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第二部完结

有一个凡人在塔楼里,虽然他尚未抵达室外门口,我却已窥觉他的思维。
当他发现楼梯的门未琐时,我察觉了他的惊愕。这是从前未有过的敏锐。他看到地上的焦炭时,我察觉他的惶恐。他叫着说:“主人!”我知道他是仆人,一个有些奸诈的仆人。
洞识他的心意,很让我兴致勃勃,更让我心跳如捣的是他的气味。
我举起石棺盖子爬出来,凡人的味道若隐若现,几乎令我难以抗拒。那是我第一次发泄热情时,妓女身上传来的诱人麝香;那是寒冬日後一日饥饿之际,首闻烧烤鹿肉的芳馥,那是新酿的美酒,鲜美的苹果;那是在炎炎夏日,水自山岩湍流以手汲取的甘甜。
不,那种味道比这一切都更香浓诱惑,使我越来越馋涎欲滴!
我像动物潜游黑暗似的,穿越秘密走道,推开小室外的石头,站起身来。
那个凡人站在那里,双眼瞪着我,脸色因惊骇而苍白。
他是个年老力衰的人,从他混杂的思维里,我察知他是马厩主人兼车夫,但是感觉却遭干扰而显得模糊。
猛然之间,他对我的恶意如炉火袭来,这回感觉可一点不错,他的眼睛在我的脸庞和身体上下扫瞄,仇恨在升温在沸腾。我身上所穿的华服是他取来的,在地牢的死囚是他去喂养的。为什麽他如此咬牙切齿呢?因为我不是拿些可怜虫之一?
正如你所想像,这使得我更加兴奋。我赤手空拳就能致他於死地,太棒了!
“主人呢?”他惶惑地说:“主人呢?他在哪里?”
他对主人的想像是什麽?一个魔法师之王,这就是他的意见。如今我拥有相同的威力,而他对此一无所知,尽此一点,我已占了上风。
一方面窃喜於自己的优势,一方面仍在透视他的心意;相对於他的抗拒,我对他脸上手上的血管,感到兴味盎然,他的血气味道尤让我陶醉不已。
我可以感到他心脏的微弱跃动,甚至可以感到他鲜血的滋味,一如我想像的可口;骤然间,我全身激荡,有如他浓郁滚热的血已注入我的体内。
“主人在火里焚烧後走了!”我嘟囔着,声音奇特而单调。我慢慢走向他。
他俯视烧黑的地板,仰望烧黑的屋顶。“不,你撒谎!”他愤怒不堪的说着,他的恼怒如光在我眼前闪动,我意识到他的怨恨,他的绝望彷徨。
哎,活生生的血肉之躯竟是如此美妙!我食指大动,胃口大开,而心中毫无愧悚之意。
他察觉了,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第六感。狠狠给我愤怒仇视的一瞥後,他跑向楼梯。
我一个箭步就逮住了他,充分享受掠获的快感;多容易呀,前一分锺想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下一分锺,他已在我的掌握。双手举起他的身子,他的双脚离地,乱踢一气。
我轻而易举地抓紧他,一如大人抓一个小孩,他的思绪杂乱无章,他根本不知如何能解自己之危!
这些微弱的思绪传达,被我所见到的景象完全淹没了。
他的眼睛不再是灵魂之窗,胶状的眼珠发出的颜色挑逗着我,此刻,他的身体只不过是扭动的血肉美食,我如不吃便只有自己死去。
然而,想到眼前的食粮正在活蹦乱跳,美味的鲜血正在手臂挣扎流窜,总让我有些惊惶;逐渐的,一切理所当然了;他即生而为他,我又生而为我,他是我的飨宴,我原该享受呀!
我把他拉到身边,戳裂他脖子上凸出的动脉,血喷到我的上鄂。当我压在他身上时,我忍不住激动轻叫起来;这不是梅格能给我的那种灼热液体;不是我在地牢所舔乾涸的血迹,不,这是液体的光芒;吮吸时,心脏兀自生猛跃动,血滚烫得几乎热气腾腾,其味之鲜美更逾我所知的千万倍!
肩膀耸起,指甲深深刺进他的肌肤,我忍不住愉悦轻哼着歌声。可惜所见只是一个气息喘喘的灵魂,他的躯体则早已昏厥,这场精彩好戏变成独脚戏了。
在最後一瞬间,我奋力克制自己推开了他;内心多麽渴望感受到他脉搏变缓心脏停止,完全被我征服的滋味。
然而我不敢。
他笨重的身体滑下我的臂膀,四肢软瘫在地上,半闭的眼皮露出死白的眼珠。
我注视他性命的终结,冥思且近乎着迷。任何细节我都无意放过,我聆听他的呼吸衰竭,看到他的躯体毫不挣扎地坠入死亡。
血温暖了我,血在我的血脉里跃动;脸颊摸起来滚烫,视觉更加锐利,我感到自己强壮难以比拟。
我提着死,拖往曲折回旋的楼梯,拖入臭气熏人的地牢;把体丢在那里,让它和别的腐烂体共眠共息。
8
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也到了试探我力量的时候了。
荷包装满尽可能装的钱,佩上一把不太老式的宝石剑,把铁门琐上後,走了下去。
很明显的,塔楼是整幢倾圮城堡的幸留建;我闻到风里传来马的味道——强烈令人愉快的问道,循着味道,默默找到後面的临时备用马厩。
在那里有一辆华丽马车,还有四匹黑色骏马,马对我毫无怯意,这太好了!我吻着它们光滑的侧腹和柔软的长鼻子,如果不是心里另有别的事,我还真会为了太喜爱它们,跟它们耳鬓厮磨一番呢!
马厩里另外还有一个人,在我进入时已闻到他的味道;他正在熟睡之中,唤醒他时,我发现他是一个傻小子,对我不具任何敌意。
“我是你的主人啦!”说着我给了他一个金币。“为我找一副马鞍。今晚我不再需要你了。”
他完全了解我的话,只是告诉我,马厩里根本没有马鞍。
好吧!我从马车上割下一条长,放在最漂亮的一匹马上,然後,我骑上马背。
我实在无法描述当下的感觉。骏马在奔驰,寒风在吹拂,夜晚的穹苍高悬;我於马融为一体,驰过雪地之际,我时而欢乐时而吟唱;唱歌时,先是音调抑扬高亢,後来又转为浑厚低沈。有时我忍不住兴高采烈的叫起来,我非兴高采烈不可,然而,一个妖怪真的能兴高采烈吗?
当然,我渴望长驱直入巴黎;但是我知道自己还没做好准备,特别是关於自己能力的高下强弱,我尚未完全掌握,所以我把马骑往相反方向,来到一个小村镇的郊外。
走近小教堂,我未见人的踪影;一种属於凡人的愤怒於冲动,驱走我原有奇异半透明的幸福感觉。
迅速翻身下马,走到圣器收藏室门外,门琐松开着,我穿过正厅来到圣餐桌外栏杆前。
在那瞬间我呆呆站立一无感觉,恍若期待有什麽意外会发生;然而杀机顿现之际,想像中的闪电并未大作;我凝视圣檀上所点燃蜡烛的小小红花,仰望未透光着色玻璃下,一尊尊冰冷的圣像。
不顾一切的,我走到圣餐桌边,把手放在神龛上,打开神龛的小门,取出圣盘圣杯和圣饼。不,在这里我找不到圣灵的力量,以我妖魔诡异的敏锐,我感受不到任何回应於敌意,这里只有圣饼、金盘、蜡烛和光亮。
我对着圣檀鞠躬,看起来还真像子夜弥撒中的教士。将圣盘圣饼放回远处,又仔细关上神龛的门,我所犯的渎神行为,再也不会有人发现了。
然後,我走到教堂的另一边。颜色亮丽的彩绘和雕像吸引了我。我发现自己不仅看到展现神迹的成品,还察觉到画师於雕刻家的创作过程,我看到漆彩如何捕捉光线,看到透视上的小失误,乃至意外出现的虚饰。
这些大师在我眼里是什麽呢?我思索着。我瞪视灰泥墙上简单的设计图样,接着又跪下身子,观察大理石上的图案。最後发觉自己竟五体投地,眼睛圆睁,呆呆注视鼻子地下的地板。
真是的,我傻里傻气在做什麽?站起身来,微微抖索,轻轻饮泣了一阵,然後我望望四周点燃的蜡烛,闪动的烛光,看上去像是活着一般;猝然之间,我感到浑身扭不自在。
该离开教堂,进入村里去吧!
在村镇逗留大约两个钟头,大部分的时间里,我没看到也没听到任何人的声音。
翻过花园的墙,从街道纵身跃上屋顶,对我简直是举足之劳而已。我可以轻易跃上三楼高的房屋,可以连手带脚抓住石头间的灰泥,轻松攀爬建的高墙。
透过窗子,我看到小夫妻在蓬乱的床上安眠,婴儿在摇篮里酣睡,老太太在微弱的灯光下缝补衣服。
对我来说,这些房子无异是洋娃娃的家;里面有各式玩具,有小小木头桌椅,擦亮的壁炉架,修饰清洁的窗,还有洗刷乾净的地板。
我以未曾享受过的眼光来注视着一切,十分恋慕地盯着每个平凡的细节;一条浆得白挺的围裙挂在钩子上,一双破旧的靴子放在壁炉边,一个水罐摆在床旁,这一切都引起我甜蜜的联想。
屋里的人,哦,屋里的人多麽奇妙!
我闻到他们的味道,然而我心旷神怡,一点也不觉自己可怜;相反的,我近乎宠爱地痴望着:他们粉红的肌肤,细致的四肢,他们举止活动的严谨;以及他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同我从未享有如此生活一般。甚至他们的手也有五个指头,对我都是稀奇的发现。望着他们打呵欠,哭泣於沈入睡梦,在在令我陶醉不已。
他们开口时,最厚的墙也挡不住我听到的说话声。
在探险之中,最有趣的发现莫过於我的敏锐,我可以察觉这些人的思维,正如我能察觉所杀的仆人心思是邪恶一样。不幸,悲哀於期待,这些心情都经由空气传递给我;讯息有的弱,有的很强;有些则只是小火花,一闪即熄,无际可寻。
不过严格说来,我并不能真正洞识心灵,看透一切。
大多琐碎的思想於我是有隔的,当我沈湎在自己思考中时,即使最强烈的热情也不会打扰到我。简而言之,当我全神贯注时,别人的思维能传达给我,我真想探寻的我会接收到;当然,我也会碰上某些人,他们於我毫不相通,纵使发出最愤怒的热量,也感染不到我。
这些发现,正如同触目可见的美丽,平凡之中的?妙,即带给我冲击也让我感到受挫。只是我已透彻的了解,在混浊未知之间,某个深渊已环伺在侧,我随时可能无助地掉了进去。
无论如何,我已非这些复杂无知、温暖脉动的妙人儿,相反的,他们乃是我的猎祭品。
该离开村镇了,在这儿我已学到不少。不过离开之前,我还得来一次最後的大胆演出;我蠢蠢欲动,非试一试绝不甘心。
拉高了红披风,我走进小酒馆,在远离火的角落,找一个地方坐下,并叫了一瓶酒。室内的每一人都注视着我,不是因为他们察觉到有超自然之物来到中间,只不过好奇打量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而已。为了进一步试探,我足足停留了二十分锺;没有人,甚至服侍我的人,也没发现任何异样。我当然不敢碰酒,只要一小口,我的身体便无法忍受。重要的是,我已知道自己可以瞒过凡人,可以在他们之间行动自如!
我心花怒放离开小酒馆,走入森林里,忍不住喜极而跑,跑得轻灵快速,蓝天和树木变得一片模糊,我根本如飞一般呀!
停下脚步,我又跳又舞;信手捡起石头随意一扔,石头却远飞不知落在何处。我看到一段树干,即粗又充满树汁,拾起来往膝盖轻轻一碰,树干碎裂有如小小树枝。老天,我当真力大无穷!
我大叫,我纵声高歌,倒在草地上开怀畅笑!
然後,我站起来,脱下披风解下剑,开始转动起车轮来,我像在瑞诺剧场耍把戏的人一样转着车轮;玩过之後,我又翻起筋斗来,一个翻过一个,前滚後翻;一口气连翻两个再连翻三个筋斗;然後,我拔地一跃,身子高及十无尺空中,再轻轻跳下稳稳站住。虽然有一点气喘,确实玩兴大发,童心为泯!
然而,早晨即将来临!
天色仅仅微妙稍有改变,我知道地狱的钟声响了,地狱的钟声在呼唤吸血鬼回去栖息。哎!多麽可爱的天空,多麽可爱的黯淡钟楼!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往後在地狱里,火光或将亮丽一如阳光;然而,这将是我生平最後一次见到太阳啦!
我究竟惹了什麽来着?为什麽会落到如此下场?我从没有投降,纵然梅格能告诉我命在旦夕,我仍在於他搏斗不休,此刻,地狱的钟声却响将起来。
去他的,地狱的钟声又算老几?
当我抵达教堂庭院,准备骑马回去之际,突然有东西引起我的注意。
抓住绳,视线朝向小墓园,我却什麽也看不见。然而它的确在那里,我感觉得到;我确知有不明异类在教堂庭院附近逗留。
静静站着,我可以听到自己的血管在跳动。
它不是人类。这个异物;它没有味道,也没有人类的思维自它身上传出。它是遮掩的,防卫的;它晓得我在这里,它在注视着我。
这一切是我的想像吗?
我静静倾听,张望;灰色的墓碑屹立在雪中;远远那边,有一排古老的墓穴林立,墓比较大而且有装饰,但是倾圮破落。
那个似幽魂的东西,在墓穴附近徘徊不去,它正移向靠近的树丛,我的感觉更鲜明了。
“你是谁?”我质问着。声音锐利如刀。“回答我!”我大声的喊话。
空气中传来骚动,无疑是这个幽魂造成的,它已迅速跑了。
我冲出教堂庭院跟向它,我感到它在撤退,但是在荒瘠的树林里,我仍什麽也看不见,只知道我比它强壮,它在怕我!
唉,多好玩!竟然怕我!
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不是有形之体?是如我一样的吸血鬼呢?还是没有身躯的怪物?
“反正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我挑说:“你是个胆小鬼!”
空气中有了震动,森林也似乎呼吸了一下。
酝酿已久的清醒意识掠获了我。我没什麽好害怕,不怕教堂於黑暗;不怕地牢体爬满蠕动的虫;当然也不会怕退避森林,又似出现附近的怪异力量;人嘛,就更不怕了!
我是个特别的怪物。倘使我坐在地狱的阶梯,以肘顶住膝盖,魔鬼对我说:“莱斯特,来吧,选择任何你想要的妖怪形状,到地上作祟去吧!”还有什麽选择会比现在的我更好?猝然间,我明白恐惧痛苦也者,每每只系于一念之间,就让我丢开那一念吧!
每次思及第一个“鬼夜”,特别是诡异张惶的刹那,我总是忍俊不住!
9
翌日晚上,我带了尽所能带的金子,往巴黎而去。当我睁开双眼,太阳刚刚沈入地平线;骑马往巴黎的途中,天空仍然散发清凉碧蓝的光辉。
我饿火中烧。
运气还真不错,在抵达城墙以前,一个凶悍抢匪向我袭击了。他凶猛地窜出树林,一言不法,开枪就射;我跳下马纵身扑向他时,清楚看到子弹从我身边飞过去。
这个抢匪力气还不小,他的咒骂和挣扎,令我格外感到过瘾於兴奋。昨天晚上的恶仆太老了,这却是个坚实年轻的躯体,即使他脸没刮好,胡子拉渣,也十分带劲;我喜欢他打我时手上的力道。可惜这绝非公平竞技,一旦我的尖牙刺进他的动脉,他整个吓呆了;他溢出的血充满情欲的挑逗,亢奋刺激之馀,我完全忘了他心跳停止前应丢开的规矩。
我们一起趴倒在雪地上,经由这场痛殴,他的生命於鲜血一起注进我的体内。我身体久久没有动弹,哼!反正已经打破戒律了,我会就此死去吗?看起来,好像我并无濒死徵兆!最多是一阵狂言呓语的翻滚吧!
可怜的死家夥犹在我的怀里,如果情势逆转,他一定会开枪猛射,让我的脑袋开花哩!
瞪着阴暗的天空,瞪着远处巴黎的闪耀灯火。我只感到全身暖和,活力充沛。
载至目前一切顺利。站起身,擦擦嘴,我把体用力仍到远处雪地里。又一次察觉了自己的力量,非比寻常。
我静静伫立一会儿,贪念於杀机犹在心底搅动,恨不得再一次杀人,让狂喜的滋味能永远长留。只是我已饱得吸不动血了,慢慢地我也冷静下来,心情更有了转变;一种寂寞孤独的感觉袭来,好像那个土匪乃是我的朋友或亲人,他却谴弃我而去。我不明白这种感受从何而起,也许血的吮吸是一种亲密行为,何况他的体味仍遗留在我身上,馀香尚在呢!遗憾的是,他粉身碎骨,躺在几码以外的雪地,在新升月亮的照耀下,手於脸一片惨淡灰色。
遗憾?什麽话?
该死的!这狗娘养的刚要杀我呢?不是吗?
一个小时之後,我找到一个能干的律师,名叫白罗杰,住在马拉斯。这是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贪婪的,精明的,但也谨慎的,完全合乎我的需要。当他谈话时我不但洞识他的思维,他也相信我告诉他的全部故事。
身为律师,他急欲为顾客奉献心力;何况,我是圣多明哥家族女继承人的丈夫,家财万贯的身份非比等闲。当然,我的眼睛即受於热带地区的热病,他绝对吹熄所有的蜡烛以免伤害我;关於我的财产是宝石,没问题,他跟最有名的珠宝商交易频繁;至於银行帐户的开设,以及我於阿芙跟郡家书来往等事宜;好呀!马上办!
当有钱老爷比表演雷利欧容易多了。
只不过交谈时,集中力对我而言还真不易!他家的一切,总是转移我的注意力:铜烛台上的蜡烛和火焰;中国壁纸的金箔圆饰固然吸引我,就连律师本人有趣的小脸,藏在八角镜片下的闪亮眼睛,让我想起风琴琴键的细白牙齿,也无一不让我分心。
家内的普通小玩意看起来像在跳舞,一个带铜环扣的箱子在瞪着我,楼上炉灶咕噜烧煮,炉边女人低沈又嘹亮的哼着歌,即像秘密的情话绵绵,又似频频轻唤:“来呀!来我身边!”
这种情势未来将永远不变,所以我必须心理上早有准备。分心归分心,该交代的还是要交代。
诸如必须立刻派人送钱给父亲於哥哥!必须立刻告知瑞诺剧场的音乐家尼古拉斯,他的朋友莱斯特决心资助,希望他尽快搬到圣路易斯,或其他好区的理想公寓里;找屋搬家等事概由律师全权处理,所以尼古拉斯得心无旁骛练习小提琴;另外,律师还必须为尼克买一把最好的提琴:一把史特瓦拉的名琴。
最後是一封以意大利文写的信,特别写给母亲——赖可特侯爵夫人,信之外尚附有钱包在内。建议她准备一趟意大利南方——她出生处——之旅。在那里,他的肺炎也许得获痊愈。
想到母亲得以自有解脱,很令我晕晕陶陶,她会有什麽想法呢?我不知道。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罗杰的话置若罔闻。我想像着她一度享受侯爵夫人的荣光,她的华丽穿着,她乘着六匹马驰骋的专用马车,自古堡大门奔飞而出的气派。然後我又记起她憔悴的脸庞,她的剧烈咳嗽。想着,想着,好像她就在我身边似的。
“今晚就送信和钱给她——”我说道:“我不在乎花多少钱。这件事,必须马上要办!”我留下足够的黄金,让母亲可以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哎,她能再享受一辈子吗?
“好啦——”我说:“你认识做家具、绘画於壁毯买卖的商家吗?我希望今晚就可以看到好的货色。”
“没问题,先生。请让我去拿外套,我们马上出发。”
几分锺内,我们就前往圣丹宁的郊区。
之後的几个钟头里,我和凡人仆人在商品琳琅满目的乐园闲逛,指名我想要的每一样东西。长沙发、椅子、瓷器和银盘、雕像和衣饰等等,这部份是我马上要搬走的;另外的一部份货物,则在打包後要立即运往阿芙跟郡。选东西时,一幅古堡转化的华丽完美图像,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浮现。此外,我送了小侄女小外甥许多玩具,这全是他们不敢梦想的玩具,如带着帆的小船,雕工精美难以置信的玩具屋等。
我边买边学习,有时,当东西的质地和色泽太璀璨太迷人,我忍不住在心底喜极而泣。
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不幸小意外,购买当中所有的时间於过程,我扮演人类角色的戏,还真的如假包换哩!
在大批发商店漫游时,一只老鼠肆无忌惮地跑近我们,我瞪着它直瞧,这本来也不稀奇;然而,在灰泥、木头和织锦布料之间,老鼠看起来不免惹眼又奇怪。店里的人错会我的意思,开始不断地道歉,脚用力踩踢,想把老鼠赶走。
这些混杂的声音,对我而言像极了锅里的烧煮沸腾;我猛然想到老鼠的小脚,想到我从来没有好好研究过老鼠,或其他活生生的小动物。我走过去轻易举抓起老鼠,细看它的脚,细瞧它的小趾甲,又细细打量趾於趾间的肉,凝神之间,把旁边的人全忘了。
突来的一阵静寂无声唤醒了我,旁边的人全目瞪口呆地盯着我。
我尽量装做若无其事、孩子气似地对他们微笑,放掉老鼠,继续用心在购买上。
他们未作任何表示,但是我倒学了一课,我势必谨言慎行,不能再折磨吓坏人啦!
那天晚上稍晚,我交给律师一个最後任务,他必须送出一百钱币当做礼物,交给瑞诺剧场的老板瑞诺,并附上我诚挚致谢的字条。
“设法了解这家小剧场的财务状况——”我说:“打听看看有没有什麽债务对剧场不利。”
当然,我绝不会走近剧场,他们绝不能猜出真正发生何事,剧场不可以因我声名受损。如今,我对所爱的人已有所付出,不是吗?
当该办的事办完,当白屋顶教堂钟声敲了三声,我四处闻寻鲜血,口乾舌燥心绪不宁;我发现自己正站在空荡荡的杜登波大道上。
由於车轮的辗转,雪地已变成一片烂泥;我看到瑞诺的小剧场,剧场污秽的墙,墙上张贴的破旧演员名单;名单上,红色的莱斯特大字,依然闪烁着。
10
紧接而来是一连串疯狂暴乱之夜。我在巴黎大肆掠杀,好像它乃是一座血之城。黄昏时,我突袭最坏最乱的区城,那里多的是盗匪於杀手;我先让他们反抗,戏弄他们一顿,然後才咆哮怒吼而上,给予致命一抱,老饕似地欢宴一顿。
我品尝各种不同的杀戮对象:体形笨重的,瘦而强壮的,毛发蓬乱的,皮肤黝黑的;那些年轻的恶棍,为一毛钱就可以杀人的,则是我最心爱的猎获物。
我喜欢他们喃骂於诅咒,有时一手捉住他们横加嘲笑,直到他们暴跳如雷;我把他们的刀丢到屋顶,把枪在墙上撞坏。他们萌生恐惧时最让我厌恶,被害人一旦真的魂飞魄散,斗志全失,我常常为之兴趣索然。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学着延缓杀戮,我在一个人身上吮吸一些,另一个再多吮几口;第三或四个人时
真正斗殴致死。在追逐於挣扎之间,我的享受得以激增。有时一夜之间,我穷凶极恶,啜饮六个吸血鬼对足以解渴的血,然後才把注意力转到巴黎另一面,享受以前未曾享受的灿烂夜生活。
只有到罗杰那里,等待母亲和尼古拉斯消息的那一晚,我算鬼性稍泯,人性复萌。
母亲的信充满了快乐,她为我的好运而高兴。她答应我只要身体许可,春天一定到意大利去。目前她需要巴黎送去的书报和琴谱,好让她练习我送给她的大键琴。她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快乐,想知道我是否已实现梦想?只是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她不免有些怀疑。我在瑞诺剧场不是很开心吗?我必须跟她吐露一切详情。
听完她的信,我的心情十分沈重;我已经变成说谎专家,撒起谎来面不改色;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但为了母亲,又能怎麽办?
至於尼克就更麻烦了,我原该知道,他不会满足於礼物,更不会对一个含混的故事感到满意;他一定会再三追问,并且会再三要求见我一面。罗杰被他弄得有些紧张和惶恐。
不过,尼克的坚持发生不了作用,除了我的说词以外,罗杰对尼克也无可奉告;我唯恐见到尼克,连他新搬家的地址都不敢问。只是坚持一点,尼克一定要和意大利名师学琴,除此之外,他尽可以想要什麽就有什麽。
律师也告诉我,尼古拉斯并未离开剧场,无视於我的意愿,他仍然留在瑞诺剧场演奏提琴。
这让我极为冒火。真该死!他为什麽非违背我的心愿不可呢?
当然了,他爱那里正如我一样,这就是原因。这还需要有人告诉我吗?我们在那个破烂的剧场里,亲密一如家人。哦!老天!我怎麽能想帷幕缓缓上升的一刹那?怎麽能想观众的喝采於掌声……
不,我不能想。就送整箱的香槟和酒到剧场去罢!送花给珍妮和卢琪娜,她们是我最最喜欢的女孩!再送更多的礼物给瑞诺老板,帮他还清债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礼物一一派人送往。瑞诺开始感到扭不安,十四天之後,罗杰告诉我,瑞诺提出他的建议於要求。
瑞诺希望我买下剧场,他则留下来当经理。他建议另外投资改建大型舞台,增添更多更好的布景和设备。他认为我的钱加上他的才能,我们将使剧场变成巴黎人的谈话焦点。
我一开始的反应是“不”,并且用力关上门走了。过了一阵才恍然大悟,自己为什麽不可以拥有剧场呢?这跟我拥有木箱里的宝石,身上穿的衣服,或者送给侄女的玩具屋,有什麽不同?我回心转意,重返罗杰的家门。
“好吧,就买剧场。”我说:“给他一万银币,他爱做什麽就做什麽。”一诺千金,非比寻常,为什麽贸然就做决定,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想,痛苦总该过去,也非过去不可。我必须学会主宰自己的心智,我的心灵毫无枷锁,不为任何事物所役使。
无论如何,我现在得以奢华挥霍,在巴黎最豪华的剧场,不论是芭蕾、歌剧,或是莫里哀和拉辛的戏剧,我都保留最好的位置。当舞台灯闪耀在伟大男女演员之前,我已坐在剧院里。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整套行头,手上戴着各式各样的宝石戒指,头上戴着最时髦的假发,脚上穿着钻石扣环於金跟的鞋子。
我拥有生生世世世世生生,可陶醉於诗歌的咏诵;陶醉於美丽歌声於曼妙舞姿;陶醉於圣母院大厅的宏亮管风琴演奏;陶醉於为我计时的回荡和谐钟声;陶醉於安静的杜勒利花园,於雪花的飘落无声。
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过去,在凡人群里,我越来越不紧张,越来越自在了。
不到一个月,我已鼓足勇气,走进皇宫的拥挤大厅。在杀戮之後的温暖於红润下,立刻加入跳舞行列。我没有引起任何怀疑和骚动,反倒是许多女士被我吸引住了;我喜爱她们温暖小手的碰触,她们柔软胳膊於胸脯的紧贴。
那天之後,我大胆走在黄昏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匆匆穿过瑞诺剧场,我挤进另外一家小剧场,去看傀儡戏,看模仿表演,看杂耍特技;不再避讳街头路灯,我走进咖啡屋买咖啡喝,顺便温暖我的手指头,只要看顺眼,我也会找人闲聊。
我跟人争论君主制度,狂热於打撞球於玩扑克牌;看起来我就是走进瑞诺剧场也没问题;只要我愿意,何妨买一张票,溜到楼座,看剧场的当即表演,看尼古拉斯去!
唉!我不能进去。我怎麽敢做梦走近尼克的身边?瞒过不认识我的陌生男女是一回事,蒙蔽尼古拉斯怎麽行?只要他注视我的双眼,注视我的皮肤,他会看到什麽呢?何况我有太多的事要做哩!我自言自语。
对於自己的癖性於能力,我越来越了解了。
譬如说吧,我的金黄头发比从前颜色淡了一些,也更浓密些,但不会再变长了;同样的,指甲和趾甲也不会变长,只不过,如果我把它们剪短,第二天它们会恢复老样子,也就是说,长短正如我“死去”那一天一模一样。虽然一般人不可能察觉这类小秘密,但他们能另外看出端倪;像眼睛不寻常的闪闪生辉,反射出太多的颜色;像皮肤的微微发光等等,都难免引人注意。
当我饥渴时,皮肤的发光现象更加显着,那正表示啜饮时刻的来临。
我也了解到,当我的眼睛注视人太热切时,那个人情不自禁就中魔了;说话时我需要仔细控制音量,太低了凡人听不见,太高了或笑太大声,难免震坏别人耳膜!甚至也可能伤了自己的耳朵。
我的动作也是麻烦所在。我可以走跑跳笑动作一如常人,但是在惊讶、恐慌或悲伤时,身体却会不自然弯曲歪扭,就像一个玩特技的人一样。
甚至我的表情举止,也会失之狂乱夸大。有一次,走在杜登波大道上,想到尼古拉斯而浑然忘我;我坐在一棵树下,双膝合抱,双手放在头一边,像是童话故事里悲哀的小精灵。一个穿着织绵外衣、白色丝袜的十八世纪绅士,绝不可能出现此种举措,特别是当街公然如此。
另外有一天,在变幻莫测的灯光照耀下沈思,猛然间我跃上马车顶,双肘抵住膝盖,双腿交叉盘坐。
这些行为会让人们紧张而害怕。好在平常倒也没事,即使他们吃惊於我过分白皙的肌肤,他们只是转移视线,他们会欺骗自己。我很快就了解到,十八世纪的人由於理性主义使然,他们认为凡事都有合理的解释。
毕竟一百年来已没有攸关巫术的案子发生,我所知道的最後一位是拉莫辛,一个看相算命的人,在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被活活烧死。
何况这里是巴黎,倘使举杯时不小心揉碎了玻璃,关门时太用力撞坏了墙壁,旁边的人也不过误以为我喝醉酒而已!
偶尔,别人问我问题之前,我会先一步作答;偶尔,注视蜡烛或树枝之际,我会发呆失神半天不动,别人不免以为我生病了。
不过最大的困惑乃在於不自禁大笑。我常常会情难自仰的爆笑,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任何事都可能引我大笑,仅仅自己的纯然兴奋,也会导致我狂笑不止。
偏偏这种情况极易发生。没有失落,没有痛苦,对於自己境遇的改变也没有深入探讨;因此,只要碰到自己觉得有趣的事,就大笑特笑难以收拾。
这一点使得其他的吸血鬼对我极为愤怒。不过,这话是扯远了。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我根本还没提起过其他吸血鬼,事实是我还没发现任何一个同类。
偌大的巴黎,我尚未找到一个超自然的生物存在。
我的左边是凡人,右边也是凡人;偶尔,正当我确定附近绝无怪力乱神时,却又会感觉到某种含糊的、捉摸不定的幽魂存在。
正如那晚在村镇教堂墓地一样,感觉大同小异,现象仍然不够具体,而且每回也总发生在巴黎公墓的附近。
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停下来,转身,试图把它引出来。但是每次都徒劳无功,在我尚未确定之前,异物就消失了。我自己根本找不到,而市区的公墓,味道又太令人作呕,我不能也不愿进去里面搜寻。
这已不仅只是挑剔,或是地牢的记忆太糟糕;对死亡味道於景象的反感,已经是我天性的一部份!
尽管时势变迁,但从阿芙跟郡来的那个男孩,一看到死刑就发抖的情况迄无改变;看到尸体我总双手蒙脸。我想死亡令我愤怒,除非我是主事者;啜饮时,一旦被害人一死,我一定立刻离开现场。
再回到刚才幽魂乍隐乍现的话题吧!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有其他种类的鬼魂,他们无法於我作心灵沟通;从另方面说,我也有强烈的印象,觉得幽魂是在注视我,甚至故意对我暴露它的存在。
不管情况如何,我在巴黎未见到其他的吸血鬼。我也开始怀疑,在特定时间内,是否只能有一个吸血鬼存留?也许梅格能已经摧毁所有被他偷血的同类;也许一旦他传授了法力,他就必须消失;也许有朝一日,我制造了另一个吸血鬼,我也非死不可。
不,这一点并不合逻辑,放血给我之後,梅格能仍拥有强大力量;在他盗取力量後,那个受害的吸血鬼,依然被铁链锁住没死。
这真是巨大的玄秘,探秘之念令我十分苦恼。不过在此刻,无知其实倒蒙受祝福。不必梅格能帮忙,我自己迭有发现,或许这正是梅格能意图;或许几世纪之前,他也如此这般依样画葫芦。
我回忆起他所说的话,在塔楼的秘密小室,我当找到走向成功的一切所需。
时间就在我四处漫游中流逝,只有自己密闭在塔楼时,我蓄意离开人群。
然而我也开始省思自问:“既然你能跟他们跳舞,跟他们打撞球,聊天;为什麽不能就跟他们居住一起,好像往昔的日子一样?为什麽不能视自己为他们其中之一员,再一次进入正常生活的网络,在那里……?怎麽?说出来呀!”
春天的脚步近了,夜晚逐渐暖和了,瑞诺剧场排出新的剧目,新的杂技表演掺杂在幕於幕之间。树上花朵在此绽放,在清醒的每个时刻,我朝思暮想就是尼克一个人。
三月里一个晚上,罗杰为我念着母亲的来信;我猝然省识,我能跟他一样念信了,我已从千百种不同来源,学会阅读而不自知;於是我带信回去了。
小室已不再寒冷,第一次,我坐在窗边,私下里自己看母亲的信。她说话的声音恍如就在耳边响起:
“尼古拉斯来信说你已买了瑞诺剧场,所以,你已拥有那个曾经令你如此快乐的地方。但是你仍拥有幸福快乐吗?你何时肯回答我的问题?”
我叠好信把信放在口袋。血红的泪流出。为什麽她了解这麽多,却又这麽少呢?
11
风不再刺骨,城里又洋溢着各种不同味道,市场充斥了形形色色的鲜花。漫不经心的,我闯进罗杰的家,要他告诉我尼古拉斯住在哪里。
我只想看他一眼,确定他生活富裕,确定他住的房子够好够理想。
他住在圣路易岛,房子正如我希望的那麽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沿着河边的窗子全关得紧紧的。
我呆望了好久好久。车一辆又一辆穿过靠近的桥,我知道自己必须见见尼克。
我可是攀爬墙壁一如在村镇一般。我一层又一层往上爬,比起从前爬的已高出许多,但是,对我仍然轻松之至。我迅速爬到屋顶,又来到下面的庭院,往尼克的那层公寓望进去。
探望许多打开的窗户之後,终於找到我想找的窗户。然後,我看到尼古拉斯了。在明亮的餐桌旁,珍妮和卢琪娜陪他一起,他们正在吃消夜;如同从前一样,在剧场关门以後,我们总是一块儿享受用深夜晚餐。
看了他一眼,我身子猛往後退,眼睛紧紧闭上;如果我的手抓得不够快,身子很可能摔了下去。视线只在室内扫瞄一下,每一个细节已摄入心底。
他穿着那件旧的绿色天鹅绒华服,除了这件在老家小心穿着的旧衣服外,室内其馀地方都显示了我送给他的财富。书架上摆满皮面的书,精工镶嵌的书桌,墙上悬挂的椭圆形油画。一座新钢琴上面,一支意大利提琴闪闪发光。
他的手上戴着我送去的戒指,他的棕色头发,用一个黑丝结绑在背後,他以肘靠桌若有所思,放在面前昂贵瓷盘里的食物,动也没动一下。
非常小心的,我又张开眼睛注视他。在闪烁的灯光下,他的模样一点没变。细致而强壮的四肢,大而沈静的棕色眼眸,那随时会嘲弄揶揄的嘴,却又孩子气十足,俨然准备随时接受亲吻。
在他身上似含又某种软弱成份,这是我过去未曾发觉的;不过他看上去绝顶聪明,我亲爱的尼克。在他听着珍妮飞快的谈话时,充满了纠缠毫不妥协的思维。
“莱斯特结婚了——”她说着,卢琪娜在一旁点头:“太太家世好,很有钱,他不能让她知道,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演员。就这麽简单!”
“我说就让他安静过日子吧,他挽救剧场免於关闭,他又送给我们这麽多的礼物……”卢琪娜说。
“我不相信。”尼古拉斯语调凄苦:“他绝不会因为我们感到羞愧的——”他的口气隐藏着愤怒於悲伤。“为什麽他那麽突兀地离开?窗子竟撞成碎片?我听到他在叫我,我告诉你们,那时我半睡半醒,我听到他的声音……”
不自在的寂静笼罩了她们,她们根本不相信尼克所说,我如何从阁楼突然不见的经过。再多的描述,只会让他更孤立更怨恨罢了。从他们的思想里,我已感受到一切。
“你们并不真了解莱斯特。”他说着,口气坚定,却尽量维持着一般凡人聊天的形态:“任何人不齿我们,他都会在那个人脸上吐口水的!如今他送我一堆钱,我该怎麽办才好?他在跟我们玩花样呢!”
另外两个都没有回答。对神秘的捐助人不予置评,倒是现实稳当的作风。太妙了,事情进行得太理想了。
在长久的沈默里,我感受到尼克内心深沈的苦恼,我知道他的感觉,就像我偷偷潜进他脑袋里一样。这简直太过份了!
潜进他的灵魂深处而他浑然不觉,的确令我很难忍受,然而我不能杜绝自己的探测。了解他内心巨大的秘密领域,可能比我所想像的还更加残酷。我察觉他内心的阴暗面,在客栈我曾意识到,而他试图掩饰的另一面。
我几乎能透视他的内心领域。事实上,这个领域已远超越他的思维之外,此刻,他的思维似只不过是混沌之门,正在为内心领域接受各方的讯息。
这太可怕了。我不想看见,我不要洞识他的感觉。
可是我能为他做什麽呢?这是最重要的。我如何能彻底终结他的苦恼於折磨?
而我多麽想触摸他——他的手,他的肩膀,他的脸。我渴望以自己非凡人的新手指,去感觉他的筋肉。我发觉自己轻轻低语:“活着!活着!”是的,他是活着的,意思正是说他也会死去。当我注视着他时,他似乎全无实质,只是微细活动和模糊颜色的合成;他好像没有躯体,只不过是光於热的集合。他是光的化身,而此刻,我又是什麽呢?
尽管我得以永生不灭,在火焰中,我却会蜷缩烧成灰烬。
屋内的气氛改变了。卢琪娜和珍妮正在礼貌的道别。尼克却置之不理,转身看着窗外,他站起身来,有如被某种神秘的声音所叫唤。他脸上的表情难以揣测。
他知道我就在那里!
顷刻之间,我从滑溜的墙壁往屋顶爬行。
然而我依旧听到他在下面的声音,我低头俯视,看到他光裸的手置在窗沿。虽然四周一片静默,我感到他的惊惶,他察觉我就在那里!让我提醒你,我的存在给他的感觉,正如墓地某种存在予我的感觉相似;只是,他跟自己在内心交战,莱斯特真的在这里吗?
我太震惊而动也不能动,只紧紧抓住屋檐的水笕;我听到另外两人的离去,意识到他如今独自一人。我所想到的只有一件事,他妈的,他怎麽能感觉我的存在呢?
我的意思是我不再是莱斯特了。我是妖魔,我是凶猛贪婪的吸血鬼;我的现身却让他有所感,那是莱斯特,他所熟悉的年轻人!
这於凡人看见我的脸,迷乱中不假思索叫出我的名字,乃截然不同。他所察觉到的是我这个怪物身上,某些他喜爱的熟稔的本质。我停止聆听他的声响,我只静静躺在屋顶上。
我知道他在底下走动,我知道他从钢琴上面拿起小提琴,知道他又站在窗子旁边。
我用手捂住耳朵。
只是,声音根本拦不住。琴声从乐器钻出来,依附在夜晚之中,像是空气於光线之外,另一种闪亮元素,得以徐徐攀升至云际星空。
他以弓用力拉弦,我几乎看到他在我眼睫之前,前後摇摆;他的头低倾向琴身,恍如他要跃身进入音乐里一般;紧接着,他的所有意识全消逝不见,只剩下琴声在空气中萦回环绕。
悠扬明亮的音符,琴弦迅速滑动的颤音;小提琴俨然以自己的舌头唱出心声,相形之下其他形式的语言相顾失色,甚至显得虚情假意。当琴声逐渐低沈,彷徨绝望之请徒然浮起,好像乐句音符的美丽也者,只不过是可怕的巧合,是完全虚假的荒谬於怪诞。
难道这就是他的信念?当我以往一而再跟他谈到有关艺术的美好,他的信念就是如此?他在以小提琴诉说心声吗?他故意创造了这种悠长纯净的流音,来表示美丽根本一无意义,因为他的内心只有绝望痛苦;而绝望丝毫也不美丽;美丽不仅只是哀愁,甚至是可怕的嘲弄!
我不知道答案。然而琴声的抑扬,已超越他的思维,一如即往。琴声已超过绝望,毫不费力地落入缓慢的曲调旋律,好像水自己找到山径潺潺流出。琴声变得更丰润更幽邈,隐约中又含有某些不可解的精炼於素朴,某些令人心碎於浩瀚的音质。我躺在屋顶上,眼睛仰望着星空。
我看到凡人看不见的细微亮光,看到云层的幽灵变幻。然後,琴声在细致的琴弦绷紧於粗暴尖锐之中,戛然而止。
我动也不动。
小提琴诉说的言语,带给我不少静默的了解。哦,尼克,如果我们能再次一起聊天;如果我们的无所不谈不能够再继续下去……
美丽并非他所想像的背叛於善变,相反的它更像是一块未标经纬的地狱,在那里,人尽可以犯上千百种致命谬误;它更像是一个荒芜而中性的天堂,在那里,没有竖立善於恶的路标。
尽管文明的精致鼓舞并缔造了艺术,譬如令人痴迷的完美弦乐四重奏,佛瑞格纳(法国洛可可时代名画家)的精美画作;然而美丽是野性不驯的!它是危险的、无法无天的,正如恒古洪荒时代的地球,那时人类尚无连贯的思想体系,更无什麽戒律的镌刻。美丽乃是野性不驯的乐园。
所以,美丽的音乐之充满痛苦绝望,为什麽会令他如此受创?为什麽会伤害他,使他愤世嫉俗、悲哀而又怀疑不信任呢?
善於恶,归根究柢乃人类自己造成的观念,难道人类真的比野性乐园更好吗?
或许所有事物的和谐,乃是尼克内心追求的梦想,这也是长久以来我认为绝不可能的。尼克追求的梦想不是美好,而是公正!
然而,我们再也不可能彼此讨论这些事情,小客栈的美好时光已一去不复返。原谅我,尼克!善於恶是存在的,而且永远存在;只是我们之间的无所不谈,是永远失去了。
当我离开屋顶,也悄悄地离开了圣路易岛时,我知道自己想做什麽。
我虽然不承认,但是心里已有数。
翌日晚上,抵达杜登波大道时已经相当晚了。瑞诺剧场的戏,第一幕业已上演。
12
我的穿着打扮好像是要上宫廷觐拜。银色的浮花织锦上,披着淡紫色天鹅绒的及膝外套;佩带着一把精雕细琢的银柄新剑;鞋子上扣环装饰华丽,至於蕾丝衬衫,手套於三角帽,则一如往常。我乘着租来的马车到达剧场。
付过车资後,我走到剧场的後面巷子,打开舞台的门就像从前一样。
古老熟悉的气氛,随即笼罩下来,浓厚的油漆味道,廉价服饰上,汗臭香水於灰尘共存;我看得出舞台支柱透出来的亮光;听得见大厅传来的哄笑;一组特技演员等候着要在幕间出场;一群小丑穿着红色紧身衣、戴着小尖帽,领子上缀饰小小的金铃,也准备随时上台。
我感到昏眩,也有一点害怕;这个地方对我太亲密太具危险性;但是能再次置身其中实在太美妙了。一阵悲伤在心里鼓胀着,不,不是悲伤,是恐慌!
卢琪娜先看到我,她尖叫起来;於是化妆间的门全打开了,瑞诺冲向我,使劲握住我的手。几分锺前,这里只有木头於帷幕;此刻却充满兴奋的人,脸上五彩缤纷,热气蒸腾!对着一盏冒烟的大烛台,我一边身子後退,一边连忙说:“我的眼睛……把烛台熄灭!”
“把火熄灭,它们灼伤了他的眼睛,你们没看到吗?”珍妮敏锐地吩咐,我感到她湿润张开的嘴
对着我的脸。所有的人层层包围了我,不认识的特技演员,曾经教导我许多东西的油漆匠和木匠,全聚拢在一起。卢琪娜说:“快找尼克来。”
“不!”我的话差一点脱口而出。
掌声使小房屋为之震动,两边的幕全拉起来;顷刻之间,老演员也到齐了,瑞诺频频叫着要送香槟来。
我以手紧紧蒙住眼睛,就好像我是传说中的蛇妖,眼睛一瞪,对方即会死去。我感到泪水盈眶,知道在被人发现泪是血之前,我得尽快把泪水擦掉;可是人人靠折磨近,我没法子取出手帕;双脚一发软,我似乎揽住珍妮和卢琪娜,脸压着她们的脸。她们像小娘,骨骼像灌满空气,心脏像鼓动的翅膀;那瞬间,我吸血鬼的耳朵,不由倾听起她们体内血的湍流;不过这太猥亵了,不理睬她们的心跳;我吻着、抱着、微笑着,再次感到她们的唇压在脸颊上。
“你不晓得我们多麽担心你!”瑞诺大声说:“後来听说你碰到好运!大家注意,大家!”他拍着手:“这是狄维洛斯先,这家伟大剧场的老板……”他说了一大堆夸张又有趣的话,拉着新来的男女演员来吻我的手,活着说是吻我的脚。我紧紧揽住两个女孩,好像她们一走我就会炸成碎片。然後,我听到尼克的声音,知道他就在几尺外瞪着我;有他在,我还怕什麽伤害呢?
我并未张开眼睛,却觉得他的手在我脸上,又紧紧拉着我的脖子;别人一定会让路了,他走近抱住我的身子。我感到一阵恐慌的痉挛,好在此地光线极暗,来之前又先吸饱了血,使我看上去温暖而像个凡人。我不知道该向谁求助,蒙骗得以顺利。就在这时,身边只有尼古拉斯一个人,而我也豁出去了。
我抬头注视他的脸庞。
如何描述人类的长相呢!当我头一天在尼克家的屋顶,对於音乐於美丽,曾试作了小小的描述於解析。在我们的眼光里,活生生的血肉之躯究竟是什麽,凡人是很难想像的。这麽说吧,一个活蹦乱跳的生物,最引起我们凝神贯注的,是上亿的色致,和微细的活动分子结构;焕发的光彩混杂着肉欲的美味;假使不算那些街上所看不到老的、生病的,以及被蹂躏的可怜虫;人类对我们而言乃是美丽的,他们像永远盛开的花蕊,像初初破茧而出的蝴蝶。
当我看到尼克,以上就是我看到的一切。我闻到他鲜血的跃动。在那醉人的瞬间,我的心里充满爱,也只有爱,才能涤除变形以来我所有的惊慑回忆。邪恶的狂喜,新力量所带来的满足,在那瞬间似全成为不真实。在此同时,我也感到一种别具意味的喜悦,因为我仍然可以有爱;也许我曾经怀疑过,至少,这种悲剧性的胜利已证明人性难泯。
老友的情谊慰藉使我陶然欲醉,似乎我只要闭上眼睛,所有的意识将随之而去。
心底却有某种东西在搅动着,湍流越漩越急,我即想迎接同时又想抗拒;然而力量太大似已濒临失控边缘。我知道那是什麽,那是妖魔天性本能的强烈流露;我要尼克;欲念之强,比之在西提岛於其他被害人搏斗时毫不逊色,我渴望他的血涌流向我,渴望他鲜血中的气味、热度於香浓。
小小一室因大声笑闹而起了震动,瑞诺吩咐特技演员出场,卢琪娜打开香槟,但是我於尼克仍相拥在一起。
他的身子坚实炙热,令我不自禁僵硬後退,虽然我好像动也不动。猝然间,我发现这个我爱逾母亲和哥哥的人,这个我唯一真情温柔似待的人,竟是一座攻不克的城堡;他以纯然的无知,来抵挡我的嗜血之欲,他不像其他人那麽轻易屈从;这个发现大大困扰了我。
我被塑造的理由不就是这样吗?我往後要依循的途径不也该是如此吗?如今,其他的人对我有何意义?在巴黎荒郊野外,我所杀戮的盗匪凶煞有何意义?这个人才真正是我的对象。尼克死亡的惊慑可能性,在我的脑海里爆发出来;眼前的黑暗顿然变成腥红,在最後那一刻,尼克的心智空无,错综复杂的状态於生命似也随之弃守。
我动弹不得。嘴贴在他的脖子上,我感到他的血已流向我。我身体的每一部份都在耳语着:“上呀,要不然就带走他,离开此地,吮吸他的血……吮吸到……”天呀!到什麽?到他死为止?
我推开他。身边的人群喧闹走动着,瑞诺对特技演员大吼,他们却好奇观看留连不去;外面的观众已在大声鼓噪,催促幕间表演的出场;管弦乐演奏起俏生生的小调歌曲,为特技做最佳伴奏。成堆的血肉骨头在刺我推我,成排的杀戮对象,带着强烈味道摇晃而来,太多的人类,令我感到厌恶於反胃。
尼克好像失去了他的均衡,当我们视线相遇,我意识到他身上散发的谴责指控,意识到他的悲伤悒,更糟的是,他的绝望痛苦。
我推开所有的他们,穿过响着领声的特技艺人;为什麽自己不但不从边门离开,反倒走向观众席的两翼,我也弄不清楚。我就是想注视舞台,就是想看看观众,更深深渗入某种我说不出所以然的气氛里。
在那刻我是疯狂的,说是“我想”或是“我要”根本全不合逻辑。
我的胸怀起伏鼓胀,嗜渴之念如猫张爪急欲挣逃。我斜倚帷幕旁边的木头柱子,尼克,即误会也觉受伤,又走过来我身边。
嗜血的渴望激涨,欲念在我的体内拉扯撕裂,我紧紧抓着厅柱;眼之所见只是受害人的种种记忆。那群巴黎的人渣,阴沟里的废物,我知道自己之所以如此拣选的疯狂理由,知道在自欺之外,我究竟是个什麽样的人。何等伟大的白痴呀!竟任由微不足道的道学观念驱使着我:只打击该死的罪人,寻求自我救赎之道。我自以为是谁?正义之士?法官?还是巴黎的执行刽子手?我只打击贫穷的犯罪者,却任由有钱的罪人逍遥法外?
我手上举着装满烈酒的碎裂杯子;教士正站在圣坛下我的前面,他的手里是金色的圣餐杯,杯里装着是“基督之血”!
尼克急急地说着:
“莱斯特,怎麽回事呢?告诉我!”好像别人全听不见似的:“你到哪里去了?发生什麽事啦?莱斯特!”
“台上的表演继续呀!”瑞诺对着张开大口的特技演员怒吼。他们急忙在闪耀的脚灯前小跑,然後一连串翻起筋斗来。
乐队把乐器转化成小鸟的鸣啭,一阵红色闪舞过来。小丑在挥袖,铃声在晃响,台下放肆的观众在嚣叫:“来点过瘾的玩艺儿嘛!露点真本事嘛!”
卢琪娜过来亲我,我瞪着她粉嫩的喉咙,玉润的小手。我可以看到珍妮脸上的血管,她柔软的下巴渐渐靠近过来。香槟倒在成打的小杯子里,人人一饮而尽。瑞诺在谈着他於我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今晚的小小胡闹只不过是个开始,不久,剧场当成为大街上最伟大的一家,等等等等。我恍如看到自己打扮成雷利欧,更恍如听到我哼着小调,对着弗雷妮亚屈膝单跪。
舞台上,小小凡人手忙脚乱地急欲转身,当玩特技的头头做了一个粗俗的动作时,观众哄堂大笑。
说时迟那时快,我下意识地已上了舞台。
我站在舞台正当中。脚灯的热传过来,烟刺着我的眼睛;我瞪着楼顶的人群,包厢里的贵宾,於大厅一排一排的观众;我听到自己凶悍地下令,要玩特技的人马上离场。
笑声震耳欲聋,嚣叫於讥讽之声此起彼落。屋里每一张脸的後面,不过是露齿的骷髅罢了。嘴里哼着雷利欧的小调,不是戏里的曲目,而是我从大街小巷听来的片段。“多麽可爱的弗雷妮亚呀!”我一再喃念着,语无伦次。
尖酸刻薄的讥笑四起。
“上戏呀!”“俊俏小夥子,得玩真的啦!”从楼顶那儿,有人丢来咬了一半的苹果,正好打到我的脚。
我脱下淡紫色的齐膝外套,解下镶银的剑鞘。
嘴里哼的歌,已变成支离破碎荒腔走板,然而狂乱的诗句犹在头上撞击着;我看到荒地里的美丽於狂野,一如昨晚尼克拉琴时给我之感觉。在此种野草杂生於异味扑鼻的丛林里,人类世界的理性秩序是无由存在的;当然这是一种我看得见却未必了解的幻象,只不过自己乃是幻象中的一部份;其自然正如优雅而冷漠的猫,张出猫爪陷入尖叫的老鼠身上一样。
“俊俏小夥子是残忍的死神!”我半真半假地说:“他能一口气吹熄全部小烛火,毁掉厅内每一个喘息的灵魂呢!”
这样的说法其实太夸张了。在某种层次上,也许有神祗从眼镜蛇身上,能了解颜色的不同变化;从尼克的提琴声音中,解析出丰富的音色於音调,但是绝不会违背主要原则:“你不可以杀人!”
一堆油腻腻的脸孔,在阴暗里的偷窥着。脏乱的假发,混充的珠宝,赃兮兮的华服,皮肤像水流过弯曲的骨骼。一群破烂的乞丐,在楼顶吹口哨并尖叫,他们有驼背的,有独眼龙,有拄拐杖的,有牙齿黄如坟墓陈年灰沙。
我双臂直伸,双膝微弯,开始玩起各种特技表演,跳起各式舞步;我在台上金鸡独立的转了七个圈子,轻松自如地越转越快,一转身毫不费力地跃入车轮似的大圆环;然後,我翻起筋斗,模仿我曾在市集见过的所有惊险动作。
掌声立刻响起。我恍若回到村庄时的灵活轻巧,舞台变得小而且碍手碍脚,天花板变得低垂压迫起来,脚灯的烟雾一阵阵逼来。记起对弗雷妮亚唱的小调,我放声高歌;又跳又转一如陀螺;然後眼望天花板,屈膝纵跃之际,我的身体凌空而盘旋上升。
顷刻之间,我攀升到屋顶横梁,然後优雅地下降,无声无息地落到天花板上。
观众有的屏息,有的目瞪口呆。乐队的人停止演奏面面相觑;因为,他们看得到,台上根本没有任何拉线的存在。
观众的热烈使我欣喜若狂,我的翻筋斗从舞台翻到屋棚,再从屋棚缓慢花稍地转下来。
喊叫於欢呼盖过了掌声,舞台後人则噤不作声。尼克站在角落处,他的嘴默默地念着我的名字。
“这是花招伎俩,是幻象幻影!”相同的断言来自四面八方,观众争相接受这种论点。瑞诺目瞪口呆的脸,在我眼前晃过。
我又跳起舞来了。不过,我感到这回的优美,似已引不起观众的回响,比之一般舞者的正常舞姿,我的姿势拉长拉大而极为舒缓,难度极高,但看上去竟好像拙劣的模仿。
有的人在两侧喝倒采,也有人发觉制止;乐手和前排的观众忍不住轻叫;人群渐渐不自在而窃窃私语起来,只有楼顶的乌合之众仍然拍手不已。
我猛然冲向台下,好像要教训观众的粗鲁无礼。有几个人吓呆了,站起来想逃到走道,一个喇叭手丢下乐器,自乐队处爬出来。
我感觉到他们的激动不安於生气愤怒。幻象跑到哪里去了?观众不再觉得有趣,他们不能欣赏真正的技巧;我失之严肃的态度更令他们害怕。在那不知所措的一刻,我感到他们的无助无力。
我也感到他们的毁灭厄运。
他们是一大群聒噪刺耳的骷髅,落入血肉於破布的陷井,但是却鼓起勇气,以抑压不住的骄傲对我咆哮。
我举起手命令他们安静下来。我坚定而大声的高歌,唱出对弗雷妮亚示爱的小调,对句接连对句,我的声音越来越响亮;人群在我面前起立尖叫,我仍引吭高歌,歌声淹没了所有的嘈杂。在忍无可忍的怒吼里,我看到他们,好几百个人,打翻了长椅子,双手紧紧地捂住他们的头。
他们的嘴扭曲变形,他们的尖叫只是无声。
群魔乱舞的殿堂!枭叫、咒骂,脚步踉跄挣扎走向大门;帷幕被拉下来,楼上的人跑下来冲向街道。
可怕的歌声倏然而止。
我沈默地注视着他们。软塌塌汗淋淋的躯体,笨手笨脚地挤往各个方向;敞开的门刮来飕飕的凉风,一阵奇特的寒栗自四肢窜起,我的眼睛好像已变成玻璃制品。
若无其事的,我捡起剑佩在腰际,拾起皱而有灰的及膝外套,把手裹在紫色的衣领里。所有这些举止动作,都怪诞一如我刚才的行止。尼古拉斯用力叫着我的名字,两个演员太害怕而紧紧抓住他,使他动弹不得。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在混乱中却有东西吸引我的注意,这似乎是要紧的——非常非常的要紧——有一个人站在包厢,他不但没逃,而且站着不动。
我慢慢转身抬头望着他,他竟然屹立不动,这家夥太大胆了吧。他是个老人,黯淡的灰色眼眸愤怒而顽强的瞪我,我也回瞪他。我听到自己又张嘴大叫,我越叫越大声,少数留下来的几个人又捂住耳朵,尼古拉斯正想冲过来,脚步猛然顿住,也举手紧紧抱头。
然而这个老人仍站在包厢怒目饰我,愤慨的、顽固的,灰色的假发底下,双眉也随之暴睁。
年纪已使他的脸容变形,肩膀宽厚,双手多节扭曲,眼神的流露即非自大,却也绝不妥协。他的嘴抿紧下巴收缩。从他的披风里,他拿出枪,双手瞄准我。
“莱斯特!”尼克急忙大喊。
枪声响起,子弹射中我。我身子晃都不晃,只直直屹立一如刚老人的坚定。痛苦在我躯体四处滚动而停止,只是我的血管却不听指挥。
鲜血喷出来了。
血流个不停,我的衬衫湿透,背也溢满了血。不知何来的拉力却也越来越强,一种温暖掺杂着刺激的感觉,开始在我的胸前於背部传散开来。
老人大惊,张口结舌。手枪从手上掉下去,头底下,眼闭上;身子缩成一团,好像体内空气被抽光似地,他整个人躺在地上。
尼克跑向楼梯,冲进包厢;他几乎歇斯底里呜咽呻吟着,认为他是来目睹我的死亡了。
我静立不动,在可怕的孤寂里,聆听自己躯体内的声音;那是梅格能把我变成吸血鬼之前的躯体,如今躯体已成不死之身,我知道伤口已经愈合。
丝背心的血已经乾了,外套上的血也乾了。子弹所穿过的地方犹刺痛着,血管脉动的活力恢复,伤口却已消失。
尼古拉斯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他呆呆注视我,察觉我并没有受到伤害,理智却告诉他这不可能是真的。
我推开他想走下楼梯,他紧紧拉着我,我又推开他。我不能忍受他的形体,更不能忍受他的气味。
“离我远一点!”我说道。
他靠近,手臂环绕我的脖子。他的脸红肿,嘴里发出不忍卒听的声音。
“放开我,尼克!”我恐吓着,如果我推得太用力,很可能撕裂他的胳膊,拉断他的背。
拉断他的背……
他呻吟着,口齿不清地喃说着。在恼人的刹那,他发出的声音,恐怖有如山上被狼残害的马嘶;我想起那可怜的骏马,像一只昆虫被踩死在雪地里。
当我挣脱他的手臂时,自己根本不知道在做什麽。
我跨着大步,走向马路,人群尖叫着让开。
不管旁人的试图拦阻,瑞诺跑过来。
“先生!”他抓起我的手亲吻,看到血迹,人愣住了。
“亲爱的瑞诺,没事了。”我说着,惊讶於自己语声的柔和於坚定。不知道是什麽东西让我分神了,我原该仔细聆听的;但是兀自顾着对瑞诺说话。
“没事,没事,亲爱的瑞诺!舞台上的血,不过只是幻象罢了;一切都只是幻象,一种新颖的舞台艺术,一种怪诞的戏剧表演,是的,是怪诞演出。”
让我分神的感觉又来了。
就在环绕身边的混乱里,我感觉到某种异样,人群推来推去,靠近又稍退後,尼古拉斯惊骇地瞪视。
“继续排戏上演——”我开口着,却一点也不能全神贯注。“杂技、悲剧,更文明的戏也行,所以你喜欢的都好。”
我从口袋里掏出银行的本票,放在他微抖的手里。一些金币滚落在走道,演员害怕地急忙向前把钱捡起来,在人群里,我视线扫瞄着,想找出让我分神的来源;是什麽呢?不是尼古拉斯,他站在被冷落的剧院门边,失魂落魄地注视我。
不,是某种似熟悉又不熟悉的东西,於黑暗有关的。
“雇最好的滑稽演员——”我口齿含糊地说:“最好的乐队,了不起的布景师——”我掏出更多银行本票,我的声音又高亢了,吸血鬼的声音,我又看到挤眉弄眼,看到手举起来,只是他们不敢让我看到以手捂耳的情形。“完全没有限制,」绝对没有限制「,你可以放手去做!”
我走开了,手拉着外套,剑因为佩得不当,吱嘎作响。某些在黑暗里的东西!
我疾走进入第一条小路後,跑了起来,我知道听到什麽,是什麽令我分神,那是某种幽魂,毫无疑问的,就在人群当中。
我确信无疑的理由很简单,我跑得比任何凡人要快得多,而那个幽魂仍在我之前,而且显然不是落单的。
我脚步停了一下,更相信自己感觉没错。
这里离大街只一哩而已,曲折的小巷狭窄而黝黑,在他们似乎故意而猝然的默不作声之前,我已听到他们了。
我焦躁又苦恼,已无心再玩追躲的游戏。我头昏眼花大声吼问:“你们是谁?跟我说话呀!”路边的玻璃窗震动了。凡人在他们的小屋里骚动不安;附近并没有公墓。“回答我,你们在群胆小鬼!有种的就出声,否则就永远滚得远远的去吧!”
我知道——虽然我怎麽知道的,我不能告诉你;我知道只要愿意,他们听得到我,也可以回答;他们的贴近於感情的强烈,正是他们对我再也不能仰制的证明;他们可以掩饰自己,正如他们也能掩盖思维一样,长久以来他们确实掩饰得很好;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是聪明的,他们也有言语。
我长长呼了一口气。
他们的静默令我恼怒,但是这样的恼怒次数已太多了,我也像过去的处理方式一样,转过身背对他们。
他们跟我走,这一次他们跟来了,不管我多麽步履如飞,他们跟得很好。
我来到沙滩边,走进圣母院,他们如影随形奇特无声的微光,终於消失。
那个晚上,我一直待在教堂里。在右边墙角的阴暗处,我蜷缩而坐,为了失去的血,我饥饿难当,每一次有凡人靠近,我都觉得身上原来的伤口强烈的拉扯着、刺痛着。
我默默等待。
一个女乞丐带着一个小孩走近,我晓得时间到了。女乞丐看到我身上的血迹,焦急万分地要把我弄到附近的医院,她的脸容菜黄而瘦削,然而仍竭力以瘦细的手臂扶住我。
我注视她的眼睛,看到她眼里的光辉,我感到她破衣服底下胸脯的热气,她柔软多汁的身体靠着我,支撑着我;不管浮花织绵於蕾丝的血迹,我依偎着她,亲吻着她。我拉掉她的赃衣服,一边呼吸她喉咙送出的热气,一边低头灵巧地吮血,以免睡梦中的孩子看到我穷凶极恶的模样。然後我发抖的手,轻轻脱掉孩子破烂的衣衫;这也是我的,这个小小的嫩脖子!
吮吸的狂喜滋味,已毋须用言词加以形容,过去的许多掠取,已带给我所有的销魂蚀骨。只是这一回的受害者,却由於爱心反遭横祸,他们的血因无邪而更温暖,因善良而更香浓。
当他们双双躺在一起之际,我凝视他们。在圣母院的庄严厅堂里,在安逸的夜晚中,他们竟也寻不到该有的庇护。
在那时,我知道,关於美丽又狂野的乐园幻象是真实的。世界的存在自有其意义,不错,像法律是必然需要的,然而这一切只存在美学之中。至於在野性的乐园里,清白无辜者却隶属於吸血鬼。这个世界有许许多多的理论可资推演,但是只有美学是可以论证的,其馀论点则未必。
我准备回家了,走在凌晨微曦里,我知道,自己在世上择食的最後障碍业已破除。
从现在起,我的身边再也没人安全了,不管他们是多麽清白无邪;这包括我亲爱的朋友瑞诺,也包括我最最喜爱的尼克。
13
我希望他们离开巴黎,我希望广告传单撕下来,剧场的门关闭。我要小小如鼠洞般的剧场,变成黝黑於荒寂。尽管这儿是我凡人生涯中,感到最伟大也最最幸福的场所。
纵使一个晚上杀戮一打无辜者,也不能够使我忘却剧场,不能够让我心底的隐痛消失。巴黎的每一条巷道,都在指向剧场的大门所在。
当我想到自己曾如此惊吓他们,我觉得丢脸羞耻。我怎麽能够如此对待他们?我为什麽得使用这种暴力?只为了证明自己再不可能是其中的一圆?
见鬼了,是我买了瑞诺,是我把小剧场变成大道上最亮丽的橱窗,如今,我当然可以关掉它呀!
并非他们有任何怀疑,不管如何,他们相信瑞诺骗人的说词,说词中指出我从热带殖民地区回来;巴黎的好酒使我醺醉而疯狂。为了修理所有的损毁,钱如流水一般花用着。
大概只有上帝知道,他们真的在想什麽。事实上,紧随而来的夜晚,剧场表演如常。杜登波大道的疲懒群众,无疑已替这场大混乱找到无数合理的藉口;在剧场栗树底下,观众照常大排长龙。
只有尼克完全非我所能掌控。他不但酗酒,也拒绝回剧场,更完全放弃学琴的课程。他上罗杰的家门,对罗杰大肆辱骂。他出入最下级的咖啡屋於小酒馆,夜晚时,更在最危险的街道闲逛游荡。
也罢,夜晚游荡,这一点我们倒是一致的。
我在隔着点燃蜡烛一段距离外,踱着方步,罗杰律师告诉我事发始末,我脸上一无表情,恍如戴上面具一般。
“那个年轻人并不在乎钱,先生——”他说,“他提醒我说,他从前向来不愁钱的;他说的话很困扰我,先生,我不喜欢听那些话。”
戴着法国绒帽,穿着法国绒睡衣的罗杰,看上去活像童诗中的插图人物。他光着脚丫,因为我仍然在半夜里叫醒他,没有时间让他穿拖鞋,甚至脸头都来不及梳。
“他说了些什麽?”我诘问道。
“他谈到有关妖术的事。先生,他说你拥有非比寻常的力量;他提到拉莫辛於火刑法庭,那是太阳王时代一件古老的妖术刑案,一个女巫,被控对宫廷的人施毒於施法术的案子!”
“现在还有谁会相信这种胡言妄语?”我显出绝对诡异的神情,事实上,背上的汗毛却竖了起来。
“先生,他说了不少怨毒的话,”罗杰接着说:“他这麽说的,像你们这类人经常拥有许多的秘密,他不断谈到你们小镇的某个地方,那个地方叫做女巫广场!”
“我这类人?”
“你是一个贵族,先生——”罗杰说着,神态有些尴尬。“一个像尼古拉斯的男人生气时,事情就非同小可了。当然他并没有到处乱说,他只来找我谈而已。他说你应该了解他为什麽轻视你,因为你拒绝於他分享「你的发现」。他是这麽说的,先生,「你的发现」。他一直谈拉莫辛,谈到天地之间,有许多神秘难解之事;他说他已明了当初在女巫广场,你为什麽会哭的原因。”
有那麽一刻,我的视线避开了罗杰;这是多麽有趣的歪曲於颠倒,然而又多麽打到了要害!尼克的说词离题太远,但也荒谬可喜,不过就他的作风来说,尼克倒也没错。
“先生,你是最最仁慈的人——”罗杰说。
“请不要客套吧……”
“尼古拉斯先生说了一堆怪异的事。这种事就是现在这个年头也不该说的;他说亲眼看到子弹穿过你的身体,你应该死去对。”
“子弹根本没打到我——”我说:“罗杰,别说这个了,让他们全部都离开巴黎吧!”
“让他们全部离开?”他问道:“你花了这麽多的钱,在这个小小的娱乐剧场。”
“那又算得了什麽?谁他妈的在意?”我说:“送他们去伦敦,去杜瑞巷,提供瑞诺足够的钱,让他在伦敦能拥有自己的剧场;从那里,他们可以发展到美国,到圣多明尼加,纽?良,纽约。就这麽办吧!先生,我不在乎钱,把剧场关闭,让他们全部离开!”
我的痛苦就会消失了吧,不是吗?我不必再看到他们在舞台两侧包围我了;我不必再想到雷利欧——那个从乡下跑来,替演员打杂却乐不可支的傻小子了吧!
罗杰看起来像十分缺乏自信。替一个衣冠楚楚的疯子工作,是什麽滋味呢?这个疯子付的代价是别人的三倍,你却得因他放弃身为律师的精明判断,你会怎麽想呢?
我绝不可能知道了。我再也不可能体会身为人类的感觉;甚至形态、容貌也一去不复返了。
“至於尼古拉斯,”我说:“你一定要说服他到意大利去,我会告诉你怎麽做。”
“先生,就算说服他换衣服,也不是容易的事呀!”
“不会太难的。你知道我母亲的身体有多糟,所以,让他陪家母去意大利,这是最完美的安排。他可以在那不勒斯的音乐学院学习音乐,而母亲也正好要去那里。”
“他跟她有通信……他很喜欢令慈的。”
“对呀,让他相信倘若没有他的陪伴,家母绝不可能走完旅游终程。为他安排一切事宜,先生。这件事你一定非办好不可。他一定得离开巴黎,我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然後我会来查明他确切离开的消息。”
当然,这种要求对罗杰是过份了些,但是我没法子想出别的可行之策。没有人会相信尼克有关妖术的论调,这点我倒不担心,然而我明了只要尼克仍留在巴黎,他总有一天会失心成疯的。
夜晚过了又是夜晚,每一个清醒时刻,我自己内心交战,我要不要再去找他呢?要不要再冒险一次,做最後的告别呢?
然而,我只能痴痴等待;深切明白我是永远失去尼克了,他绝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一切原因何在;我,那个曾经对乏味无意义的人生驳斥反抗、不肯屈服的夥伴;如今却不分青红皂白地驱离他;这种不公平的相待,对他一辈子都将是可怕的折磨呀!
这总强过真相大白吧,尼克。对於一切幻象,我恐怕了解多一些了。唉,尼克,只要你能陪母亲去意大利,只要母亲活下去的时日尚……
在此同时,我自己能做的是,去了解瑞诺剧场的停业。在附近的咖啡屋,我打听到剧团出发到伦敦的消息;看来计划正在如期展开。
一直到第八天晚上,将近黎明之前,我到罗杰的家门口,拉了门铃。
他出乎意料地极快应门,身着平常穿的白色法兰绒睡衣,他看上去昏乱而又焦急。
“我越来越喜欢你这种穿着了。先生——”我烦躁地说着:“如果你真换上衬衫、长裤於外套,我恐怕不敢太信任……”
“先生,”他打断我的话。“事出突然——”
“先回答我,瑞诺和那一夥子人都愉快地去英国了吗?”
“是的,先生,他们现在应已抵达,不过——”
“尼克呢?到阿芙跟郡去找家母了吧,告诉我,我没料错吧?”
“先生——”他开口又顿住。猝然之间,我感觉到他的心里有母亲的影像闪过。
如果我用心细想,我应该知道这是什麽意思。这个家夥从来没见过母亲,她的身影如何会出现在他的思维里?然而我并没有以理性思索,事实是我的理性已经迷失。
“她不是……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一切已来不及了?”我说道。
“先生,让我去取外套……”他突兀地说,伸手去拉铃。
又来了,她的影像又出现,她的脸,憔悴苍白而又鲜明,我突然恍惚失神。
我拽住罗杰的肩膀。
“你见到家母了?她在这里——”
“是的,先生,她在巴黎。我正准备带你去她那里。尼古拉斯先生告诉我她要来,我找不到你,先生,我根本不知道怎麽找你。昨天,她抵达了。”
我太惊愕而说不出话来。身子沈入椅子,我对母亲的眷念,以及她在我心里呈现的影像,强烈到消除他所传达的任何思维。母亲是活着的,她在巴黎,尼克还在,正陪伴着她。
罗杰走近,伸出手来,好像想碰我似的。
“先生,我换衣服时你先走一步,她在圣路易岛,尼古拉斯先生住处的右边第三家,你必须马上去。”
我呆呆地瞪着,根本视而不见,我的眼里只看到她。离日出之前只不到一个钟头,而回到塔楼,就需要四十五分锺。
“明天!明天晚上——”我结巴着,莎士比亚《马克白》一剧的词出现了,“明天之後有明天,之後又有明天……”
“先生,你根本不明白,令慈已不可能再有意大利之旅了,她好不容易完成最後的旅程,到巴黎来看你。”
看我依然茫然失神,他抓住我,撼动我,他从来不像这样的;在他眼里,此刻,我只是个孩子,而他是大人,必须让我恢复理性。
“我替她找到住处——”他说:“护士,医生,一切该想到的都有了。但是他们不能维持她的性命。只有你是她还活下去的原因。先生,她得看到你才肯闭目的。所以,别管什麽时间不时间,你马上就去。即使她的意志够坚强,奇迹也未必一定发生,你不能让她死不瞑目。”
我无话回答,我连完整的思索能力也丧失了。
我站起身,拉着他一起走到门边。
“你现在就去,”我开口:“告诉她,明天晚上我一定在她身边。”
他摇头,即生气又嫌恶。他试图转身以背对我,他根本已无意睬我。
我怎麽能放他干休?
“你立刻去,罗杰。”我哀求着:“一整天坐在她身边陪伴她,明白吗?让她等我——等我到达。注视着她,如果她睡着了;即使她开始……叫醒她,跟她说话;在我到达之前,绝不可以让她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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