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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再见青春(1)

  1.豆浆店

  12月21日,天色晴朗,气温暖和。太阳一大早探出头来,葵色的光线,把一位站在小区花坛旁等候的年轻男子映衬得活力勃发。今天,他身穿灰蓝色的连帽卫衣、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黑色双肩包挂在肩上,手机握在手里,时刻保持联系畅通。

  陈依茉见到他时,大有光阴逆流之感,似乎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就是这身打扮。那时候,他正和李雁秋、林百图他们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喝汽水,她没敢过去,是因为不久前拒绝了林百图的求爱。

  年少者,多轻狂。爱无所谓,疼不觉疼,对什么都不在乎,总觉得未来尚远,还有更好的人来。等风景走过,丑恶看懂也看够,才发现纯白时光的珍贵,更贵重的是,那个从流逝的岁月中走来的人。想到这,陈依茉小跑去迎接他,好久没这么快乐了。

  一碰面,张至源就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餐。”他拉她的手过马路,到对面去搭车,带她去他读五中时常光顾的早餐店,然后顺路回母校看看,再去陈依茉的学校转转,还有时间的话,他带她去一个地方,至于是哪里,他暂且保密。他说:“因为不确定,所以不能乱许承诺,不过,我的计划是这样。”

  陈依茉欣然接受他的理由,心里有些小小的感动。坐了半个小时的车,的士在一条小巷口停泊,陈依茉从车里出来,顿时被周围陌生的景色吸引,深色的柏油路,一间挨着一间的小平房全是铺面,做着各种生意,几个身穿蓝白校服的学生骑车从身边经过,她以为自己还在上学的路上。

  “走,请你喝易城最好的豆浆!”张至源拉她往巷子深处走,进了一家装修简陋的包子店,由于食客拥挤,他们只好坐在屋檐下的一张桌子上,年过六旬的店老板认识他,热情地问:“小伙子你要吃什么,好久不见你了。”

  张至源说:“豆浆两份,我要一个豆沙包。”然后问陈依茉:“你想吃什么,这里的南瓜馒头不错,可以尝尝。”

  陈依茉只要了豆浆,初次来这样简陋的街边小店里吃东西,她有些不习惯,但不排斥这种生活体验,因为她喜欢与张至源在一起的感觉,真诚的关心和尊重,让她感到温暖自在。

  张至源说:“我在五中读书三年,只要上学,都在这里买早餐,那时候穷,很多时候只买一个南瓜馒头,一边骑车一边啃,吃完了也到学校了。”

  “我总是在家里吃饱了才走,”陈依茉说,“妈妈不许我一边走一边吃东西。”

  “我爸妈从不管我这些。他们就一句话,考得上就读,考不上就跟你二叔进工厂打工。后来我得到精英夏令营的入场券,我爸还颇有微词,就怕我有出国的想法。”

  “那你想过出国吗?”

  “当然想,”他说,“我曾经以为,如果世上真有轮回的话,我的上辈子应该是个金发碧眼的英国诗人。我特别喜欢拜伦,估计我的前世一定是抱着他的诗集入睡。”

  “你是逗我开心吧,”她开怀大笑道,“我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就挺好的,如果换上了金发碧眼。”她端详了他想了一下,否定地说:“不好,像《西游记》里的长毛怪。”

  他被她盯得不好意思起来,回敬道:“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

  两人心领神会地笑了,内心的喜欢心照不宣,其实彼此能感应到,但他们也同时想到了次日的终将离别。

  2.她的秘密

  吃过早餐后,他们去逛五中,很不幸,保安把他们阻拦在门外,只好在学校大门外张望,指着远处的教学楼向她介绍他的教室在哪里,实验楼是哪一座,然后再转到围墙外,望着崭新的塑胶操场给她讲高中三年的趣事,细致到他第一次入学的过程和他们文理分班的事情。

  中午,他们来到了陈依茉的母校,正逢中午时间,谎称进去看望过去的老师,他们俩顺利地通过保安这一关,进到了校园里,告别八年,学校扩大了一倍,教学楼新建了三栋,翻新过的操场周围多了几组运动健身器,陈依茉带他去看自己的教室,可惜教学楼的铁门锁上了,她很遗憾。张至源却安慰她说:“没事的,不用看也行,反正我知道你坐在哪里。”

  “不会吧?”她很讶异,“那你说说看。”

  “三楼的305室,”他想了想说,“靠近门口的那一排,顺数第三桌。”

  “是不是有人告密?”她用手指着他的鼻子,“老实交代!”

  “李雁秋是和你并排,只是隔了一条过道。”他假装怕她,严肃地盯住她的手指。

  “哦,原来我是被同伴出卖了。”

  “我来过你们的教室,”他说,“记忆力好,没办法。”

  她怅然道:“这也不奇怪,林百图和你是好哥们儿,而且李雁秋还喊你是救命恩人,渊源太深了。”她想了想,又说:“你还知道些什么,坦白吧。”

  张至源的眼珠子朝天上翻了一下,“你是这所学校的校花,据说还和市领导接待过外宾,还有你爸妈都是大学教授,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林百图来学校接她的事,他不敢提,免得她以为他对她的过去有成见。

  “没想到,你还掌握了我不少资料。”她甜滋滋的。

  他笑道:“都是听他们说了,我自己推断出来的。”

  “那时候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她问,“因为我总是对你言辞不善。”

  “还算好吧,”他说,“成绩好的女生基本都这样,过去我班上的女生比你厉害多了,像螃蟹整天举着吓人的两只钳子,碰面就发起攻击。”

  陈依茉乐得哈哈笑,“我是这样的人吗?”

  “我没说你,”他说,“特别是我班上的语文课代表,动不动就把矛头指向我,都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得罪她了。”

  “是吗?”陈依茉说,“莫非她喜欢你?”

  “不可能!”他嫌弃地说。

  “听说你在大学的时候还收到情书哦。”她俏皮地说,“所以呢,她憎恶你的原因有可能是爱呢。”

  “你别胡说,她们都是开玩笑的。”他害羞,赶紧把话题转移,“你穿着高跟鞋会不会脚痛,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然后往操场台阶上走。张至源一直记得她曾因为脚痛,而把高跟鞋脱下来,拎在手里,但他忘了,她已穿着高跟鞋装模作样地走了八年,早不是那个恋慕虚荣的十七岁少女,她的脚磨出了厚厚的老茧,适应了为美丽付出代价的疼痛感,她的心,麻木,曾经一再否定自己的生活,但并不具备冲出牢笼的性格和能量,却是张至源这并不重要的关心,让她徒然醒悟。

  3.高跟鞋的领悟

  他们在运动场的台阶上坐下,张至源跑去小卖部买水。午时的操场,寂静得只有灿烂骄阳。陈依茉把高跟靴子脱下来,脚穿袜子踩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轻轻地走动,虽然有些冷,却特别舒服,她从未仔细体会过光脚走路的感觉,从未这样自由,舒坦,无所顾忌,从未尊重过自己的感受。

  生活中的鞋子太多了,穿礼服用的尖头细高跟皮鞋,穿牛仔裤用的粗高跟踝靴,洗澡时穿塑料拖鞋,休闲在家穿圆头棉拖鞋,还有各式各样的鞋子藏满一座大鞋柜,一双又一双地框住生活。人的双脚,只是一味地适应穿鞋的感觉,只为把路走好,挤进城市里,演绎所谓的人类文明。

  想到这,陈依茉扯掉脚上的袜子,大胆地、不怕疼痛地走下台阶,进入运动的圆形跑道,自娱自乐地快步走,渐渐地小跑起来。

  “茉茉,你这是怎么了?”买水回来的张至源惊呆了,把水放下,提着她的靴子和袜子追她而去,“快停下,天气太冷了,会生冻疮的。”

  陈依茉却玩兴盎然地说:“我不怕,我要我的感觉,我要做自己!”她竟跑得飞快,还开玩笑地说:“你来追我呀,你追不上我的。”

  “你疯了吗?”张至源扔掉手里的靴子去抓她。

  “对,就让我疯了吧!”陈依茉咯咯欢笑,非要与他玩游戏。两人追逐了一会儿,她被逮住了,不小心撞进他的怀抱里,她转身紧紧地抱住他。

  这一刻,时光停止,血液在倒流,张至源僵住了。做梦似的,不敢相信,他伸手抚摸她的脊背,以更深沉的力量回应她。可是,却传出陈依茉嘤嘤的哭声,把他的心都哭乱了。

  “是不是脚被扎了,你坐下给我看看,”他慌慌张张地查看她的状况,“还是太冷了,你别急,我这就给你提鞋过来。”说着松开手,转身跑去捡鞋子。

  陈依茉站在那里,双手捂住脸哭,“我觉得自己好失败,张至源,为什么到现在你还是个大笨蛋呢?”

  张至源惊愕,很冤枉地说:“我刚买水回来,你就在这里大冬天地光脚疯跑,我问你是不是脚被扎了,你就只会说我是大笨蛋。没错,我就是个笨蛋,笨笨地喜欢了你很多年,然后笨笨地去伤害那些喜欢我的女人。到现在,我还执迷不悟地打算继续喜欢你。”

  陈依茉侧目,双眼狠狠地盯住他不放,眼泪两行,“你骗我,你明明知道我回来,请你来参加聚会,却偏偏要陪别人去吃饭!”

  “你说什么?”张至源瞪大了眼,忧伤地申辩道,“那天晚上,我买了一束鲜花去见你,到了饭馆楼下碰到林百图,他说你就要结婚了。”说到此,他气愤地吼起来:“你看一看自己的手指,这些天来,它是不是在时刻刺痛我的心。”

  “既然如此,”陈依茉羞愧难当,“你为何还要带我来这里,为何对我这么好!你这个笨蛋!”

  “因为我想你。”他落魄地说,“从见到你的第一刻起,我就傻乎乎地想着你。可是你,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时刻是一副准备起飞的样子,不是出国就是结婚!”

  陈依茉怔住了,嘴巴张着,说不出一个字。

  张至源全身陷入情绪里,将这么多年的爱和悔恨一吐为快:“我知道,你对我毫无感觉,一点都没有,你从不把我放在眼里,不曾给过我机会。你是个无情的女人,我是大笨蛋!”

  “是的,是的,是我不好,”陈依茉怅然,心绪乱极了,“早知如此,我又何必与你来这里呢?当初我想出国,只想无牵无挂地出国,所以我不给你回信,也不想接近你,我甚至目中无人,连朋友都不多交一个,除非对方也能出国。”她陷入迷茫里,“而我,何必要回来呢?”

  “八年了,我一直在寻找一个酷似你的人。”张至源哀伤地说,“我何尝不讨厌自己的固执,讨厌你的美丽?为什么,我怎么也找不到替代品却只会遇见你?”

  “不要再说了,”陈依茉顿时泪眼蒙眬,回想她自己的遭遇和孤独,悔恨不已,她双手抱住自己,蹲下来蜷缩成团,“都是我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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