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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她不在这里。

  她在那里:

  她在白云的光明里:

  在澹远的新月里;

  她在怯露的谷莲里:

  在莲心的露华里;

  她在膜拜的童心里:

  在天真的烂漫里;

  她不在这里。

  她在自然的至粹里!

  ——《她在那里》

  1926年·秋

  金秋十月,在一个特别的日子里,志摩与小曼有情人终成眷属,在北京举办婚礼。这一场婚礼轰动了整座北京城,一时间,成为京城街头巷尾的谈资。一个才子,一个佳人,而且都是结过婚的,大家原本以为不过是逢场作戏、谈谈恋爱,不会动真格,却不想,陆小曼居然为了徐志摩离婚,而徐志摩,也甘愿冒着被社会舆论指责的风险娶了她。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这场旷世婚礼的证婚人居然是有着很高社会地位与名誉的梁启超。

  你们基于爱情,结为伴侣,这是再好不过的了。爱情神圣,我很承认;但是须知天下神圣之事,不止一端,爱情以外,还多着。一个人来这世界上一趟,住几十年,最少要对于全世界人类和文化,再万仞岸头添上一撮土……爱情的本体是神圣,谁也不能否认;但是如何才能令神圣的本体实现,这确实在乎其人了……我盼望你们今生今世勿忘今日,我盼望你们从今以后的快乐和幸福常如今日。

  梁启超的一段证婚词出现两个版本,是否属实并没有得到史料的确认,但大抵表现出来的意思是相同的——他对这一场婚姻非常不满。

  他没有拒绝学生的邀请,自然有作为长辈与老师的宽爱在里面,且徐父同意志摩与小曼结婚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邀请梁启超作证婚人,为此,志摩很是花了一番工夫。

  梁启超在给自己子女的家书中这样写道: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不道德之极……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

  志摩和小曼的结合,经历了是是非非、时间与家庭的消耗,两个人走到一起委实不容易。如若从此之后珍惜相待,相携同行一生,未尝不是一段人间佳话。但,欢乐的时光稍纵即逝。

  志摩与小曼结婚之后,回到老家海宁度过一段甜蜜的蜜月期,之后两个人决意离开北京,迁居到上海。

  在海宁,志摩与小曼确是度过了一段神仙眷侣般的生活。尽管徐家心理上不接受这个儿媳妇,甚至当初志摩回家恳求父亲应允时,徐申如还要征询前任儿媳张幼仪的意见。但是,徐志摩毕竟做到了他当初提的三个条件: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二、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已过日子。

  小曼随志摩南归,一段时间里,她与徐家二老相处得不甚愉快。徐家家规严,小曼生性随意,且徐家长媳不仅要知书守礼、侍奉长辈,还要辅佐家庭管理财务,很显然,这些小曼都做不到。徐申如认为儿子娶的不是能干的妻子,而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城里大小姐。更令他惊讶与不满的是,小曼撒娇扮弱不说,吃饭时居然当着二老的面要志摩喂她,而一向心高气傲的儿子不但喂她不说,还抱她上楼,待她如一个随时会碰碎的瓷娃娃。一气之下,二老便动身离开硖石,去北京寻回国不久的张幼仪。

  徐家二老走了之后,志摩与小曼总算是松了口气,再无人管着他们了,于是,他们便开始了一段无忧无虑的生活。志摩将在老家为他们盖的新房叫做“眉轩”,他和小曼一边监工一边四处游玩。

  海宁硖石,是一个水陆交通两便的城镇,坐落于东西山之间。相传,古代秦国之前两山本是相连的,称硖山。后来,秦始皇南巡,听到硖石流传“水市出天子”的童谣,术士们在硖山声称见到“王者之气”,于是下令十万囚徒将硖山拦腰斩断,从此硖山便被分成两座半山,即东山和西山。

  “东山饶风韵,西山多诗情”,山水相映,景致秀丽。东山上产一种石,名浮石,掷于湖中几年都不会沉底,而西山的一种芦苇名“沉芦”,它却与浮石恰恰相反。“浮石沉芦”,被称为硖石双绝。

  这真是一段让人难忘的温馨的日子,晨起林间漫步,晨昏登高远望,心爱的人就在身边,触手可及。“上山,听泉,折花,眺远,看星,独步,嗅草,捕虫,寻梦”,日子快活似神仙。两个活跃的人罕见地沉默下来,都不愿打破这沉睡的秋的美丽。

  去年的八月,在苦闷的齿牙间过日子;一整本呕心血的日记,是我给眉的一种礼物,时光改变了一切,却不曾抹煞那一点子心血的痕迹,到今天回看时,我心上还有些怔怔的。日记是我这辈子——我不知叫它什么好;每回我心上觉得晃动,口上觉得枯涩,我就想起它。现在情景不同,不仅脸上笑容多,心花也常常开着的。我们平常太容易诉愁诉苦了,难得快活时,倒反不留痕迹。我正因为珍视我这几世修来的幸运,从苦恼的人生中挣出了头,比做一品官,发百万财,乃至身后上天堂,都来得宝贵……

  果然,爱情至上。他称娶了陆小曼是几世修来的福,那语气竟像一个初尝情事的少年。他们谈情说爱的蜜月之地选在山清水秀的故乡硖石再好不过,无人打扰,犹自回味着故乡的一花一草、一石一木,而更为可感的是,最爱的人与他一同看最想看的风景,人生有美如斯,岂不快哉。

  然而好景不长,因着北伐战争的战火波及南方,一个月之后,志摩带着新婚妻子到了上海,居于环龙路花园别墅11号。彼时,他辞去北京《晨报副刊》的主编职务,转而在上海、南京等地觅得教职。当初他召集一干人建立新月社,排演戏剧、举办活动,但并无什么实质性的作为,后来因为经费的拮据,加之新月社成员长久以来没有什么大作为,渐渐地,这个名义上的俱乐部再难维持下去了。但是志摩当初发起建立该社并取名“新月”,是抱着“新月必圆”的理想与信念,想在文学、诗歌方面有一番建设,为中国新文化注入一股别样的活力。如今,诸事顺心,转眼自己已从北方南下上海,他感到有这个责任和决心把“新月”的理想再次推向一个高峰。于是,他便写信给胡适:“早几年我也不免有一点年轻人的夸大,但现在我看清楚了,才学力,我是没有一样过人的,事业的世界我早已决心谢绝,我唯一希望是能得到一种生活的状态,可以容我集中我有限的力量,在文学上做一点工作。”

  在担任《晨报副刊》主编一职时,志摩就表现出文学方面的一些想法。他想把自己完全交给能容纳他的读者,他心目中的读者就是这时代的青年,而他觉得只有青年们的心里才有容纳他的空隙,他要偎着他们的热血,听他们的脉搏。他要在自己的情感里感受他们的情感,在自己的思想里反映他们的思想,而不是只做一个选稿、配版、付印、拉稿的形式意义上的编辑。

  我宣言我自己跳进了这现实的世界,存心想来对准人生的面目认他一个仔细。我信我自己的热心(不是知识)多少可以给我一些对敌力量的。我想拼这一天,把我的血肉与灵魂,放进这现实世界的磨盘里去捱,锯齿下去拉,我就要尝那味儿!只有这样,我想才可以期望我主办的刊物多少是一个有生命气息的东西;才可以期望在作者与读者间发生一种活的关系;才可以期望读者们觉着这一长条报纸与黑的字印的背后,的确至少有一个活着的人与一个动着的心,他的把握是在你的腕上,他的呼吸吹在你的脸上,他的欢喜,他的惆怅,他的迷惑,他的伤悲,就比是你自己的,的确是从一个可认识的主体上发出来的变化——是站在台上人的姿态,不是投射在白幕上的虚影。

  ——《再剖》

  1927年,志摩联合胡适、张嘉铸、梁实秋、闻一多等一干文学家、诗人在上海创办新月书店,《新月》月刊也由此诞生。“愿新的希望,跟着新的年产生,愿旧的烦恼跟着旧的年死去……”新月社后期活动就此展开。

  无疑,徐志摩是“新月”的灵魂人物,新月书店的活动延续北京新月社的沙龙聚会,但不再是形式主义的聚餐、娱乐,而是凝聚了中国最杰出的一批知识分子的心血与力量。聚会以沙龙的方式探讨中国的未来走向,每期定一个主题,由一人主讲,分别就这一主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展开对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诸多方面的讨论。据当时的新月书店成员、著名作家梁实秋回忆道:

  我记的,在民国十七八年之际,我们常于每星期六晚在胡适之先生极斯菲尔路寓所聚餐,胡先生也是一个生龙活虎一般的人,但于和蔼中寓有严肃,真正一团和气使四座并欢的是志摩。他有时迟到,举座奄奄无生气,他一赶到,像一阵旋风卷来,横扫四座,又像是一把火炬把每个人的心都点燃,他有说,有笑,有表情,有动作,至不济也要在这个的肩上拍一下,那一个的脸上摸一把,不是腋下夹着一卷有趣的书报,便是袋里藏着一札有趣的信扎,传示四座,弄得大家欢喜不置。

  无疑,志摩非常会调动现场气氛,没有他的发起与带领,新月活动很难开展与维持下去。而这样一批诸如胡适、余上沅、闻一多、梁实秋、叶公超、丁西林等中国新文化运动以来最优秀的知识分子汇聚一堂,不得不说,志摩付出了很大的功劳。

  正当志摩为他的新月事业乐此不疲地忙碌奔走之时,陆小曼却在上海这个十里洋场的大都市过起了风花雪月的奢侈生活。

  上海于她并不陌生。她出生在上海,又在上海生活过一段时间,而她在北京社交界的美名与上海社交界赫赫有名的唐瑛并称早已不是新闻。是以,当她随丈夫南迁至上海,着实引起了一番轰动。

  陆小曼人美,歌美,舞美,堪称社交界的尤物。但说尤物恐怕还是贬低了她,她有着显耀的出身,前夫也是赫赫有名的政界人物,如今,嫁给了举国皆知的大诗人徐志摩,一时风光无量。

  小曼好戏,那些欲与她结交的阔太太们登门求请她帮忙参加募捐赈灾义演,每次必推她押轴。她还喜欢捧戏子,尤其喜欢捧坤伶,对于捧角,更是一掷千金,毫不吝啬,像袁美云、袁寒云这样有名的旦角都是被她一手捧红的。而这中间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据传袁美云的容貌与她有几分相像,于是小曼便一时兴起认了袁美云做干女儿。

  当时有种说法是,年纪轻轻的陆小曼非常喜欢认干女儿。这是缘何?

  当初小曼与王庚闹离婚时,发现自己已经怀上了丈夫的骨肉,但是她必须要狠得下心与王庚一刀两断。于是,她便瞒着家里人,包括徐志摩在内偷偷找了一个小诊所做人流手术,但是却没料到手术失败,致使她年轻病弱的身体雪上加霜,从此不能生育。也许正是因为这段特殊难忘的经历,才使得小曼喜欢认女儿。都说“女儿是母亲贴心的小棉袄”,小曼在家是娇身惯养的女儿,自她与王庚离异一事,与自小宠爱她、呵护她的母亲便生了分,她大概是想从“女儿”的身份中寻得一丝亲情上的安慰吧。

  小曼不仅捧角,自己还扮角。她本身有着做演员的优越条件,做派优雅、扮相俊美,兼之嗓音甜润,唱起戏来更是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皆生戏。是以,每逢遇到赈灾演出,她总是压轴出场。

  有一场戏叫做《玉堂春·三堂会审》,被安排压轴演出,陆小曼担任主角,也正是因了这部戏,使得陆小曼邂逅了她生命中的一个特别的男人,翁瑞午。而翁瑞午的出现,使得小曼与志摩,这对好不容易走到一起的才子佳人,出现了第一次裂痕。

  翁瑞午是名门之后,擅长书画诗文,家藏名人真迹颇多。在这样一个书墨熏陶的环境下成长,自小接受正规的文人教育,随赵叔儒学书画,随况周仪学习诗文,又随禅推拿流派创始人丁凤山学习中医推拿,深得一手绝活。而他最为人称羡的便是梨园弟子的身份,昆曲青衣与京戏小生,他信手拈来,堪称双绝。而这一点,最和陆小曼投缘。

  《玉堂春·三堂会审》这场戏,翁瑞午扮演王金龙,小曼扮演苏三,两个人有不少对手戏。于是,二人便以对戏为名经常在一起,翁瑞午以前辈兼友人的身份给小曼指点迷津,帮她纠正口音腔调,教她如何走台步,如何使身段显得更加柔美。毕竟,小曼不是专业出身,唱戏、演戏全属个人爱好,无师自通。有了翁瑞午这个行家的点拨,她的戏曲功夫日益精进,对演戏便也更加痴迷。她与翁瑞午两个人,台上台下,形影不离,《玉堂春》的成功演出,更使得二人的名字经常连在一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台上两个人无暇旁顾,一门心思对戏,可苦坏了台下静静看戏的志摩,他很怕自己成为第二个王庚,毕竟,翁瑞午也是他的朋友,他们曾经一道共游西湖。

  这世界,不知是不是就这样讽刺。陆小曼的一生,与其说是传奇的一生、炫目的一生,不如说是讽刺的一生。她前后有过三个男人,第一个男人王庚,结婚四年离异,流失的不仅是一段明媒正娶、门当户对的婚姻,更流失掉了她人生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孩子。自此,她再无生养。而她以后的两段婚姻,与诗人徐志摩虽然举行了举国闻名的婚礼,更有胡适主婚、梁启超证婚,但是似乎从一开始便被注下了不幸的预言。她和徐志摩短短五年的婚姻,二人聚少离多,浪漫的爱情童话没有在现实中得到延续,取而代之的是人性的贪婪与放纵所造下的恶果——害了爱她的人,也害了她爱的人。她不得不被迫接受血淋淋的教训,连后悔都来不及……最后一段婚姻则无名无分,她不过是人家的续弦,且无婚姻凭证。这对风华已逝、一生病痛的陆小曼而言算不得什么,她不过想找一个照顾她、能给予她一个家的男人,这个男人,便是成了她也毁了她的翁瑞午。

  缘起缘灭,人生无常,冥冥中又似乎注定了一切。看陆小曼的一生,就如她亲手绘制的一幅画卷,美轮美奂,却让人无法接受它的真实。它很容易一触即碎。

  所以美人,易碎的美人永远比不过坚硬如磐石的美人。尽管她没有一副男人最爱的柔肠,但坚贞无转移的磐石之心更值得人钦佩,也更值得人珍惜。所以,在志摩的这两个记入他人生浩卷的妻子当中,更钦佩张幼仪,不论出于何种缘故,她毕竟给予了一个妻子完整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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