经破烂不堪了。

“还有登记本呢?”

“什么登记本?”

我这才知道有什么人体测量记录本,分明是侮辱人。流浪汉人手一册。每到一个宪兵站都要签章。他们不由分说把我抓进了监狱。

小偷辗转了好几个监狱,离开了法兰西。首先周游意大利。促使小偷去意大利的原因说不清楚。大概是靠近边界吧。罗马。那不勒斯。布林迪西。阿尔巴尼亚。我搭“罗迪”号轮船在圣加兰达上岸,顺手牵羊偷了一只手提箱。在科孪岛,港口当局不让我逗留。我只好雇了一条小船,可是他们硬要我在船上过一夜才出发。下一站是塞尔维亚。然后是奥地利。接着是捷克斯洛伐克。在波兰,我设法使用兹罗提假钞。所到之处无非是偷盗,蹲监狱,然后就被所在国家驱逐出境。我利用夜晚一次又一次偷越国境,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落叶悲秋时节,就连小伙子都无精打采,懒得走动;而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夜幕降临之际,突然间,小伙子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蜂拥而至,聚集在街头巷尾,码头上下,在围墙边角,到公园里,到电影院和军营里。后来我来到希特勒德国。然后去比利时。在安特卫普,我又找到了史蒂利达诺。

布尔诺--或叫布吕恩--是捷克斯洛伐克的一座城市。我在利茨越过奥地利国境,冒雨步行赶到这里。我到各家商店搞了点小偷小摸,混了几天日子,但我没有朋友,茫茫然不明东南西北,当地人又个个有些神经质。我真想好好休息一下,一路风尘仆仆,横穿塞尔维亚和奥地利,既要逃避当地警察局的盘查,又要摆脱欲置我于死地的警察同谋的跟踪。布尔诺市阴沉潮湿,工厂浓烟滚滚,色彩单调像一片灰石头。我的精神可以松懈下来伸个懒腰打个盹了,仿佛呆在一间关上百叶窗的房间里,因为我一时还不必为钱着急,虽然仅仅够花几天。布尔诺人讲德语和捷克语。因此街头卖唱的年轻歌手分成帮派,在城区打起街巷战,我被接纳进了一个德语演唱组。我们一共6个人。我负责讨赏并掌管钱财。我的伙伴有三个弹吉他,一个拉手风琴,还有一个唱歌。那一天下着雾,我靠堵墙站着,看一个乐队演奏音乐。其中一位吉他手约莫20岁,满头金发,上穿花格子衬衫,下着灯心绒长裤。布尔诺难得见美男子,他那张脸迷住了我。我久久地看着他,突然发现他同一个红脸大胖子心领神会地相视一笑,只见大胖子衣冠楚楚,手里抓着一个公文皮包。我离开他们时,心里暗自寻思,这帮年轻人是否已经明白,他们的这个伙伴已经同满城的同性恋阔老打过交道。我虽然走远了,但我设法绕着弯子到不同的十字路口再见他们几次。那个叫米凯利斯·安德里奇的小伙子后来成了我的朋友,除他之外,乐队的其他人都不是布尔诺市人。他举止优雅,没有矫揉造作的女人味。他只要同我呆在一起,就不会迫不及待去追女人。我感到惊讶,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一位具有阳刚气派、甚至有点莽撞的同性恋者。他是小乐队的佼佼者。他们都睡在地下室里,还在里面做饭。我同他们一起过了几个星期,只能说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只有我对米凯利斯的爱值得一提,我同他说意大利语。他牵线让我结识了那位企业家。那胖子脸色红润,似乎也不笨重。我敢肯定,米凯利斯对他毫无恋爱之意,但我教唆他说,偷窃比卖淫更刺激。

“别胡说,我是男子汉。”他傲慢地对我说。我心中有数,但装出相信他的样子。我给他讲了几次偷盗的经历,并告诉他我蹲过监狱,他听了对我羡慕起来。没几天,我成了他心目中的权威,当然,我身上质地考究的服装也帮了我的大忙。我们一起偷了几次,结果大获全胜,于是我成了他的师傅。

我大肆炫耀我是一个神偷。我从来没有人赃俱在当场被抓获,没有当过“现行罪”。我偷窃虽然手段高明,在世俗看来,可以手到利来,但这并不重要。我苦苦求索的是偷盗的悟性,因为有了这悟性,我才诗兴大作。换句话说,我没有必要罗列我的功绩,但我要昭示在道德秩序中我到底欠下了什么,表现我从这些功绩出发到底要建设什么,指明普通小偷们正在摸索要得到什么,以及他们自己可能得到什么。

“大肆炫耀……”,我用心良苦,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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