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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葭莩之情,爱何待言;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

  婴宁的痴和王子服的情,缠绕起来,便成就了聊斋里这一段被世人念念不忘的痴情佳话。但世人只记得婴宁没心没肺洒下的一路笑声,却不知这“狂而不损其媚”的痴笑中,那浓情蜜意,是比情种王子服,不差丝毫的。

  两人初见,在正月十五“游女如云”的花市中,王子服乘兴独赏,恰好就碰见了“荣华绝代又笑容可掬”的婴宁。想那千万人之中,偏偏王子服就注意到了手拈梅花的婴宁。若说婴宁貌美,诱惑了王子服,倒不如说,是婴宁早就用一双慧眼,看穿了“绝惠”的王子服,知道他是一生所托,所以才施了妖媚,让王子服“注目不移,竟忘顾忌”,而且还不忘俏皮地向婢女嘲弄他一句:“个儿郎目灼灼似贼!”这句外人听来讥笑的话,其实是一句情语,带着点情意绵绵的撩拨与挑逗。好比女孩子一句娇羞的“讨厌”,原是反向地表示喜欢与眷恋。否则,她断不会将手中的那一枝梅花,给故意地丢落在地上,让王子服捡拾了去并因此茶饭不思,犯了花痴。

  王子服因为相思,大病一场,换不来婴宁音讯,便带了那枝压在枕下已经干枯的梅花,去三十里外的西南山找寻美人足迹。于乱山中终于寻到婴宁住处的时候,又见到她拈花含笑而过,只不过这次拈的是一朵杏花,笑的是见到了王子服。看起来似乎她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未打招呼,只停了正要插戴的杏花,隐入园中。但却在暗地里窥探着王子服,时不时地露出半张脸来,看他是否已经离去。等到王子服被收养婴宁的鬼母留宿下来,她又自窗外隐约相窥,直到被母亲叫来姨哥姨妹相认,这才露出昔日嘻笑天性,一路嗤笑不已,即便是被母亲训斥,也依然笑不可遏。虽然母亲认为年已十六的婴宁“呆痴裁如婴儿”,她却是借了婢女之口,再一次调笑将她看呆了的王子服:“目灼灼,贼腔未改!”其后又假装去看碧桃树是否已经绽放,逃掉王子服的热辣的注视。到了门外,她终于将那憋住了的笑,再一次释放出来。而这一次的纵情,其实看得出,是含了情,而且带了喜的。因为,做母亲的,有了将她许配给王子服的意思。

  但是母亲虽有许配之心,却又加了可惜有近亲之嫌的限制。而且,王子服只顾得凝视婴宁,并没有作出是否愿意的答复。所以婴宁记挂在心里,在后花园中,没有忘了循循善诱,抽丝引线,终于试探出王子服一句又一句的真言。

  这一次相遇,在婴宁的心里所占据的位置,当是最重。因为两个人第一次有了正面的交流。尽管婴宁依然憨笑,所问问题,也看似天真如情窦未开的少女,但是却一步步将那王子服,引向坦白痴爱的深处。他将那朵枯萎的梅花从袖中出示给她看,她却反问他枯了为何还要珍藏,他说那是因为这朵花是她元宵节所留下的。她假装不懂,他又继续解释:一次相见,便思念成疾,全凭此花,才可稍解心中痴狂。她又嘻笑调侃:如此爱花,那离去时折一捆携去便是。他终于着急,忙忙启发她说:所爱非花,而是拈花之人也。这次她终于说出了那句曾被母亲疑虑而自己也心内不安的话:葭莩之情,爱何待言。而他,也干脆表白,他对她的爱,不是亲人之爱,而是夫妻之情,而夫妻与亲人的区别,便是可以同床共枕。

  这句解释,再明白不过,在婴宁心内掀起的波澜,也当是一重一重,扑打过来。尽管婴宁依然傻傻地答复他说,我不惯与生人睡,让王子服心内又是一惊,但她一个“俯思良久”而不是脱口而出的反应,却透露出她对于王子服的爱情表白,其实是上了心的,只不过因为女子的羞涩,而用一个玩笑代为回复了他的示爱。所以之后才会不顾王子服的窘迫和尴尬,迫不及待地告诉她耳聋的母亲:大哥欲与我共寝。

  之后两人顺利成亲,但为人妻后的婴宁依然不拘凡俗礼节,所到之处,皆是笑声嫣然。婴宁看去依然憨痴,连与她同床共枕的王子服,都未曾解得她的总是不合时宜有违女子“闺矩”的笑声里,其实有怎样的内心通透、冰雪聪明。她的一笑,可以为婢女和婆母解得千愁。而且,这次懂得闺中之事,不可为外人语也。只是她依然爱花,偷偷典当首饰,遍购佳种,将那奇花异草,植满了庭院,又不顾婆母的呵斥,屡屡爬到木香架上去,摘了花朵插在头上。遇到邻家那不怀好意偷窥的男人,婴宁便笑嘻嘻“诱惑”他到墙根下“幽会”,却用一截藏有巨蝎的木桩,要了那色男的一条性命。

  这一桩祸闯下之后,被邻人诉讼为妖物的婴宁,未曾遭来清明的县令苛责,却被婆母痛骂为给王子服丢尽了脸面。就是这样将王子服的声名联系起来的训斥,终于让习惯了长辈怒斥的婴宁,瞬间“正色,矢不复笑”。

  不再随处大笑的婴宁,终于点透了昔日种种,她其实都心内明了,虽然嘴上不说,但却一直记得。她记得王子服与婆母对她毫无异心的好;记得辛苦抚养自己十余年,却在九泉之下没有坟墓安葬的鬼母;记得陪伴自己的婢女小荣;记得荒野中鬼母尸身所在;记得每年的寒食节,为鬼母扫墓祭拜。而且,她还懂得了疼痛与哭泣,就像世间许多有喜怒哀乐的女子。

  可是,这样忽然不再处处遗笑有了忧伤的婴宁,她的娇憨妩媚,她的波光流转,她的俏皮慧黠,她对王子服的百般试探与引逗,她为爱情失掉的真纯动人的笑声,都已不再。她由狐生,被鬼养,最终却落入充满束缚的人间。这样的改变与舍弃,究竟是值还是不值,或许连当初记录下这则故事的蒲氏,也不能说清。

  绝色富家女阿宝遇到了痴人孙子楚,注定了一场逃不掉的被爱与相思。

  尽管在蒲松龄的眼中,有六指的孙子楚并不是一个痴傻的人,只是因为有些迂腐木讷,见到过来调笑的女子便面红耳赤、窘迫到大汗淋漓,就被人以讹传讹,认定是一个迂书生。但是以现在的眼光细究,如孙子楚之类痴情到对任何别人的戏言都信以为真的文人,并不是多么的可爱,至少,不会多么讨时尚白领们的欢心,那些失魂落魄的书生相,只能当作笑料谈资罢了。

  所以由此看来,阿宝也是一个真纯女子。能够接纳这样一个痴人的言行,并心甘情愿,拒掉众多阔绰公子们的求婚,而嫁给身无长物的穷书生孙子楚,不是每一个女子都能够做到。因此孙子楚有痴,阿宝同样也有情在。而且,孙子楚的痴病愈重,愈可以窥见阿宝的情谊之深。

  生在富比王侯之家的阿宝,个性里肯定少不了狡黠与放任,所以当她在王公贵戚中为自己寻觅夫婿的时候,遇到受人怂恿也前来求婚的孙子楚的媒人,便生出戏谑,开玩笑说:“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不想孙子楚却是当了真,一句“不难”,便可以看出他性格里的痴,已经到了不辨真假的程度。或者,是他天真到以为所有人都像他一样说一不二、信誓旦旦,并怀了一颗好心肠。所以当孙子楚果真用刀砍掉了自己多出来的那根手指,且几乎痛到昏死过去,并没有真的将阿宝打动,而只是让她觉得惊异,并且在惊异之后,又嘲弄他说:“再去其痴。”孙子楚照旧有文人的较真儿,辩解自己并不痴傻。可惜没人听他言语,而他自己,历经了这一遭嘲笑,也终于将心冷了下来,认定那阿宝未必就是美如天人,所以他也没必要再去追求高高在上的她。

  如果到此结束,两个未曾谋面的人,顶多是彼此生活里的一段小插曲,无足轻重,也转瞬即忘。但是偏偏恰逢清明,女子们集体出游。有人再次戏问孙子楚,难道不想看看那个意中的阿宝么?他这次知道是别人玩笑,但偏偏又生了执拗,想要见见这个揶揄自己的骄傲富家女,于是便欣然前往。却没有料到,这一去,连魂魄也给弄丢了。

  这阿宝“娟丽无双”,又身在豪门,所以对男人们的窥视,并不放在心上,否则不会坐在树下休息,任那些轻浮少年们如一堵厚厚的墙一样,围拢起来,并当面对她的美艳评头论足,嘴上意淫快慰一场。是等到人越来越多,阿宝也歇息够了,这才起身离去。但她这一走,却带走了痴人孙子楚的魂魄,而且,附了身似的,甩都甩不掉;坐卧起立,孙子楚不弃不离系在她的裙裾之间,就连梦里,都在与她交欢。

  等到孙子楚的家人哀求将他的魂魄叫回家去,阿宝才真的惊惧,原来那些春梦里与她身体痴缠的男人,真的是孙子楚。而孙子楚魂魄回归身体,终于苏醒之后,详细备至讲述他在阿宝闺房中看到的家具及香奁,竟是丝毫不差。这让阿宝愈加地惧怕,只是此刻的惊骇中,已经开始有了点滴的感动,感动于这个痴情的男人,不曾像其他轻狂少年那样对她轻浮调侃,却在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便将一整颗心和自己的灵魂,全部交付给了她。

  两人再次相见,是一个半月后的浴佛节。虽然孙子楚早就候在水月寺旁等待阿宝的到来,但这次是阿宝先从车中窥到了孙子楚,而且很大胆地掀开帘子,朝道旁的孙子楚目不转睛地看着,大约又怕看错了人,让婢女问清了他的名姓,这才乘车远去。这样的一眼,再一次夺去了孙子楚的魂魄。而阿宝的心里,也一定起了微澜,否则不会用这样目光的暗示,来传情达意。她大约是想要告诉他,她已经知道了他的心,并感谢他如此的痴恋,只是他们之间地位悬殊,不能够圆这一场姻缘,所以只看君一眼,还望解君相思。

  但是孙子楚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思念阿宝,并恨自己这次魂魄不能跟随阿宝归去。大病绝食依然无用,看到家中所养鹦鹉,便又生了痴念:倘得身为鹦鹉,振翼可达女室。这样想着,果真就化为鹦鹉,飞抵阿宝卧室。两人这次相遇,已经人禽相隔,但是却有了一次真正的心灵交流。阿宝告诉孙子楚,他的深情,她其实早已经镌刻在心里,只是而今已是异类,不能通婚。又为气绝三日的孙子楚祈祷,说: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阿宝以为这样的话,能够打动孙子楚,却是让昔日对她所言皆信以为真的他,脱口而出一句:骗我!阿宝再次起誓,只是这一次,她的心里,没有了戏谑,而是不安与犹豫。因为,这样的许诺,是一生的决定,而她身为女子,私定终身,而且是与一个又穷又痴的书生,几乎,有些叛逆的因素了。

  阿宝的不安,成了真。孙子楚思索之后,衔了阿宝的鞋子作为信物,便飞回重新做了人。而阿宝这次真的信守了承诺,不顾父母嫌弃孙子楚的贫穷,和来自富家亲戚的笑话,毅然地要嫁给孙子楚。阿宝的心,一旦交给了孙子楚,便不再他顾,而且,这种坚贞,比起孙子楚的痴来,毫不逊色。她拒绝了父亲要招孙子楚入赘的好意,因为她知道这会伤了孙子楚的自尊。作为男人,他屡屡被人嘲笑痴傻,而今她已是他的妻子,不能再让人指责他高攀了她这朵富贵之花。

  但事实上,孙子楚还是因为阿宝的到来,而自此一帆风顺,用阿宝带来的嫁妆,重整了家业。而且在他三年后因为糖尿病逝世时,是阿宝三日内绝食自尽,感动了冥王,重新赐予他生命。此后他考中进士,又被皇帝召唤,细陈自己与阿宝的婚恋奇遇,则有了男人功成名就之后炫耀的意味。而对于阿宝嫁给他后的一腔深情,不只是作者没有提及,连带孙子楚本人,也都是简洁带过。似乎,阿宝到此,便已完成了映衬孙子楚之痴的任务,成为那个站在男人身后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女子。

  只是当初她在父母面前许诺“处蓬茅而甘藜藿,不怨也”,又有多少人能够明了,一个女子对贫贱爱情的痴傻与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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